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现在已经可以肯定,黑色塑料袋上的指纹就是高质量的,这已经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以高志远的收入水平,他不可能喝得起一两上万元的大红袍茶叶。
陆川接着汇报他这边的发现。
“指纹是从塑料袋的提手边缘上提取到的,指纹破碎有过大力扭曲的痕迹,应该是高志远提过这个塑料袋的。”
如果高志远没有提过这个塑料袋的话,那么他的指纹不可能出现这种破碎的情况。
“可是根据目前的调查线索显示,高志远在案发的时候并没有在通州市,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陆川在发现这一点之后,一直也想不明白到底这其中有什么关窍。
凶手这么做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如果凶手仅仅只是想栽赃陷害的话,完全不用这么麻烦。
凶手可以把栽赃陷害对象的指纹比较完整地复制在黑色塑料袋上。
另外被栽赃陷害的对象如果有不怎么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么无论警方是否相信这条线索,都会追查下去。
如此一来的话,真正的凶手被发现的概率就会小很多。
可是红衣杀手过去15年来留下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些有充分不在场证明的人。
这样一来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对这些人栽赃陷害,也就无法掩饰红衣杀手本身存在的可能。
再加上杀手在被害人体内流残留的体液是有遗传信息可以被提取的,这些遗传信息已经确认和现场发现的指纹或者是足迹的所有人的dna信息是不匹配的。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做这些事儿?
李东林同样皱眉。
陆川接着继续。
“高志远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但是黑色塑料袋里边有上万元一两的茶叶残渣,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以高志远的经济能力,他自然不可能喝得起上万元的茶叶。
所以这些茶叶到底是谁的?
另外,这些茶叶如果不是高志远的,那么到底会是谁的呢?
又是谁把这些茶叶的残渣放进高志远曾经提过的黑色塑料袋。
“还有一点,就是高志远的居住地点有问题。”
陆川操作投影上面出现了一张地图。
“这里是我们发现被害人手指的建国路北二巷,但是高志远居住的地方在宏盛花园小区这个小区在北盛路那边,距离建国路北二巷大概有5公里的距离。”
陆川这边通过技术勘察得出来的线索之后,对这些线索又进行了逻辑上的一些分析判断,得出了很多有意思的结论。
“高志远居住的地方,距离我们发现被害人手指的建国路北二巷有5公里的距离,对方有没有。可能为了扔一个垃圾袋儿跑这么远?”
陆川又接着问:“而如果这个垃圾袋并不是高志远扔过来的,那么到底是谁把这个垃圾袋拿过来的呢?”
陆川虽然是在反问,但实际上结合高职员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陆川这边认为高志远提过的这个垃圾袋实际上是被人利用了。
“陆川,你的结论是什么?”
李东林也在思索陆川提出来的这些问题,这些问题表面上看似乎并不相关,但实际上,都是案件的重要线索。
只不过,现在粗略的来分析的话,这些线索彼此之间并不关连,甚至还有逻辑上的冲突。
可是,红衣杀手做爱15年都没有被抓住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些看似冲突没有任何关联的细节呢?
侦探红衣杀手的案件,省厅也好,部委也好,来了不少专家,但大多数都是刑侦方面的。
说实话,在李东林看来省厅也好,部委也好,以前派出来的专家虽然很厉害,但是在现场勘查方面,应该说都比陆川要弱。
陆川和一般的技术刑警不一样,他除了搞技术之外,对破案本身还有很强的洞察力。
陆川在分析案件的时候往往会站在技术勘察的角度上以此为基础,然后进行逻辑分析和判断。
这一点其实是非常难得的,这也是李东林认为陆川为什么破案率这么高的最重要原因。
一般的技术刑警都是搞后勤工作前边先开行就把东西拿回去之后搞技术的刑警负责分析判断,然后把结果反馈回来。
前端负责侦查的刑警,把这些技术刑警做出来的技术分析结果直接拿来就用。
其实中间少了一个相互交流和质疑的这么一个过程。
往往现场勘查的技术结果和办案,刑警的思路分析是不完全吻合的。
但是陆川这边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他本身技术精湛,同时办案的能力又很强,两者时时刻刻结合在一起,在他身上就体现出了1+1大于2的效果。
“我的意思是以高志远为中心,重点调查有可能接触他丢弃垃圾袋的所有人。”
在陆川看来,不管犯罪嫌疑人是谁,对方拿到高志远的黑色塑料袋,然后把被害人的断指放进里面,这绝对不是无意为之,而是有计划的。
原因也很简单,犯罪嫌疑人在过去网的15年所做的案件当中都会把一些线索指向一些不相关的案件人员。
这些人和案件不相关,因为他们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但是在案发现场又发现了他们的一些蛛丝马迹。
如果只有一起案件或者是两起案件是这样的情况,那么还有可能说成是巧合,但是11起案件在15年的时间里面都是如此的话,那就绝对不是一种巧合。
针对嫌疑人一定能够接触到高志远的一些情况。
另外高志远和被害人都在爱家超市工作,这难道也是巧合吗?
巧合到犯罪嫌疑人从距离建国路北2巷5公里外的一个地方随意拿一个黑色塑料袋,把被害人的断指放进去,结果这个黑色的塑料袋的主人就是被害人的同事,这怎么可能呢?
如果这一次也有可能的话,那么前几次的案件怎么解释?
