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村姑与霸道总裁 作者:病蛙
分卷阅读15
换点好处,这有什么不对?你不想换那就不换好了,干嘛突然发神经不煮饭让我吃地瓜?”
她并不是真的因为他拿几块巧克力来提条件而在生气,只是不能惯着他,让他以为每次都能用点什么来交换条件,以后就蹬鼻子上脸,那还得了?这种苗头一旦出现,要趁早连根拔掉。
“我突然想吃地瓜,不想煮饭了。”望玉川耸耸肩,很随意地说着。
于是,就又戳到了程林森的爆点,他嘴里隐隐约约地传出一些响动,在气愤地磨着后牙槽,好半晌才挤出一句:“老子受够你们这群神经病了!”
他一忍再忍,终于再也忍不住,现在一刻都呆不下去这个鬼地方了,哪怕他们是故意刺激他,就是想让他无功而返,灰溜溜地夹着尾巴回去,他也认了,反正现在忍下来,以后还会有更恶劣的行为逼他做出这个决定,他就不信除了支教,没别的法子帮自己东山再起。
说不定现在回去,还不用浪费几个月的时间在这里,反而能放手一搏,万一不小心就扳倒对手了呢。
他这么想着,冲进教室里,把到处乱放的东西胡乱地塞进行李箱,就拖出来,也不和望玉川说话,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五木属于容易炸毛冲动型的
☆、bsp;11
程林森拖着行李箱一路走着,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这个决定棒极了,自己之前是有多傻才会忍下被人从那个位置上踹下来的那口气,憋屈地夹着尾巴灰溜溜来到这个山旮旯里支教啊?
算了,就当作是出来体验两天山村生活,“放松”一下|身心,现在回去收拾那帮家伙也还为时不晚。
他心情愉悦地吹着口哨,踏着月光走出芦花村,往前两天来时的路返回。
徐徐晚风吹拂在脸上,比起白日在田地里的烈日暴晒,现在挺清凉爽快的,连夜赶路虽然会有点累,但也有好处,那就是不会被晒得像条咸鱼干一样,程林森的晚饭还没来得及吃,他从口袋里掏出顺手从灶房里揣上的一个地瓜,边走边啃上两口。
他想着很快就离开这里,回到舒服自在的都市,泡上热水澡,喝着香槟,再吃着高级酒店的各色佳肴,他嫌恶到要吐的地瓜,在这个时候竟然觉得还能咽下肚子,还发出感慨,“今天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吃地瓜,以后再也不会吃了。”
吃完就把地瓜皮往旁边树丛里一扔,正要继续往前走,突然听到树丛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走动,他惊了一下,虽然现在明月当空照,他走在没有大树遮阴的山路上,并没有觉得哪里受到影响,可也改变不了现在是夜里的事实。
他紧张地想,老虎是昼伏夜出的动物吗?不对,望玉川他们姐弟说这附近没老虎,是王校长编出来吓唬小孩子的。
那野猪呢?吃不吃人?程林森不清楚野猪吃不吃人,但他看过野猪咬死人的新闻……撞上发怒的野猪,不死也得受伤!
程林森吞咽下口水,紧紧盯着树丛,祈祷是自己的错觉,或者只是一只小动物,比如野兔老鼠什么的,他盯着的那个地方有个黑影动了下,还发出低沉的粗喘声,就那个黑影的大小还有声音,小动物是不可能的了,极有可能是成年大野猪!
要跑吗?会不会反而引起野猪的注意被追上来?可是这么傻站着,好像也不是个办法啊……
他冷汗直下,在深山里,受伤了打120会有人来救命吗?万一受伤没死,却因为没及时抢救而挂掉,那不倒霉死了?还有可能成为野猪嘴里的一顿没睡,这样的人生结局,他从来都没设想过,他不想落得个这么死法!
不想死,那就得想办法自救,爬树的话,周边都是树干比较细的小树,承受不了他的重量,大树的距离又太远,他没刘翔的速度就别想跟一头成年野猪比谁跑得快。
所以爬树避难的这个法子此时不管用,那就只能找根木棍来当对抗的武器了,他扭头左右看看,希望能找到一根能保命的木棍。
还好天没要亡他,距离他现在所站位置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根粗细长短都非常适合的木棍,他不动声色地缓缓蹲下来,一边盯着暗处的黑影,一边悄悄地一点点地挪动位置,向他的救命木棍的方向挪过去。
还差两米、一点五米、一米……
此时,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打湿|了一大|片,被凉风一吹,身体条件反射地就要打喷嚏,他已经捂住嘴了,可也不能在四周一片寂静的条件下,全然掩盖住打喷嚏的动静。
这个喷嚏打出来,他就知道不好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扑过去把木棍捡起来,反身警觉地对上黑影的位置,摆出防御的姿态。
黑影发出呼噜噜的声响,重重地一步步从树丛里走出来,然后站起来,直立的身高居然比程林森还要高。
程林森双眼越瞪越大,双|腿直打颤!他还是想得太美好了,这哪里是什么野猪,分明就是一只熊!!!想靠着一根木棍和比他高比他壮的熊火拼,找死不是这么找死的!
