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套 作者:风火小尼姑
分卷阅读107
或许是年轻气盛,或许是骄傲使然,被巨大的天生优越感充斥着,刘昆当时的心比天高,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
刘昆当时哪里听得懂莫墨所言之意,而身边的另外两个人立即二话不说操起酒瓶就朝莫墨砸去,别看眼前的男人斯斯文文的,打起架来却如一头红了眼的犟牛,不管自己身上被啤酒瓶扎了几个口子。压根不当一回事似的,愣是把刘昆等人踩在脚下。
那次以后梁子就结下了,结果很明显,莫墨当时在这些纨绔子弟眼中只是个下里巴人,来自农村的刁民一个,想要在上海玩弄一个没权没势的人实在太容易了,只动用了一点关系,自然有人愿意出头动手,其中就包括在上海颇有势利的杜家,恰好,莫墨也正是杜冷峰的板上鱼肉。
在上海解决一个人实在太轻易了,比踩死一只蚂蚁要来得快,杜家不过是钱打发了莫墨,但决定下手的却是刘昆。
事发的那个晚上,刘昆派人把莫墨绑到了上海近郊处的某个水泥厂房,得到消息后刘昆亲自开车赶过去,等人到的时候却只发现地上的一滩血迹,以及松绑的绳子。
刘昆心中大骇,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身后狠狠踹了一脚。肩甲一阵刺痛,那是金属刺进皮肉血骨的撕裂声。
刘昆的眼睛就是那时候毁的,刘昆只记得当时那个男人说了一句话。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世界很大,有的事并不是你想玩就玩得起。”
刘昆还记得,他最后拼命的扭动脖子,看见的却是衣衫褴褛满是血迹的莫墨,那脸在灯光下笼罩着一层黑色的阴影,嘴角那抹极轻的笑意似一个古怪的毒咒,让刘昆的心渐渐沉下。
当徐饶赶到的时候,就只剩下在地板上躺着动惮不得,一脸血花的刘昆,刘昆的手中仍握着一把刀,刀刃上有血,却不是他身上的。
听完过往的事,冯饕的眼神黯了些许,随口说道:“纨绔子弟真不是个玩意。”
“你说得对,当时的自己确实是眼界太狭窄。”刘昆之所有后来义无反顾的选择进部队磨练,怕也是想收敛身上的傲气,又在后面的几年中,在刀锋枪口上混过来的日子里,在生与死往往一线之间的地带游移,刘昆才逐渐的成熟,羽翼渐丰,心依旧高傲,却不再选择锋芒毕露。
刘昆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释然许多,一场梦魇始终困扰着他,如今说了出来,只稍微好受了一点。
冯饕兀自扭过身,这次刘昆倒没有再阻止她。
她望着他的眼睛,尽管看似平常,但不难发现他极力的遮掩其中尚未消散的惊慌。
叹了一口气,冯饕捂着他的眼睛,说道:“你还在恨他,即使当年是你们这帮子衙内少不更事惹下的麻烦,但你依旧恨他入骨,不仅仅因为眼睛,还因为他敲碎了你的尊严。”
刘昆喉咙一窒,抓紧她的手,蓦地收紧。
“是,我恨他,也许有天我会杀了他,总有一年你会怪我的。”
冯饕摇头,却又点头,心底一阵凝结,正要开口,却听到楼上一阵声响,原来是徐饶下楼了,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笑嘻嘻的望向两个人。
又不知道得搞什么幺蛾子。
☆、第六十二章
徐饶手里拿着的一个做工精巧的小瓷瓶,上面画着梳妆画眉的江南女子。
走至这两个人身边,徐饶脸上仍然是带着笑意的,且还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笑.
“都腻歪个把小时了,这小sao货怎么还醒着,我还以为你被昆子操晕过去了呢。”徐饶笑着坐在沙发旁边,看了一眼底下惨烈的战况,不由得啧啧出声。
即使是徐饶来了,刘昆也并不急着抽身而出,但瞥见冯饕红透的耳根,才在心底暗暗笑了下,并不急着逼她,才将拿过一旁的军大衣替她盖上,那根粗长事物才跟着拔出。
底下一松,冯饕才轻轻舒了一口气,任由刘昆将她搂着坐在沙发上。
这丫头如今什么也没穿,身上只披着此前来的那件军大衣,那军大衣够厚够大,只是略微敞开的衣襟仍能瞧见里头白嫩的一景。
徐饶笑着掰着她膝盖,冯饕吓了一跳,狠狠瞪了他一眼。
徐饶倒是也不急,只别有深意的看着他,刘昆在一旁擦拭干净穿上裤子,没急着走,喝了一口酒,才笑着说:“饶子,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自然是好东西”徐饶颇为神秘的瞥了刘昆一眼,只将那个精美的瓷瓶搁在茶几上,冯饕这丫头的视线自然落在上边。
对于这个神秘且新鲜的事务恰好能满足冯饕强大的好奇心。
徐饶将那瓷瓶打开,里头是一些红色透明的粘稠液体,并且散发出异常的幽香,虽是好闻,但闻久之后不由得有些头晕目眩,加上暖气开得很足,冯饕吸了好几口,身子更软了,只能完全依附在刘昆的身上。
“这是从一位老中医那儿弄来的,那老中医祖上三代曾出过宫廷御医,这东西可是祖传的手艺,可遇不可求。”
冯饕稍微离远了一些,怕那香味再次把她给弄晕了,瞥了一眼徐饶,才说道:“这该不会是药吧。”
徐饶眨了眨眼。“你试过不就知道了?”
