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作者:湖中影
分卷阅读375
他手撤离摊开,手掌一片暗红,那些附于表皮的红色聚拢凝结成球状。赝品递给我,说:“这就是她截止到今天的全部记忆。”
我接过,并未质疑,立服。还是复制的信息清楚、完整,最关键的是准确。果然,凤蝶八岁时随父亲上过京城,与烟色不期而遇了三次。那天是庙会,两人的邂逅都是因为一个风车。凤蝶远远的看到一位翩翩公子从小贩手中买走一个很漂亮的风车,那位玉琢般的公子就是烟色,但在幼年的凤蝶眼里风车才是吸引她眼球的主体。她很喜欢那架风车,当她拉着父亲也去买时,她看中的那款最后一个已经被烟色买去哄叁仁,晚到一步的她自然很扫兴,此后在逛庙会时,她看到叁仁拿着她中意的风车在人群中蹦蹦跳跳,忍不住追了过去,结果被人流冲散,就这么巧被寻找叁仁的烟色撞见。烟色没找到叁仁,到遇上走丢的凤蝶。他见她是个小女孩,这才陪她等来了父母在离开。在等待的这段时间烟色给凤蝶留下深刻印象。烟色和她分开后便与我汇合。我可是很抢眼的,凤蝶的父母在酒楼上用餐时听到大街上突然人声鼎沸,有人嚷嚷:“逍遥王来了!呀!好俊俏的王爷……”凤蝶的父母对我早有耳闻,有机会见到本人,他们自然不会错过,就抱着凤蝶一起居高临下的往大街上看。凤蝶看到我的同时也再次看到我身旁的烟色,在人们的议论声中她才知道烟色的身份。
烟色出门,我都会张开感应区,让他在我的视线之内,所以他陪小女孩等父母的事我是亲眼所见。其实凤蝶跟小时候长得还是挺像的,可我哪想得到八年后她会成为烟色的媳妇,所以我根本没想起这事。而凤蝶也是,她怎能料到自己还会再见到烟色,八岁的孩子很快就把这事给忘了,直到这次在城外巧遇烟色。
她起初没认出烟色是谁,只觉得面善才和他搭话。接触下来,她越看烟色越眼熟,她以为是自己喜欢他才觉得他眼熟。后来我带假烟色去花满楼,她才猛然想起殷燃才是当年的烟色。她很高兴,她认为这就是缘份,而她适时的把握了这份缘份。我给烟色招亲的事她早有耳闻,她猜我带个假烟色去花满楼一定是在考验她,所以她将计就计演出了树林那重情重义的一幕。她在烟色怀里露出的那抹笑,是在庆幸自己赌对了,终于苦尽甘来。
看了这些,我不能说凤蝶不对,可我心里很不好受,很纠结,很矛盾。
赝品复制了这些记忆,他自然是第一个知情人,他见我心情沉重,便对我说:“凤蝶是个聪明的女子,知道审时度势。爹爹设局在先,那时她若戳穿,爹爹岂不尴尬。现在的结果反而最好,她是最适合烟色的女人。”
“天下女人那么多,你怎么知道她最适合烟色?”
“时隔八年,异地他乡的再会是缘,他们彼此把握了这份缘就形成份,他们很有缘份。而且凤蝶的记忆中并不存在对烟色鄙视的情绪,非但如此,她还同情烟色的过去,她颇具母爱。”
“我是在给烟色找媳妇,不是找娘。”
“娘和娘子也只是一个字之差,古人用娘子一词称呼妻子也有他的深意。别看凤蝶比烟色小,她反倒比烟色成熟,她能照顾好烟色。最重要的是,烟色喜欢她。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
赝品的话说到我心坎里,烟色的感受才是第一位的。“真意外,你们想法居然一样。”
“爹爹是说北、极、光。”
“嗯。”因为之前的惨痛教训,搞得我几乎成了偏执狂,我对凤蝶也许是太苛刻了。既然大家都觉得他们适合,而谎言的背后也确实有真情存在,我再不认同似乎就是在矫情。我调整自己的心态时,赝品问我:“孩儿刚到时,无意中听到爹爹和北、极、光的对话,爹爹您把追眼给吃了?”
“对!我正要问你这事。”赝品不提我差点给忘了。“你那些追眼怎么没动静了,这都多久了,还不给我带来东方凌鹫的消息!”
“爹爹吃掉几只送信的追眼?”
我估算下说:“一百三十二只。”
赝品惊讶,“孩儿派去监视东方凌鹫的追眼没这么多?”
