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兰斯一直认为这个是一个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的世界,顶多添加了一点魔幻色彩,就算最近遭遇了怪物、精,也只是让魔幻色彩更加浓重一点而已。
但是,贝黑莱特的存在,让兰斯有了不同的想法,起初也没想起来,随着不断回忆,兰斯发现,这个世界与曾看过的一部漫画何其相似,那部漫画名为《剑风传奇》,又名《烙印战士》,一部黑暗向的漫画,充满血腥暴力。
当然,仅凭这些兰斯也不敢完全确定,所以,他这一次打算按着记忆去确认一番,其实,他完全没有头绪。
如果真是剑风传奇的世界,姑且不论真实虚幻之类的问题,因为,对于身处其中的兰斯,一切都是真实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一件件事情,都要自己去一一面对。
“该做些什么?又该怎么做?”
漫画剧情兰斯只记得一些主要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个什么献祭的仪式,那个鹰之团的成员除了主角和一个女的全给怪物吃掉。不过,剧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兰斯根本记不住,记住了总不能用汉语地名去找吧,原版应该是日文,可是,这个世界不说日语。
主角叫什么来着?换成这个世界的语言,又该怎么说?就算知道,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怎么去找?或者,主角还没出生都不一定,也或者已经一把年纪,也记不住啥年月啊!
更重要的是……漫画连载等了好多年都没完!
盘坐抱胸,偏着脑袋,左想……右想……脑子发热,还有点胀痛,脖子好像还有点痛,揉了揉太阳穴,只觉得脑子如同就要焦糊焦的稀饭一般,动脑子实在不是兰斯的强项,只是事关生死大事,兰斯继续努力。
主角似乎就是个悲剧男,瘟神一般的存在,遇到他的人,除了少数几个,基本上是各种死。
主角貌似很牛叉(不牛叉能叫主角?),具有顽强与命运抗争之类的啥精神……总之很让人佩服,很值得敬佩,这种人……当然要躲得远远的!
确定对主角方针,兰斯再想反角,反角当然是跟主角作对,其他人,不要牵扯进去应该问题不大。
以后遇上鹰之团什么的,干脆凡是鸟字头的佣兵团啥的,全部躲得远远的就是,只是,后来妖魔鬼怪出来一大堆、战争什么的……世界的危险程度急剧提高!期间还关乎到因果、命运之类玄乎的问题,好像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注定的,既然都是注定的主角忙乎个啥?
兰斯实在想不下去了,剧情啊、命运什么的统统都见鬼去吧!
打定主意,找个地方好好修炼一番,等以后有了足够了实力,管他妖魔鬼怪什么,通通砍瓜切菜一样收拾……那样世界就清静了!烦恼也就没有了!
实在不行,找个地方躲起来总行了吧,世界这么大,不会啥都围着那几个人转。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篝火熄灭,余烬中点点火星一闪一闪,林中陷入一片黑暗,兰斯也慢慢入睡。
第二天,兰斯正琢磨着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细小的呼喊声从空中传来,抬头一看,一只不知名的鸟,那鸟扑扇着落到兰斯肩头。一个小人从鸟背上下来,手里举着一片伞盖一样的叶子,却是精琪琪。、
“谢谢你,鸟先生!”感谢飞离的鸟儿,琪琪欢欢喜喜地道:“见到人类兰斯,琪琪好高兴!”
“你不是跟格斯一起去找同伴吗?”兰斯问道。
小精有些丧气地垂下小脑袋,道:“没有找到,人类格斯也丢了……”
兰斯顿时了然,这个单纯的小精一定是乐得忘形,把自己玩丢了。
“人类兰斯,琪琪可以和你一起吗?”小精双手合十,满眼期待地道。
“好吧。”兰斯无所谓地道,跟着一个小精对他完全没影响。
“琪琪好高兴,谢谢人类兰斯!”小精一高兴,脸蛋又成了那种喜剧的模样,蹦蹦跳跳一会儿,有些累了,坐到兰斯肩头,问道:“人类兰斯去哪里?”
“呃……还没想好,边走边想吧。”虽然没有具体目标,兰斯还是出发了,他准备前往附近大一点城镇中去打听消息,顺便购买一些东西。
出了森林,走在这片大地之上,满目萧条阴郁,由于饥荒与瘟疫,一些村庄空无一人,只剩下破败的房屋,荒芜的田地,光秃秃的植被。
路边大叔上挂着的那些死尸、枯骨,那是被当做异教徒处死的人们,散发着一股股尸臭。大约所谓的瘟疫,就是这帮处死异教徒的愚民自己惹出来的吧,兰斯这么想,还真是活该!
在城镇中呆了两天,也没得到啥有用的信息,只是得知一个刚刚兴起佣兵团,就叫鹰之团,兰斯决定去看看,那个鹰之团的团长是不是有个被称作霸王之卵的贝黑莱特。
只是,大约是因为营救格斯,再次犯下杀害善良仁慈的大贵族和正义的骑士恶行,兰斯也暴露了行藏,这几天总会遇到一些自不量力的家伙找上门来。对于这些家伙,除了大开杀戒,兰斯也没有其他想法。
兰斯不怕追杀,他已经习惯,只是没完没了的,也很烦人。
为了避免在空旷地点被大群人围杀,兰斯再次躲进山林,这一天,正走着,迎面看到一个人抱胸站在路中间。
只有一个人,不过,兰斯也不敢大意,对于任何对手,兰斯从来不轻视,足够谨慎是他活到现在的最大原因,他可不想阴沟里翻船,那样的话太丢脸。
让琪琪躲到一边,兰斯,抽出大剑上前,与男子面对面,相距不过两米。
那是一个异常健壮的男子,一身狂野气息比野兽更为凶恶,腰间别了一把宽剑,钢针般树立的黑色刺猬头,面容有些像狮子,一双眼睛咋看似乎没有眼瞳,眼白呈红色,两颗猩红的玻璃珠子似的。
“你就是大剑兰斯?”浑厚的声音。
眼前的男子给兰斯一种特殊的感觉,一边立即调取书记系统。
……使徒,人形状态,具有与一号样本进行对比的价值,建议捕捉,采集生物样本,或进行近距离观察,扫描启动,解析开始……
“我一直寻找可以一战的对手,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男子声音浑厚却毫无温度。
男子一副独孤求败的样子,兰斯不去做任何评价,对方是使徒,他必须全力以赴。
呼呼呼!
