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关己,硬被挂起 作者:西门不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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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子每年的口粮还是有的,秦家也有屋,带着四合院的大瓦屋在整个村子里也不是每家都有的,除了这些之外,秦家老爹还是个打猎的好手,请假的日子在村子里着实不算差了。

    之所以弄到如今这般田地,关键就在于一个人,一个原主半路上捡回来的,并且一见钟情坚持要娶之为妻的哥儿。

    没错,就是哥儿,这个世界是没有女人的,只有能嫁人,能生孩子的哥儿。

    哥儿除了瘦弱一些,表面看着与一般的男子似乎没什么两样,但是,在他们身上的某个地方,或胳膊或小腹,或胸膛或是后背,会长着一个红色的,像是云朵一样的胎记,有这个胎记证明你就是个哥儿,是能生孩子的,至于胎记具体是长在哪里,就只能由父母和未来的丈夫知道了,一旦被别人给知道了,那就名誉扫地了,就等着被唾沫给淹死吧!

    对于这个世界的设定,叶重澜只能表示沉默,不就是男人生孩子嘛,历经3个世界,他觉得生啊生啊也就生习惯了。

    再说回来,原主捡回来的那个歌儿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当然了,不漂亮也不可能被原主给一见钟情,身为村子里唯一的一个秀才,原主的眼光还是有点高的。

    最后,也因为这样的高眼光让整个秦家家破人亡。

    对于那个来历不明的哥儿,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说不上满意,也说不上不满意,他们尊重原主的决定,于是,两个人相识不到一个月就决定成亲了。

    本来也算是一件喜事了,只是从来都有天降横祸这一说法的,那天,秦家阿爹和秦家阿嬷带着那位哥儿进城,原是想做件结婚时用的喜服,再买一些到时候该用到的东西,没想到就这么出了事。

    原主接到消息的时候秦家阿爹已经去了,那位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哥儿失踪,而秦家阿嬷也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救了回来。

    喜事变丧事,整个秦家愁云惨雾。

    秦家阿嬷的伤一直反反复复,再加上秦家阿爹去世的打击,缠绵病榻了半年,终究还是去了。

    秦家半年里死了两位主心骨,再加上秦家阿嬷卧病在床的这段时间,家里的积蓄彻底耗光,秦家渐渐衰败下来。

    偏偏原主还是个痴情的,一心想要找回失踪的未婚妻,托人询问,官府的打点,都是要钱的,于是,秦家的地契房契慢慢的都被卖成银钱撒出去了。

    叶重澜并不是怎么赞同原主的这个做法,为了自己的未婚妻,他自己怎么倾家荡产怎么受苦都无所谓,可他不该拖着4个孩子一起。

    原主的四个弟弟,三个哥儿,一个汉子,最大的那个才十一岁,最小的连路都走不稳,这一个个的穿着破旧的衣服,饿得面黄肌瘦的,那一双双漆黑黑色的眼睛,刚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大了,现在想来,那绝对是饿的,脸上的肉都瘦没了,眼眶凹了进去,就让那双眼睛看上去显得格外的大,原主这个做兄长的太过失职。

    原主倒是好,一个恍惚从山上滚下来,就这么摔死的,死了之后更是一了百了,但这剩下的几个孩子却是可怜了。

    叶重澜叹了口气,将赚钱当成了目前的头等大事。

    倒也不光是为了眼前的这几个小萝卜头,更是因为他家道长,如果被道长看到了他现在这副穷酸样,贪财的道长会不会跟他离婚啊!

    他好担心!

    ☆、 第四十四章 二少也要种田!

    叶重澜负手站在自家那个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正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人生大事。

    经过几天的修养,他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有头上还裹着一圈的纱布,对自己现在的这番造型,叶二少是很嫌弃的,可底下的四个小萝卜头都眼泪汪汪的看着他,让他想要拆了纱布的手硬生生的又放了下去。

    没办法,谁叫他就是对那些可怜兮兮的小萌物硬不下心呢?!

    现在最让他操心的包括他在内的一家人的生计问题,说真的,他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贫穷”过,他虽然是个孤儿,但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师兄给抱回去了,挨饿受冻什么的或许有过,但他已经不记得了,身为西湖藏剑山庄里的一只金光灿灿的小黄鸡,他连袍袖上绣成云纹的线都是金丝的,怎么可能缺钱。

    而之后所穿越的那些世界,不是皇帝就是霸道总裁,就连末世的那个世界,也是最高领导人家的弟弟,生活上来说,绝对是没有受过任何苦的。

    而成为秦业才短短五天,这五天来早上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午饭喝的是粥——那种清的可以见到碗底的稀粥,晚上喝的是粥——加了几根菜叶的清的可以看见碗底的稀粥,外加一个煮鸡蛋。

    他从没觉得一个鸡蛋这么珍贵过。

    而就这么一个淡而无味的煮鸡蛋,他也真的没真的吃到过,试想一下,当他吃这个鸡蛋的时候,周围围着四个小萝卜头,最大的那个还好些,老三虽然也想克制,却会偶尔偷偷的瞥一眼,那眼里的渴望就不说了,更小的那两个更是骗不了人,直勾勾的盯着他瞧,还时不时的咽一口唾沫,这样的情况下,叶重澜就是再心大,也吃不下去啊。

    最后那个鸡蛋还被残忍的分成了三份,老二懂事没要,老三老四老五一人一份。

    叶重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已经喝了几天的粥了,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还有那几个孩子,他都不忍心看了,伤好的第一件事,就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吧。

    他在屋子里到处转了一圈,这个家实在是穷的可以,该当的都当了,除了几样为数不多的老旧家具之外,空空荡荡的,恐怕连老鼠都懒得光顾这里。

    秦筝陪着三个弟弟站在一旁,看着叶重澜东翻西翻,最后翻出一张蛇皮弓,那是以前阿爹上山捕猎用的弓。

    十一岁的孩子脸上没有属于孩童的天真,而是有些复杂,他咬了咬唇,上前一步,轻声说道:“大哥可不可以不把这张弓当了?”

    叶重澜微微一愣,望过来的目光有些惊讶。

    秦筝低了头,试图掩去脸上露出来的那点不舍,“我知道大哥心急,想早日找到嫂子,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把这张弓当了,这是阿爹仅有的遗物了。”

    那一刻,叶重澜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情绪,反正如果原主还在的话,他绝对会把他拉出来揍一顿。

    叶重澜摸了摸小孩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枯黄的头发,努力的扯住一个自以为最温柔的笑来,“你放心,我不是去当铺,只是想去山上打点猎物回来,咱们晚上吃肉,好好地给你们补补。”

    听到肉,几个孩子眼睛都放绿光了,以前秦家阿爹在的时候,肉对他们家来说还算不上什么新奇的,十天两三顿的总归有的,可是秦家阿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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