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欲之名 作者:Ray
分卷阅读13
的身份受到了四面八方的挤压,所有人都欺负他的年纪小。
我不知道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只是有一天,哥以十六岁之龄登上韩家家主的位置,开始暂露头角,让那些叔叔伯伯对他又敬又怕。
十四岁到十六岁,哥一定经历了许多可怕的事情,可是他从来不说,对着我,永远微笑,永远温柔——只是从此不再弹钢琴,也不再画画。
想到这里,我抬起头看了看哥,哥正侧过身为我吹汤,他的侧面柔和得像希腊最完美的雕塑,石白的色彩,承袭了千年的风霜,依旧和润。
他的唇啜了起来,对着手中的勺子轻轻吹着,空气里有股浓浓的鸡汤味。
润泽的唇,厚薄合宜,抿起来的时候,是不容违抗的威严,弯起来的时候,是射进我窗口的那束阳光。
——我知道它的味道。
十七岁生日那天,我曾经吻过他,借着真真假假的酒意,仰头含住了那张诱惑我许久的唇。
哥的脸突然涨红,投向我的目光第一次失去了春日的和煦,变得阴晴不定。
在这样的注视下,吻一触即分,我的舌从他的齿间滑过,薄荷的味道。
然后他霍然站起,有点生硬的将我拖了起来,向包间的来宾说:“我妹妹醉了,我先送她回去”。
我没敢说其实我没醉,那一刻,我真的希望自己醉了。
这样就不会看到他受惊的脸。
这样,就不会被一次次提醒,面前这个人是我哥哥!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他是我法律上的哥哥!
他始终,只是以哥哥的宽容待我而已,我不该奢求什么。
韩玄飞把我抱上车,又仔细的为我扣上安全带,身体俯过来时,淡淡的烟草味铺天盖地。
在他专心开车的时候,我一直偏着头,看着巴黎的霓虹彩灯,酒醉金迷。
静静的流了很久很久的泪,只是哥不知道。
第二天醒来,我捧着脑袋大喊头痛,哥在门口笑道:“谁让你昨晚喝醉的?以后不准你喝酒了。”
我朝他扔了个枕头,他又极敏捷的接住了,好像这十年来,从来不曾失手过。
……
“想什么呢?”注意到我的失神,哥弯下腰,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头晕吗?”
我摇摇头。
他修长的手指拂过我的发丝,缩了回去。
“来,喝汤”。
他将我身下的枕头垫高,舀了一勺递到我的嘴边。
我没有张口,只是望着他漆黑温和的眼睛,呐呐的问:“哥,你不问我什么吗?”
消失三年,回来的时候竟然流了产,他难道就一点也不好奇吗?他难道不好奇我是不是爱过那个男人吗?
哥的手顿了顿,然后淡淡的说,“只要你回来就够了”。
“……他的手很像你”我说。
哥将碗放回桌上,看着我,很认真的说,“可可,若是放不下,就回去。若是放下了,就不要再提,他欠你的,哥帮你讨回来”。
我的嘴张了张,疼痛就这样突发而至。
腹部有一串电流滑过,如一攒攒细长的针,在体内里横冲直撞,刺得血肉模糊。
冷汗沁了出来,我抓紧床单,无助的望着哥,我喊着他的名字,“玄飞……”
哥慌了,手探过来的时候碰到了桌上的热汤,汤滚在了他的手臂上,滋的一声。
他恍若未觉,仍然伸过手将我搂进怀里,“可可!”
应该去处理烫伤啊,傻瓜……
这是我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
(四)医生
再次醒来的时候,韩玄飞不在身边,维安叫了一声谢天谢地,转身便要出去。
我拉住她的袖子,表示自己没有事,自顾自的翻身下床,想亲自去找哥。
维安宠爱的笑笑,没有阻止,只是为我整好衣衫,又担忧的问了一句,“真的没事吗?小姐晕倒的时候,把大家都吓坏了”。
我又用法语宽慰了一句,这才打开房门,轻巧的走下楼。
哥果然在楼下的客厅,我从栏杆的缝隙看到他隐约的侧影,还有他右手上触目的纱布。
想起那碗滚烫的汤,心中微微一痛。
走到中途,我的脚步蓦然顿了下来,楼下似乎还有客人,他们的谈话轻轻的落入我的耳中。
“怎么回事?不是说已经好了么?”韩玄飞担忧的声音。
“是神经性疼痛”这个声音也很熟悉。
“神经性疼痛?”
“就是身体上没有伤口,但是潜意识里觉得疼,当潜意识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真的引发痛感”
“严重吗?”
“不知道,心理暗示很玄妙。痛是假的,痛感却是真的,有时候,也会危及性命”
“……怎么治?”
“玄飞,那是心病,药石不能及”。
我怔了怔,知道他们说的病人就是我。
有心病吗?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你认为……她的心病会是什么?”韩玄飞迟疑的问,虽然自己都不能肯定可以得到答复。
果然,对方没有回答。
我重新抬起脚,拖鞋砸在木质楼梯的声音惊动了下面的人,哥抬起头,脸上的担忧立刻换成了笑容,“可可,你怎么起来了?”
