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就是什么世家老爷和所谓的堂官蛇鼠一窝呀,那不关自己吊事。
本来胡麻就不打算在那位井里的阴祟与她的负心郎之间的事情里插手,毕竟自己跟她之间的恩怨已经了了,如今见着牵扯到了什么堂官,什么世家,就更不感兴趣了。
该小心还是要小心的。
如今的自己,在大羊寨子的乡亲们眼里,那可是真个出息了,好歹也是血食帮的小管事呢,而若知道了自己成了掌柜,那更是得上天。
但地位爬上来了,见识也广了,心里倒真的开始有些压力了。
早先自己在红灯会里混成了掌柜,便有了种在明州可以横着走的感觉,但如今再想想呢?
当时那种心态,跟在城乡结合部跟了个大哥,与城南的扛罢子干了一架,打的对方落荒而逃死在了臭水沟里,便觉得自己谁也不怕,在城里横着走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倒不是千山万水,而恰是层次二字啊。
千山万水也有机会相逢,隔了层次那真是见了彼此的面,也完全不会相识。
当然,操心这些是没有用的,修行才最重要。
当然,自己有本命灵庙里的神像照见,走错路的可能性倒是不高,但哪怕只是照了绣花描样子,也仍然是水磨功夫,这速度可提不上来。
守岁人炼活首脑,需要一丝一缕,缝花一般的小心谨慎,错得一点,那起码也会是个脑血栓。
“……”
慢!
实在是太慢了。
那一小块血食,连徐香主都吃了一惊,只是不太敢确定,于是忙忙的找来了一位老供奉帮着看,倒也是熟人,正是欠了胡麻一百二十颗血食丸的老算盘。
前不久,他已经把洞子李家带回来的血食,拿给人看了。
这老头子如今与胡麻也混得熟了,凑在他的手里一看,便立时吃惊的一把抢了过去,对准了太阳,左看右看,愈发吃惊。
前两年配完了油灯,他又用了三年潜心修行,由得崔干娘她们在江湖道上胡作非为。
若要形容,仅是炼活首脑这一项,比起当初炼活心脏的难度,高了何止十倍?
而首脑都如此之慢,神魂又该如何?
胡麻不由得揣测起了季堂,将他入府的经历,仔细的研究了许多遍。
这位乞儿帮的帮主,是個实打实的入府守岁人,而他单单是走入府这一项,便用了五年的时间。
前两年时间,四处搜刮,敛财,只为了配起那两盏可以分别杀死首脑,以及让自己生魂变死魂的油灯,而这两年,也恰是乞儿帮最猖獗,做大案最多的时候。
从朱门镇子回来胡麻便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入府的修行上,自过年之前开始,他便在准备着入府之事,到了如今,已经准备的时间不短,可说起这感觉,却还只有一个字:
……胡老爷现在最不担心的,就是这个了。
而且,消耗掉的血食秘药等等,不计其数,从他被搜魂留下来的笔记里,这些东西都是可以一一窥见的。
“哪里来的?”
甚至胡麻都知道,这厮为了入府,其实把乞儿帮这几年积攒起来,准备给上面人交供的东西都用在自己身上了,可谓是用一整个平南道上的乞儿帮,来供养他自己一个人。
没办法,那时候他就是需要银钱,需要各种秘药来配置油灯。
整整三年,他才入府成功。
但如今的自己呢?
因着省了两盏油灯,所以时间上便先省了两年,再又有着本命神像照见,又省了许多弯路至于血食……
胡麻便笑道:“路上捡的,你且看看这怎么样?”
由此倒是可见,想要入府,时间,血食,精力,甚至运气,都缺一不可。
因为是洞子李家得来的东西,其实不怕别人追根问底,所以也敢这么开玩笑。
当然,自己有整整两筐的事,那是绝对不能告诉旁人的。
“哪里捡的?”
老算盘顿时激动起来,严肃道:“你带我过去,我也要捡一点。”
“?”
胡麻听着都懵了。
“不对,也不是捡,这本来就该是咱的。”
老算盘严肃了起来,大声道:“如今青衣帮被咱干掉了,这明州府城里的血食矿,可都是咱红灯会的。”
“一定要找,找着这玩意儿是从哪里矿里出来的。”
“……”
胡麻见他如此认真,也只好笑道:“那倒麻烦,这可是外地捡的。”
“噢……”
老算盘有些遗憾,却还不死心,道:“那距离远不?不远的话,也可以是咱红灯会的。”
“倒也不算远。”
胡麻道:“快马加鞭的话,走上二十来天也就到了……”
老算盘一下子遗憾了起来,看出了胡麻不像是在撒谎,道:“那就可惜了了,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最上好的血食矿才能割出来的,咱们这里割的血食,为什么要炼成了血食丸才能吃?”
