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后母男为 作者:叶书
分卷阅读9
又做了些果子,因为没有糖了,所以后面做的没有第一次甜,但是多了一份果子的清香味。赶集这天一大早,司维用小罐子装了一小罐果酱,再用油纸包了十几个头天做好的小馒头,最后不忘装了一背篓新鲜的果子。
做好这些,司维才把弟弟叫起来,兄弟俩填饱肚子上路。
正文 10.赶集卖果
兄弟俩走的很慢,至少没有做惯农活的村民们步履矫健。不过,司维盘算着在散集前买点便宜东西,所以,晚些也没关系,于是兄弟俩走走停停,太阳升起老高了才到镇上。标准的“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到了镇上,司维先找到上次卖糖的小贩,约定今日卖剩下的碎糖给自己留下,又带着弟弟逛了一圈,买了些大骨、猪大肠之类的吃食儿。约莫着时间差不多到午饭的时候了,兄弟俩就去了香满楼。
“掌柜的……”司维直奔在柜台后面算账的掌柜而去。
掌柜的闻声抬起头,“是你?走走走,你的东西我们不收!”
“掌柜的,你误会了,我今天没东西卖给你!”司维一点也不介意掌柜的无理,“上次承蒙您关照,我做了点吃的,送来给您尝尝,乡下东西,就是表达个心意,您别嫌弃!”
司维把果酱和小馒头都放到柜台上,“这个巧玲珑热吃比较香,用油煎一下或是上锅蒸一下都好。”
“什么‘巧玲珑’,不就是小的馍馍吗?”掌柜嗤之以鼻。
“你胡说!我哥哥做的就是巧玲珑,才不是馍馍!不信你尝!”司维还没解释,荞儿就忍不住了,他不愿意自己的哥哥被人欺负。
“不是馍馍是什么?”掌柜状似随意地捏起一个小馒头填进口中。入口就是淡淡的奶香,咽下之后还有一丝似有若无的甜味。
“配了我特制的胭脂酱,味道更好些。不过口味偏甜,我不太喜欢,倒是荞儿这样的小孩子爱的不行。想来吃不惯太油腻的女客们也会喜欢。”司维微笑着推荐,“不如,我去给您煎一下,您再尝尝?”
掌柜的眼珠子转了两转,似是勉为其难地说:“难得你一番心意,那就做来尝尝吧!”
司维微笑着答应,把弟弟安置在靠门口的一张桌子上坐下。那里因为门外的风会吹到,所以不是吃饭的人十分多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有人坐的。
司维掏出一个洗净的果子给弟弟,“若是有人跟你要果子吃,你就说两文钱一个,知道么?”这个价钱比市集上要贵的多,但是在香满楼吃饭的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差钱儿,自然不会嫌贵。
“嗯!”荞儿用力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在家做了几日饭,司维的动作麻利了很多,没多久他就端着一盘热腾腾的“巧玲珑”从厨房里出来。穿过大堂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客人都闻到了香甜的奶香味。
“掌柜的,快趁热尝尝,保证外酥里软。”司维把盘子放到柜台上,从附近的桌上拿了双筷子递给掌柜的。
红红的胭脂酱料、白白的巧玲珑,让人看得很有食欲,掌柜忍不住往嘴里塞了一个,果然热吃比冷了更好吃。
不得不说司维出场的时间选的巧妙。此时是正午前一刻,是大多数人刚觉得饿,但是饭菜还没上桌的时候。大家应该有经验,当人饿的时候,看见别人吃东西会觉得加倍地饿,同时,即使对方吃的只是馒头咸菜也会觉得很香。于是——
“掌柜的,你这是吃什么呢?看样子不错,我们都饿了,不如每桌来一盘吧!”一个壮汉扬声道。
掌柜的夹着的一个巧玲珑往嘴里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司维笑笑,“掌柜的,你吃着,我去边上歇歇。”掌柜的招呼一声,司维就坐到荞儿身边。
“哥哥,我只卖出去两个果子。”荞儿情绪有些低落的说。那两个也是大人买来哄独自饿了的孩子玩儿的。
司维揉揉荞儿的脑袋,“荞儿真厉害!已经会赚钱了,哥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还不知道钱是什么呢!”
