魏香在一家小店里看上了一只手镯,待问了价钱,老板娘却说:“只要十文钱就好。”
魏香闻言笑道:“这可是块成色上好的真玉,你店里也只有这一件真东西,为什么只要十文钱?”
老板娘满脸堆笑道:“有道是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这么好的玉,自然也只有姑娘你才能配得上。”
魏香笑道:“当真么?两位哥哥,且帮我看看这是不是一块好玉?”
魏香把镯子递给了李伏,李伏接过镯子,心头一紧,忽觉一阵晕眩,低声道:“好重的阴气。”
陈达拿过镯子,但见这玉镯晶莹翠绿,的确是上等成色的玉石,可上面有一块指甲大小的红斑,这红斑的形状却像一只人眼。盯着那眼睛看久了,似乎能看到瞳仁在左右摆动,陈达倒吸一口凉气道:“我滴个天,这是个邪物滴呀!”
“什么邪物,什么邪物!”老板娘当时就急了,“十文钱你们都舍不得买,却不怕姑娘笑话你们。”
陈达道:“不是不舍得滴呀,是你这东西……”
“我东西怎地了!”老板娘把头发一甩,腰一叉,瞪着眼睛喝道,“你们要是出不起钱就明说,我看这姑娘长得俊俏,就要你们两文钱,只当送给你们就是了!”
魏香道:“老板娘,既然你这么疼爱我,为何不干脆把镯子送给我,却还要什么两文钱?”
“我……”老板娘舔舔嘴唇道,“我,我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哪,哪有白送别人东西的道理?”
魏香道:“两文钱只够买一碗汤饭,你连一碗汤饭都舍不得么?”
老板娘道:“你连一碗汤饭钱都不舍得出,却还来买什么镯子?难道看我这老婆子好欺负,却来明抢不成?”
魏香道:“你就把这东西送我吧,我是真心喜欢。”
老板娘道:“不能送,哪怕是一个铜板,你也得买!这是做生意的规矩!”
“还说什么规矩,”魏香笑道,“是因为这是别人嫁过来的邪物,只有卖出去才能送走这邪祟,对么?”
李伏闻言,恍然大悟:“我说怎么这么重的阴气,原来是鬼嫁妆。”
嫁鬼,是一门古老的巫术,因为有个“嫁”字,有些江湖术士不明就里,便穿凿附会,将其和冥婚混为一谈。
嫁鬼和冥婚没有丝毫干系,这是养鬼之人给自己留的一条后路。
南洋多养鬼,养鬼为求财,养鬼之人用法术控制住鬼魂,利用鬼魂的法力求取富贵。有的鬼魂能预知天时,便有利于农事,有的鬼魂能预知市价,便有利于商贾,有的鬼魂能预知成败,让养鬼之人在**上战无不胜一夜暴富,鬼魂身上的阴气和怨气越重,法力就越大,甚至可以帮助养鬼之人杀人越货,图财害命。
可养鬼之人要面临一个可怕的后果,那就是反噬。
世人皆不愿受奴役之苦,鬼魂也不例外,等鬼魂把法术练得越发精纯,直到挣脱了养鬼之术,养鬼之人的末日也就到了。
当然,也有些心地善良的养鬼之人,与鬼魂彼此善待,直至终老。但此辈大多心术不正,时常凌虐鬼魂,故而十之八九不得善终。
为了避免死于鬼魂之手,养鬼之人便研习了这门嫁鬼之术。在养鬼之初,先为鬼魂选一件心爱之物,女鬼多为首饰,男鬼多为兵刃,等养到一定年月,鬼魂将要失控,便将这心爱之物卖与他人,哪怕只卖了一个铜板,也算是收了聘礼,也就把这鬼魂一并转嫁给了他人。
这位老板娘正是被这嫁鬼之术给害了。
虽然她卖的都是假首饰,却也是个识货的人,数月前,她在货郎那里看到了这只玉镯,一眼便看出这是上等的玉石,货郎开价一吊钱,还被她还到了八百文。
八百文前买到一块好玉,老板娘自以为赚到了宝贝,哪成想,这玉镯刚一进门,她丈夫便重病不起,不到十天,一命呜呼。
又过几日,她的二儿子又得了怪病,终日疯疯癫癫,在牛棚猪圈里和一群牲口打滚。又过了个把月,大儿子也病倒了,老板娘病急乱投医,找来了一个和尚给儿子看病,那和尚开了一剂药,暂时保住了两个儿子的性命,却告诉老板娘,她家里有邪祟之物,必须尽快送走。