“因为多少有些不干净的东西,炼过之后比较好,而这东西,割下来就能吃的呢!”
“其实咱红灯会每年也能割出这么一点东西来,只可惜,咱们反而瞅不见,直接就给了分香的老爷了,护法大人都不见得能享用。”
“说白了咱福份不够,得是那些世家里的老爷贵人们,才有资格享受这种上品的血食供养呢……”
“……”
胡麻倒是惊讶:“血太岁,不就是最好的?”
“嘿嘿,血太岁当然是最好的。”
老算盘闻言却是笑了两声,道:“但大宅院里住着的,穿金戴银,跟外面挑着担子倒夜香,一到年头连双鞋都穿不上的,若非要论起来,也都是人,但人与人比,能一样?”
“这血食啊,分品质,还分地方哩,咱们明州府这边,也就老阴山里出的血食好,不光血食,天材地宝还多哩。”
“只可惜,咱红灯会能采割的,也就山北这几个,更深了好多地方,可不敢去。”
“……”
胡麻听了,倒也能理解,八百里老阴山,地方可是大着呢,不知藏了多少好东西,便是血食帮,也探不出那么多来,回头自己倒是要找山君聊聊。
确定了自己手上的是好东西,心情也便轻松起来,笑道:“真是好东西,要能有一筐就好了?”
“你还想要一筐?”
老算盘下意识往自己怀里揣,道:“我有这一块就可以了……”
“好家伙,账还没还,倒又敢惦记?”
胡麻一把夺了回来,心想等到了血食矿上,肯定要跟这老算盘好好的算上一笔账。
无论如何,自己倒暂时不必为入府阶段的血食发愁了,只是这入府需要的时间却还是有些作难。
难不成自己也真要苦苦熬上个一两年,才能迈过了那个门槛?
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还是想着要快一点。
闲了下来时,便又将当初季堂入府间的经历仔细研究过几遍,倒发现了一个关键。
这乞儿帮帮主季堂,为了入府,足足三年低调行事,但也不是完全顺利,在他炼活首脑时的第二年,便经过一场恶战。
乞儿帮毕竟伤天害理,恶事做的太多,时常有不甘的冤魂找他们索命,只是乞儿帮的人也都有门道,这些冤魂他们也不放在眼里。
但事情多了,便也有了意外。
曾经有冤魂复仇无望,深夜哭诉,被一位夜游神乌姥姥听见,她是受了香火的,便要管这事。
结果来找乞儿帮麻烦时,却失了手,那季堂不好收拾,一番恶战,倒杀了乌姥姥手底下的一位烧香,然后逃掉了,当然,季堂也不好受,当真是差点丢了小命。
本是以为大受损失,却没想到,事后发现逃得了那一命,自己的进度居然一下子涨进了不少,倒又赚了。
这件事让季堂印象极深所以被搜魂的时候,才交待了出来。
“难不成被堂上客追杀,倒是会进度大增?”
胡麻细想着这事,也不由得有些心动:“这乌姥姥是谁,我也过去找找看?”
不过也终究只是一个想法,还是算了。
修行进度固是重要,但安全也重要,入府的关键时候,去招惹这堂上的东西,太危险了。
而在胡麻正为了自己入府之事深忧之时,三百里外,一处常年阴云密布的山上,淮南卫氏的老仆人,如今却也顺着崎岖的山路,蒙着自己的眼睛,摸摸索索来到了一处古怪的庙宇前。
他一路提心吊胆,只觉身边诡异嬉笑不断,还有无数只手伸出了拉自己的裤角,各种摸摸索索的感觉在身上游走。
只恐在不知不觉中便丢了性命,亏得运气不错,竟是真的过来了。
揭掉了眼上蒙着的黑布,他便心里一阵哆嗦,这一路上虽然辛苦可怖,但好歹以为自己是在拜神,可如今睁开了眼,竟以为自己是进了土匪窝子。
身前那庙是黑墙,庙前一个硕大的香炉,看似铜质,上面却有些黏糊糊的物质,仿佛是血迹。
庙内,供着一个黑色身躯,头生五首,狰狞可怖的恶神。
再看周围,却见是一座硕大的荒山,到处飘着浓烈的血腥气味,荒凉阴森,只有诡异怪石,以及枝丫横生的枯树鬼木,枝梢上吊着一只只随风晃动的血肉皮膜。
最重要的是在庙前,放着几排巨大的木架子,上面满是些被剥了皮,赤条条的事物,一排一排的排列齐整。
上面各有招牌,分别列着几个字:
和烂骨。
饶火把。
不羡羊。
(本章完)
本来胡麻就不打算在那位井里的阴祟与她的负心郎之间的事情里插手,毕竟自己跟她之间的恩怨已经了了,如今见着牵扯到了什么堂官,什么世家,就更不感兴趣了。
该小心还是要小心的。
如今的自己,在大羊寨子的乡亲们眼里,那可是真个出息了,好歹也是血食帮的小管事呢,而若知道了自己成了掌柜,那更是得上天。
但地位爬上来了,见识也广了,心里倒真的开始有些压力了。
早先自己在红灯会里混成了掌柜,便有了种在明州可以横着走的感觉,但如今再想想呢?