陆川仔细研究过前10次案件的卷宗。
案子虽然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里面,而且被害人的一些具体情况也不是特别相同案发现场也各有不同,但是背后仍有不少相同点。
但是以高志远的收入水平,他不可能喝得起一两上万元的大红袍茶叶。
陆川接着汇报他这边的发现。
“指纹是从塑料袋的提手边缘上提取到的,指纹破碎有过大力扭曲的痕迹,应该是高志远提过这个塑料袋的。”
如果高志远没有提过这个塑料袋的话,那么他的指纹不可能出现这种破碎的情况。
“可是根据目前的调查线索显示,高志远在案发的时候并没有在通州市,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陆川在发现这一点之后,一直也想不明白到底这其中有什么关窍。
凶手这么做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如果凶手仅仅只是想栽赃陷害的话,完全不用这么麻烦。
凶手可以把栽赃陷害对象的指纹比较完整地复制在黑色塑料袋上。
另外被栽赃陷害的对象如果有不怎么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么无论警方是否相信这条线索,都会追查下去。
如此一来的话,真正的凶手被发现的概率就会小很多。
可是红衣杀手过去15年来留下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些有充分不在场证明的人。
这样一来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对这些人栽赃陷害,也就无法掩饰红衣杀手本身存在的可能。
再加上杀手在被害人体内流残留的体液是有遗传信息可以被提取的,这些遗传信息已经确认和现场发现的指纹或者是足迹的所有人的dna信息是不匹配的。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做这些事儿?
李东林同样皱眉。
陆川接着继续。
“高志远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但是黑色塑料袋里边有上万元一两的茶叶残渣,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以高志远的经济能力,他自然不可能喝得起上万元的茶叶。
所以这些茶叶到底是谁的?
另外,这些茶叶如果不是高志远的,那么到底会是谁的呢?
又是谁把这些茶叶的残渣放进高志远曾经提过的黑色塑料袋。
“还有一点,就是高志远的居住地点有问题。”
陆川操作投影上面出现了一张地图。
“这里是我们发现被害人手指的建国路北二巷,但是高志远居住的地方在宏盛花园小区这个小区在北盛路那边,距离建国路北二巷大概有5公里的距离。”
陆川这边通过技术勘察得出来的线索之后,对这些线索又进行了逻辑上的一些分析判断,得出了很多有意思的结论。
“高志远居住的地方,距离我们发现被害人手指的建国路北二巷有5公里的距离,对方有没有。可能为了扔一个垃圾袋儿跑这么远?”
陆川又接着问:“而如果这个垃圾袋并不是高志远扔过来的,那么到底是谁把这个垃圾袋拿过来的呢?”
陆川虽然是在反问,但实际上结合高职员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陆川这边认为高志远提过的这个垃圾袋实际上是被人利用了。
“陆川,你的结论是什么?”
李东林也在思索陆川提出来的这些问题,这些问题表面上看似乎并不相关,但实际上,都是案件的重要线索。
只不过,现在粗略的来分析的话,这些线索彼此之间并不关连,甚至还有逻辑上的冲突。
可是,红衣杀手做爱15年都没有被抓住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些看似冲突没有任何关联的细节呢?
侦探红衣杀手的案件,省厅也好,部委也好,来了不少专家,但大多数都是刑侦方面的。
说实话,在李东林看来省厅也好,部委也好,以前派出来的专家虽然很厉害,但是在现场勘查方面,应该说都比陆川要弱。
陆川和一般的技术刑警不一样,他除了搞技术之外,对破案本身还有很强的洞察力。
陆川在分析案件的时候往往会站在技术勘察的角度上以此为基础,然后进行逻辑分析和判断。
这一点其实是非常难得的,这也是李东林认为陆川为什么破案率这么高的最重要原因。
一般的技术刑警都是搞后勤工作前边先开行就把东西拿回去之后搞技术的刑警负责分析判断,然后把结果反馈回来。
前端负责侦查的刑警,把这些技术刑警做出来的技术分析结果直接拿来就用。
其实中间少了一个相互交流和质疑的这么一个过程。
往往现场勘查的技术结果和办案,刑警的思路分析是不完全吻合的。
但是陆川这边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他本身技术精湛,同时办案的能力又很强,两者时时刻刻结合在一起,在他身上就体现出了1+1大于2的效果。
“我的意思是以高志远为中心,重点调查有可能接触他丢弃垃圾袋的所有人。”
在陆川看来,不管犯罪嫌疑人是谁,对方拿到高志远的黑色塑料袋,然后把被害人的断指放进里面,这绝对不是无意为之,而是有计划的。
原因也很简单,犯罪嫌疑人在过去网的15年所做的案件当中都会把一些线索指向一些不相关的案件人员。
这些人和案件不相关,因为他们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但是在案发现场又发现了他们的一些蛛丝马迹。
如果只有一起案件或者是两起案件是这样的情况,那么还有可能说成是巧合,但是11起案件在15年的时间里面都是如此的话,那就绝对不是一种巧合。
针对嫌疑人一定能够接触到高志远的一些情况。
另外高志远和被害人都在爱家超市工作,这难道也是巧合吗?
巧合到犯罪嫌疑人从距离建国路北2巷5公里外的一个地方随意拿一个黑色塑料袋,把被害人的断指放进去,结果这个黑色的塑料袋的主人就是被害人的同事,这怎么可能呢?
如果这一次也有可能的话,那么前几次的案件怎么解释?
陆川仔细研究过前10次案件的卷宗。
案子虽然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里面,而且被害人的一些具体情况也不是特别相同案发现场也各有不同,但是背后仍有不少相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