老板娘立刻想到了那玉镯,可又觉得不舍,却没告诉那和尚。又过几日,两个儿子旧疾复发,命在旦夕。生死关头,再也不敢含糊,老板娘一咬牙,把玉镯丢进了河里。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哪成想两个儿子好了两天,再度发病,老板娘百思不解,等回到店里才发现,那只玉镯子又回来了,完好无损的摆在货架上。
老板娘吓得魂飞魄散,把这镯子丢到门外,拿起石头便砸。这一砸,镯子没了踪影,可第二天,这镯子仍在货架上。
用火烧,用土埋,送给亲戚朋友,送给来往的客人……老板娘把所有的办法都用尽了。可这镯子第二天准准会回到货架上。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老板娘死的心思都有了,后来有位邻居告诉他,说在城里看见了那和尚。老板娘赶紧拿着镯子去找他,和尚看见了镯子,皱眉道:“这是鬼嫁妆,送不掉,也扔不掉,只能把它卖出去。”
这和尚法力不济也就罢了,却不该出这阴损的主意,当真把这东西卖出去了,却不又害了别人?
可也该着老板娘命苦,足足等了一个月,竟然没有一个买家看中这镯子,就算出价一文钱也没人买,眼看两个儿子命不久矣,老板娘也断了那害人的心思,只想老老实实的做生意,积攒点钱财,给儿子置备一场像样的后事。
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老板娘坐在地上,拍着大腿,泣不成声。
“你们走吧,都走吧,我不害你们,我儿子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三口棺材我都买好了。”
她万万不曾想到,这一次她真的转运了。
魏香从口袋里拿出五两银子,对老板娘道:“这镯子,我买了。”(未完待续)
魏香闻言笑道:“这可是块成色上好的真玉,你店里也只有这一件真东西,为什么只要十文钱?”
老板娘满脸堆笑道:“有道是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这么好的玉,自然也只有姑娘你才能配得上。”
魏香笑道:“当真么?两位哥哥,且帮我看看这是不是一块好玉?”
魏香把镯子递给了李伏,李伏接过镯子,心头一紧,忽觉一阵晕眩,低声道:“好重的阴气。”
陈达拿过镯子,但见这玉镯晶莹翠绿,的确是上等成色的玉石,可上面有一块指甲大小的红斑,这红斑的形状却像一只人眼。盯着那眼睛看久了,似乎能看到瞳仁在左右摆动,陈达倒吸一口凉气道:“我滴个天,这是个邪物滴呀!”
“什么邪物,什么邪物!”老板娘当时就急了,“十文钱你们都舍不得买,却不怕姑娘笑话你们。”
陈达道:“不是不舍得滴呀,是你这东西……”
“我东西怎地了!”老板娘把头发一甩,腰一叉,瞪着眼睛喝道,“你们要是出不起钱就明说,我看这姑娘长得俊俏,就要你们两文钱,只当送给你们就是了!”
魏香道:“老板娘,既然你这么疼爱我,为何不干脆把镯子送给我,却还要什么两文钱?”
“我……”老板娘舔舔嘴唇道,“我,我也是开门做生意的,哪,哪有白送别人东西的道理?”
魏香道:“两文钱只够买一碗汤饭,你连一碗汤饭都舍不得么?”
老板娘道:“你连一碗汤饭钱都不舍得出,却还来买什么镯子?难道看我这老婆子好欺负,却来明抢不成?”
魏香道:“你就把这东西送我吧,我是真心喜欢。”
老板娘道:“不能送,哪怕是一个铜板,你也得买!这是做生意的规矩!”
“还说什么规矩,”魏香笑道,“是因为这是别人嫁过来的邪物,只有卖出去才能送走这邪祟,对么?”