对于徐饶半哄半骗的语气冯饕自然很不以为然,只撅了撅嘴巴,伸手拿过那小瓷瓶,瓶身冰凉透骨,仿佛有一缕缕的寒气逼上眼前。
冯饕用指尖勾起些许药膏,那红色逐渐退去立即变成了透明的液体。
见她两眼顿时瞪圆了,徐饶才开口解释:“这药膏遇热即无色无味,只能放置在阴冷潮湿的地方。”
“这么神奇?” 冯饕忍不住凑近深嗅了一口,依旧是香得过分的味道,但化在指尖上的液体却散发淡淡的清香,倒不是瓷瓶的那种味道。
“这是什么做成的?”冯饕抬起头望向徐饶,两眼蓄满了浓浓的兴趣。
徐饶抹了她脸颊一把,目光随即落在她□的下面,喉咙一紧,浑身不得劲,但面上依旧兀自强撑装成没事人的模样。
“处女血”
徐饶的话刚说完,冯饕手一抖,不可思议的盯着瓷瓶中的药膏,那红的颜色一瞬间确实像极了落红,但等脑子回过神,冯饕才摇着头说:“似真似假”
徐饶接着却说:“也不是真的是破chu的血,但确实是女人第一次来潮的血,那老中医祖上虽然是出过名医,实际上好几代都是的江湖上有挂上名号的【野郎中】”
刘昆的眼眯了下。“明代张时彻《摄生众妙方》中记载的“红铅接命神方”,系用身体健康的未婚少女的月经初潮提炼而成,“月潮首行者为最,次二、次三者为中,次四、五为下,然也可用”。稍后的万历年间,《万病回春》则明确要求选择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发黑面光、肌肤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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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年轻气盛,或许是骄傲使然,被巨大的天生优越感充斥着,刘昆当时的心比天高,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
刘昆当时哪里听得懂莫墨所言之意,而身边的另外两个人立即二话不说操起酒瓶就朝莫墨砸去,别看眼前的男人斯斯文文的,打起架来却如一头红了眼的犟牛,不管自己身上被啤酒瓶扎了几个口子。压根不当一回事似的,愣是把刘昆等人踩在脚下。
那次以后梁子就结下了,结果很明显,莫墨当时在这些纨绔子弟眼中只是个下里巴人,来自农村的刁民一个,想要在上海玩弄一个没权没势的人实在太容易了,只动用了一点关系,自然有人愿意出头动手,其中就包括在上海颇有势利的杜家,恰好,莫墨也正是杜冷峰的板上鱼肉。
在上海解决一个人实在太轻易了,比踩死一只蚂蚁要来得快,杜家不过是钱打发了莫墨,但决定下手的却是刘昆。
事发的那个晚上,刘昆派人把莫墨绑到了上海近郊处的某个水泥厂房,得到消息后刘昆亲自开车赶过去,等人到的时候却只发现地上的一滩血迹,以及松绑的绳子。
刘昆心中大骇,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身后狠狠踹了一脚。肩甲一阵刺痛,那是金属刺进皮肉血骨的撕裂声。
刘昆的眼睛就是那时候毁的,刘昆只记得当时那个男人说了一句话。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世界很大,有的事并不是你想玩就玩得起。”
刘昆还记得,他最后拼命的扭动脖子,看见的却是衣衫褴褛满是血迹的莫墨,那脸在灯光下笼罩着一层黑色的阴影,嘴角那抹极轻的笑意似一个古怪的毒咒,让刘昆的心渐渐沉下。
当徐饶赶到的时候,就只剩下在地板上躺着动惮不得,一脸血花的刘昆,刘昆的手中仍握着一把刀,刀刃上有血,却不是他身上的。
听完过往的事,冯饕的眼神黯了些许,随口说道:“纨绔子弟真不是个玩意。”
“你说得对,当时的自己确实是眼界太狭窄。”刘昆之所有后来义无反顾的选择进部队磨练,怕也是想收敛身上的傲气,又在后面的几年中,在刀锋枪口上混过来的日子里,在生与死往往一线之间的地带游移,刘昆才逐渐的成熟,羽翼渐丰,心依旧高傲,却不再选择锋芒毕露。
刘昆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释然许多,一场梦魇始终困扰着他,如今说了出来,只稍微好受了一点。
冯饕兀自扭过身,这次刘昆倒没有再阻止她。
她望着他的眼睛,尽管看似平常,但不难发现他极力的遮掩其中尚未消散的惊慌。
叹了一口气,冯饕捂着他的眼睛,说道:“你还在恨他,即使当年是你们这帮子衙内少不更事惹下的麻烦,但你依旧恨他入骨,不仅仅因为眼睛,还因为他敲碎了你的尊严。”
刘昆喉咙一窒,抓紧她的手,蓦地收紧。
“是,我恨他,也许有天我会杀了他,总有一年你会怪我的。”
冯饕摇头,却又点头,心底一阵凝结,正要开口,却听到楼上一阵声响,原来是徐饶下楼了,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笑嘻嘻的望向两个人。
又不知道得搞什么幺蛾子。
☆、第六十二章
徐饶手里拿着的一个做工精巧的小瓷瓶,上面画着梳妆画眉的江南女子。
走至这两个人身边,徐饶脸上仍然是带着笑意的,且还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笑.
