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长,那边没有人说话了,看来已经来不及了……”联络官哽咽道。
    “终究还是迟了一步,看来泗安已经沦陷了……”
    饶国华看着满身风尘的部下,虽然全力赶路却依旧驰援不急,忍不住悲从中来,仰天长叹:“如此国难之际,我军军心涣散,各自苟且,难道真是天亡我中华吗?”
    “师座,至少还有我们!”
    跟随而来的军官们听的热泪盈眶,咆哮道:“别的部队溃散逃命,但我们没有,只要师座一句话,我们愿意追随师座,血战到底!”
    任何时代,都有无论如何,哪怕活的像狗一样都只想活下去的人。
    也有人,在危难关头,他们愿意一声呐喊,拼着血溅五步,也要试着在这残酷的时代里撞出一个朗朗晴空来。
    145师的川军大多数就是这样,明知是死,也愿意撞破南墙不回头。
    “好,既然弟兄们有此决心,我饶国华当与你们同在!”
    饶国华激动的看着数千部下大吼道:“现在泗安已经失守了,日军的下一步,一定是广德!”
    日军的最终目标是南京,而广德拱为南京,必定是日军的必争之地,这一点,没有人不会明白,他们明白,那些死守在泗安之前,死也不肯后退的五百川军将士,更是深刻的意识到了这一点。
    “特务连的弟兄们拼死力战,为我们争取宝贵的时间,现在我们要赶在日军之前,在广德地区建立防线,只要我们活着一天,就别让一个鬼子过去!”
    风云动九州,饶国华带着他的部队,直奔广德前沿,在一片如潮的溃兵之中,逆流而上。
    他们没有漏船载酒的运气,却有着逆流而上的勇气,他们可以败,可以死,但绝不退,绝不降!
    同一时间,江苏境内的风雪依旧,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
    天亮了,两千多名橹重队的日军看着那烧的狼藉一片的物资,还有三四百名士兵的尸体,一个个欲哭无泪。
    几万人的补给,现在他们找出来能用的物资,连他们自己都不够吃用,一个个将路远和昨夜的那些民夫恨的牙痒痒,简直想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
    “都尽快出发吧,去虎杀口!”
    被抬在担架上的宫本刚咬牙切齿的道,他的身体现在也只剩下了咬牙切齿这一项功能了。
    “中佐大人,你现在的伤势必须尽快治疗,否则会越来越严重……”
    几名军官满脸悲色的道:“虎杀口那边的部队全部是轻装上阵,所带的药品跟咱们的医官差不多,根本无法帮你治疗伤势啊……”
    “伤势?我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再先进的医术,也无法让我再站起来了……”
    宫本刚痛苦的咆哮道:“我要去虎杀口不是要治疗我的伤,我是要抓住那该死的路远,将他千刀万剐……不亲手杀了他,我就是死都闭不上眼睛!”
    他很肯定,路远在离开白石镇之后,一定会去虎杀口!
    他从那双冷漠的眼睛里看到的,是勃勃的野心,跟自己一样,是那种前方纵使是刀山火海,只要能看到一丝希望,都会像是见血的苍蝇一样扑上去,死死叮着不松口的家伙。
    现在,宫本刚觉得,这已经不是两军交锋的战斗了,这是他和路远之间的私人恩怨,他要乘着自己还有一口气在,亲手了结这段血海深仇!
    他全身都瘫痪了,现在活着已经了无生趣,而杀死路远,是他现在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是的阁下,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为你报仇的!”
    一干日军军官吼道,命令部下将从那些烧成了垃圾的残渣里勉强收集来的物资全部收集起来,然后立即出发,向着虎杀口而去,每个人的心里都在默默的祈祷,祈祷那该死的路远一定要出现在虎杀口,他们就能亲手为中佐报仇,亲手洗刷昨夜被那混蛋戏耍,羞辱的奇耻大辱!
    同时,一群民夫在路远和川军连的带领下,冒着风雪直插虎杀口。
    他们没有选择再次从小路进入阵地,而是奔向了虎杀口前日军的后方,一千刚刚拿起枪的民夫,加上一百多士兵,这样的队伍却想去抄近万精锐日军的后路,无论在什么人看来,都是找死的行为。
    “那边有一万多日军哦,个个都杀人不眨眼,我们这点人过去,不要半个小时肯定都得死光,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一干老兵在冲着各自带领的几名民夫怪笑:“怕吧,吓的都快尿裤子了吧?”
    一干民夫的确被吓得快要尿裤子了,可一想起昨晚路远说的那番话,他们纵使吓的不轻,却依旧梗着脖子嘴硬:“你们都不怕,我们会怕?人死球朝天,怕个卵……”
    “就是,别以为打过几仗就了不起,吓唬谁啊!”
    “我们死了,你们也跑不了!”
    一干民夫害怕着,嘴硬着,同时又愤怒着,被这些老兵的刺激,路远昨夜的那些话激励着,慢慢的向着虎杀口而去。
    龙芸在雪地里艰难的前行着,身后跟着一匹高头大马,这马很漂亮,神俊异常,一看就知道是匹宝马。
    和后方的那些驮着不少物资的马匹相比,这匹马身上空空如也,十分的轻松悠闲。
    “故意留着它给你骑,你却偏偏要走路……”路远郁闷道。
    “花花不是用来赶路驮东西的,它是将军,要驰骋沙场战斗!”龙芸骄傲的道。
    “花花是老爷送小姐的礼物,跟着小姐好些年了,小姐当它亲人一样!”庞叔在一旁道。
    “花花……”
    路远低头看了看马腹,脸皮开始不住的抽搐,这是一匹雄健的公马,却起名叫花花,他实在忍不住的恶寒。
    看到他怪异的神色,龙芸便涨红了脸,咬牙怒道:“我喜欢叫它花花,你管得着吗?”
    “……没有,绝对没有意见!”
    路远凛然摇头,对一个喜欢的女人不想跟你讲道理,他觉得自己纵使能舌灿莲花,也最好闭嘴,同时拍了拍花花的脑袋,心说你好好陪陪你的女主人吧,留给你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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