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赊美人心 作者:月下金狐
分卷阅读104
意,他学的也不刻意,反而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福荫虽然只有五岁,但因为自闭的关系,十分敏感,谁人对他好,谁人有恶意,他都知道,以前到学堂总是扒着床柱不肯,每次都要谢承祖挟在臂下,也因为这一点,他对谢承祖并不亲近。
反倒来檀婉清这儿,每日早早穿戴好,甚至谢承祖送他慢了些,还会跑到门口着急的等着,因为到了香香的地方,没有人逼他说话,没有人呵斥他,也没有人勉强他,不仅有好吃的,还有一张神奇的案子,好多的笔,好多的黑黑,他可以在那里呆上一天,可以弄得身上全是黑黑,也不担心旁人的冷眼,他还看到自己的画没有被乱丢,而是被一个漂亮姑姑整理在一起,放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里,并盖上盖子。
虽然他不知道那种欢喜的心情是什么,可是他喜欢那里,喜欢那里的香香,喜欢那里的黑黑,也喜欢那里的姑姑。
第78章
夕阳的光线透过纱窗,映射在屋内,晕染出一团团金黄色的光晕,落在波光粼粼的茶杯里,浮了一层忽隐忽现的金光,杯是本是再普通不过的野金菊,竟然泡出了近似金雀芝的茶汤来,色有了,香也有了,饮上一口似乎还当真有那么一股沁肺透息的异香,再就上腌渍好酸酸甜甜的活梅,茶水的回甘与话梅的酸味儿,同时在口中酝酿开来,竟是生了满口的香津,再好滋味儿不过。
檀婉清身子的底子不好,为了这具身体,也算费了不少心了,平日各种养生集册并不少看,可都基本大同小异,倒是翻看些民间奇闻异录里,记载着一位活了百余五十载的老道士。
他的长寿秘方竟是吞饮自己的口津,他的道理听着倒是极为新鲜,乃取自活字舌上水,他近百年常饮不断,所以才能活得长长久久,檀婉清看罢虽不明头尾,可看着活字儿,竟觉有些道理。
否则为何要将两者组一活字?
后无意翻阅几本述道之书,也发现了搭雀桥一说,以舌尖搭桥引天地气,形津吞服,可养五脏六腑,通百气,书中将口中的津液比作黄金,比作天赐灵药。
檀婉清并不修道,可瞧着却也上了心,无事时便以舌尖抵着上颚,也并不费什么事儿,习惯后无意识时,倒也自然而然的搭着,果然自此口中津孜孜不断,并且发现,身子好的时候,津水源源不断,经常溢出满口,吞时甘甜,若是状态差些,津水便水许多,且明显口干舌燥。
以前倒是从未注意这些,待注意时也略略欣喜,不说是否真如那老道所言能活得长久,但应是多少有些用处了罢,既然做的不是无用功,她便时常注意些,平日也多食些生津之物,虽然没有明显的感觉,可自此,一口津水绵绵长长,就算餐食后口中也无什么异味,反倒极是清新自然,隐带香气,便是流亡时几日不曾以盐洗牙以茶水漱口,也毫无腐臭之气。
便是昨夜的人也喜爱的紧,时时亲着不说,情到浓处时,更抓着她的手指,霸道的探入他口中,不断吞着她口中丰沛异常如甘泉饮般的舌津。
其实就是吐沫,他倒是不嫌脏了。
今儿个过年,一大早瑞珠与正月就在厨房,着实做了不少好吃的,不过宅子自从归了守备大人,连同里面的人,也都似归了他,没事便往里送吃用,平日什么也不缺,瑞珠嘴巴馋,小姐也好食,自然是仅着好吃的做,这过年与平时也差不了多少。
最多是多几个菜罢了,且谢守备年节应酬颇多,今儿个晚上也未必能过来,就算过了来,定也是吃饱喝足,肚子不缺,檀婉清便让瑞珠少做些,够用就好。
瑞珠每样份量弄的倒也不多,可便是如此,正月还是吃的满口流油,在她看来,在这个宅子里的日子,就像与她的家是两个世界般,好的就像做梦一样。
瑞珠自厨端来一碟切好的小枣糙豌豆黄儿,这是卫安集市上卖的小吃,瑞珠看着新鲜买了些,小姐竟然赞不绝口,她便学了回来做,与卖的相比,她做的不仅用料足,还费了巧思弄的十分精致。
将豌豆煮烂过筛成糊,加上蜂蜜、桂花与枣浆,还掺了些花生浆,待凝固后切成两寸宽,半寸厚的小方块,上面放几片蜜糕,色味俱佳,香味扑鼻,质地细腻,入口即化,不仅檀婉清喜欢,连小福荫都爱吃这个。
