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简单而纯粹的快乐
    从对角巷回来后,洛伦熟读几遍教材,开始尝试一些绝对安全的咒语。
    麦格教授讲的案例,有个人在念咒时,仅错了一个字母就差点把自己小命搭上。那样的咒语洛伦心再大也不敢轻易尝试。
    在《标准咒语,初级》的导读部分列出了一些绝对安全,你嘴瓢到天上去,也不会产生什么难以挽回的后果的咒语。
    洛伦熟悉的就有“雏菊,甜奶油和阳光”,后面备注这个魔法可以把一些物品涂上一层类似雏菊,阳光一样的黄色。“兔眼溜溜,竖琴幽幽,清水变美酒”,可以让清水增添出酒的气味和口感,其他的也是类似短句组合的,都是作用不大的家庭类魔法。
    从格式上就能看出这种咒语与后面更严谨的【修复如初】【荧光闪烁】差别巨大。
    魔法界把符咒分为四个大类,分别是:变形咒,魔咒,破解咒,疗伤咒。
    在《标准咒语,初级》中,作者米兰达·戈沙克提到,魔咒是给物体增加特定的属性,让物体做什么,而不是让物体变成什么,后者是变形咒的范畴。
    一年级的教材正式教学的咒语只有九个,分别是软化咒,切割咒,漂浮咒,修复咒,开锁咒,锁定咒,照明咒,击退咒和生火咒。都是比较基础的咒语,用来给小巫师们入门。
    书中不止有施法方式,更是提到九个魔咒的演化,发明者身处的时代和环境情况。
    例如开锁咒【阿拉霍洞开】,原意为“对窃贼友好”,是一个英国巫师从非洲带回来的,他后来也如愿成为了名噪一时的大盗,并直接促成反开锁咒的发明。
    在此之前,更受欢迎的开锁咒是【门户洞开】,字面意思,把门炸开一个大洞,以及更早更粗糙的【芝麻开门】。
    咒语多是从拉丁文演化而来,洛伦从这些魔咒的起源和演化中可以隐隐约约窥见一丝魔咒的规律。
    在通读过教材之后,他伦开始尝试施法。他们本就住在山上,远离镇上的居民,不用故意特意找地方,不过洛伦最喜欢的地方还是小湖边。
    首先开始尝试的是【修复一新】。
    洛伦把一张5英镑面值的钞票撕成五份放在石头上,然后对着其中一份施法,企图变出5张钞票。想法很刑,但是失败了。
    魔杖抵着的那份钞票碎片像是有什么吸引力一样把其他四份拉过来,还原成完整的纸币,接合的地方仍有一些明显的痕迹。
    尝试过后,除了遗憾不能依此致富外,洛伦有一种感觉,某个词的尾音语调是不是该再上扬一点,调整之后确实发现施法会更容易一些。
    反复用调整后的语调施法几次后,挥动魔杖时,又会感觉小拇指翘起来应该会更好一点。
    按照这种想法尝试了好几次,最后复原出来的钞票几乎是无损的,接合处没有一丝痕迹。
    这似乎是一种类似魔法直感力的东西,直感力是他上辈子学的词,正常人的逻辑是a=b,b=c,所以可以得出a=c,而部分拥有直感力的人可以直接得出a=c。
    或者说是熟练度,反复练习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进步,洛伦不清楚这是身体自带的魔法天赋还是穿越者金手指。
    每次一点点的进步,一段时间后总让洛伦感受到巨大的差异。
    当然,这种自带的纠偏到一定熟练度之后又好像会被覆盖掉。最开始洛伦的漂浮咒需要声情并茂,动作优雅且有节奏感,到后面哪怕生硬地念咒,直直地挥舞魔杖,同样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洛伦钟爱【门户洞开】这个魔咒,虽然教材上并没有讲这个魔咒的释放方式,主要教学的是更精妙的【阿拉霍洞开】,但是他爱死这个爆炸洞穿的效果了。
    开始一遍遍地尝试,他的直感力起到了作用。把语调跟姿势都调整好,魔杖也放出了光芒,但是没有效果,红光打在石头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晚上吃饭时,洛伦灵光一闪,对着木屋的门来了一发。
    随着小孩子清脆嗓音的【门户洞开】,在贝茨家服役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木门炸开一个大洞。一整天的纠偏让洛伦的这次施法效果好得出奇,把贝茨气得几乎要当场变身狼人。
    最后以洛伦答应一直包揽厨房工作,直到九月一日开学,贝茨的怒火才平息下来。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洛伦由此意识到这个【门户洞开】达成的条件真的是需要门的时候,他的探索开始了。
    一开始是用木头在空地搭出简陋的门,然后轻松炸开。
    换到贝茨月圆夜藏身的山洞,他用魔咒轰击山洞口的巨石。开始只能在石头上崩出一个小黑点,经过洛伦不懈的努力,在某个阳光开朗的上午,他炸穿了这个巨石。
    爆炸声响起,巨石中心开出一个足球大小的贯穿洞。黑色的,像是用火药炸开的一样。
    洛伦看着这个场景,由心地感到一阵阵满足。
    之后洛伦就像是觉醒了一样,把轰击的目标视为阻挡他进入的门,然后不停的【门户洞开】。在90年代的英国,洛伦感受到了上辈子过年时候,二踢脚简单纯粹的快乐。
    随着不断练习,洛伦的【门户洞开】被纠偏成一种古怪的魔咒,咒语应该也不是原来的【门户洞开】了,但是发音奇怪,还有些模糊不清。
    他也不知道现在该叫它什么咒,但是快乐就完事儿了。
    山上的石头、树木就遭了殃。轰鸣声不停响起,贝茨上来时看到的场景,比当初他在变身狼人时还要糟糕。
    直面巫师的破坏力,贝茨一阵心惊。这还只是一个还没入学的11岁小孩,就已经是个不限弹药的rpg了,成年巫师更是不可想象。
    庆幸的是洛伦并没有把咒语对着动物使用,贝茨心里稍安,他还只是个小孩子,虽然有些顽皮,但还是善良的。
    这个观点只持续不到两天。
    洛伦开始炸鱼,一个下午捞起来的鱼,贝茨心里算了一下,两个人一星期都吃不完,最终他还是忍不住揍了洛伦一顿,把鱼拿到山下卖了。
    晚上,洛伦靠在凳子上心里委屈,但他不敢说。炸鱼很快乐,但以后不能炸了。
    郁闷地撸着憨憨眼睛鸮,在想要给赫敏写什么,最终选择放弃,总不能说自己玩儿了快一个月的二踢脚吧。
    正要松开眼镜鸮让它自己去觅食,这些日子都是这样的。小憨憨在山里的日子过得挺滋润,但是羽毛的触感实在太好了,洛伦有点上头,手还是在不停撸猫头鹰。
    小眼镜鸮眨巴眨巴眼睛,脸上的白色条纹跟着跳动,猫猫头委屈,但猫猫头说不出来。
    另外,这段时间洛伦阅读了那本《和狼人一起流浪》,故事是个好故事,小说算本好小说。
    除了被洗脑洛哈特的英姿和完美笑容(带图的那种,是的,带精美插图)外,就一点点关于狼人的知识,对于贝茨爷爷没什么帮助。
    《炼金术:从入门到精通》,洛伦从翻开书,到放在箱子最底层,不足五分钟。
    并且决定至少要开学后才会翻开,需要的前置知识太多了。根本不是入门,是默认你有关魔咒,魔药好几门知识精通后才开始入门炼金术,就离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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