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很忙[娱乐圈] 作者:青色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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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到京市的时候,你龟毛到不行,出租屋环境不好,你自己花钱买涂料自己刷墙。刚搬进出租屋的时候,你拿着84消毒液收拾屋子收拾了两天,兜里都快见底了你还不让住租好的房子,硬是挺了三天把收拾好了才住进去,结果你把屋子弄那么干净,房子比以前好租了,才住一个季度房东就要提价格,你就把屋子又糟践乱了,房东才闭嘴的。

    我一直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从以前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五哥,我是小八啊!”

    谭飞扬一把搂住简宁哲,哽咽地说:“你本来就喜欢我,我绝对不会分手的!”

    作者有话要说:  简宁哲:老纸巴拉巴拉这么长时间,结果一直是在表白吗?

    ☆、第76章

    终于把时间给赶回来了!

    安利一部会勾起你少女心的剧,《我的少女时代》,我知道很多人可能会说这剧又蠢又弱智,但是没有堕胎的青春电影不容易,能够在学生时代就专心学习搞纯纯的暧昧最后走了才敢表白的青春电影不容易,能够在谈恋爱的时候都不忘告诉暧昧对象要好好学习的青春电影不容易,能够在约会的时候都在图书馆一边学习一边约的青春电影不容易,能够没有抽烟没有**没有撕逼没有坏人的青春电影不容易,请珍惜。

    当然,非青春时代的地方就不要看了,太扯了。

    听了谭飞扬的话,简宁哲有种身在梦中的感觉。或许他太想念程明义了,从开始思考要用什么样的借口让固执的谭飞扬相信自己是真的想分手开始,他就一直在做梦。他梦到自己在谭飞扬面前怀念程明义,而谭飞扬一下变成程明义,告诉他,他从来没有失去小八。

    如果不是怀抱中这具身躯的温度是如此真实,简宁哲一定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并不是,实实在在的触感告诉他,他身处现实中,而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梦。

    可要不是梦,世界怎么会这么完美呢?他过去深爱的程明义,和现在深爱的谭飞扬是一个人?这怎么可能,这种事情……

    如果是真的,那么让他下一秒就疯了他都心甘情愿。

    因为如果疯了,他就可以永远地活在这个甜美的梦中,哪怕这不是现实,他都心甘情愿。

    谭飞扬继续说着:“你可以不相信,但我有更多的证据!从初中开始,你写给我的每一封信,我就算不是倒背如流,也能清楚地说出上面大致写了什么。在京市一起生活的那段日子,我们一起合租房子,点点滴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你可以说我是找人调查了你,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将两个人的生活调查得这么详细,没有任何人能把已经遗失的信记得一清二楚。我就是程明义,醉酒病危之后醒来,谭飞扬就变成了程明义,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有再活一次的机会,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跨越了五年的时空,但是我知道我是谁!”

    简宁哲颤颤地伸出手,不可置信地抚摸着眼前鲜活的生命,这太真实,真实得让他不由得顺着自己的内心说道:“你写给我的每一封信,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第一封,五哥,收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在这里有吃有喝有住的地方,还给发工资……”

    “第二封,五哥,看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从上铺搬到了下铺,再也不用担心半夜睡觉会掉到地上,终于能一觉睡到天亮……”

    “第三封,五哥,见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已经快出徒可以自己看机器了,终于不用把每个月的工资分给师傅一半了,这相当于我涨工资了!听说你考试又考了第一名……”

    那个时候,程明义的生活很苦,却不想让五哥担心,而他又不是什么会说谎的人,所以提到自己的现状最先说的都是“我挺好的”。因为不善说谎,生怕写多了露馅,他的信都很简短,但是每个字都透着真诚和想念。

    谭飞扬静静地听着简宁哲背信,听了一会儿后他说:“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写过什么,写了多少封信了。”

    “198封,”简宁哲说道,“四年,十四岁到十八岁,你除了每年过年能回来一两个星期以外,剩下一直都在外面打工。整整四年你每个星期都会写一封信,一共198封信。后来你回来了,我们一起去了京市,买了诺基亚手机开始发短信,就再没写过信。这198封信,我都收着,就在我卧室墙壁上暗格里的保险柜中,那里藏着所有有关你的东西。”

    “你……人家保险柜都藏着金银珠宝或者重要文件什么的,你藏一堆信干嘛?”谭飞扬感动之余,又有点想笑。

    “你是我最重要的宝贝,我失去了你,只能靠着这些仅有的物品去回忆你,比起金钱,它们才是最重要的。”简宁哲伸出手将谭飞扬紧紧地搂在怀里,力道大得仿佛要将谭飞扬的身躯嵌入自己的身体中,他颤抖着声音说,“你告诉我,我没有做梦,眼前的谭飞扬不是我臆想中的产物,你是真实的,告诉我!”

    “怎么回是做梦呢?”谭飞扬也用力回抱简宁哲,“五哥,我一直在。”

    是啊,他一直在。

    简宁哲恍若身处云端的灵魂在谭飞扬的有力拥抱和不断重复的“我在”中渐渐回归大地,那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终于有了一丝踏实。

    他望着谭飞扬漂亮的脸上那双真诚真挚的眼睛,从第一次见面谭飞扬向他递出名片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一直到现在,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变过,始终都是那么干净。

    第一次拥抱谭飞扬时,他是那么笨拙,连接吻都被自己带动得无可自拔,根本没有什么自主能力。简宁哲以为那是因为谭飞扬第一次做零号的缘故,可是不对。一个游走于花丛中几天睡一个女友的男人,哪怕是第一次做受方,在床上也不会这么无措。脱掉他的衣服时,他全身红得跟个煮熟得螃蟹一样,而且是经历了好久才慢慢放得开,这根本不像是一个有经验的人应该有的反应。

    当然,简宁哲自己也没有经验,也不太清楚经验老道的人会怎么做,但真的不应该被自己这样的生手带动。

    可惜那个时候他喝醉了,用故意麻痹自己这种方式,错过了谭飞扬宝贵的生涩,也错过了他心中值得珍藏的最美回忆之一。

    传闻中的谭飞扬,好吃懒做,花心好色,脾气不好,吃喝嫖赌飙样样精通,和林远航是一样的人,所以才能玩到一块儿去。可他认识的谭飞扬,认真努力,积极向上,一样不良习惯都没有,从来不浪费其他人的心意,偶尔发脾气也不会伤害到任何人,最多就是踢一下小张的屁股,据说小张现在还在回味那个踢腿,希望啥时候能被再踢一下。

    这么明显的差距,他只是觉得谭飞扬病危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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