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续蛇缘 作者:拂晓之瞳
分卷阅读34
车里载着一条大蛇。”
金尧一副尽在掌握之中的表情,“蛇是什么颜色?你说它大,大到何等程度?”
在钟简洁明了地回答,“银白。目测一丈有余,两个碗口粗。”
金尧冷笑一声,“贱人生贱种!它也配叫‘蛇’!”说完想起与金巧巧一起腐烂的数十条小蛇骨,面部一阵扭曲,“殷池倒也厉害,就它的种活下来了!哼哼!我要看看你是不是有通天的本事,护它一生周全?!在钟,继续跟着宇文律,有那条不伦不类的东西在,殷池一定会出现!”
在钟领命,身影再次凭空消失在空气中。
金尧捏着茶杯,眼里的厌恶仇恨,使他那张美人脸变得狰狞恐怖。
第25章 心想事不成(二)
黄旭初在离布庄分行不远处找了个精致的小别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白倾夏从马车上滑下来,饶是见多识广的黄旭初依旧给吓得瞠目结舌:“小……小公子,活了几十年,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蛇呀!我的天!它可真漂亮真威风!”
春末夏初,日昼渐渐拉长,漫天的晚霞一块一块铺满天际,把天空染成绯红色,同时也给白倾夏的鳞片上了一层颜色,冷冷清清的银白变成人间烟火的美丽,异常耀眼。
宇文律有些移不开眼。
黄旭初招呼着一人一蛇进了院内,宇文府的人见怪不怪,可这里是江淮城,如此庞大的巨兽,太容易引起恐慌。他斟酌再三,“小公子,您带……咳,小夏去京城妥善吗?”
宇文律停下脚步,“黄叔叔,这是怎么说?”称呼由“掌柜”变成“叔叔”,既拉近距离,又显亲切。
白倾夏抬起头盯着黄旭初,他骤然压力增大,两腿发软,巨蛇似乎在警告他,小心说话。这种被威胁的感受,如坐针毡。
黄旭初定了定神,“小公子,难道你不知道,我国皇帝照宣平日明辩忠奸,用人唯才,以仁治国,是不可多得的一位明君。他唯一让人诟病的是,喜欢养奇珍异兽,而且养在皇宫里,听江湖传说,这些猛兽,曾伤人吃人。”
言下之意非常清楚,宇文律带着一条世间罕见的银蛇去天子脚下,能不被盯上吗?纵使你富甲天下,始终敌不过一道诏书。
宇文律晓得黄旭初是为他好,沈舒曾为人臣,也和他讲过当今皇帝喜欢养野兽当宠物,却不知道皇帝照宣为何有如此怪癖,脑海想的,脱口而出。
黄旭初因为商行缘故需要与三教九流打交道,他一脸神秘:“三十几年前,当今皇帝还是皇子,年轻气盛,带兵打海贼,皇子常年呆陆地的,自然是打不过在生活在海边的,加上海贼狡诈,仗打得节节败退,大船被潜伏在照宣身边多年的细作一把火连着烧,里应外合,照宣差点命葬大海。说来奇怪,千钧之际,海里跃出一条白蛟,身大遮天蔽日,尾巴一扫,海贼的船要么裂成两半,要么掀翻沉海,照宣因此得救,因祸得福,扫海贼立了大功,先皇他刮目相看,一有战事必派他去,而照宣没辜负他父皇的期待,战功显赫,手握军权,顺理成章立为太子,登帝位。当太子还懂得低调收敛,当了皇帝政权稳定,便开始收集奇珍异兽,高丽进贡的一只白色的吊睛白额虎是皇帝的宠儿。”
宇文律听完,反问道:“白蛟的故事可信不?”
黄旭初迟疑道:“那次战事惨烈,只剩照宣一人生还,白蛟出自他口,无其他考证。不可否认的是,当今皇帝确实喜欢饲养猛兽。小公子带小夏入京,实为不妥。”
宇文律与白倾夏对视,若是这蛇肯老老实实呆在宇文府让他一人出来阅历就好了,可惜蛇大爷死活不愿意,加上他自己的私心,也舍不得离开白倾夏那么长时间。
叹了口气,宇文律说:“黄叔叔,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小夏自出生就与我形影不离,当初要带它进京,我也是考虑再三。我尽量将它藏在马车不见人,到了京城,住舅舅别院,师傅和舅舅能护我们周全,这是出行前商量好的。”
白倾夏听到它还得在狭小的马车里久呆,进京还不能出门,不如在繁梨小镇自由自在,那里的居民都认识它,没有京城人的弯弯绕绕。只是在宇文府久了,天天听着宇文魁唠叨宇文律娶妻生子,它自然不痛快了。出外游历,是宇文律的挡箭牌,也许不能挡久,起码能过段舒心的日子。黄旭初是为宇文律好,白倾夏就打消了对他的敌意。
黄旭初见宇文律立场坚定,加上有苏晨逸跟沈舒护着,理应不会出事,便放弃劝说,“小公子,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备些酒菜,不知要给小夏弄些什么吃食?有讲究不?”