“我又分不出那只是负责那片的。切,结果里面只有三只带有东方凌鹫的信息。”
“所以您把见到的都吃了。”赝品明白了,难怪‘主人’一路下来,把沿途的追眼都给扫荡了,原来是分不清它们的工作。
“怎么,你舍不得。”
“孩儿不是舍不得,只是追眼不是这种用法。您刚才说,您吃掉的追眼中有三只带有东方凌鹫的信息。”
“是。本来五天来一只,这都多久了,全无消息。”
“负责这件事的只有它们三个……”
“才三只!”我立刻恼羞成怒:“你敷衍我!”害我像傻瓜一样在这干等。
“它们不是一次性的,三只追眼监视同一个目标,轮流送信,已经绰绰有余。”
“你是说我使用的方法有误。”
“追眼会产出记忆球,您不必把追眼吃掉。”
原来是我心太急了。
“孩儿这就派新的追眼过去。断掉的信息只能从傀儡身上获取,可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东方凌鹫的安全,傀儡太明显不容易近身获取情报,断掉的这些日子的信息会不全。”
“不全就不全。” 过去的已经不是重点。烟色这边有了还算满意的结果,没了牵绊,我更加想念东方凌鹫,为了尽早接回他,岳冬的态度一下变得迫在眉睫。之前的不愉快让我磨不开面子,可这事不得不提,我显得生硬的说:“还有……岳冬的事你打算怎么办?他不能总这么……怕我。”好嘛,这要是让东方凌鹫看到,还以为我把岳冬怎么了。
“孩儿会尽快让他恢复记忆。”
“他恢复记忆就不怕我了?”
“孩儿不敢保证会像从前一样,但应该会比现在好些。”
“什么叫应该,你到底有几成把握?”
“这种事从来没出过,孩儿也不好说。”
“我可真够背的。”我想想又言:“如果我像以前一样再给他注入我的源血……”
“他已经异化到这一步,爹爹的源血非但不起免疫作用还会令他恐惧,遭他排斥。”
“也对。我记得有个傀儡说过岳冬对我和你的敬畏之心失衡了。”
“爹爹是指莫黑白。”
“对,莫黑白……黑白……”他自报名讳时我只顾岳冬没听进去,现在再闻,这名字好耳熟。“难怪他一身黑白相间的衣服,居然和我养的熊猫同名,他是用熊猫改造的?”
“当然不是,他的名字并非取自颜色,而是指:是非黑白。”
“莫问是非黑白,公道自在人心。”搁到人身上是个好名字,但给傀儡用,我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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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撤离摊开,手掌一片暗红,那些附于表皮的红色聚拢凝结成球状。赝品递给我,说:“这就是她截止到今天的全部记忆。”
我接过,并未质疑,立服。还是复制的信息清楚、完整,最关键的是准确。果然,凤蝶八岁时随父亲上过京城,与烟色不期而遇了三次。那天是庙会,两人的邂逅都是因为一个风车。凤蝶远远的看到一位翩翩公子从小贩手中买走一个很漂亮的风车,那位玉琢般的公子就是烟色,但在幼年的凤蝶眼里风车才是吸引她眼球的主体。她很喜欢那架风车,当她拉着父亲也去买时,她看中的那款最后一个已经被烟色买去哄叁仁,晚到一步的她自然很扫兴,此后在逛庙会时,她看到叁仁拿着她中意的风车在人群中蹦蹦跳跳,忍不住追了过去,结果被人流冲散,就这么巧被寻找叁仁的烟色撞见。烟色没找到叁仁,到遇上走丢的凤蝶。他见她是个小女孩,这才陪她等来了父母在离开。在等待的这段时间烟色给凤蝶留下深刻印象。烟色和她分开后便与我汇合。我可是很抢眼的,凤蝶的父母在酒楼上用餐时听到大街上突然人声鼎沸,有人嚷嚷:“逍遥王来了!呀!好俊俏的王爷……”凤蝶的父母对我早有耳闻,有机会见到本人,他们自然不会错过,就抱着凤蝶一起居高临下的往大街上看。凤蝶看到我的同时也再次看到我身旁的烟色,在人们的议论声中她才知道烟色的身份。
烟色出门,我都会张开感应区,让他在我的视线之内,所以他陪小女孩等父母的事我是亲眼所见。其实凤蝶跟小时候长得还是挺像的,可我哪想得到八年后她会成为烟色的媳妇,所以我根本没想起这事。而凤蝶也是,她怎能料到自己还会再见到烟色,八岁的孩子很快就把这事给忘了,直到这次在城外巧遇烟色。
她起初没认出烟色是谁,只觉得面善才和他搭话。接触下来,她越看烟色越眼熟,她以为是自己喜欢他才觉得他眼熟。后来我带假烟色去花满楼,她才猛然想起殷燃才是当年的烟色。她很高兴,她认为这就是缘份,而她适时的把握了这份缘份。我给烟色招亲的事她早有耳闻,她猜我带个假烟色去花满楼一定是在考验她,所以她将计就计演出了树林那重情重义的一幕。她在烟色怀里露出的那抹笑,是在庆幸自己赌对了,终于苦尽甘来。
看了这些,我不能说凤蝶不对,可我心里很不好受,很纠结,很矛盾。
赝品复制了这些记忆,他自然是第一个知情人,他见我心情沉重,便对我说:“凤蝶是个聪明的女子,知道审时度势。爹爹设局在先,那时她若戳穿,爹爹岂不尴尬。现在的结果反而最好,她是最适合烟色的女人。”
“天下女人那么多,你怎么知道她最适合烟色?”