风声骤起,却是兰斯率先发难,下垂的剑刃骤然上撩,一道可见的气墙压向对手,顿时,飞沙走石,无数枯叶飞舞,遮挡了双方的视线。
魔剑技——暴风斩
目前,蓄力时间最短的魔剑技,杀伤力也不大。运用风精灵的力量,瞬间产生宛如台风的风压,压制对手的动作。
紧接着暴风斩,兰斯一个跨步,高举的大剑划过一道弧光,斜劈而下。
铮——镲镲!
一把阔剑划破布匹一样撕开风墙,与兰斯的大剑交击在一起,发出让人牙酸的磨察声,力量上对面占一些优势,兰斯没多僵持,借力跳开。
“告诉你我的名字,佐德,不死的佐德!”
之后,两人你来我往,彼此都给对方身上增添一些小伤痕,致命一击,却都一直没找到机会。
锵锵锵——!
两人咋分杂合,不断变换位置,如同不知疲倦一样,互相劈砍,双剑交击声回荡山林间。
如此这般上百次,佐德情绪越来越高涨,似乎在享受一样,兰斯却是双臂有些发麻,他可不想和这个家伙这么耗。这时,他注意到佐德的宽剑上多了许多缺口,他的大剑也好不到哪里去,几乎成了一把锯子,不过,剑身厚重,相对占不少便宜。
本来准备用来应付变身后佐德的内气涌入大剑,再一次交击,兰斯瞅准了一个大的缺口,佐德的宽剑顿时断裂,兰斯的大剑却没断,趁势全力从锁骨劈下,要把佐德劈成两半。
鲜血飞溅,兰斯没能成功,佐德反应不慢,扔掉断剑,一把抓住下劈的剑刃。
佐德摸了一把鲜血,舔了舔,兴奋地道:“三百年,第一次有人给我留下……留下这么深的伤口!三百年了,没人能够伤我,小子,你是第一个伤到我的人!小……唔唔!”一边说话,佐德形态发生变化,身型暴涨,头上生出角,浑身长出黑毛。
见到对手变成怪物,一般人会给吓到,兰斯却早有心里准备,没有后退,也没有发呆。松开握剑的双手,没等佐德变身结束,从腰间扯出一颗手榴弹,一口咬下拉索,跳起来往佐德唠唠叨叨的大嘴里,一塞到底。
兰斯抽手迅速后退,却被佐德另一只爪子拍中,顿时,被拍飞,五道爪痕划过胸腹部,撕开他的轻甲和衣物,划出五道血痕。身体撞到一堆碎石里,浑身骨头跟散架一样,吐出一口血。
轰——!
同一时间,佐德知道手榴弹不是什么好东西,想要吐出手榴弹,吐到嘴边就已经爆炸。
烟雾中,佐德已经完全显出使徒姿态,如同人形站立的黑色狮子,高至少有七八米,头上一对雄壮的野牛角。此刻,他的嘴被手榴弹的爆炸力撕裂,半边脸都血淋淋的,还嵌了许多贴片。
“别他妈的尽说些废话啊,混蛋!要不是你是个怪物,早被老子砍成十七八段了,还在那唧唧歪歪!”
听佐德唧唧歪歪半天,纯粹装逼,兰斯终于忍不住开口大骂,一面大口呼气,把肺里的浊气排出,内气运转,尽量多恢复一些战力。
“嗷……你这个……”
佐德的嘴炸裂半边,自然怒火冲天,结果,被兰斯这么一骂,随即一愣,停止了动作,展开一对蝠翼,只是道:“期待与你的下次交战!”巨大的蝠翼带动一阵强风,佐德冲上天空,渐渐远去。
不明白佐德为什么离开,兰斯也没管那么多,傻子才没事就想跟人战啊战的,但,却不敢松懈,支撑起身体,捡回锯子一样的大剑。
“兰斯你受伤了,琪琪马上给你治疗,刚才琪琪好担心兰斯。”琪琪冲一旁跑出来,眼睛中水光闪动的。
“我没事,那家伙不是被我打跑了么。”兰斯忍着剧痛,勉强一笑,蓦然,只觉一股新生的力量不断涌出,并且身体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恢复,连忙调取书记系统。
……使徒解析完毕,幽体灌注模型构建成功,鉴于其负面影响,进行整合优化……灵魂能源匹配,寻找匹配选项,选择最优匹配选项,元素精灵匹配成功,启动第一优先事项……
兰斯能看懂的大约就这些,看内容大略是将幽体,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灵魂力量加注到自己肉体上,排除了一些**影响,似乎还加入了元素精灵的力量,第一优先事项,应该就是改造自己的体质,或者说提升力量。
兰斯突然有种熬出头的感觉,只是仔细看看,不禁暗骂,启动第一优先事项!?既然是第一优先事项,为啥每次都是晚一步?完全是坑爹啊这!
