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盛世?
    为了打破尴尬,雷文氏故意岔开话题:
    “等新堂口盖好了,所有人都会搬过去吗?”
    “小部分人留守,其余人都搬过去。那边地方大,每个人都能有独立的屋子。”
    李郁一边说,一边翻出图纸。
    大嫂仔细的翻看着,不时还提出一些疑问。
    突然,她的手僵住了。
    “大嫂,你听我狡辩,啊不对,听我解释。”
    “这在西洋其实是一门很高雅的艺术。”
    ……
    砰,大嫂怒气冲冲的摔门而去。
    留下一张酷似杰克在船上给柔丝画的素描真理。
    李郁觉得,他的艺术天赋大约是要埋没了,走出院子散步。
    突然,被蹲在墙角的乌鸦吓了一跳。
    “军师,晚上好。”
    “卧槽,你蹲在这多久了?”
    “刚来,我觉得最近不太平,堂口需要有人放哨。”
    “蹲墙角放哨?”
    “暗哨!”
    乌鸦一脸灿烂,觉得终于凭口才说服了军师。
    李郁觉得和这厮再辩论下去,有百害而无一利。
    于是继续去修改建筑图纸了。
    增加一些防御措施,以及一口水井。
    万一被人围了,不至于看着近在咫尺的河水渴死。
    ……
    账面余下来的银子,这么一折腾又不够了。
    李郁仰天长叹,钱才是最紧要的。
    不发军饷还能保持战斗力,组织力的军队,历史上寥寥可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弟兄们在打螺丝和打渔的选择之间,选择了打人,就是因为轻松来钱。
    若是没有足够的银子,存菊堂三个月必散伙。
    林淮生的妹妹,暂时寄住在城内一户人家。
    每月给这户人3两银子,可以得到很好的吃住照料。
    看着穿新衣服,脸上有了肉的妹妹,他很知足。
    他现在的任务,是做李郁的保镖。
    二人雇了一条船,沿着护城河进入胥江,又汇入了京杭大运河。
    最后抵达了目的地,新堂口。
    下船后,他俩惊喜的遇到了一个熟人,小五。
    “小五,你家在这里?”
    “是啊,我就住那边的清月村。去我家吧,我给伱们烧鱼汤喝。”
    吊着左胳膊的小五,毫无怨言。
    因为对于大清朝的子民来说,生活都是艰难的,需要拼尽全力。
    人人都要有做牛马的意识,既然是牛马,就不该有痛感。
    否则,就是有异心。
    即使累死了,也没什么好唏嘘的,人间常态而已。
    一卷破席,一抔黄土,旁人偶尔的一句唏嘘。
    仿佛从未在这世上存在过!
    ……
    大清朝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民间异心。
    自从乾隆颁布了向各省征集书籍的圣旨后,意外的遇冷了。
    朝廷要修《四库全书》,这是一项庞大的工程。
    军机大臣于敏中,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和珅,侍读学士纪晓岚等一干臣子跪在殿内,聆听圣训。
    “朕登基四十载,海内升平,万国来朝。但光有赫赫武功还不够,还要有文治。”
    “你们从各省一共征集到了多少书?”
    “和珅,你来说。”
    “回皇上,各省献书共计452本。”和珅低着头,心中忐忑。
    大殿内陷入了沉默,皇帝的压力给到了所有人。
    “哼……”
    乾隆一声闷哼,包含了三分不满,两分不解,五分愤怒。
    “臣等该死,没能把皇上的宽仁之心传达到天下官绅士子心里,让他们放下心理包袱。”于敏中抬起头,脸上满是忠诚。
    他是文华殿大学士,军机大臣,汉臣当中官职最高者。
    乾隆听明白了,暗道这家伙真是七窍玲珑。
    “那就再下一道圣旨,昭告天下献书者无罪,不必担心内容犯忌。而且,献书多的人,朕还会赏给官职。”
    “皇上英明,臣等佩服。”
    于敏中挺直了腰板,浑浊的眼睛里古井无波。
    京中许多人私下讨论:文字狱,难道真的要成为历史了吗?
    一个月之后,各省府道州县都收到了这道新鲜出炉的圣旨。
    读书人们讨论的很热烈:
    “皇上圣明,开禁言路,我辈的春天到了。”
    “哎,赵秀才白死了。”
    赵秀才是文字狱的受害者,前年因为一首“反诗”被斩首示众,三族流放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
    ……
    苏州府,此事也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要论文化兴旺,恐怕苏州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经济的高度发达,反哺了教育事业。
    读书人多如牛毛,秀才举人遍地走。
    以一府之地,承包了大清朝四分之一的状元。
    府城的几家官绅,已经开始整理藏书了,想在朝廷那露个脸。
    按照惯例,先响应朝廷的都会有甜枣吃!
    彭家精心挑选了300多册善本古籍,王家拿出了200册罕见的宋明图书。
    苏州知府连忙登记造册,派专人呈送礼部。
    而苏州织造普福,也密折上呈乾隆,大拍马屁。
    密折中大书特书,江南地区官绅士子对于解禁文字狱的欢呼雀跃。
    李郁也听说了这事,因为勾栏,茶馆的读书人都在聊。
    他约了福成,一起郊外打猎。
    二人各携带了一杆火枪,还带上了随从。
    火枪是福成出面从绿营借的,挑选的两杆质量相对不错。
    为了拍他爹的马屁,太湖协副将还派了一个绿营兵负责教他们打枪。
    这是一杆重型火绳枪,兵部监制下发的。
    绿营兵装备的火绳枪大多质量低劣,少有的一些精品都是配发给了将官的亲兵。
    ……
    “这枪也太烂了,半天都打不了一响。”李郁故意很嫌弃的抱怨。
    “京中火器营装备的枪比这精良,威力射程做工好多了。”福成是见识过的,他是在京城长大的。
    “有燧发枪吗?”
    “我大清军中不装备燧发枪,发火率太低了,不如火绳枪可靠。只有王公大臣打猎时,才用燧发枪。”
    “这么说,燧发枪不是不好,是太贵了吧?”
    李郁这一问,把福成问愣住了。
    被派来教打枪的绿营兵赶紧往前两步,表现一下:
    “两位小官人说的都对,燧发枪造价高,火石打上三四十发就要换新的。若是装备起来,太贵了。”
    不远处的林子里,一只兔子窜出。
    李郁抬起枪,虚瞄一下,吹燃火绳。
    然后扣下扳机,一秒后,枪口喷出火焰,感觉到了明显的滞后。
    因为是打猎,塞得是铁砂,增加命中概率。
    兔子原地翻滚了一下,鲜血染红了皮毛。
    福成催马上前,又补了一枪。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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