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工业之母
    却说李申之依照自己在网上学来的浅薄的小知识,打算开展一场大宋流民版的“扫盲运动”。
    按照惯常的做法,李申之先是祭出了神器《千字文》,然后悬赏给这些流民,谁能认得三百个字,晚饭就给加肉。
    当李申之说完规矩之后,看到的是流民们憨厚的笑声。
    初始时还不懂憨笑是什么意思,等到打饭的时候才发现,居然每个人都能认得三百个字,有的甚至还能把千字文给背下来。
    当然了,也有个别水平差点的,只能认出二百来个字,李申之网开一面都给了肉吃。
    出乎意料,完全出乎意料。
    大宋老百姓的识字率这么高的吗?
    被欧陆强国吹上天的义务教育,莫非早在八百年前的大宋就普及了吗?
    是,也不是。
    说起来还要追溯到王安石的熙宁变法。
    官方鼓励科举制度,使得大宋上下读书成风。然而科举进士毕竟名额有限,即便是用举人身份去当个小吏,也依然有大量的读书人无法在官府中谋个体面的职位。
    这些暂时没有差事的读书人,在两届科举的间隙便会深入到乡下当个教书先生,自己也半耕半读,闲暇之时教导乡民们读书识字。
    有文献记载,在宋朝的和平时期,百姓的识字率高达百分之四十,比清朝和民国都要高出很多。
    建国后扫盲工作时曾经发布了一个标准,能认识两千个常用字,能写二三百字的小短文,才不算文盲。
    识字五百字以下叫文盲,识字五百以上两千以下的叫半文盲。
    所以说,李申之订立的能认识三百字,连半文盲的标准都达不到,对于重文轻武的宋人来说,太容易了。
    就算是把整篇千字文给背下来,整个宋人至少一半人都能做到。
    宋代乡间娱乐活动少,乡民们农闲之时在家劳作,每日里光是听学子们在书房中诵读都听会了。
    李申之惊喜地发现,宋朝何止是为工业革命做好了准备,其所具备的条件简直都要溢出了。
    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李申之既然答应让大家吃肉,断没有凭白再提高考核标准的道理。
    更何况李申之是出了名的仗义,只要让这家伙满意了,他给的待遇比预期的高得多。
    跟着李申之混,只有两种待遇:爽和更爽。
    晚饭的时候,李申之端着大灰瓷碗,跟大伙蹲在一起凑伙儿,一边吃一边开玩笑:“没想到啊,你们一个个地竟然都能识文断字,这三百字的要求倒是低了些了。”
    流民们也是一边吃着一边说话:“俺们这些个睁眼瞎,哪算得上识文断字。只不过往常农闲的时候,跟庄子里的小先生念过几篇文章罢了。”
    “小郎君不如把标准提到一千字吧。这三百字的标准着实没啥意思,就没人念不下来的。”
    瞧这模样,仿佛这顿肉吃得有点心虚,感觉自己不配的样子。
    殊不知即便是按照千字文的标准来实施,能过关的人恐怕也有一半以上。
    李申之呼啦啦地吃完了一碗,去盛上了第二碗,说道:“一千字就一千字,谁要是能认够一千字,一日三顿饭,顿顿有肉。”
    李申之一如既往地仗义着。
    这下轮到流民不淡定了:“小郎君莫不是在说,这清早饭也要有肉了?”
    李申之说道:“有,当然有。不过我建议,大伙在识字的时候也要练着写一写,到时候会写字的人,咱有大用。”
    能认字不一定会写字,这种奇特的现象在现代人中尤其普遍。
    听说连早饭都有肉吃,这些流民们感动得热泪盈眶。
    多少年了,他们一个月都难吃得上一次荤腥,现在竟然一天三顿都有肉。
    皇帝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
    物质上得到了巨大满足的流民们,恨不得立马放下碗就去干活。遇到这么好的东家,自己得卖命才行。万一东家瞧不上咱,把咱给辞了,上哪吃肉去。
    李申之更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失败”的扫盲运动,鼓舞士气的效果竟然这么好。
    只不过这样的士气得来并不容易,其代价就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
    赵瑗首先找到李申之,说道:“你这般赏赐他们,短时间之内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时间一长,你哪里来搞这么多肉?一旦赏赐跟不上,他们吃惯了肉忽然没了肉吃,你还如何调动他们?”