兰斯也找不到地方埋怨去,二十来秒的时间,身体基本上完全恢复,比起先前强了一倍不止。
“兰斯不一样了……”琪琪突然道。
“哦,哪里不一样?”兰斯问道。
“嗯……琪琪也不知道。”
握了握手,兰斯感觉更加有力,当即想试试新力量,搞清楚所谓幽体灌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想了想,决定还是另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不死佐德的出现,兰斯更加确定这是《剑风传奇》的世界,别人的命运什么的,兰斯可管不着,不要被那些家伙牵扯到就好,特别是鹰之团和那个悲剧男主角。
兰斯不知道的是,他早就跟他口中的悲剧男主角扯上关系,而且刚刚分开没多久,那个人就是格斯。
与兰斯分开后,格斯继续自己的佣兵生涯,他一如既往的孤僻,一直做独行佣兵。
在一次攻城战中,格斯所在队伍遭遇了鹰之团,鹰之团是格斯最不想遇到的对手之一。鹰之团的团长名叫格里菲斯,是一个非常出众宛如童话中王子一般的人物,年纪只比格斯大两岁,却建立了自己的佣兵团,并以其出色的谋略和领导才能,带领鹰之团屡战屡胜,声名鹊起。
格斯击败了斩杀30人,有着熊人之称巴斯则,并率队破城而入,大获全胜。之后,格斯遭遇到鹰之团的截击,败于格里菲斯之手并被招募入队。
之后,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格斯与格里菲斯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格斯似乎也渐渐融入鹰之团。
三年后,鹰之团站在米特兰一方加入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授予子爵头衔。鹰之团也以不败的战绩名扬天下,格斯也在鹰之团的屡次战斗中,格斯大放异彩,升为鹰之团冲锋队长。
鹰之团屡立战功,不过,始终都是平民,受到上层贵族的排挤,团长格里菲斯屡遭谋害。不过,格里菲斯不是普通角色,在他的授意下刺杀了国王的弟弟尤里斯伯爵和其子阿多尼斯。
而在以少胜多拿下多尔度里城塞后,鹰之团一举终结了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赐名白凤,鹰之团核心领导全体晋级贵族阶层。
多尔度里之战中,百人斩达成的格斯击败了敌方大将柏斯高。在其后一连串的宫廷阴谋中,格里菲斯清除了反对他的王妃和一班内臣,格里菲斯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的梦想越来越近。
就在这个时候,格斯选择了离开,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道路,性格孤傲的他,并不能忍受在格里菲斯的光芒之下,不能忍受与格里菲斯之间的不对等。
格里菲斯当然不愿意格斯离开,只是,格斯这些年没有一天落下锻炼,实力今非昔比,格里菲斯则由于忙于应付阴谋诡计及各种事务,实力不增反减,在一番激斗之后,格斯击败了格里菲斯,离开了鹰之团。
之后,格斯隐居在一个山谷中,磨练剑术,有时会出来四处挑战厉害对手。
这一天,格斯在一个集市上,看到了阔别多年的兰斯。
格斯第一次见到兰斯,才十二岁,童年的遭遇,被出卖遭到男性佣兵的侵犯,失手杀死了酒后的养父甘比诺,都是心中的阴影,挥之不去。
那时候兰斯只是小有名气,在佣兵营地中是出了名的冷酷,每到晚上就喜欢独守篝火,在他周围没人敢找事,无意间倒是给格斯提供一个能给他带来一些安全感的地方,在靠近兰斯的营帐内,望着那堆摇曳的篝火,让格斯心中难得的宁静。
兰斯个人武力的强大毋庸置疑,战场上,他会运用各种非正统的战术带领佣兵们取得胜利,尽管有时候会被对手骂卑鄙之类的,但,总比死了的好。到了后来,只要他加入战斗一方,他便是那方佣兵无可争议的统帅,指挥权会自动交到他手中。
一些佣兵甚至对于兰斯已经产生一种盲目的崇拜,兰斯所在的一方往往士气高涨,另一方则惶恐不安,士气大跌。
在格斯心目中,兰斯并不是他人眼中那样冷酷凶残,觉得兰斯其实相当温和,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好人。他不会仗着强大武力去做欺辱弱小,也不会无端的掠夺、杀戮,他所做的那些恶事,格斯也有耳闻,无非是杀了一些贵族、教士,说是作恶,在格斯与许多佣兵看来,更应该说是行侠仗义。
有人说过,如果兰斯愿意,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个最强大的佣兵团,可是他没有,始终一个人独来独往。即便多年未见,格斯依然清晰地记得,战场上那那身负大剑独行的身影,强大而孤傲,那是格斯一直向往的。
兰斯没什么变化,还是那身风尘仆仆的斗篷,斜背着一个鼓啷啷的行囊,左肩露出一个剑柄,完全是一个普通流浪佣兵的模样。兰斯最大的特点是他的眼睛,幽深而平静,眼神任何时候波澜不惊,都如同一个过客,什么都与他无关。
兰斯可不知道格斯以及佣兵界对自己的评价这么高,他很少关注别人的想法,更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眼光去看待一切。其实,就算知道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大约还会觉得有点搞笑,对他来说,所做的一切,只是努力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而已,那些名头之类的,不过是因为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价值观念冲突产生的副产品。
不管怎么说,能遇到格斯,兰斯还是有点意外。
他几乎认不出格斯,比起三年多以前,格斯已经是一个成年男人,高大健壮,一身壮实健美的肌肉。反观兰斯,其实也不差,只是矮了半头,肌肉线条柔和一些,始终给人略微有些单薄的感觉,兰斯一直比较羡慕格斯这种身材,这样才够男人。(根据考证,兰斯身高1米85)
“见到人类格斯,琪琪好高兴!”