福荫已经画了一个时辰之久,小孩子精力足,画画的时候,他的精力更是足的很,只要给他纸笔,他可以一动不动画上一个下午,檀婉清伸手抚了抚他的头,画手的身体都不太好,便是这般了,精力投入到纸笔中,反而忽略了身子,并且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容易饿,吃不足哪能长出肉来。
便取了他的笔,让正月给他擦了擦手,牵到桌前,一起用糕点。
福荫虽然不会说话,可心里头什么都知道,性子也奇倔的很,从小伺候他的几个奶娘仆人,有心好好伺候,可他若发了脾气,你便是塞到他嘴里也会吐出来,在学院被欺负,比他大的男童让他趴着当马骑,他就是不趴,哪怕被嘲笑挨打,一声不吭也绝不下跪绝不当马,这脾气倒是与他的大哥像了十成十。
可旁人他爱理不理,但檀婉清却不同,他极听话,有的很时候还很亲近她,经常抱着她的腿,仰着头看檀婉清的脸,小眼晴亮晶晶,似乎有话想说般。
虽然眼前这个人不会像其它人一样顺着他,讨好他哄着他,可他就是知道她好,比旁人好,甚至比大哥好,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依赖,并不知道她给与他的是一份尊重,是他日后于画道一途最珍贵的启蒙。
他从小失母,大哥常年忙于军事,因无亲人的陪伴,他幼年的情感匮乏到极致。而檀婉清的出现,是他生命中第一缕阳光,多少年后回忆起来,尽管记不得很多事,可是那种无尽黑暗中,突然出现的一片亮堂堂,就像印在了骨子里,就算日后才力枯竭,每当回想起那一片绝望中的亮光,就会如雪后阳春,无尽的生机蓬勃腾腾升起。
对他而言,她不止是嫂嫂,更是老师,是朋友,是知已,是母亲……
是……他喜欢的第一个女子,她在他的生命中占了太多的第一次,就算垂垂老矣,回忆起整个人生,都只有一个人,一个改变他一生的人,从来不曾消失,从来不曾忘记。
檀婉清吃了几块小枣糙豌豆黄儿,两块玫瑰糖,就见瑞珠与正月抬着只箱子进来:“早上小姐未起身的时候,谢大人让人送过来三箱子东西……”
卫安城行水路旱路的几多商行粮草大户,想要在内外城走动无不要仰仗谢承祖,来年外城门建起,大批车马运货进出城门,少不得一纸通行文书,可银子金子谢大人皆不收,这些人也算想破了脑袋,投其所好的
分卷阅读104
-
分卷阅读104
意,他学的也不刻意,反而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福荫虽然只有五岁,但因为自闭的关系,十分敏感,谁人对他好,谁人有恶意,他都知道,以前到学堂总是扒着床柱不肯,每次都要谢承祖挟在臂下,也因为这一点,他对谢承祖并不亲近。
反倒来檀婉清这儿,每日早早穿戴好,甚至谢承祖送他慢了些,还会跑到门口着急的等着,因为到了香香的地方,没有人逼他说话,没有人呵斥他,也没有人勉强他,不仅有好吃的,还有一张神奇的案子,好多的笔,好多的黑黑,他可以在那里呆上一天,可以弄得身上全是黑黑,也不担心旁人的冷眼,他还看到自己的画没有被乱丢,而是被一个漂亮姑姑整理在一起,放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里,并盖上盖子。
虽然他不知道那种欢喜的心情是什么,可是他喜欢那里,喜欢那里的香香,喜欢那里的黑黑,也喜欢那里的姑姑。
第78章
夕阳的光线透过纱窗,映射在屋内,晕染出一团团金黄色的光晕,落在波光粼粼的茶杯里,浮了一层忽隐忽现的金光,杯是本是再普通不过的野金菊,竟然泡出了近似金雀芝的茶汤来,色有了,香也有了,饮上一口似乎还当真有那么一股沁肺透息的异香,再就上腌渍好酸酸甜甜的活梅,茶水的回甘与话梅的酸味儿,同时在口中酝酿开来,竟是生了满口的香津,再好滋味儿不过。
檀婉清身子的底子不好,为了这具身体,也算费了不少心了,平日各种养生集册并不少看,可都基本大同小异,倒是翻看些民间奇闻异录里,记载着一位活了百余五十载的老道士。
他的长寿秘方竟是吞饮自己的口津,他的道理听着倒是极为新鲜,乃取自活字舌上水,他近百年常饮不断,所以才能活得长长久久,檀婉清看罢虽不明头尾,可看着活字儿,竟觉有些道理。
否则为何要将两者组一活字?