当时那种心态,跟在城乡结合部跟了个大哥,与城南的扛罢子干了一架,打的对方落荒而逃死在了臭水沟里,便觉得自己谁也不怕,在城里横着走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倒不是千山万水,而恰是层次二字啊。
千山万水也有机会相逢,隔了层次那真是见了彼此的面,也完全不会相识。
当然,操心这些是没有用的,修行才最重要。
当然,自己有本命灵庙里的神像照见,走错路的可能性倒是不高,但哪怕只是照了绣花描样子,也仍然是水磨功夫,这速度可提不上来。
守岁人炼活首脑,需要一丝一缕,缝花一般的小心谨慎,错得一点,那起码也会是个脑血栓。
“……”
慢!
实在是太慢了。
那一小块血食,连徐香主都吃了一惊,只是不太敢确定,于是忙忙的找来了一位老供奉帮着看,倒也是熟人,正是欠了胡麻一百二十颗血食丸的老算盘。
前不久,他已经把洞子李家带回来的血食,拿给人看了。
这老头子如今与胡麻也混得熟了,凑在他的手里一看,便立时吃惊的一把抢了过去,对准了太阳,左看右看,愈发吃惊。
前两年配完了油灯,他又用了三年潜心修行,由得崔干娘她们在江湖道上胡作非为。
若要形容,仅是炼活首脑这一项,比起当初炼活心脏的难度,高了何止十倍?
而首脑都如此之慢,神魂又该如何?
胡麻不由得揣测起了季堂,将他入府的经历,仔细的研究了许多遍。
这位乞儿帮的帮主,是個实打实的入府守岁人,而他单单是走入府这一项,便用了五年的时间。
前两年时间,四处搜刮,敛财,只为了配起那两盏可以分别杀死首脑,以及让自己生魂变死魂的油灯,而这两年,也恰是乞儿帮最猖獗,做大案最多的时候。
从朱门镇子回来胡麻便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入府的修行上,自过年之前开始,他便在准备着入府之事,到了如今,已经准备的时间不短,可说起这感觉,却还只有一个字:
……胡老爷现在最不担心的,就是这个了。
而且,消耗掉的血食秘药等等,不计其数,从他被搜魂留下来的笔记里,这些东西都是可以一一窥见的。
“哪里来的?”
甚至胡麻都知道,这厮为了入府,其实把乞儿帮这几年积攒起来,准备给上面人交供的东西都用在自己身上了,可谓是用一整个平南道上的乞儿帮,来供养他自己一个人。
没办法,那时候他就是需要银钱,需要各种秘药来配置油灯。
整整三年,他才入府成功。
但如今的自己呢?
因着省了两盏油灯,所以时间上便先省了两年,再又有着本命神像照见,又省了许多弯路至于血食……
胡麻便笑道:“路上捡的,你且看看这怎么样?”
由此倒是可见,想要入府,时间,血食,精力,甚至运气,都缺一不可。
因为是洞子李家得来的东西,其实不怕别人追根问底,所以也敢这么开玩笑。
当然,自己有整整两筐的事,那是绝对不能告诉旁人的。
“哪里捡的?”
老算盘顿时激动起来,严肃道:“你带我过去,我也要捡一点。”
“?”
胡麻听着都懵了。
“不对,也不是捡,这本来就该是咱的。”
老算盘严肃了起来,大声道:“如今青衣帮被咱干掉了,这明州府城里的血食矿,可都是咱红灯会的。”
“一定要找,找着这玩意儿是从哪里矿里出来的。”
“……”
胡麻见他如此认真,也只好笑道:“那倒麻烦,这可是外地捡的。”
“噢……”
老算盘有些遗憾,却还不死心,道:“那距离远不?不远的话,也可以是咱红灯会的。”
“倒也不算远。”
胡麻道:“快马加鞭的话,走上二十来天也就到了……”
老算盘一下子遗憾了起来,看出了胡麻不像是在撒谎,道:“那就可惜了了,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最上好的血食矿才能割出来的,咱们这里割的血食,为什么要炼成了血食丸才能吃?”