他也不想那么多了,等反应过来,已经完全是出于本能地丢掉木棍,撒腿就狂奔,心里就一个念头,一定要找一棵粗一点高一点的树……
而身后越来越近的奔跑吼叫声,也让他悔青了肠子,遇到熊,跑必死!可是刚刚熊都已经快站到了他面前,面对突然冒出来的巨型猛兽,在它强大的压迫力下,一时半会哪还会记得要怎么做,想活命的人真的很难控制住双|腿不跑啊。
程林森后悔但没绝望,现在有两条路摆在他面前,要么被熊追上活活咬死吃掉,要么滚下陡坡,可能摔死也可能受点伤活下来,前者是必死无疑,后者是有几率活下来,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现在也没那么多时间让他再三考虑,赶在身后的熊扑过来之前,他就冲到山路陡坡边抱着脑袋滚下去了。
一路从陡坡上颠簸地翻滚下来,程林森只觉得他五脏六腑全都挪了个位,并且还没停下来的趋势,现在的情形也容不得他去管五脏六腑了,别磕到脑袋一命呜呼才是重点,双手抱着脑袋就是不放。
遇上野熊是他的不幸,从高高的陡坡上滚下来,都没被石块撞出个好歹,则是他不幸中的万幸了。
劫后余生的他躺在坡底,往上看,胆战心惊,觉得自己居然还能活下来,也是个奇迹,所以只是付出身上的小伤口,还有扭伤脚踝这样的小代价,这个逃命和受伤的性价比还是挺高的。
只是经此一遭,程林森总算是对看着宁静美丽的山野,实际潜藏着危险是身有体会了,现在可不是逗留在这里的时候,可别才刚逃出熊爪又要落入狼口。
他龇牙咧嘴地爬起来,扭伤的脚不能触地,否
分卷阅读15
-
分卷阅读15
换点好处,这有什么不对?你不想换那就不换好了,干嘛突然发神经不煮饭让我吃地瓜?”
她并不是真的因为他拿几块巧克力来提条件而在生气,只是不能惯着他,让他以为每次都能用点什么来交换条件,以后就蹬鼻子上脸,那还得了?这种苗头一旦出现,要趁早连根拔掉。
“我突然想吃地瓜,不想煮饭了。”望玉川耸耸肩,很随意地说着。
于是,就又戳到了程林森的爆点,他嘴里隐隐约约地传出一些响动,在气愤地磨着后牙槽,好半晌才挤出一句:“老子受够你们这群神经病了!”
他一忍再忍,终于再也忍不住,现在一刻都呆不下去这个鬼地方了,哪怕他们是故意刺激他,就是想让他无功而返,灰溜溜地夹着尾巴回去,他也认了,反正现在忍下来,以后还会有更恶劣的行为逼他做出这个决定,他就不信除了支教,没别的法子帮自己东山再起。
说不定现在回去,还不用浪费几个月的时间在这里,反而能放手一搏,万一不小心就扳倒对手了呢。
他这么想着,冲进教室里,把到处乱放的东西胡乱地塞进行李箱,就拖出来,也不和望玉川说话,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五木属于容易炸毛冲动型的
☆、bsp;11
程林森拖着行李箱一路走着,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这个决定棒极了,自己之前是有多傻才会忍下被人从那个位置上踹下来的那口气,憋屈地夹着尾巴灰溜溜来到这个山旮旯里支教啊?