两人找了个僻静之处,精琪琪从兰斯口袋中钻出,这些年她一直跟着兰斯,书记系统说她发生变异,也一直没见有什么特别变化。
格斯简单说了说这几年的情况,听说他加入鹰之团,兰斯立即想劝他早些离开,随即听他说已经离开了鹰之团,兰斯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兰斯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难道对他说自己能预知未来,鹰之团都要死?反正他离开了,不知道或许更好,格斯这家伙比以前开朗不少,言语间看得出,他对鹰之团还是有些记挂的。
说起兰斯这几年,倒不用他自己多说,他的事迹实在是太出名,完全可以用如雷贯耳来形容,已经成为佣兵中的传奇,让无数佣兵高山仰止。
鹰之团如果不是参加百年战争,战事吃紧,说不定也会去参加对兰斯的围剿,当然,格斯不是真的去围剿,而是想去看看能不能帮兰斯一把,他甚至差点独身前往。
兰斯最近做的最出名的一件事,就是杀入法王厅,将法王厅搅了个天翻地覆。
兰斯本意只是想把法王抓来做人肉烧烤,结果这老菊跑得太快,兰斯遍寻不着,也不能一个人硬抗法王厅的几大骑士团,和无数信徒,只能作罢,费了一些功夫才逃出了数十万人的围追堵截。
因为此次事件,法王厅的重要人物死了好些,如今兰斯已经被称为恶魔兰斯,再次成功升级。
每每听到关于兰斯的消息,总是让人目瞪口呆,只能说兰斯不愧是兰斯,总是干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
出于一些八卦心理,格斯忍不住问本人,道:“你怎么会这么做?”
“法王厅通缉我,想把我抓去烧死,几次被一成千上万的人追,搞得我心烦,不做点什么,我就念头不通达,这个词你不懂含义,总之我要顺顺气。正好我有点进步,所以就去圣都参观一下,本来只想把那个法王拿来烤了,也不想闹那么大,后来就那样了呗。”兰斯很无奈地说道。
格斯一头冷汗,这位大哥还是那么强力,无论是武力上,还是他那与众不同的想法。
之后,格斯跃跃欲试想要跟兰斯比试一番,兰斯应战,不过,没用动任何特殊的力量,而且只是防守。
格斯的力量和技巧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加上天生的战斗直觉,凶狠的战斗风格,让他很难找到对手。
不过,单凭这些本事遇到兰斯,完全不够看。
兰斯面前像是有一道无形的屏障,格斯不断发起攻击,每每都被挡回来,直到筋疲力尽,依然无法突破。
“怎么……完全无法突破,招式全被你看穿一样。”格斯气喘吁吁地道,本以为差距不会太大,真正交手才发现,差距比想象的还大,而且,据闻现在兰斯也被称作魔剑兰斯,可以用剑释放魔法。
“这叫控制圈,凡是进入身体两米范围,我都可以清楚感知,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击,你的剑带动空气流动,所以,我可以做到类似于预判的效果,说起来还是你的速度不够快,让我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兰斯解释道,这是他修炼的成果之一,是从某部动画中得来的灵感,试着练习,以他的超强五感,没想到还真修炼成功。
“哦……”格斯低头思索,手里比划着,兰斯说他速度不够快,格斯不认为谁能超越兰斯的速度。于是,想着用其他法子破解,一时间想不出,也就先放一边,问道:“你打算去哪里?”
“我最近在寻找高明的匠人,我需要打造一把剑,现在,一般的剑根本无法承受,也无法发挥我的力量。”兰斯有些苦恼。
“高明的匠人……我倒认识一个。”
随后,格斯带兰斯前往他隐居的山谷,那里住着一个老铁匠高特和他女儿艾莉卡,高特是一个天才铁匠,打造的兵器精良,甚至有些超越这个时代,机械装置上也有相当的造诣。
之后,兰斯就这么在山谷中住下,整天跟高特探讨他需要打造的武器,不时跟格斯切磋一番。
打造兰斯需要的武器,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高特年老体衰,这项工作对他来说负担太大。兰斯想要帮忙,力量足够,控制力也足够,技巧却上完全不行。看到山谷中有个瀑布,兰斯决定设计建造一个水车,代替人力。
记忆中许多知识模糊了,兰斯只能努力去想,与高特一同研究,然后一步步实践。
了一个月功夫,水车终于完工,瀑布冲击水车转动,通过齿轮连杆转化铁锤敲击的力量,铁毡上发出阵阵巨大的轰鸣,高特试了试,很快掌握诀窍,相当满意,表示可以开始下一步的工作。
下一步就是找到合适的金属,熔炼一种能发挥兰斯内气和魔剑技的合金。不过,这一步却因为兰斯的一个发现,不得不搁置。
格斯外出好几天都没有回来,往常出去也就两三天,兰斯联系了一下格斯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联想漫画剧情,猛然惊觉,难道格斯就是那个悲剧主角?!
