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哥 作者:初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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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填饱肚子的白小越吹着口哨回来了,时机正好地来上一句:“噫,你们还没去食堂?今天的红烧鸡翅忒好吃,再晚就没了。”

    乐然闻言就想跑,却被沈寻抓住后领,“看你急得,不就是红烧鸡翅吗?”

    “放开放开!”乐然急着去食堂,拧着眉喊:“沈队你放开我!”

    身为曾经的特种兵,他有很多种让沈寻就地趴下的方法,却居然一个都没用,而是选择了最没效率的“劝诫”。

    沈寻干脆一把勾住他的脖子,“算了,陪你去食堂好了,红烧鸡翅我也会做,如果没了,周末我烧一锅给你吃。”

    乐然眼睛顿时就亮了。

    几天后的周末,沈寻果真在家做起红烧鸡翅。乐然中午赶来时,他正围着围裙在厨房忙上忙下。

    锅里的酱汁咕噜噜地冒着泡,乐然深呼吸似的闻了闻,馋道:“真香!”

    沈寻还做了糖醋排骨和娃娃菜,蹄花汤和白斩鸡是上午去酒店买的。四菜一汤上桌,乐然吃了三大碗饭还想添。

    沈寻怕他撑坏肚子,放下筷子道:“没饭了。”

    他下巴还贴着一颗饭粒,“有,我刚才看见了,还剩差不多一碗。”

    “那是我的。”沈寻说,“你已经吃三碗了,我才一碗。”

    他愣了一下,自知理亏,只好坐下,眼巴巴地看沈寻端着最后一碗饭走进来,咽了咽口水,夹起一块糖醋排骨啃起来。

    沈寻饭量不大,吃个七分饱就差不多了,最后那碗饭几乎没怎么动,乐然看了半天,试探着问:“沈队,你不吃了吗?”

    沈寻用筷子头在他前额敲了一下,“不吃也不能倒你碗里吧。”

    “为啥?”他眉头一皱,“太浪费了!”

    “因为这是我吃剩的啊。”

    乐然想起被夺走打包食物的那回,立即依葫芦画瓢道:“你舔过?”

    沈寻心里一乐,笑着看他,“对呀,我舔过。”

    乐然这下没话说了,起身洗碗擦桌,暗骂自己不知道变通。

    5月下旬,天气已经与夏日差不多,金道区再出命案,尸体被发现得晚,在连日高温下,已成了一具令人头皮发麻的巨人观。

    乐然只在影像和图片资料中见过巨人观,得知案子已经转移到市局,立马跟打了鸡血似的想出现场。

    乔羿却一副倒了血霉的表情,不情不愿收拾工具箱。

    案件由一中队负责,沈寻监督。然而正当警员们赶往现场时,省厅特别调查组却横插一手,直接将尸体带走。

    这已是特别调查组第三次不请自来,从市局手中抢案子了。

    第二次发生在沈寻与乐然赴北京开会期间,死者是锦和区夜店一条街里一家酒吧的老板于起。

    乔羿赶到现场不久,特别调查组的人就到了,出示移交证明后带走尸体,至今没有传出破案的消息。

    回警局的路上,乐然再次问起吴令洋的案子,乔羿摇头道:“上面不想我们查。”

    说完又拍了拍沈寻的椅背,“沈队,有空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有事跟你汇报。”

    技侦部门的办公区比刑侦队冷清得多,各个科室都异常安静整洁,尽管已是初夏,人走在走廊上却不免感到一阵寒意。

    难怪乔羿没事时就爱往刑侦队跑。

    主检法医有独立的办公室,乔羿关上门,给沈寻倒了一杯水,开门见山道:“我怀疑出了大案子。”

    沈寻坐在沙发上,不动声色道:“上次死的那个于起,你看到尸体了没?”

    “看到了,但还没来得及进行尸检。”

    “能辨别出致命伤吗?”

    “能。”

    “哪里?”

    “和吴令洋一样,气管被切断。”

    沈寻手指抵着下巴,眉间隐有皱痕。

    “这案子绝对和高层有关。”乔羿说,“于起被带走时你不在,我私底下跟省厅的朋友打听过——白舸你知道吧,省厅主检法医,我师兄。我本来只是想问问于起的尸检细节,你猜他怎么说?”

    沈寻虚着眼,“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看到尸体?”

    “对!”乔羿食指在桌上敲了一下,“我在这个行业也干了七八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命案尸体不经法医之手就被转移销毁。”

    “已经被销毁?”

    “不确定,这是我的猜测。”

    办公室里安静了一会儿,乔羿又道:“我问起吴令洋的事,他犹豫了一阵才跟我说,尸体当天就被转移走了。他当时有些疑问,问过调查组的组长,组长叫他别管,说这里头水太深,省厅都只是替人办事的工具。”

    “他们动作越来越快了。”沈寻拿着杯子,却没有喝,看着平静的水面道:“第一次,我们还有时间进行尸检和现场勘查。第二次,只来得及看尸体一眼。第三次,赶在我们到达之前劫走尸体。”

    “照调查组组长的意思,这三起命案的背后都有一个我们挨不着的势力,调查组、省厅都不过是傀儡。”乔羿话锋一转,“我前阵子比较闲,成天琢磨这件事,越想越多,越想越深,就突然想起一件事。”

    “什么?”

    “你还记得骆燏是怎么死的吗?”

    沈寻眼角一张,手腕抖了一下,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眼神深不见底,“骆燏?”

    这是一个他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的名字。

    两人同年,骆燏年长他两个月,与他同时穿上警服,一同进入刑侦队。

    骆燏很优秀,身材高大,长相出众,为人风趣,很会照顾人,但时不时会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捉弄捉弄他和乔羿。

    早在念高中时,沈寻就摸清了自己的性向,大学时有过对象,但实习时因为异地而分手。

    第一次见到骆燏时,他心脏就颤了一下。

    这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手臂上挂着串串汗珠,单手捋开被风吹乱的额发,冲他笑道:“哥们儿,你也来报到?”

    骆燏毕业于一所稍次的警校,但个人能力却极好。两人时常切磋,沈寻隐隐能感觉到,骆燏似乎总是不尽全力,明明有十分力,却云淡风轻地使出七分,输了会坐在地上耍赖,眸底是明亮得让人失神的光。

    沈寻那时刚刚工作,虽然极力掩饰自己的家世,身上却仍有纨绔子弟的脾性。

    比如看上一个人,就会霸道地想要占为己有。

    他追过骆燏,而且并不低调,送卡送名牌这种事没少干,但骆燏总是笑呵呵地还给他,用赏心悦目的笑容说出扎心的话——寻仔,你燏哥是直男,这辈子咱俩注定只能当好兄弟了,下辈子你争取变成女孩儿吧,我马上跪在地上求你嫁给我。

    他每次掏心掏肺的表白,最后都会演变成一场斗殴。

    骆燏打人手挺重,揍他时却似乎老是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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