“都腻歪个把小时了,这小sao货怎么还醒着,我还以为你被昆子操晕过去了呢。”徐饶笑着坐在沙发旁边,看了一眼底下惨烈的战况,不由得啧啧出声。
即使是徐饶来了,刘昆也并不急着抽身而出,但瞥见冯饕红透的耳根,才在心底暗暗笑了下,并不急着逼她,才将拿过一旁的军大衣替她盖上,那根粗长事物才跟着拔出。
底下一松,冯饕才轻轻舒了一口气,任由刘昆将她搂着坐在沙发上。
这丫头如今什么也没穿,身上只披着此前来的那件军大衣,那军大衣够厚够大,只是略微敞开的衣襟仍能瞧见里头白嫩的一景。
徐饶笑着掰着她膝盖,冯饕吓了一跳,狠狠瞪了他一眼。
徐饶倒是也不急,只别有深意的看着他,刘昆在一旁擦拭干净穿上裤子,没急着走,喝了一口酒,才笑着说:“饶子,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自然是好东西”徐饶颇为神秘的瞥了刘昆一眼,只将那个精美的瓷瓶搁在茶几上,冯饕这丫头的视线自然落在上边。
对于这个神秘且新鲜的事务恰好能满足冯饕强大的好奇心。
徐饶将那瓷瓶打开,里头是一些红色透明的粘稠液体,并且散发出异常的幽香,虽是好闻,但闻久之后不由得有些头晕目眩,加上暖气开得很足,冯饕吸了好几口,身子更软了,只能完全依附在刘昆的身上。
“这是从一位老中医那儿弄来的,那老中医祖上三代曾出过宫廷御医,这东西可是祖传的手艺,可遇不可求。”
冯饕稍微离远了一些,怕那香味再次把她给弄晕了,瞥了一眼徐饶,才说道:“这该不会是药吧。”
徐饶眨了眨眼。“你试过不就知道了?”
对于徐饶半哄半骗的语气冯饕自然很不以为然,只撅了撅嘴巴,伸手拿过那小瓷瓶,瓶身冰凉透骨,仿佛有一缕缕的寒气逼上眼前。
冯饕用指尖勾起些许药膏,那红色逐渐退去立即变成了透明的液体。
见她两眼顿时瞪圆了,徐饶才开口解释:“这药膏遇热即无色无味,只能放置在阴冷潮湿的地方。”
“这么神奇?” 冯饕忍不住凑近深嗅了一口,依旧是香得过分的味道,但化在指尖上的液体却散发淡淡的清香,倒不是瓷瓶的那种味道。
“这是什么做成的?”冯饕抬起头望向徐饶,两眼蓄满了浓浓的兴趣。
徐饶抹了她脸颊一把,目光随即落在她□的下面,喉咙一紧,浑身不得劲,但面上依旧兀自强撑装成没事人的模样。
“处女血”
徐饶的话刚说完,冯饕手一抖,不可思议的盯着瓷瓶中的药膏,那红的颜色一瞬间确实像极了落红,但等脑子回过神,冯饕才摇着头说:“似真似假”
徐饶接着却说:“也不是真的是破chu的血,但确实是女人第一次来潮的血,那老中医祖上虽然是出过名医,实际上好几代都是的江湖上有挂上名号的【野郎中】”
刘昆的眼眯了下。“明代张时彻《摄生众妙方》中记载的“红铅接命神方”,系用身体健康的未婚少女的月经初潮提炼而成,“月潮首行者为最,次二、次三者为中,次四、五为下,然也可用”。稍后的万历年间,《万病回春》则明确要求选择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发黑面光、肌肤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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