模糊的记忆练成一片,兰斯脑海中《剑风传奇》的剧情脉络清晰不少,那样的话,格斯可能是回鹰之团,然后去救他们的团长什么的,然后就是那个献祭……那是送死啊!不对,格斯真是主角的话,应该不会死。
那么,是去呢?还是不去呢?兰斯突然有些犹豫不决。
但是,贝黑莱特的存在,让兰斯有了不同的想法,起初也没想起来,随着不断回忆,兰斯发现,这个世界与曾看过的一部漫画何其相似,那部漫画名为《剑风传奇》,又名《烙印战士》,一部黑暗向的漫画,充满血腥暴力。
当然,仅凭这些兰斯也不敢完全确定,所以,他这一次打算按着记忆去确认一番,其实,他完全没有头绪。
如果真是剑风传奇的世界,姑且不论真实虚幻之类的问题,因为,对于身处其中的兰斯,一切都是真实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一件件事情,都要自己去一一面对。
“该做些什么?又该怎么做?”
漫画剧情兰斯只记得一些主要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个什么献祭的仪式,那个鹰之团的成员除了主角和一个女的全给怪物吃掉。不过,剧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兰斯根本记不住,记住了总不能用汉语地名去找吧,原版应该是日文,可是,这个世界不说日语。
主角叫什么来着?换成这个世界的语言,又该怎么说?就算知道,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怎么去找?或者,主角还没出生都不一定,也或者已经一把年纪,也记不住啥年月啊!
更重要的是……漫画连载等了好多年都没完!
盘坐抱胸,偏着脑袋,左想……右想……脑子发热,还有点胀痛,脖子好像还有点痛,揉了揉太阳穴,只觉得脑子如同就要焦糊焦的稀饭一般,动脑子实在不是兰斯的强项,只是事关生死大事,兰斯继续努力。
主角似乎就是个悲剧男,瘟神一般的存在,遇到他的人,除了少数几个,基本上是各种死。
主角貌似很牛叉(不牛叉能叫主角?),具有顽强与命运抗争之类的啥精神……总之很让人佩服,很值得敬佩,这种人……当然要躲得远远的!
确定对主角方针,兰斯再想反角,反角当然是跟主角作对,其他人,不要牵扯进去应该问题不大。
以后遇上鹰之团什么的,干脆凡是鸟字头的佣兵团啥的,全部躲得远远的就是,只是,后来妖魔鬼怪出来一大堆、战争什么的……世界的危险程度急剧提高!期间还关乎到因果、命运之类玄乎的问题,好像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注定的,既然都是注定的主角忙乎个啥?
兰斯实在想不下去了,剧情啊、命运什么的统统都见鬼去吧!
打定主意,找个地方好好修炼一番,等以后有了足够了实力,管他妖魔鬼怪什么,通通砍瓜切菜一样收拾……那样世界就清静了!烦恼也就没有了!
实在不行,找个地方躲起来总行了吧,世界这么大,不会啥都围着那几个人转。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篝火熄灭,余烬中点点火星一闪一闪,林中陷入一片黑暗,兰斯也慢慢入睡。
第二天,兰斯正琢磨着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细小的呼喊声从空中传来,抬头一看,一只不知名的鸟,那鸟扑扇着落到兰斯肩头。一个小人从鸟背上下来,手里举着一片伞盖一样的叶子,却是精琪琪。、
“谢谢你,鸟先生!”感谢飞离的鸟儿,琪琪欢欢喜喜地道:“见到人类兰斯,琪琪好高兴!”
“你不是跟格斯一起去找同伴吗?”兰斯问道。
小精有些丧气地垂下小脑袋,道:“没有找到,人类格斯也丢了……”
兰斯顿时了然,这个单纯的小精一定是乐得忘形,把自己玩丢了。
“人类兰斯,琪琪可以和你一起吗?”小精双手合十,满眼期待地道。
“好吧。”兰斯无所谓地道,跟着一个小精对他完全没影响。
“琪琪好高兴,谢谢人类兰斯!”小精一高兴,脸蛋又成了那种喜剧的模样,蹦蹦跳跳一会儿,有些累了,坐到兰斯肩头,问道:“人类兰斯去哪里?”
“呃……还没想好,边走边想吧。”虽然没有具体目标,兰斯还是出发了,他准备前往附近大一点城镇中去打听消息,顺便购买一些东西。
出了森林,走在这片大地之上,满目萧条阴郁,由于饥荒与瘟疫,一些村庄空无一人,只剩下破败的房屋,荒芜的田地,光秃秃的植被。
路边大叔上挂着的那些死尸、枯骨,那是被当做异教徒处死的人们,散发着一股股尸臭。大约所谓的瘟疫,就是这帮处死异教徒的愚民自己惹出来的吧,兰斯这么想,还真是活该!
在城镇中呆了两天,也没得到啥有用的信息,只是得知一个刚刚兴起佣兵团,就叫鹰之团,兰斯决定去看看,那个鹰之团的团长是不是有个被称作霸王之卵的贝黑莱特。
只是,大约是因为营救格斯,再次犯下杀害善良仁慈的大贵族和正义的骑士恶行,兰斯也暴露了行藏,这几天总会遇到一些自不量力的家伙找上门来。对于这些家伙,除了大开杀戒,兰斯也没有其他想法。
兰斯不怕追杀,他已经习惯,只是没完没了的,也很烦人。
为了避免在空旷地点被大群人围杀,兰斯再次躲进山林,这一天,正走着,迎面看到一个人抱胸站在路中间。
只有一个人,不过,兰斯也不敢大意,对于任何对手,兰斯从来不轻视,足够谨慎是他活到现在的最大原因,他可不想阴沟里翻船,那样的话太丢脸。
让琪琪躲到一边,兰斯,抽出大剑上前,与男子面对面,相距不过两米。
那是一个异常健壮的男子,一身狂野气息比野兽更为凶恶,腰间别了一把宽剑,钢针般树立的黑色刺猬头,面容有些像狮子,一双眼睛咋看似乎没有眼瞳,眼白呈红色,两颗猩红的玻璃珠子似的。
“你就是大剑兰斯?”浑厚的声音。
眼前的男子给兰斯一种特殊的感觉,一边立即调取书记系统。
……使徒,人形状态,具有与一号样本进行对比的价值,建议捕捉,采集生物样本,或进行近距离观察,扫描启动,解析开始……
“我一直寻找可以一战的对手,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男子声音浑厚却毫无温度。
男子一副独孤求败的样子,兰斯不去做任何评价,对方是使徒,他必须全力以赴。
呼呼呼!