    李申之笑道:“你放心,就这么顿顿大肉给他们吃,用不了半个月,他们就会求着给他们吃菜了。”
    事实证明,华夏人的肠胃还是习惯碳水饮食,这是几千年农耕文明留在基因里的记忆。不像游牧文明,以乳和肉为主食。
    也正是因为长期靠碳水为主食,所以偶尔能吃到的一顿肉,反倒如珍馐美味一般。
    真要是天天吃,顿顿吃,没人受得了。
    大鱼大肉过后,咸菜米粥才是最让人惦记的美味。
    看到赵瑗还不放心,李申之说道:“你放心,用不了多久,我家的庄园便能重新建起来。我家的养鸡场你听说过吧?只要有饲料,到时候还怕没肉吃?”
    “随你吧。”赵瑗摇了摇头,不再劝他。心中却是暗暗地盘算了一通,满足这些人吃肉好像也不了多少银子,大不了到时候自己拿家中的钱来补贴一些便是。
    人家李申之为了他们老赵家的江山如此卖命,自己当主人的总不能被人给比下去。
    殊不知李申之心中的底气,并不是来自于还没修好的农庄。
    临安又运了一批鬼见愁来。在张葱儿的经营之下,临安的茗香苑和李氏庄园成了他的摇钱树,源源不断地给他供血。
    胡虏血的生产技术早已不是秘密,但是在杨沂中的打压之下,没人敢偷摸地生产,于是李申之与杨沂中两人依靠垄断,愉快地赚着高额的利润。
    更让李申之高兴的是,开封城里的商人竟然找上了门。
    这商人正是当初在开封城里拜访过李申之的人,算是有着一面之缘。
    据那商人说,开封城里的金人跟长安城里的金人差不多,都是急着想要变卖手中的东西。只可惜他们抢的那些玩意,金人自己不稀罕,而附近的宋人太穷,没有这个购买力,全都窝在手里。
    李申之倒是对金人手中的财物不感兴趣,他只想收购粮食,收购牲畜。
    最后李申之与商人协商,他们两人建立贸易关系,粮食和金人手中的财物(主要是珠玉宝石等装饰品)捆绑销售,一半对一半。
    李申之负责吃下金人手中的珠宝,而那商人负责给李申之筹措粮食。
    李申之盘算了一下,那商人开出的价格也不算高,便答应了下来。
    主要是李申之迫切地想要多储备一些粮食。
    按照华夏人的传统,如果府库里面没有足够三年消耗的粮食,就算是遇到粮食危机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习惯,帮助华夏人抵挡住了许多的天灾。
    反观应天府储备的粮草,顶多够他们消耗半年。
    这条商路的开通,让李申之有了提高流民待遇的勇气。
    ……
    晚上回到县衙中自己的卧房,李申之看了一眼挂钟,十一点。
    能时时刻刻地看到表,李申之感觉舒服多了。
    这玩意实在是太好用,他还专门送了张浚一台。
    据说张浚一晚上没睡,加班批阅了整整一晚上公文,等到第二天天亮之后发现时间准确无误,才惊奇地睡去。
    回到卧房之后,岳银瓶发现李申之精神不错,说道:“俗话说得好,一日练一日工,一日不练三日空。这石锁你也放下有些日子了,今天重新练起来吧。”
    “好嘞!”李申之心情很好,举起石锁开始上下翻飞,耍了十来趟气息依旧稳定,说道:“我说最近怎么老是感觉膀子困得慌,原来是没操练起来。”
    最近的事情进展很顺利,李申之心情也随之大好。
    岳银瓶抿嘴一笑,说道:“那你最近腰困不困?”