“可是,果子是哥哥背来的,我只是帮哥哥……”荞儿的小脑袋低下去。
司维伸手勾起弟弟的小下巴,“谁说的?这果子是你上树上摘的,哥哥最多就是帮你背到这里来。我弟弟是最棒的,别说我不爱听的,知道吗?”第一次被哥哥这样表扬,荞儿觉得很害羞。
兄弟俩之间的气氛很温馨,大堂里的气氛很热闹。司维抬头瞧了瞧,“荞儿,你在这儿等着哥哥,哥哥去取上次定做的棉衣。”
去成衣铺子的路恰好就是市集摆摊的街道,司维一路走过,又顺手买了些价格便宜又用得上的东西。一路走走逛逛,等司维回到香满楼,大堂里的食客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司维回到香满楼,远远地就看到稚嫩的弟弟眼巴巴地看着食客们,手里还拿着自己给他的果子。一个果子两文钱,司维明白弟弟是不舍得吃。想到这个,司维就觉得心里酸疼酸疼的,他拦住经过身边的卖糖葫芦的小贩,挑了一支最大的糖葫芦。
司维用糖葫芦遮住荞儿看向食客们的视线。荞儿条件反射地仰头,看到是自己的哥哥,立刻发自内心地笑出来。看到弟弟捧着糖葫芦吃得香甜,司维把他手里果子拿出来吃了。
果子清香的味道顺着门外吹进来的风在大堂里飘散。“小哥儿,你吃的那是什么,在哪儿买的?”吃饱喝足、一嘴油腻的食客甲腆着脸问。
“我弟弟自己摘的果子,两文钱一个,客官尝尝吧?”司维笑着回答。
能在酒楼吃饭的都不是普通人家,所以食客甲没有犹豫,就要了两个。有了第一个买来吃的人,就有第二个,越来越多的人吃,就有更多的人闻到香味,就有更多人来买。于是,司维一筐三十几个果子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卖完了。
司维很满意,打算待会儿用这钱去买只母鸡,专门养着下蛋。荞儿还小,每天至少该吃一个鸡蛋补充营养。司维乐呵呵地跟掌柜道别,掌柜的见司维要走,连忙追出来。
掌柜算是商人,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所以他追出来自然是别有目的的。至于这目的,司维心里有数。果然,等大堂里的客人看不到了,掌柜就说出了他的目的。
正文 11.再坑掌柜
掌柜算是商人,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所以他追出来自然是别有目的的。至于这目的,司维心里有数。果然,等大堂里的客人看不到了,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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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做了些果子,因为没有糖了,所以后面做的没有第一次甜,但是多了一份果子的清香味。赶集这天一大早,司维用小罐子装了一小罐果酱,再用油纸包了十几个头天做好的小馒头,最后不忘装了一背篓新鲜的果子。
做好这些,司维才把弟弟叫起来,兄弟俩填饱肚子上路。
正文 10.赶集卖果
兄弟俩走的很慢,至少没有做惯农活的村民们步履矫健。不过,司维盘算着在散集前买点便宜东西,所以,晚些也没关系,于是兄弟俩走走停停,太阳升起老高了才到镇上。标准的“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到了镇上,司维先找到上次卖糖的小贩,约定今日卖剩下的碎糖给自己留下,又带着弟弟逛了一圈,买了些大骨、猪大肠之类的吃食儿。约莫着时间差不多到午饭的时候了,兄弟俩就去了香满楼。
“掌柜的……”司维直奔在柜台后面算账的掌柜而去。
掌柜的闻声抬起头,“是你?走走走,你的东西我们不收!”
“掌柜的,你误会了,我今天没东西卖给你!”司维一点也不介意掌柜的无理,“上次承蒙您关照,我做了点吃的,送来给您尝尝,乡下东西,就是表达个心意,您别嫌弃!”
司维把果酱和小馒头都放到柜台上,“这个巧玲珑热吃比较香,用油煎一下或是上锅蒸一下都好。”
“什么‘巧玲珑’,不就是小的馍馍吗?”掌柜嗤之以鼻。
“你胡说!我哥哥做的就是巧玲珑,才不是馍馍!不信你尝!”司维还没解释,荞儿就忍不住了,他不愿意自己的哥哥被人欺负。
“不是馍馍是什么?”掌柜状似随意地捏起一个小馒头填进口中。入口就是淡淡的奶香,咽下之后还有一丝似有若无的甜味。
“配了我特制的胭脂酱,味道更好些。不过口味偏甜,我不太喜欢,倒是荞儿这样的小孩子爱的不行。想来吃不惯太油腻的女客们也会喜欢。”司维微笑着推荐,“不如,我去给您煎一下,您再尝尝?”