风声骤起,却是兰斯率先发难,下垂的剑刃骤然上撩,一道可见的气墙压向对手,顿时,飞沙走石,无数枯叶飞舞,遮挡了双方的视线。
魔剑技——暴风斩
目前,蓄力时间最短的魔剑技,杀伤力也不大。运用风精灵的力量,瞬间产生宛如台风的风压,压制对手的动作。
紧接着暴风斩,兰斯一个跨步,高举的大剑划过一道弧光,斜劈而下。
铮——镲镲!
一把阔剑划破布匹一样撕开风墙,与兰斯的大剑交击在一起,发出让人牙酸的磨察声,力量上对面占一些优势,兰斯没多僵持,借力跳开。
“告诉你我的名字,佐德,不死的佐德!”
之后,两人你来我往,彼此都给对方身上增添一些小伤痕,致命一击,却都一直没找到机会。
锵锵锵——!
两人咋分杂合,不断变换位置,如同不知疲倦一样,互相劈砍,双剑交击声回荡山林间。
如此这般上百次,佐德情绪越来越高涨,似乎在享受一样,兰斯却是双臂有些发麻,他可不想和这个家伙这么耗。这时,他注意到佐德的宽剑上多了许多缺口,他的大剑也好不到哪里去,几乎成了一把锯子,不过,剑身厚重,相对占不少便宜。
本来准备用来应付变身后佐德的内气涌入大剑,再一次交击,兰斯瞅准了一个大的缺口,佐德的宽剑顿时断裂,兰斯的大剑却没断,趁势全力从锁骨劈下,要把佐德劈成两半。
鲜血飞溅,兰斯没能成功,佐德反应不慢,扔掉断剑,一把抓住下劈的剑刃。
佐德摸了一把鲜血,舔了舔,兴奋地道:“三百年,第一次有人给我留下……留下这么深的伤口!三百年了,没人能够伤我,小子,你是第一个伤到我的人!小……唔唔!”一边说话,佐德形态发生变化,身型暴涨,头上生出角,浑身长出黑毛。
见到对手变成怪物,一般人会给吓到,兰斯却早有心里准备,没有后退,也没有发呆。松开握剑的双手,没等佐德变身结束,从腰间扯出一颗手榴弹,一口咬下拉索,跳起来往佐德唠唠叨叨的大嘴里,一塞到底。
兰斯抽手迅速后退,却被佐德另一只爪子拍中,顿时,被拍飞,五道爪痕划过胸腹部,撕开他的轻甲和衣物,划出五道血痕。身体撞到一堆碎石里,浑身骨头跟散架一样,吐出一口血。
轰——!
同一时间,佐德知道手榴弹不是什么好东西,想要吐出手榴弹,吐到嘴边就已经爆炸。
烟雾中,佐德已经完全显出使徒姿态,如同人形站立的黑色狮子,高至少有七八米,头上一对雄壮的野牛角。此刻,他的嘴被手榴弹的爆炸力撕裂,半边脸都血淋淋的,还嵌了许多贴片。
“别他妈的尽说些废话啊,混蛋!要不是你是个怪物,早被老子砍成十七八段了,还在那唧唧歪歪!”
听佐德唧唧歪歪半天,纯粹装逼,兰斯终于忍不住开口大骂,一面大口呼气,把肺里的浊气排出,内气运转,尽量多恢复一些战力。
“嗷……你这个……”
佐德的嘴炸裂半边,自然怒火冲天,结果,被兰斯这么一骂,随即一愣,停止了动作,展开一对蝠翼,只是道:“期待与你的下次交战!”巨大的蝠翼带动一阵强风,佐德冲上天空,渐渐远去。
不明白佐德为什么离开,兰斯也没管那么多,傻子才没事就想跟人战啊战的,但,却不敢松懈,支撑起身体,捡回锯子一样的大剑。
“兰斯你受伤了,琪琪马上给你治疗,刚才琪琪好担心兰斯。”琪琪冲一旁跑出来,眼睛中水光闪动的。
“我没事,那家伙不是被我打跑了么。”兰斯忍着剧痛,勉强一笑,蓦然,只觉一股新生的力量不断涌出,并且身体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恢复,连忙调取书记系统。
……使徒解析完毕,幽体灌注模型构建成功,鉴于其负面影响,进行整合优化……灵魂能源匹配,寻找匹配选项,选择最优匹配选项,元素精灵匹配成功,启动第一优先事项……
兰斯能看懂的大约就这些,看内容大略是将幽体,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灵魂力量加注到自己肉体上,排除了一些**影响,似乎还加入了元素精灵的力量,第一优先事项,应该就是改造自己的体质,或者说提升力量。
兰斯突然有种熬出头的感觉,只是仔细看看,不禁暗骂,启动第一优先事项!?既然是第一优先事项,为啥每次都是晚一步?完全是坑爹啊这!