宇文律一听有酒,顿时一个头两个大,他不胜酒力,每次喝醉后都要给白倾夏闹上一闹,赶紧摆手,心中想着千万千万不要喝酒:“酒就算了,弄些吃食就好。至于小夏的,我刚给它买了八只片皮鸭,马车上还有七只来不及吃。黄叔叔不劳费心了。”
等到黄旭初离开后,宇文律摸了摸白倾夏的头,“小夏,我有种心神不宁的感觉,恐怕这次进京会有波澜。”
白倾夏撑起身子倚靠在宇文律身上,伸出蛇信子蹭了蹭宇文律光滑的脸,仿佛在说,不用担心,一切有我。
太阳西沉,红彤彤的余晖消失在天边,星光初上,一人一蛇静静享受难得的独处,打从出了宇文府,凡事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被看出个所以然。如果可以,寻一个无人的深山,搭建一座竹屋,你的眼里倒映着绿油油山林,我的眼里只有你,守着流年,直到你白发苍苍,皱纹满面,你只属于我。
夜幕降临,黄旭初大摆酒席,唤上江淮城有脸面的地主乡绅,尽主人之谊。
宇文律心里暗暗叫苦,看来这顿酒是跑不了的。
白倾夏给安顿在后院,留下展凌看着它,免得他晚回去跑出来找人。平日里白倾夏像读书人一样明事理,前提是宇文律乖乖和他在一块。
天熙国人喜酒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是融进骨子里的习惯。官僚尔虞我诈,酒桌间刀光剑影不见血;文人见面小酌一杯,吟诗作对惺惺相惜;乡间有喜事叫上邻里一起喝酒庆祝闹个通宵;生意场上最要命的是,会面不谈正经事,等酒杯一上,三杯下肚,面红耳赤,开始称兄道弟,什么话都好说。不喝酒?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如此没诚意谈啥合作?!
宇文魁打小带着宇文律上过大大小小的酒桌,当的是陪衬,偶尔被灌几杯,大多数时候是宇文魁的主场。爷爷已经练得千杯不醉的海量,可是他不行啊!小小一两白酒,足够他晕头转向了。黄旭初好意引荐朋友,商场上多认识人是拓展生意圈的必要途径,能说会道的舅舅苏晨逸,偶尔被灌个天南地北傻傻分不清楚,每次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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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载着一条大蛇。”
金尧一副尽在掌握之中的表情,“蛇是什么颜色?你说它大,大到何等程度?”
在钟简洁明了地回答,“银白。目测一丈有余,两个碗口粗。”
金尧冷笑一声,“贱人生贱种!它也配叫‘蛇’!”说完想起与金巧巧一起腐烂的数十条小蛇骨,面部一阵扭曲,“殷池倒也厉害,就它的种活下来了!哼哼!我要看看你是不是有通天的本事,护它一生周全?!在钟,继续跟着宇文律,有那条不伦不类的东西在,殷池一定会出现!”
在钟领命,身影再次凭空消失在空气中。
金尧捏着茶杯,眼里的厌恶仇恨,使他那张美人脸变得狰狞恐怖。
第25章 心想事不成(二)
黄旭初在离布庄分行不远处找了个精致的小别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白倾夏从马车上滑下来,饶是见多识广的黄旭初依旧给吓得瞠目结舌:“小……小公子,活了几十年,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蛇呀!我的天!它可真漂亮真威风!”
春末夏初,日昼渐渐拉长,漫天的晚霞一块一块铺满天际,把天空染成绯红色,同时也给白倾夏的鳞片上了一层颜色,冷冷清清的银白变成人间烟火的美丽,异常耀眼。
宇文律有些移不开眼。
黄旭初招呼着一人一蛇进了院内,宇文府的人见怪不怪,可这里是江淮城,如此庞大的巨兽,太容易引起恐慌。他斟酌再三,“小公子,您带……咳,小夏去京城妥善吗?”