算了,就当作是出来体验两天山村生活,“放松”一下|身心,现在回去收拾那帮家伙也还为时不晚。
他心情愉悦地吹着口哨,踏着月光走出芦花村,往前两天来时的路返回。
徐徐晚风吹拂在脸上,比起白日在田地里的烈日暴晒,现在挺清凉爽快的,连夜赶路虽然会有点累,但也有好处,那就是不会被晒得像条咸鱼干一样,程林森的晚饭还没来得及吃,他从口袋里掏出顺手从灶房里揣上的一个地瓜,边走边啃上两口。
他想着很快就离开这里,回到舒服自在的都市,泡上热水澡,喝着香槟,再吃着高级酒店的各色佳肴,他嫌恶到要吐的地瓜,在这个时候竟然觉得还能咽下肚子,还发出感慨,“今天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吃地瓜,以后再也不会吃了。”
吃完就把地瓜皮往旁边树丛里一扔,正要继续往前走,突然听到树丛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走动,他惊了一下,虽然现在明月当空照,他走在没有大树遮阴的山路上,并没有觉得哪里受到影响,可也改变不了现在是夜里的事实。
他紧张地想,老虎是昼伏夜出的动物吗?不对,望玉川他们姐弟说这附近没老虎,是王校长编出来吓唬小孩子的。
那野猪呢?吃不吃人?程林森不清楚野猪吃不吃人,但他看过野猪咬死人的新闻……撞上发怒的野猪,不死也得受伤!
程林森吞咽下口水,紧紧盯着树丛,祈祷是自己的错觉,或者只是一只小动物,比如野兔老鼠什么的,他盯着的那个地方有个黑影动了下,还发出低沉的粗喘声,就那个黑影的大小还有声音,小动物是不可能的了,极有可能是成年大野猪!
要跑吗?会不会反而引起野猪的注意被追上来?可是这么傻站着,好像也不是个办法啊……
他冷汗直下,在深山里,受伤了打120会有人来救命吗?万一受伤没死,却因为没及时抢救而挂掉,那不倒霉死了?还有可能成为野猪嘴里的一顿没睡,这样的人生结局,他从来都没设想过,他不想落得个这么死法!
不想死,那就得想办法自救,爬树的话,周边都是树干比较细的小树,承受不了他的重量,大树的距离又太远,他没刘翔的速度就别想跟一头成年野猪比谁跑得快。
所以爬树避难的这个法子此时不管用,那就只能找根木棍来当对抗的武器了,他扭头左右看看,希望能找到一根能保命的木棍。
还好天没要亡他,距离他现在所站位置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根粗细长短都非常适合的木棍,他不动声色地缓缓蹲下来,一边盯着暗处的黑影,一边悄悄地一点点地挪动位置,向他的救命木棍的方向挪过去。
还差两米、一点五米、一米……
此时,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打湿|了一大|片,被凉风一吹,身体条件反射地就要打喷嚏,他已经捂住嘴了,可也不能在四周一片寂静的条件下,全然掩盖住打喷嚏的动静。
这个喷嚏打出来,他就知道不好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扑过去把木棍捡起来,反身警觉地对上黑影的位置,摆出防御的姿态。
黑影发出呼噜噜的声响,重重地一步步从树丛里走出来,然后站起来,直立的身高居然比程林森还要高。
程林森双眼越瞪越大,双|腿直打颤!他还是想得太美好了,这哪里是什么野猪,分明就是一只熊!!!想靠着一根木棍和比他高比他壮的熊火拼,找死不是这么找死的!
他也不想那么多了,等反应过来,已经完全是出于本能地丢掉木棍,撒腿就狂奔,心里就一个念头,一定要找一棵粗一点高一点的树……
而身后越来越近的奔跑吼叫声,也让他悔青了肠子,遇到熊,跑必死!可是刚刚熊都已经快站到了他面前,面对突然冒出来的巨型猛兽,在它强大的压迫力下,一时半会哪还会记得要怎么做,想活命的人真的很难控制住双|腿不跑啊。
程林森后悔但没绝望,现在有两条路摆在他面前,要么被熊追上活活咬死吃掉,要么滚下陡坡,可能摔死也可能受点伤活下来,前者是必死无疑,后者是有几率活下来,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现在也没那么多时间让他再三考虑,赶在身后的熊扑过来之前,他就冲到山路陡坡边抱着脑袋滚下去了。
一路从陡坡上颠簸地翻滚下来,程林森只觉得他五脏六腑全都挪了个位,并且还没停下来的趋势,现在的情形也容不得他去管五脏六腑了,别磕到脑袋一命呜呼才是重点,双手抱着脑袋就是不放。
遇上野熊是他的不幸,从高高的陡坡上滚下来,都没被石块撞出个好歹,则是他不幸中的万幸了。
劫后余生的他躺在坡底,往上看,胆战心惊,觉得自己居然还能活下来,也是个奇迹,所以只是付出身上的小伤口,还有扭伤脚踝这样的小代价,这个逃命和受伤的性价比还是挺高的。
只是经此一遭,程林森总算是对看着宁静美丽的山野,实际潜藏着危险是身有体会了,现在可不是逗留在这里的时候,可别才刚逃出熊爪又要落入狼口。
他龇牙咧嘴地爬起来,扭伤的脚不能触地,否
分卷阅读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