兰斯也找不到地方埋怨去,二十来秒的时间,身体基本上完全恢复,比起先前强了一倍不止。
“兰斯不一样了……”琪琪突然道。
“哦,哪里不一样?”兰斯问道。
“嗯……琪琪也不知道。”
握了握手,兰斯感觉更加有力,当即想试试新力量,搞清楚所谓幽体灌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想了想,决定还是另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不死佐德的出现,兰斯更加确定这是《剑风传奇》的世界,别人的命运什么的,兰斯可管不着,不要被那些家伙牵扯到就好,特别是鹰之团和那个悲剧男主角。
兰斯不知道的是,他早就跟他口中的悲剧男主角扯上关系,而且刚刚分开没多久,那个人就是格斯。
与兰斯分开后,格斯继续自己的佣兵生涯,他一如既往的孤僻,一直做独行佣兵。
在一次攻城战中,格斯所在队伍遭遇了鹰之团,鹰之团是格斯最不想遇到的对手之一。鹰之团的团长名叫格里菲斯,是一个非常出众宛如童话中王子一般的人物,年纪只比格斯大两岁,却建立了自己的佣兵团,并以其出色的谋略和领导才能,带领鹰之团屡战屡胜,声名鹊起。
格斯击败了斩杀30人,有着熊人之称巴斯则,并率队破城而入,大获全胜。之后,格斯遭遇到鹰之团的截击,败于格里菲斯之手并被招募入队。
之后,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格斯与格里菲斯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格斯似乎也渐渐融入鹰之团。
三年后,鹰之团站在米特兰一方加入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授予子爵头衔。鹰之团也以不败的战绩名扬天下,格斯也在鹰之团的屡次战斗中,格斯大放异彩,升为鹰之团冲锋队长。
鹰之团屡立战功,不过,始终都是平民,受到上层贵族的排挤,团长格里菲斯屡遭谋害。不过,格里菲斯不是普通角色,在他的授意下刺杀了国王的弟弟尤里斯伯爵和其子阿多尼斯。
而在以少胜多拿下多尔度里城塞后,鹰之团一举终结了百年战争,格里菲斯被赐名白凤,鹰之团核心领导全体晋级贵族阶层。
多尔度里之战中,百人斩达成的格斯击败了敌方大将柏斯高。在其后一连串的宫廷阴谋中,格里菲斯清除了反对他的王妃和一班内臣,格里菲斯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的梦想越来越近。
就在这个时候,格斯选择了离开,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道路,性格孤傲的他,并不能忍受在格里菲斯的光芒之下,不能忍受与格里菲斯之间的不对等。
格里菲斯当然不愿意格斯离开,只是,格斯这些年没有一天落下锻炼,实力今非昔比,格里菲斯则由于忙于应付阴谋诡计及各种事务,实力不增反减,在一番激斗之后,格斯击败了格里菲斯,离开了鹰之团。
之后,格斯隐居在一个山谷中,磨练剑术,有时会出来四处挑战厉害对手。
这一天,格斯在一个集市上,看到了阔别多年的兰斯。
格斯第一次见到兰斯,才十二岁,童年的遭遇,被出卖遭到男性佣兵的侵犯,失手杀死了酒后的养父甘比诺,都是心中的阴影,挥之不去。
那时候兰斯只是小有名气,在佣兵营地中是出了名的冷酷,每到晚上就喜欢独守篝火,在他周围没人敢找事,无意间倒是给格斯提供一个能给他带来一些安全感的地方,在靠近兰斯的营帐内,望着那堆摇曳的篝火,让格斯心中难得的宁静。
兰斯个人武力的强大毋庸置疑,战场上,他会运用各种非正统的战术带领佣兵们取得胜利,尽管有时候会被对手骂卑鄙之类的,但,总比死了的好。到了后来,只要他加入战斗一方,他便是那方佣兵无可争议的统帅,指挥权会自动交到他手中。
一些佣兵甚至对于兰斯已经产生一种盲目的崇拜,兰斯所在的一方往往士气高涨,另一方则惶恐不安,士气大跌。
在格斯心目中,兰斯并不是他人眼中那样冷酷凶残,觉得兰斯其实相当温和,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好人。他不会仗着强大武力去做欺辱弱小,也不会无端的掠夺、杀戮,他所做的那些恶事,格斯也有耳闻,无非是杀了一些贵族、教士,说是作恶,在格斯与许多佣兵看来,更应该说是行侠仗义。
有人说过,如果兰斯愿意,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个最强大的佣兵团,可是他没有,始终一个人独来独往。即便多年未见,格斯依然清晰地记得,战场上那那身负大剑独行的身影,强大而孤傲,那是格斯一直向往的。
兰斯没什么变化,还是那身风尘仆仆的斗篷,斜背着一个鼓啷啷的行囊,左肩露出一个剑柄,完全是一个普通流浪佣兵的模样。兰斯最大的特点是他的眼睛,幽深而平静,眼神任何时候波澜不惊,都如同一个过客,什么都与他无关。
兰斯可不知道格斯以及佣兵界对自己的评价这么高,他很少关注别人的想法,更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眼光去看待一切。其实,就算知道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大约还会觉得有点搞笑,对他来说,所做的一切,只是努力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而已,那些名头之类的,不过是因为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价值观念冲突产生的副产品。
不管怎么说,能遇到格斯,兰斯还是有点意外。
他几乎认不出格斯,比起三年多以前,格斯已经是一个成年男人,高大健壮,一身壮实健美的肌肉。反观兰斯,其实也不差,只是矮了半头,肌肉线条柔和一些,始终给人略微有些单薄的感觉,兰斯一直比较羡慕格斯这种身材,这样才够男人。(根据考证,兰斯身高1米85)
“见到人类格斯,琪琪好高兴!”