后无意翻阅几本述道之书,也发现了搭雀桥一说,以舌尖搭桥引天地气,形津吞服,可养五脏六腑,通百气,书中将口中的津液比作黄金,比作天赐灵药。
檀婉清并不修道,可瞧着却也上了心,无事时便以舌尖抵着上颚,也并不费什么事儿,习惯后无意识时,倒也自然而然的搭着,果然自此口中津孜孜不断,并且发现,身子好的时候,津水源源不断,经常溢出满口,吞时甘甜,若是状态差些,津水便水许多,且明显口干舌燥。
以前倒是从未注意这些,待注意时也略略欣喜,不说是否真如那老道所言能活得长久,但应是多少有些用处了罢,既然做的不是无用功,她便时常注意些,平日也多食些生津之物,虽然没有明显的感觉,可自此,一口津水绵绵长长,就算餐食后口中也无什么异味,反倒极是清新自然,隐带香气,便是流亡时几日不曾以盐洗牙以茶水漱口,也毫无腐臭之气。
便是昨夜的人也喜爱的紧,时时亲着不说,情到浓处时,更抓着她的手指,霸道的探入他口中,不断吞着她口中丰沛异常如甘泉饮般的舌津。
其实就是吐沫,他倒是不嫌脏了。
今儿个过年,一大早瑞珠与正月就在厨房,着实做了不少好吃的,不过宅子自从归了守备大人,连同里面的人,也都似归了他,没事便往里送吃用,平日什么也不缺,瑞珠嘴巴馋,小姐也好食,自然是仅着好吃的做,这过年与平时也差不了多少。
最多是多几个菜罢了,且谢守备年节应酬颇多,今儿个晚上也未必能过来,就算过了来,定也是吃饱喝足,肚子不缺,檀婉清便让瑞珠少做些,够用就好。
瑞珠每样份量弄的倒也不多,可便是如此,正月还是吃的满口流油,在她看来,在这个宅子里的日子,就像与她的家是两个世界般,好的就像做梦一样。
瑞珠自厨端来一碟切好的小枣糙豌豆黄儿,这是卫安集市上卖的小吃,瑞珠看着新鲜买了些,小姐竟然赞不绝口,她便学了回来做,与卖的相比,她做的不仅用料足,还费了巧思弄的十分精致。
将豌豆煮烂过筛成糊,加上蜂蜜、桂花与枣浆,还掺了些花生浆,待凝固后切成两寸宽,半寸厚的小方块,上面放几片蜜糕,色味俱佳,香味扑鼻,质地细腻,入口即化,不仅檀婉清喜欢,连小福荫都爱吃这个。
福荫已经画了一个时辰之久,小孩子精力足,画画的时候,他的精力更是足的很,只要给他纸笔,他可以一动不动画上一个下午,檀婉清伸手抚了抚他的头,画手的身体都不太好,便是这般了,精力投入到纸笔中,反而忽略了身子,并且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容易饿,吃不足哪能长出肉来。
便取了他的笔,让正月给他擦了擦手,牵到桌前,一起用糕点。
福荫虽然不会说话,可心里头什么都知道,性子也奇倔的很,从小伺候他的几个奶娘仆人,有心好好伺候,可他若发了脾气,你便是塞到他嘴里也会吐出来,在学院被欺负,比他大的男童让他趴着当马骑,他就是不趴,哪怕被嘲笑挨打,一声不吭也绝不下跪绝不当马,这脾气倒是与他的大哥像了十成十。
可旁人他爱理不理,但檀婉清却不同,他极听话,有的很时候还很亲近她,经常抱着她的腿,仰着头看檀婉清的脸,小眼晴亮晶晶,似乎有话想说般。
虽然眼前这个人不会像其它人一样顺着他,讨好他哄着他,可他就是知道她好,比旁人好,甚至比大哥好,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依赖,并不知道她给与他的是一份尊重,是他日后于画道一途最珍贵的启蒙。
他从小失母,大哥常年忙于军事,因无亲人的陪伴,他幼年的情感匮乏到极致。而檀婉清的出现,是他生命中第一缕阳光,多少年后回忆起来,尽管记不得很多事,可是那种无尽黑暗中,突然出现的一片亮堂堂,就像印在了骨子里,就算日后才力枯竭,每当回想起那一片绝望中的亮光,就会如雪后阳春,无尽的生机蓬勃腾腾升起。
对他而言,她不止是嫂嫂,更是老师,是朋友,是知已,是母亲……
是……他喜欢的第一个女子,她在他的生命中占了太多的第一次,就算垂垂老矣,回忆起整个人生,都只有一个人,一个改变他一生的人,从来不曾消失,从来不曾忘记。
檀婉清吃了几块小枣糙豌豆黄儿,两块玫瑰糖,就见瑞珠与正月抬着只箱子进来:“早上小姐未起身的时候,谢大人让人送过来三箱子东西……”
卫安城行水路旱路的几多商行粮草大户,想要在内外城走动无不要仰仗谢承祖,来年外城门建起,大批车马运货进出城门,少不得一纸通行文书,可银子金子谢大人皆不收,这些人也算想破了脑袋,投其所好的
分卷阅读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