“因为多少有些不干净的东西,炼过之后比较好,而这东西,割下来就能吃的呢!”
“其实咱红灯会每年也能割出这么一点东西来,只可惜,咱们反而瞅不见,直接就给了分香的老爷了,护法大人都不见得能享用。”
“说白了咱福份不够,得是那些世家里的老爷贵人们,才有资格享受这种上品的血食供养呢……”
“……”
胡麻倒是惊讶:“血太岁,不就是最好的?”
“嘿嘿,血太岁当然是最好的。”
老算盘闻言却是笑了两声,道:“但大宅院里住着的,穿金戴银,跟外面挑着担子倒夜香,一到年头连双鞋都穿不上的,若非要论起来,也都是人,但人与人比,能一样?”
“这血食啊,分品质,还分地方哩,咱们明州府这边,也就老阴山里出的血食好,不光血食,天材地宝还多哩。”
“只可惜,咱红灯会能采割的,也就山北这几个,更深了好多地方,可不敢去。”
“……”
胡麻听了,倒也能理解,八百里老阴山,地方可是大着呢,不知藏了多少好东西,便是血食帮,也探不出那么多来,回头自己倒是要找山君聊聊。
确定了自己手上的是好东西,心情也便轻松起来,笑道:“真是好东西,要能有一筐就好了?”
“你还想要一筐?”
老算盘下意识往自己怀里揣,道:“我有这一块就可以了……”
“好家伙,账还没还,倒又敢惦记?”
胡麻一把夺了回来,心想等到了血食矿上,肯定要跟这老算盘好好的算上一笔账。
无论如何,自己倒暂时不必为入府阶段的血食发愁了,只是这入府需要的时间却还是有些作难。
难不成自己也真要苦苦熬上个一两年,才能迈过了那个门槛?
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还是想着要快一点。
闲了下来时,便又将当初季堂入府间的经历仔细研究过几遍,倒发现了一个关键。
这乞儿帮帮主季堂,为了入府,足足三年低调行事,但也不是完全顺利,在他炼活首脑时的第二年,便经过一场恶战。
乞儿帮毕竟伤天害理,恶事做的太多,时常有不甘的冤魂找他们索命,只是乞儿帮的人也都有门道,这些冤魂他们也不放在眼里。
但事情多了,便也有了意外。
曾经有冤魂复仇无望,深夜哭诉,被一位夜游神乌姥姥听见,她是受了香火的,便要管这事。
结果来找乞儿帮麻烦时,却失了手,那季堂不好收拾,一番恶战,倒杀了乌姥姥手底下的一位烧香,然后逃掉了,当然,季堂也不好受,当真是差点丢了小命。
本是以为大受损失,却没想到,事后发现逃得了那一命,自己的进度居然一下子涨进了不少,倒又赚了。
这件事让季堂印象极深所以被搜魂的时候,才交待了出来。
“难不成被堂上客追杀,倒是会进度大增?”
胡麻细想着这事,也不由得有些心动:“这乌姥姥是谁,我也过去找找看?”
不过也终究只是一个想法,还是算了。
修行进度固是重要,但安全也重要,入府的关键时候,去招惹这堂上的东西,太危险了。
而在胡麻正为了自己入府之事深忧之时,三百里外,一处常年阴云密布的山上,淮南卫氏的老仆人,如今却也顺着崎岖的山路,蒙着自己的眼睛,摸摸索索来到了一处古怪的庙宇前。
他一路提心吊胆,只觉身边诡异嬉笑不断,还有无数只手伸出了拉自己的裤角,各种摸摸索索的感觉在身上游走。
只恐在不知不觉中便丢了性命,亏得运气不错,竟是真的过来了。
揭掉了眼上蒙着的黑布,他便心里一阵哆嗦,这一路上虽然辛苦可怖,但好歹以为自己是在拜神,可如今睁开了眼,竟以为自己是进了土匪窝子。
身前那庙是黑墙,庙前一个硕大的香炉,看似铜质,上面却有些黏糊糊的物质,仿佛是血迹。
庙内,供着一个黑色身躯,头生五首,狰狞可怖的恶神。
再看周围,却见是一座硕大的荒山,到处飘着浓烈的血腥气味,荒凉阴森,只有诡异怪石,以及枝丫横生的枯树鬼木,枝梢上吊着一只只随风晃动的血肉皮膜。
最重要的是在庙前,放着几排巨大的木架子,上面满是些被剥了皮,赤条条的事物,一排一排的排列齐整。
上面各有招牌,分别列着几个字:
和烂骨。
饶火把。
不羡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