两人找了个僻静之处,精琪琪从兰斯口袋中钻出,这些年她一直跟着兰斯,书记系统说她发生变异,也一直没见有什么特别变化。
格斯简单说了说这几年的情况,听说他加入鹰之团,兰斯立即想劝他早些离开,随即听他说已经离开了鹰之团,兰斯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兰斯也不知道该怎么说,难道对他说自己能预知未来,鹰之团都要死?反正他离开了,不知道或许更好,格斯这家伙比以前开朗不少,言语间看得出,他对鹰之团还是有些记挂的。
说起兰斯这几年,倒不用他自己多说,他的事迹实在是太出名,完全可以用如雷贯耳来形容,已经成为佣兵中的传奇,让无数佣兵高山仰止。
鹰之团如果不是参加百年战争,战事吃紧,说不定也会去参加对兰斯的围剿,当然,格斯不是真的去围剿,而是想去看看能不能帮兰斯一把,他甚至差点独身前往。
兰斯最近做的最出名的一件事,就是杀入法王厅,将法王厅搅了个天翻地覆。
兰斯本意只是想把法王抓来做人肉烧烤,结果这老菊跑得太快,兰斯遍寻不着,也不能一个人硬抗法王厅的几大骑士团,和无数信徒,只能作罢,费了一些功夫才逃出了数十万人的围追堵截。
因为此次事件,法王厅的重要人物死了好些,如今兰斯已经被称为恶魔兰斯,再次成功升级。
每每听到关于兰斯的消息,总是让人目瞪口呆,只能说兰斯不愧是兰斯,总是干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
出于一些八卦心理,格斯忍不住问本人,道:“你怎么会这么做?”
“法王厅通缉我,想把我抓去烧死,几次被一成千上万的人追,搞得我心烦,不做点什么,我就念头不通达,这个词你不懂含义,总之我要顺顺气。正好我有点进步,所以就去圣都参观一下,本来只想把那个法王拿来烤了,也不想闹那么大,后来就那样了呗。”兰斯很无奈地说道。
格斯一头冷汗,这位大哥还是那么强力,无论是武力上,还是他那与众不同的想法。
之后,格斯跃跃欲试想要跟兰斯比试一番,兰斯应战,不过,没用动任何特殊的力量,而且只是防守。
格斯的力量和技巧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加上天生的战斗直觉,凶狠的战斗风格,让他很难找到对手。
不过,单凭这些本事遇到兰斯,完全不够看。
兰斯面前像是有一道无形的屏障,格斯不断发起攻击,每每都被挡回来,直到筋疲力尽,依然无法突破。
“怎么……完全无法突破,招式全被你看穿一样。”格斯气喘吁吁地道,本以为差距不会太大,真正交手才发现,差距比想象的还大,而且,据闻现在兰斯也被称作魔剑兰斯,可以用剑释放魔法。
“这叫控制圈,凡是进入身体两米范围,我都可以清楚感知,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击,你的剑带动空气流动,所以,我可以做到类似于预判的效果,说起来还是你的速度不够快,让我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兰斯解释道,这是他修炼的成果之一,是从某部动画中得来的灵感,试着练习,以他的超强五感,没想到还真修炼成功。
“哦……”格斯低头思索,手里比划着,兰斯说他速度不够快,格斯不认为谁能超越兰斯的速度。于是,想着用其他法子破解,一时间想不出,也就先放一边,问道:“你打算去哪里?”
“我最近在寻找高明的匠人,我需要打造一把剑,现在,一般的剑根本无法承受,也无法发挥我的力量。”兰斯有些苦恼。
“高明的匠人……我倒认识一个。”
随后,格斯带兰斯前往他隐居的山谷,那里住着一个老铁匠高特和他女儿艾莉卡,高特是一个天才铁匠,打造的兵器精良,甚至有些超越这个时代,机械装置上也有相当的造诣。
之后,兰斯就这么在山谷中住下,整天跟高特探讨他需要打造的武器,不时跟格斯切磋一番。
打造兰斯需要的武器,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高特年老体衰,这项工作对他来说负担太大。兰斯想要帮忙,力量足够,控制力也足够,技巧却上完全不行。看到山谷中有个瀑布,兰斯决定设计建造一个水车,代替人力。
记忆中许多知识模糊了,兰斯只能努力去想,与高特一同研究,然后一步步实践。
了一个月功夫,水车终于完工,瀑布冲击水车转动,通过齿轮连杆转化铁锤敲击的力量,铁毡上发出阵阵巨大的轰鸣,高特试了试,很快掌握诀窍,相当满意,表示可以开始下一步的工作。
下一步就是找到合适的金属,熔炼一种能发挥兰斯内气和魔剑技的合金。不过,这一步却因为兰斯的一个发现,不得不搁置。
格斯外出好几天都没有回来,往常出去也就两三天,兰斯联系了一下格斯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联想漫画剧情,猛然惊觉,难道格斯就是那个悲剧主角?!
模糊的记忆练成一片,兰斯脑海中《剑风传奇》的剧情脉络清晰不少,那样的话,格斯可能是回鹰之团,然后去救他们的团长什么的,然后就是那个献祭……那是送死啊!不对,格斯真是主角的话,应该不会死。
那么,是去呢?还是不去呢?兰斯突然有些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