“时隔八年,异地他乡的再会是缘,他们彼此把握了这份缘就形成份,他们很有缘份。而且凤蝶的记忆中并不存在对烟色鄙视的情绪,非但如此,她还同情烟色的过去,她颇具母爱。”
“我是在给烟色找媳妇,不是找娘。”
“娘和娘子也只是一个字之差,古人用娘子一词称呼妻子也有他的深意。别看凤蝶比烟色小,她反倒比烟色成熟,她能照顾好烟色。最重要的是,烟色喜欢她。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
赝品的话说到我心坎里,烟色的感受才是第一位的。“真意外,你们想法居然一样。”
“爹爹是说北、极、光。”
“嗯。”因为之前的惨痛教训,搞得我几乎成了偏执狂,我对凤蝶也许是太苛刻了。既然大家都觉得他们适合,而谎言的背后也确实有真情存在,我再不认同似乎就是在矫情。我调整自己的心态时,赝品问我:“孩儿刚到时,无意中听到爹爹和北、极、光的对话,爹爹您把追眼给吃了?”
“对!我正要问你这事。”赝品不提我差点给忘了。“你那些追眼怎么没动静了,这都多久了,还不给我带来东方凌鹫的消息!”
“爹爹吃掉几只送信的追眼?”
我估算下说:“一百三十二只。”
赝品惊讶,“孩儿派去监视东方凌鹫的追眼没这么多?”
“我又分不出那只是负责那片的。切,结果里面只有三只带有东方凌鹫的信息。”
“所以您把见到的都吃了。”赝品明白了,难怪‘主人’一路下来,把沿途的追眼都给扫荡了,原来是分不清它们的工作。
“怎么,你舍不得。”
“孩儿不是舍不得,只是追眼不是这种用法。您刚才说,您吃掉的追眼中有三只带有东方凌鹫的信息。”
“是。本来五天来一只,这都多久了,全无消息。”
“负责这件事的只有它们三个……”
“才三只!”我立刻恼羞成怒:“你敷衍我!”害我像傻瓜一样在这干等。
“它们不是一次性的,三只追眼监视同一个目标,轮流送信,已经绰绰有余。”
“你是说我使用的方法有误。”
“追眼会产出记忆球,您不必把追眼吃掉。”
原来是我心太急了。
“孩儿这就派新的追眼过去。断掉的信息只能从傀儡身上获取,可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东方凌鹫的安全,傀儡太明显不容易近身获取情报,断掉的这些日子的信息会不全。”
“不全就不全。” 过去的已经不是重点。烟色这边有了还算满意的结果,没了牵绊,我更加想念东方凌鹫,为了尽早接回他,岳冬的态度一下变得迫在眉睫。之前的不愉快让我磨不开面子,可这事不得不提,我显得生硬的说:“还有……岳冬的事你打算怎么办?他不能总这么……怕我。”好嘛,这要是让东方凌鹫看到,还以为我把岳冬怎么了。
“孩儿会尽快让他恢复记忆。”
“他恢复记忆就不怕我了?”
“孩儿不敢保证会像从前一样,但应该会比现在好些。”
“什么叫应该,你到底有几成把握?”
“这种事从来没出过,孩儿也不好说。”
“我可真够背的。”我想想又言:“如果我像以前一样再给他注入我的源血……”
“他已经异化到这一步,爹爹的源血非但不起免疫作用还会令他恐惧,遭他排斥。”
“也对。我记得有个傀儡说过岳冬对我和你的敬畏之心失衡了。”
“爹爹是指莫黑白。”
“对,莫黑白……黑白……”他自报名讳时我只顾岳冬没听进去,现在再闻,这名字好耳熟。“难怪他一身黑白相间的衣服,居然和我养的熊猫同名,他是用熊猫改造的?”
“当然不是,他的名字并非取自颜色,而是指:是非黑白。”
“莫问是非黑白,公道自在人心。”搁到人身上是个好名字,但给傀儡用,我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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