掌柜的眼珠子转了两转,似是勉为其难地说:“难得你一番心意,那就做来尝尝吧!”
司维微笑着答应,把弟弟安置在靠门口的一张桌子上坐下。那里因为门外的风会吹到,所以不是吃饭的人十分多的时候一般是不会有人坐的。
司维掏出一个洗净的果子给弟弟,“若是有人跟你要果子吃,你就说两文钱一个,知道么?”这个价钱比市集上要贵的多,但是在香满楼吃饭的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差钱儿,自然不会嫌贵。
“嗯!”荞儿用力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在家做了几日饭,司维的动作麻利了很多,没多久他就端着一盘热腾腾的“巧玲珑”从厨房里出来。穿过大堂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客人都闻到了香甜的奶香味。
“掌柜的,快趁热尝尝,保证外酥里软。”司维把盘子放到柜台上,从附近的桌上拿了双筷子递给掌柜的。
红红的胭脂酱料、白白的巧玲珑,让人看得很有食欲,掌柜忍不住往嘴里塞了一个,果然热吃比冷了更好吃。
不得不说司维出场的时间选的巧妙。此时是正午前一刻,是大多数人刚觉得饿,但是饭菜还没上桌的时候。大家应该有经验,当人饿的时候,看见别人吃东西会觉得加倍地饿,同时,即使对方吃的只是馒头咸菜也会觉得很香。于是——
“掌柜的,你这是吃什么呢?看样子不错,我们都饿了,不如每桌来一盘吧!”一个壮汉扬声道。
掌柜的夹着的一个巧玲珑往嘴里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司维笑笑,“掌柜的,你吃着,我去边上歇歇。”掌柜的招呼一声,司维就坐到荞儿身边。
“哥哥,我只卖出去两个果子。”荞儿情绪有些低落的说。那两个也是大人买来哄独自饿了的孩子玩儿的。
司维揉揉荞儿的脑袋,“荞儿真厉害!已经会赚钱了,哥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还不知道钱是什么呢!”
“可是,果子是哥哥背来的,我只是帮哥哥……”荞儿的小脑袋低下去。
司维伸手勾起弟弟的小下巴,“谁说的?这果子是你上树上摘的,哥哥最多就是帮你背到这里来。我弟弟是最棒的,别说我不爱听的,知道吗?”第一次被哥哥这样表扬,荞儿觉得很害羞。
兄弟俩之间的气氛很温馨,大堂里的气氛很热闹。司维抬头瞧了瞧,“荞儿,你在这儿等着哥哥,哥哥去取上次定做的棉衣。”
去成衣铺子的路恰好就是市集摆摊的街道,司维一路走过,又顺手买了些价格便宜又用得上的东西。一路走走逛逛,等司维回到香满楼,大堂里的食客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司维回到香满楼,远远地就看到稚嫩的弟弟眼巴巴地看着食客们,手里还拿着自己给他的果子。一个果子两文钱,司维明白弟弟是不舍得吃。想到这个,司维就觉得心里酸疼酸疼的,他拦住经过身边的卖糖葫芦的小贩,挑了一支最大的糖葫芦。
司维用糖葫芦遮住荞儿看向食客们的视线。荞儿条件反射地仰头,看到是自己的哥哥,立刻发自内心地笑出来。看到弟弟捧着糖葫芦吃得香甜,司维把他手里果子拿出来吃了。
果子清香的味道顺着门外吹进来的风在大堂里飘散。“小哥儿,你吃的那是什么,在哪儿买的?”吃饱喝足、一嘴油腻的食客甲腆着脸问。
“我弟弟自己摘的果子,两文钱一个,客官尝尝吧?”司维笑着回答。
能在酒楼吃饭的都不是普通人家,所以食客甲没有犹豫,就要了两个。有了第一个买来吃的人,就有第二个,越来越多的人吃,就有更多的人闻到香味,就有更多人来买。于是,司维一筐三十几个果子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卖完了。
司维很满意,打算待会儿用这钱去买只母鸡,专门养着下蛋。荞儿还小,每天至少该吃一个鸡蛋补充营养。司维乐呵呵地跟掌柜道别,掌柜的见司维要走,连忙追出来。
掌柜算是商人,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所以他追出来自然是别有目的的。至于这目的,司维心里有数。果然,等大堂里的客人看不到了,掌柜就说出了他的目的。
正文 11.再坑掌柜
掌柜算是商人,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所以他追出来自然是别有目的的。至于这目的,司维心里有数。果然,等大堂里的客人看不到了,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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