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卖马人
    回乐城中。
    上一次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开。
    李瑄还未好好看看后世李亨称帝的城池。
    他带着罗兴和薛错离开住所,转一圈后,来到城中的商市。
    回乐城的商市虽在规模和质量上远不如长安、洛阳,但商人们售卖物品,却别有一番特色。
    除了一些生活用品和手工艺制品外。
    名贵奇石、熊皮、虎骨,甚至还有直接卖活着的猛禽、走兽。
    “好神俊的马,如果男儿能骑上它,不枉此生。”
    李瑄刚来到马市,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道惊呼。
    一名身穿着粗布衣的青年人,目光灼热地看着一匹骏马。
    这匹骏马有五尺高,通体红棕色,鬃毛除了茂密,更是鲜红,它的四肢雄健壮实,但整个身躯看下来又纤细均匀,线条无比流畅。
    “七郎,这马好高大,是不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他们的目光被吸引后,罗兴第一次见到这样高大的马匹。
    “怎么可能是汗血宝马。就算有汗血宝马,也只会在长安东市上出现。”
    李瑄摇头回道。
    他认为西域贵族不可能舍近求远,将汗血宝马弄到边塞回乐城。
    送给李隆基还可以得到丰厚赏赐,李隆基爱汗血宝马,他有两匹汗血宝马,一匹叫玉骢,一匹叫照夜白。
    这匹马比李瑄的坐骑还高一截,让李瑄也产生浓厚的兴趣。
    马的主人,是一名汉人男子,他只卖这一匹马。
    接连不断地有人到他旁边,向他谈论价格。
    许多人虽心中喜爱,却有心无力。
    最次的突厥马,都需要十贯钱,或者绢二十五匹。
    此马的价格,定是难以想象。
    “敢问此马是何品种?”
    李瑄不知此马的品种,见卖马人身边没人相价时,上前询问。
    “突厥马与诸胡之马杂生。虽如此,其耐力、力量,远远胜于突厥良马。我觉得可以与古代的赤兔、绝影相提并论。”
    卖马人看了一眼李瑄的金带和腰间的宝剑。
    他很会说道。
    任谁都能看出宝马属于优中选优的品类,万中无一。
    “足下有些夸大了。万一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呢?”
    李瑄并不认同卖马人的话。
    是骡子是马,遛一圈就知道。
    话里话外的意思,他想试一试这马。
    “金玉其外,败絮其内?郎君的话真有意思。然昔日晏子矮小、左思丑陋,谁能否认他们的能力与才华呢?王国宝俊美,张易之英逸,谁又不知道他们的为人呢?人如果无法通外貌辨别他人,可以理解,但如果连马的好坏都分辨不出,那就太愚钝了。”
    卖马人只是笑一声,并不买李瑄的账。
    好像怕李瑄骑上他的马,跑了一样。
    “大胆,你敢骂我家……”
    罗兴一听就不乐意了,立刻呵斥。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李瑄制止,并向卖马人道:“开个价吧!”
    就在这时,一行人出现在马前,惊奇地看着这匹骏马。
    他们说着奇特的语言,看打扮是胡人。
    且他们身旁有众多侍卫,携带马刀。
    胡人,敢在闹市上招摇过市,一定是有王忠嗣的准许。
    “兄长,我们部落都没有这样的骏马,将它买下来吧。”
    一名胡人女子向一名高大的胡人男子说道。
    这女子穿着窄袖短衣,纯净自然,皮肤细腻白皙,眼眸如宝石一样明亮。
    “我出一百匹绢,买下此马。”
    胡人男子很大方的向卖马人说道,他竟然会说汉人语言。
    “太少了。况且也要有个先来后到。我正和这位小郎君在交易?”
    卖马人一口拒绝这胡人,并向李瑄伸出手指比划:“五百贯,就将宝马卖给郎君。”
    “足下胃口也太大了。”
    李瑄脸一黑,抢钱呢!
    他是一名将军,战马对他来说只是消耗品。
    如李世民的昭陵六骏之一的飒露紫,虽然神俊,来去如风,但照样在战场上中箭而死。
    “不贵,不贵。换成绢就是一千二百匹,你们能拿出来吗?”
    卖马人又问那胡人男女。
    胡人男子的脸色微变。
    他们来这里是商议大事的,哪会带这么多绢而来?
    他们与大唐绢马贸易,远远比不上突厥诸部。更不可能用千匹绢买这匹马。
    胡人把汉人的宝马买卖想的太简单,“马国”与“丝国”的马价,相差远矣。
    千金买马骨虽是一个故事。
    但长安的王公贵族,不乏一掷千金去买一匹万里挑一的宝马,以彰显贵。
    “唐人买卖,不是可以讨价还价吗?你再便宜一点。”
    胡人女子也会汉语,试着向卖马人说道。
    卖马人笑着摇头。
    他知道这胡人不可能买得起他的宝马,对李瑄说:“能在回乐城佩剑,看来郎君是军士,买我这匹马,对郎君很有帮助。”
    “既然知道我是军士,就该知晓我买马的用意。今日到手,明日折戟,纯属赔本买卖。”
    李瑄觉得价格太高。
    路遥知马力,如果真有强大耐力,别说五百贯,一千贯都值得,就怕买后失望。
    “此言差矣。过去刘备因为的卢马,逃过一命;项羽因为乌骓马,建立霸名。宝马岂是用价钱可以衡量的?我敢保证,郎君骑上我的马,下可以在危急关头保性命,上可以取得封侯的功名。”
    “郎君想一想,就不会因为它贵重了。”
    买卖人以古举例,话说得十分漂亮。
    “苏秦、张仪也没足下能说会道。”
    李瑄虽无语,但他还是决定买下这匹马:“稍微少一点,我就把它买下来。”
    之前李瑄让罗兴将他的黄金全部卖掉,获得三千多贯。
    还给牧民们两千五百贯后,还余下一些。
    但李瑄想着能省一点,就省一点。
    “一文不少,否则免谈。我这马才四岁,正是力壮的时候。在长安绝对有价无市。”
    卖马人一口拒绝李瑄的还价,还不忘提醒。
    “我决定买下,不过要回去取钱,一来一回需要三天时间,能否等我一下。”
    李瑄思虑再三,最终同意。
    “我看伱腰间的金带不错,用它换马也行。”
    卖马人不愿意等这么久,他看着李瑄腰间的金玉腰带,缓缓说道。
    此金丝腰带,正是上次战功,皇帝亲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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