    李申之忽然一分心,石锁没拿稳,差点闪了腰。
    幸亏岳银瓶眼疾手快,帮他接住了石锁的重量,两手相握,四目相对……
    ……
    第二天,工地。
    张牧之拢了一大批淮北土匪,先去了府衙找李申之不见,后经人指点才来了工地。
    看到工地上正干得热火朝天,张牧之当下就要组织人手开始干活。
    尤其是李铁牛,竟然看到了早茶的汤里面有肉,眼睛里面直冒光,遍地寻摸干活的工具。
    李申之说道:“牧之且慢,给你们另有安排。”
    把张牧之和李铁牛拉到一旁,李申之说道:“我有一项极重要的任务交办给你,你定要挑选一些靠得住的人出来。”
    张牧之见李申之说得很郑重,心中十分感动。
    被一个比自己强大得多的人信任,往往会让人生出一种甘愿牺牲的情绪。
    其实李申之选择信任他也是一件不得已的事情。
    随着摊子铺开得越来越大,李申之越来越需要自己的一套班底。
    而且这套班底的人不能太少。
    组建自己的班底,最重要的是忠诚,一时之间李申之根本没精力去找一群忠诚度很高的人。
    虽说背嵬军的忠诚度很高,但那是对于岳飞、岳银瓶的忠诚度,与李申之关系不大。
    李申之当然指挥得动老陈这些背嵬军,那些背嵬军在战场之上也愿意用自己的命来换李申之的命,但那全是因为李申之是岳家的女婿。
    两者之间总有一股说不出的隔阂。
    反观张牧之这几个跟自己走了一路的流寇,虽然大家并不知根知底,李申之却选择了拿他们当班底。也不知是同情心泛滥,还是真的无从选择。
    其实李氏庄园的人应该是最好的班底,怎奈人手太少。
    再者说,自古人心隔肚皮,焉知李氏庄园的人不会被人收买?
    被收买的老骨干,其危害要比淮北土匪叛变大得多。
    思前想后之下,李申之还是觉得拿制度来管人最好。
    李申之说道:“这项机密的事情,万万不得外泄。为了保密,跟着我干这项机密事情的人,三年之内不许与外界接触。”
    张牧之皱了皱眉头,虽然不知道李申之到底想要干什么,但是听上去就不像是容易的事。
    李铁牛主动请缨道:“公子有甚事只管吩咐便是,俺李铁牛这条命随便使唤。”
    张牧之想要阻拦李铁牛,却已然来不及。他其实也没什么坏心思,就是心疼自家妹妹守三年活寡。
    李申之看出了二人的心思,说道:“牧之且放心,到时候让你妹妹随铁牛一同前往便是。”
    紧接着,李申之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封闭化生产而已。
    由于时间紧迫,李申之打算把自己脑子里知道的所有小知识全部拿出来,建立一个自己能想象出来最先进的工厂。
    之前的种种发明,不论是人工孵蛋也好,水泥制造也罢,都只是最粗浅的生产方法,就连工业革命之前的英国人都瞧不上眼,让别人学去也就学去了。
    李申之还希望更多的人学会呢。
    若是全大宋的人都能学会那些小伎俩,倒也省得李申之去推广这些基础技术了。
    至于摇钱树胡虏血,那更是雕虫小技,不值一提。
    李申之打算建的,是车床厂。
    瓦特改进的蒸汽机正式开启了工业革命的浪潮,这是毋庸置疑的节点。
    而隐藏在背后的车床却没有那么显赫的名声。
    殊不知若是没有车床,便没有遍地的蒸汽机。正是因为车床的出现,才使得大规模生产蒸汽机成为可能。
    再到后来,车床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以至于成为了工业之母。
    至于制造枪炮,只不过是车床瀚若星辰的用途之一罢了。
    当然了,真正的工业之母应该叫“机床”。车床不过是应用最早,用途最广的一种机床罢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机床也会迭代升级。
    回想起华夏人曾经的种种屈辱,李申之决定,最先进的技术一定要掌握在华夏人手中,永远。
    ps:今天忽然发现一个巨大的bug。之前交代,李申之选择应天府(商丘)作为交换条件的原因之一,是这里是宋陵所在,而事实上宋陵在河南省巩义。巩义在开封西面,商丘在开封东面,距离还比较远,算是一处史料使用错误。也不知当时在哪找的二手资料,亦或是当时看了眼。
    但是行文至此,再改回来的话会导致故事大纲的逻辑崩塌,代价更大。为免错误扩大,以后的情节中会弱化皇陵的存在。
    北宋陵在巩义,不在商丘。小说里无法更正,特在此声明。
    感谢看官们的包容,桃子敬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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