宇文律停下脚步,“黄叔叔,这是怎么说?”称呼由“掌柜”变成“叔叔”,既拉近距离,又显亲切。
白倾夏抬起头盯着黄旭初,他骤然压力增大,两腿发软,巨蛇似乎在警告他,小心说话。这种被威胁的感受,如坐针毡。
黄旭初定了定神,“小公子,难道你不知道,我国皇帝照宣平日明辩忠奸,用人唯才,以仁治国,是不可多得的一位明君。他唯一让人诟病的是,喜欢养奇珍异兽,而且养在皇宫里,听江湖传说,这些猛兽,曾伤人吃人。”
言下之意非常清楚,宇文律带着一条世间罕见的银蛇去天子脚下,能不被盯上吗?纵使你富甲天下,始终敌不过一道诏书。
宇文律晓得黄旭初是为他好,沈舒曾为人臣,也和他讲过当今皇帝喜欢养野兽当宠物,却不知道皇帝照宣为何有如此怪癖,脑海想的,脱口而出。
黄旭初因为商行缘故需要与三教九流打交道,他一脸神秘:“三十几年前,当今皇帝还是皇子,年轻气盛,带兵打海贼,皇子常年呆陆地的,自然是打不过在生活在海边的,加上海贼狡诈,仗打得节节败退,大船被潜伏在照宣身边多年的细作一把火连着烧,里应外合,照宣差点命葬大海。说来奇怪,千钧之际,海里跃出一条白蛟,身大遮天蔽日,尾巴一扫,海贼的船要么裂成两半,要么掀翻沉海,照宣因此得救,因祸得福,扫海贼立了大功,先皇他刮目相看,一有战事必派他去,而照宣没辜负他父皇的期待,战功显赫,手握军权,顺理成章立为太子,登帝位。当太子还懂得低调收敛,当了皇帝政权稳定,便开始收集奇珍异兽,高丽进贡的一只白色的吊睛白额虎是皇帝的宠儿。”
宇文律听完,反问道:“白蛟的故事可信不?”
黄旭初迟疑道:“那次战事惨烈,只剩照宣一人生还,白蛟出自他口,无其他考证。不可否认的是,当今皇帝确实喜欢饲养猛兽。小公子带小夏入京,实为不妥。”
宇文律与白倾夏对视,若是这蛇肯老老实实呆在宇文府让他一人出来阅历就好了,可惜蛇大爷死活不愿意,加上他自己的私心,也舍不得离开白倾夏那么长时间。
叹了口气,宇文律说:“黄叔叔,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小夏自出生就与我形影不离,当初要带它进京,我也是考虑再三。我尽量将它藏在马车不见人,到了京城,住舅舅别院,师傅和舅舅能护我们周全,这是出行前商量好的。”
白倾夏听到它还得在狭小的马车里久呆,进京还不能出门,不如在繁梨小镇自由自在,那里的居民都认识它,没有京城人的弯弯绕绕。只是在宇文府久了,天天听着宇文魁唠叨宇文律娶妻生子,它自然不痛快了。出外游历,是宇文律的挡箭牌,也许不能挡久,起码能过段舒心的日子。黄旭初是为宇文律好,白倾夏就打消了对他的敌意。
黄旭初见宇文律立场坚定,加上有苏晨逸跟沈舒护着,理应不会出事,便放弃劝说,“小公子,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备些酒菜,不知要给小夏弄些什么吃食?有讲究不?”
宇文律一听有酒,顿时一个头两个大,他不胜酒力,每次喝醉后都要给白倾夏闹上一闹,赶紧摆手,心中想着千万千万不要喝酒:“酒就算了,弄些吃食就好。至于小夏的,我刚给它买了八只片皮鸭,马车上还有七只来不及吃。黄叔叔不劳费心了。”
等到黄旭初离开后,宇文律摸了摸白倾夏的头,“小夏,我有种心神不宁的感觉,恐怕这次进京会有波澜。”
白倾夏撑起身子倚靠在宇文律身上,伸出蛇信子蹭了蹭宇文律光滑的脸,仿佛在说,不用担心,一切有我。
太阳西沉,红彤彤的余晖消失在天边,星光初上,一人一蛇静静享受难得的独处,打从出了宇文府,凡事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被看出个所以然。如果可以,寻一个无人的深山,搭建一座竹屋,你的眼里倒映着绿油油山林,我的眼里只有你,守着流年,直到你白发苍苍,皱纹满面,你只属于我。
夜幕降临,黄旭初大摆酒席,唤上江淮城有脸面的地主乡绅,尽主人之谊。
宇文律心里暗暗叫苦,看来这顿酒是跑不了的。
白倾夏给安顿在后院,留下展凌看着它,免得他晚回去跑出来找人。平日里白倾夏像读书人一样明事理,前提是宇文律乖乖和他在一块。
天熙国人喜酒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是融进骨子里的习惯。官僚尔虞我诈,酒桌间刀光剑影不见血;文人见面小酌一杯,吟诗作对惺惺相惜;乡间有喜事叫上邻里一起喝酒庆祝闹个通宵;生意场上最要命的是,会面不谈正经事,等酒杯一上,三杯下肚,面红耳赤,开始称兄道弟,什么话都好说。不喝酒?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如此没诚意谈啥合作?!
宇文魁打小带着宇文律上过大大小小的酒桌,当的是陪衬,偶尔被灌几杯,大多数时候是宇文魁的主场。爷爷已经练得千杯不醉的海量,可是他不行啊!小小一两白酒,足够他晕头转向了。黄旭初好意引荐朋友,商场上多认识人是拓展生意圈的必要途径,能说会道的舅舅苏晨逸,偶尔被灌个天南地北傻傻分不清楚,每次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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