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之上 作者:诸葛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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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几年,杨森便结了婚,新娘是广州同厂的一个女孩,照规矩仍然回到本市办了一场婚礼,陆敏和吴可自然也去了,而那个时候,彦如已经去上海好几年了。

    后来的很多年里,陆敏知道的杨森的消息很少。网络渐渐普及,手机也人手一部,但常联系的照旧还是那么几个。在同学群里偶尔大家会冒个泡说两句,拼凑起来的关于杨森的所有信息便是:他仍然在广州那个工厂,貌似晋升成了一个小干部,孩子居然已经上小学了。

    ☆、第 9 章

    “叮~”电梯铃声响起,走出来吴可和杨森。陆敏站了起来。

    如果说吴可这些年来除了面相上见老以外,整个外形和上学时候并没有太大变化,那眼前的杨森却着实让陆敏暗自吃了一惊。

    那是岁月怎样的痕迹啊!

    眼前的杨森,质地良好的紧身运动t恤运动短裤运动鞋,强健的胳膊与腿部肌肉,很明显是坚持长期锻炼的结果。但让陆敏吃惊和感慨的却不是他居然会穿出来的这身紧身包裹的运动衣,也不是他强健体形下却仍然凸显的肚腩,而是,他的发型。那曾经被班里女生公认的迪卡普里奥的外型永远是配着他那一头浓密蓬松的分头,如今,却只见一个简简单单的大背头型,而且发际线高高在上,远远看见,若说他已然半秃,陆敏也不会怀疑的。

    而这半秃的发型下面,是杨森那戴着金丝眼镜也依然看上去稍显油滑的脸。当年的杨森,说话做事时脸上便常常显出这种油滑,但因为年轻,这油滑也不过是年少的不更事,就算略略有点儿让人反感,多少也是有着年轻的底色,不大让人真心讨厌得起来的。而此时的杨森,那张脸上的表情有一种做领导做久了之后的自得和居高临下,有那么一些显而易见的市侩,还有一些在广州那种快节奏高竞争城市里生活久了的人必然会有的漫不经心。如果说这么多年杨森还有什么和以前一样的,那应该就是他的停止生长的个头和那一口白牙了吧。

    也许是因为毕业那么多年过后一直疏于联系,也许是因为自从他结婚那天就没再见过面,总之,杨森再次出现的那一刻,陆敏瞬间就感觉到还是他的同桌吴可踏实。或者,这和吴可的小农意识一样,这朴实也是与生俱来的吧。

    男人的裤兜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大约有点像哆啦a梦的口袋,看上去平平,却什么东西都能塞进去。比如说,杨森没有带包,又明明穿的运动短裤,打球前他却从那看上去毫不起眼的短裤后袋里掏出了一个硕大屏幕的手机还有一个鼓鼓的大钱包和一个钥匙包。对陆敏而言,简直就像魔术。

    杨森在打球之前一再说明自己在广州几乎天天打篮球,但很少打乒乓球,所以球技不会太好,陆敏和他打上几拍后便发现他是在说谎,或者说,是有保留的自谦。

    说实话,陆敏不太喜欢和杨森打乒乓球,从上学时候就是。陆敏的球风比较彪悍,喜欢抢攻和扣球,这一点上,和吴可的球路很近,这也是这么多年来陆敏和吴可常常在一起打球的缘故。

    打乒乓球这个东西很奇怪,不是说两个人球技差不多或是关系好就能打得起来。有的时候,和不熟悉的人打球,即便你明知球技比对方好很多,也未必能打赢他,反过来对对手而言,也是如此。还有的人,喜欢在装备上不停的更新,专业球拍啦,球网啦,球衣球鞋啦,打球的时候动不动嘴里飙出一些专业术语,这样的人陆敏很不爱跟他打球。不为别的,没有乐趣。

    打球嘛,在适当的情况下让球拍更可手是好的,但硬要往专业上靠,别人不知道怎么样,反正陆敏是讨厌的。求专业?那你去国家队好了。打球本来就是健体娱心的事,搞得跟专业比赛一样,真真乐趣全无。换句话说,让刘国梁孔令辉和健身广场上的普通群众打上一场球,刘国梁和孔令辉是闭着眼睛也能打赢的,可是,你去问他们,他们会觉得有意思么?再去问问那些对手,这样悬殊的对决,一场完全拉不开打不起来的球,有意思么?

    这么多年,陆敏和吴可打球打得很轻松。两个人球路相近,球技也不相上下,谁稍稍掉以轻心就可能输球,努力争取就可能赢球,这个过程是很酣畅淋漓的。而且因为是老同学老相识,大家知根知底,边打球边聊天,天南地北,轻松没有负担。

    但一上手陆敏就知道杨森的球风还是那样,没有变。换句话,等于还是那样的“狡猾”。

    作为一个打球时习惯主动进攻的人来说,杨森的球毫无疑问是陆敏眼里的“肉”(注:此间方言,大约为做事磨矶之意)。和上学时候一样,杨森仍然喜欢调球,调拐,或是前后调,或是故意打擦边球,一般都是引陆敏进攻失误得分,自己很少主动扣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这叫“打技术球”。陆敏实在不喜欢这样的球风,打了一小会儿便让给吴可接拍。

    ☆、第 10 章

    好在这场球本来就不为切磋技艺而来。毕竟是前后座的老同学,这么多年没见,仍然还是觉得亲切放松。这场球本来只是热身,也是为了等假期里还在加班的另一个同学邓铭,打球便不是重点,两个人对打,一个人观战,三个人仍是语调轻松地闲扯。回忆回忆当年上学的时候,又说说彼此现在的大概。当陆敏和吴可都为杨森居然能每天都有大把时间坚持锻炼而羡慕和感叹的时候,杨森的一句话让他俩小小吃了一惊。

    “我一个人住,宿舍就在厂区,离生产和食堂都很近。平时也不出厂,不锻炼又干什么呢?”

    看着陆敏吴可惊讶的表情,杨森又补充道:“我老婆孩子都在成都,这么多年一直分居的。”

    原来,杨森和老婆结婚后没多久,老婆就辞去了原来同在厂里的工作回了成都老家,和父母同住。这么多年,孩子的出生,成长,上学,除了每年一到两次的探亲假,几乎所有关于他们娘儿俩的一切,杨森都缺席了。

    问起杨森为什么不离开广州,杨森叹了口气。

    “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丈人在成都买了套大房子,在我父亲这边也集资新买了一套房,两边的房贷都要扛,还有儿子的教育花销,很大一笔开支啊!自己虽然一个人在厂宿舍熬着,但毕竟待遇不错,食宿又全包,每个月的工资几乎全能存下来,现在就靠这个坚持着,再坚持两年就能把房贷提前还清了,那时候肯定要离开广州的。”

    吴可问了一个很纠结也很实际的问题:

    “你父亲在这边,你老婆孩子又在成都,到时候你在哪儿定居呢?”

    被问到这个,杨森也是摇摇头叹了口长气。

    陆敏从吴可那里听说,本来杨森的母亲身体便不好,前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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