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真是失态ja
    “好辣!!!”
    金发少女直接跳了起来。
    风莹则是一脸无所谓的模样,辣吗?辣就对了,热饮的主要原料就是辣椒,习惯就好。
    少女大张着嘴哈了几口气,“快给妾身水!”
    风莹取出干瘪的水囊晃了晃,“没有,喝完了,忍着吧。”
    “饮料也行!果汁!红茶!都可以!”
    风莹疑惑地看着对方,开始怀疑这家伙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
    又叫又跳适应了好一会儿,喉咙间的灼烧感终于退去。
    “真是失态ja。”金发少女捏着手指做了个动作,想用扇子遮住下半张脸,却突然回过神,自己最喜欢的那把银眠鸟扇子早丢了。
    “如此对待妾身,太失礼了啦!”金发少女瞪着好看的大眼睛,上挑的眼尾居然有点威严的味道。
    “哦。”
    风莹直接无视了对方的抱怨,“暖和起来了吗?”
    “咦?”
    少女搓了搓自己的手臂,惊奇道:“真的暖和起来了!”
    风莹觉得不能被这奇怪的家伙牵着鼻子走,自顾自地道:“我是炎火村的风莹,接到你家女仆的紧急任务,赶来救援你。”
    “哼,那家伙居然走丢去了炎火村吗,真是呆瓜!”
    呆瓜是你自己啊!
    “算了,看在她找人来接妾身的份上,就饶过她吧,妾身真是大度!”金发少女昂起下巴道,强行制造出居高临下的视角。
    “伱是猎人?”
    风莹看看自己的防具铠甲,再看看自己身后的武器,感觉这个问题似乎不必回答。
    “原来你这么矮的也能成为猎人,那妾身岂不是也能当猎人?”金发少女单臂抱胸,手指点着脸颊,继续自说自话。
    风莹感觉自己血压又高了,她深吸了口气,压下怒火,“我们赶紧离开,虽然人鱼龙被我解决了,但无法保证周围没有其它怪物。”
    “欸?!那个唱歌很好听的怪物被你处理掉了吗,真可惜。”金发少女撅起嘴,“妾身还打算派人抓它回去,让它每天唱安眠曲的ja。”
    风莹选择性无视了金发少女的“胡言乱语”,同时再次催促对方,准备离开。
    “不要!妾身肚子饿了!不吃东西妾身走不动路!”金发少女叉腰拒绝。
    似乎是为了证明主人没有说谎,少女的肚子适时“咕唧”了声,这反倒让她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真,真是失礼。”
    风莹想了想,饿了好几天的人自然会没力气,对方的这个要求倒算不上过分。
    她掏出块携带食料丢给对方,“快吃吧。”
    金发少女似乎没有接住别人抛来东西的习惯或是经验,眼睁睁地看着携带食料掉到地上。
    风莹额角又跳起一股青筋。
    她一把抓起携带食料,塞少女手里,“吃!”
    “咦?原来这个是食物吗?妾身还以为是积木之类的。”金发少女好奇打量着方方正正的携带食料,有些惊讶。
    “快吃!”
    “可是掉到地上了欸?”
    “不是有包着油纸吗?撕掉再吃!”风莹第一次感到如此头疼。
    金发少女拈着两根手指,一点点地去掉包装纸后,沉默了两秒,“这真的是食物吗?你莫不是在骗妾身?
    啊!妾身懂了,可能是西大陆方言问题导致的误会,交流失败,真是失礼ja。
    ‘食物’指的应该是那种,唔姆,可以吃的东西,应该是更加热腾腾,更加柔软,摆在餐具中”
    风莹感觉自己脑子中的一根弦绷断了。
    无视了金发少女对她理解中“食物”一词的描绘,风莹走上前去,再次捏开了少女的嘴,然后把携带食料塞了进去。
    终于安静了。
    紧接着,她又一把把金发少女按倒在地上,摊开大氅,把少女卷了起来,最后再用大氅的袖子做绳子,用力打了个死结。
    “呜呜!!!”
    金发少女试图挣扎反抗,但在力量远超常规壮汉的风莹面前,这些反抗甚至都没被后者注意到。
    将扭来扭曲的金发少女扛到肩上,风莹大步朝着洞穴外走去。
    “琥珀,回家了!”
    洞穴附近的树冠上,三名猎人正藏身于此。
    倪泰有些担心地道:“风莹都进去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出来,不会出了什么问题吧?”
    护卫小姐轻咳两声掩饰尴尬,“咳,第三王女脾气不太好,她们或许发生了些争执。”
    “风莹的思维比较线性,不太容易吃亏。”安希尔看了护卫小姐一眼,“王女倒可能会吃点苦头。”
    然后,他们就看到风莹哼着小曲从洞穴内走了出来,肩上还扛着个捆得和条蚕似的,不停扭动的第三王女。
    护卫小姐:“.”
    安希尔笑了笑,“这样,任务应该算圆满完成了吧?”
    “当然,唉——。”
    护卫小姐叹了口气,“偶尔让那孩子吃点亏也好。”
    在东多鲁玛。
    戈登与哈雅塔度过了悠闲又无聊的一周。
    这几天里,他们不是去训练场打磨武艺,就是在大众酒馆吃吃喝喝,再不就是去蹲图书馆打发时间。
    期间唯一称得上特别的事,是在赫莉的推荐下,跑去听了场那位著名“歌姬”的演唱会。
    剧场内,歌声空灵梦幻,哈雅塔听得痴迷,戈登却干脆直接睡了过去。
    音乐细胞这种东西,他是一个也没有的。
    一周后,消息来了。
    戈登的武器与珠子,哈雅塔的“南蛮刀”,还有香兰的雌火龙猫铠,都已经打造完成。
    然而,到武器店取货时,戈登却见着了两位意料之外的熟人,或者说故人更合适?
    “教授!还有阿尔瓦?你们怎么会来武器店?”
    戈登惊奇地走过去,跟两人打了声招呼。
    古龙观测局与书士队的总部距离大众酒馆不远,到东多鲁玛的这几个月来,他倒也与阿尔瓦碰过几次面。
    但教授还真是从遭遇岚龙事件后,第一次见。
    “是戈登大哥,啊,还有哈雅塔小姐,你们好。”总是给人文静,甚至有点胆小印象的年轻书士低着头问好。
    老教授依旧是那副上满了发条似的模样,“嗖”得窜到戈登面前,上上下下把他打量过一遍,“果然是你,听说‘戈登’这个名字的时候就猜到是你,难道这也是某种宿命?”
    “啊?”戈登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此时,大工匠婆婆也从武器店内间走了出来,“抱歉,小戈登,这次的作品有些特殊,所以老朽擅自把书士队的教授请了过来。”
    见戈登依旧是副一头雾水的模样,大工匠耐心解释道:“纳古力村的那个老酒鬼居然也有走眼了的时候。
    你当初从火山挖出来的,并不是什么普通‘锈块’,而是更古老,也更稀有的‘太古之块’。
    以太古之块还原出的古代大剑,据我所知这还是第一把,请原谅老朽自说自话,将这柄大剑命名为。
    ——墓志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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