李伏闻言,恍然大悟:“我说怎么这么重的阴气,原来是鬼嫁妆。”
嫁鬼,是一门古老的巫术,因为有个“嫁”字,有些江湖术士不明就里,便穿凿附会,将其和冥婚混为一谈。
嫁鬼和冥婚没有丝毫干系,这是养鬼之人给自己留的一条后路。
南洋多养鬼,养鬼为求财,养鬼之人用法术控制住鬼魂,利用鬼魂的法力求取富贵。有的鬼魂能预知天时,便有利于农事,有的鬼魂能预知市价,便有利于商贾,有的鬼魂能预知成败,让养鬼之人在**上战无不胜一夜暴富,鬼魂身上的阴气和怨气越重,法力就越大,甚至可以帮助养鬼之人杀人越货,图财害命。
可养鬼之人要面临一个可怕的后果,那就是反噬。
世人皆不愿受奴役之苦,鬼魂也不例外,等鬼魂把法术练得越发精纯,直到挣脱了养鬼之术,养鬼之人的末日也就到了。
当然,也有些心地善良的养鬼之人,与鬼魂彼此善待,直至终老。但此辈大多心术不正,时常凌虐鬼魂,故而十之八九不得善终。
为了避免死于鬼魂之手,养鬼之人便研习了这门嫁鬼之术。在养鬼之初,先为鬼魂选一件心爱之物,女鬼多为首饰,男鬼多为兵刃,等养到一定年月,鬼魂将要失控,便将这心爱之物卖与他人,哪怕只卖了一个铜板,也算是收了聘礼,也就把这鬼魂一并转嫁给了他人。
这位老板娘正是被这嫁鬼之术给害了。
虽然她卖的都是假首饰,却也是个识货的人,数月前,她在货郎那里看到了这只玉镯,一眼便看出这是上等的玉石,货郎开价一吊钱,还被她还到了八百文。
八百文前买到一块好玉,老板娘自以为赚到了宝贝,哪成想,这玉镯刚一进门,她丈夫便重病不起,不到十天,一命呜呼。
又过几日,她的二儿子又得了怪病,终日疯疯癫癫,在牛棚猪圈里和一群牲口打滚。又过了个把月,大儿子也病倒了,老板娘病急乱投医,找来了一个和尚给儿子看病,那和尚开了一剂药,暂时保住了两个儿子的性命,却告诉老板娘,她家里有邪祟之物,必须尽快送走。
老板娘立刻想到了那玉镯,可又觉得不舍,却没告诉那和尚。又过几日,两个儿子旧疾复发,命在旦夕。生死关头,再也不敢含糊,老板娘一咬牙,把玉镯丢进了河里。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哪成想两个儿子好了两天,再度发病,老板娘百思不解,等回到店里才发现,那只玉镯子又回来了,完好无损的摆在货架上。
老板娘吓得魂飞魄散,把这镯子丢到门外,拿起石头便砸。这一砸,镯子没了踪影,可第二天,这镯子仍在货架上。
用火烧,用土埋,送给亲戚朋友,送给来往的客人……老板娘把所有的办法都用尽了。可这镯子第二天准准会回到货架上。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老板娘死的心思都有了,后来有位邻居告诉他,说在城里看见了那和尚。老板娘赶紧拿着镯子去找他,和尚看见了镯子,皱眉道:“这是鬼嫁妆,送不掉,也扔不掉,只能把它卖出去。”
这和尚法力不济也就罢了,却不该出这阴损的主意,当真把这东西卖出去了,却不又害了别人?
可也该着老板娘命苦,足足等了一个月,竟然没有一个买家看中这镯子,就算出价一文钱也没人买,眼看两个儿子命不久矣,老板娘也断了那害人的心思,只想老老实实的做生意,积攒点钱财,给儿子置备一场像样的后事。
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老板娘坐在地上,拍着大腿,泣不成声。
“你们走吧,都走吧,我不害你们,我儿子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三口棺材我都买好了。”
她万万不曾想到,这一次她真的转运了。
魏香从口袋里拿出五两银子,对老板娘道:“这镯子,我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