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 作者:匪我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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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听错了,或者我是在做梦,但原本按着按键的手指,不知不觉就松开了。

    隔了这么多年,我仍旧可以听出他的脚步声。

    屏幕上的游戏已经over了,我过了好几秒钟才抬起头来,真的是萧山。他仍旧穿着一身轻便的运动衫,手里还拎着一袋东西,病房里的白炽灯亮得惊人,而我只觉得他又高又远,站在那里,仿佛遥不可及。

    我终于听到自己的声音:“怎么是你?”

    他对我笑了笑:“昨天高兴他说你病了,正巧我姥姥在这里住院,我天天都来看她。本来也不知道你住哪间病房,幸好护士帮忙查到了。”

    他把纸袋放在床头柜上,上头有蛋糕店的徽图字样,他说:“就在医院附近随便买的,不知道好不好吃。”

    他还记得我生病的时候就喜欢吃甜食,但我可不敢自作多情,也许就像当年我们说好的,分手还是朋友。

    我冲他笑了笑,终于找到一句话问他:“林姿娴呢?她还好吗?”

    他顿了一下,才说:“她今天有课。”

    其实我都觉得我自己很坦然的看着他,就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我明明是硬撑,可是比这更难的事我都已经撑过去了。

    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因为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他大约也觉得有点尴尬,所以没过一分钟就说:“那个……我晚上还有事,我先走了。”

    “我送你。”

    “不用,你是病人。”

    他走了大约有两三分钟,我才一骨碌下了床,直接出病房,一口跑到走廊尽头去,我知道那里有个小小的天台,可以看到楼底下。

    楼前的院子里全种着洋槐树,这个时候叶子都落尽了,细细的枝桠横斜在路灯的光线中,像透明的玻璃缸中飘浮的水藻。我一眼就在水藻的脉络里找到那熟悉的身影,虽然那样远,虽然这么高,但我看下去就找到了。那走路的样子我一眼就看到了,是他。

    他走的并不快,背影显得有些单薄,这三年他一点也没有胖,只是又长高了。夜里的风很冷,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就像当年每次快要上课的时候,我总是站在教室外的走廓,看着他从操场上跑回来。

    那时候他总会抬起头,远远冲我笑。‘

    只要他对着我一笑,我觉得连天都会晴了。

    那是我的萧山啊。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拐弯的地方,就像每一次梦到的那样。脚下的水泥地开始发硬,然后又开始发软,我像踩在棉花上,有点站不住的样子,背上的伤口也疼,风吹得我瑟瑟发抖。

    第16章

    我却一直在站在那里,站到自己都觉得自己连骨头都冷透了,才回病房去。护工已经回来了,正到处找我。她看着我打着赤脚走进来,吓了一跳,忙给我打水让我洗脚。

    我把脚泡在滚烫的水里,脚被烫得像针在扎,但我一动不动。我想着萧山,想着他呆在这病房里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其实他就来了那么一小会儿,但只需要一秒钟,他就能让我觉得生不如死。

    他拿来的蛋糕我没有吃,我怕我尝一口都会哭,或者会发狂做出什么事情来。所以我把蛋糕全送给护工了,她挺高兴,拿回家去给她女儿吃。

    从前萧山给我什么,我都会当宝贝一样藏起来,哪怕是一块橡皮,一个书夹。但现在我得对我自己狠心点,因为他不再是我的了。我得忘了他,无论如何,我都得忘了他。

    萧山说他天天来看姥姥,我却一直再没见过他,我也没勇气去查姥姥住在哪个科室哪间病房,虽然姥姥当年那么疼我,但我避萧山都来不及。悦莹和赵高兴虽然老来看我,但我不想向她打听萧山。

    我会忘了他的。

    出院那天我连悦莹也拦住了,因为莫绍谦竟然打了电话,说来接我出院。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特意来接我出院的,因为我虽然天天看八卦小报,偶然我还看财经新闻。他的公司要收购本地的一家科技公司,我估计他是来主持大局的。但他顺便来接我我还是觉得挺受宠若惊的,上次我让他那么生气,我还以为他要把我一搁半年不理会,就是俗话说的“冷藏”。

    我从来没有在电视上看到过莫绍谦,连财经新闻都很少会有他公司的名字出现,即使出现也是轻描淡写的消息,比如这次规模并不大的收购。莫绍谦是个低调的资本家,从来不乱出风头。所以我挺好奇他上次为什么跟苏珊珊搅到一起,还十指紧扣过马路,这太不像他的作风了。

    到家之后,司机追上来递给他一个袋子,他这才想起来似的,转手递给我:“给你的。”

    好像也成惯例了,他每次生完气就会送份礼物给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用意,大约他习惯了用这种方式下台阶,表示他已经不再跟我计较。

    我接过去:“谢谢。”

    正要把盒子收起来,莫绍谦忽然问我:“不打开看看?”

    我顺从的把盒子打开,是宝石戒指。这红宝石颜色不浓,虽然有指甲盖那么大,但估计价格也不会太贵。戒指镶的样式倒挺华丽,密密匝匝的碎钻众星捧月,真像某部电影里的那只鸽子蛋。

    我把盒子关上,才看到他似笑非笑的样子,又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那部电影倒是我和他一块儿看的,当时是国庆长假,我陪他在香港。那天正好他生意谈完,在酒店喝过下午茶,两个人都觉得偷得浮生半日闲。不知道怎么就说到看电影,于是就去看了《色戒》。电影是广东话版本,我一句也听不懂,中间还睡着了。等我醒的时候就看到大银幕上汤唯的特写,她怅然的坐在一辆黄包车上,伸手抚摸着自己风衣的领子,我就留意她手指上那枚很大的戒指,而她神色淡远漠然,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我睡得都稀里糊涂了,就知道没一会儿电影就结束了,回去的路上莫绍谦问我:“电影好看吗?”

    我想了半天,才说:“戒指很大很漂亮。”

    他也不是没送过我戒指,低调的六爪镶,指环上照例刻着我的名字。说实话再好的钻石也是石头,我经常想那些刻了名字的钻戒到时候卖得掉吗,不行的话是不是我只能卖裸钻了。我把戒指放到保险柜去,莫绍谦似乎不经意的拍了拍保险柜:“这里头装了多少了?”

    我有意娇嗔:“还不都是你送的。”

    他扬起眉头:“但你平常都不戴。”

    我实话实说:“你送我的都那么珠光宝气,我一个学生,难道戴着上学?”

    他似乎笑了一声,把我拉到他怀里去,有时候他喜欢抱我,就像抱可爱,但他每次都箍得太紧,让人喘不过气来。他的气息就拂在我脸旁,痒痒的让我觉得难受。他说:“今晚给你个机会好了,我们出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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