我也笑笑,向底下的人打招呼,“伊森,好久不见”。
站在韩玄飞对面的男子抬起头,微微一笑,“可可”。
伊森是医生,但首先,他是韩玄飞的朋友。
伊森是华裔,漂亮的男人,眉眼淡淡的,下巴很尖,第一眼的感觉让人觉得脆弱,但相处下来,就会知道自己错得离谱——他是一个固执而强硬的人,坚持己见到死板的地步。
他有一只黄金右手,有一本医学杂志说:从来不曾有过那么稳的手,当它拿着手术刀的时候,就像握有整个世界。
穿着白大褂的伊森是迷人的,但是脱掉白大褂,他只是一个极冷漠的男子,有着禁欲的纤秀。
一个医学天才,一个商业天才,真不知道这对校友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可可,你听到我们的谈话了,对不对?”哥走过来,用那只没有受伤的左手扶着我的胳膊,让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我坦然的点头,“听到了,但是有点不明白”。
我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从来,拿得起,放得下。
至少我这样做了,离开s城到现在,我不曾自伤自怜,也不曾后悔不甘。
烧,要彻底,灭,亦要彻底。
“也许,对于以前发生的事情,你的潜意识并没有如你的意愿那样全部放下”伊森也坐在了我的对面,那只史上最昂贵的手不停的转着一只钢笔。
我盯着那只旋转的笔看,金色的笔盖晃花了我的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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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份受到了四面八方的挤压,所有人都欺负他的年纪小。
我不知道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只是有一天,哥以十六岁之龄登上韩家家主的位置,开始暂露头角,让那些叔叔伯伯对他又敬又怕。
十四岁到十六岁,哥一定经历了许多可怕的事情,可是他从来不说,对着我,永远微笑,永远温柔——只是从此不再弹钢琴,也不再画画。
想到这里,我抬起头看了看哥,哥正侧过身为我吹汤,他的侧面柔和得像希腊最完美的雕塑,石白的色彩,承袭了千年的风霜,依旧和润。
他的唇啜了起来,对着手中的勺子轻轻吹着,空气里有股浓浓的鸡汤味。
润泽的唇,厚薄合宜,抿起来的时候,是不容违抗的威严,弯起来的时候,是射进我窗口的那束阳光。
——我知道它的味道。
十七岁生日那天,我曾经吻过他,借着真真假假的酒意,仰头含住了那张诱惑我许久的唇。
哥的脸突然涨红,投向我的目光第一次失去了春日的和煦,变得阴晴不定。
在这样的注视下,吻一触即分,我的舌从他的齿间滑过,薄荷的味道。
然后他霍然站起,有点生硬的将我拖了起来,向包间的来宾说:“我妹妹醉了,我先送她回去”。
我没敢说其实我没醉,那一刻,我真的希望自己醉了。
这样就不会看到他受惊的脸。
这样,就不会被一次次提醒,面前这个人是我哥哥!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他是我法律上的哥哥!
他始终,只是以哥哥的宽容待我而已,我不该奢求什么。
韩玄飞把我抱上车,又仔细的为我扣上安全带,身体俯过来时,淡淡的烟草味铺天盖地。
在他专心开车的时候,我一直偏着头,看着巴黎的霓虹彩灯,酒醉金迷。
静静的流了很久很久的泪,只是哥不知道。
第二天醒来,我捧着脑袋大喊头痛,哥在门口笑道:“谁让你昨晚喝醉的?以后不准你喝酒了。”
我朝他扔了个枕头,他又极敏捷的接住了,好像这十年来,从来不曾失手过。
……
“想什么呢?”注意到我的失神,哥弯下腰,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头晕吗?”
我摇摇头。
他修长的手指拂过我的发丝,缩了回去。
“来,喝汤”。
他将我身下的枕头垫高,舀了一勺递到我的嘴边。
我没有张口,只是望着他漆黑温和的眼睛,呐呐的问:“哥,你不问我什么吗?”
消失三年,回来的时候竟然流了产,他难道就一点也不好奇吗?他难道不好奇我是不是爱过那个男人吗?
哥的手顿了顿,然后淡淡的说,“只要你回来就够了”。
“……他的手很像你”我说。
哥将碗放回桌上,看着我,很认真的说,“可可,若是放不下,就回去。若是放下了,就不要再提,他欠你的,哥帮你讨回来”。
我的嘴张了张,疼痛就这样突发而至。
腹部有一串电流滑过,如一攒攒细长的针,在体内里横冲直撞,刺得血肉模糊。
冷汗沁了出来,我抓紧床单,无助的望着哥,我喊着他的名字,“玄飞……”
哥慌了,手探过来的时候碰到了桌上的热汤,汤滚在了他的手臂上,滋的一声。
他恍若未觉,仍然伸过手将我搂进怀里,“可可!”
应该去处理烫伤啊,傻瓜……
这是我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
(四)医生
再次醒来的时候,韩玄飞不在身边,维安叫了一声谢天谢地,转身便要出去。
我拉住她的袖子,表示自己没有事,自顾自的翻身下床,想亲自去找哥。
维安宠爱的笑笑,没有阻止,只是为我整好衣衫,又担忧的问了一句,“真的没事吗?小姐晕倒的时候,把大家都吓坏了”。
我又用法语宽慰了一句,这才打开房门,轻巧的走下楼。
哥果然在楼下的客厅,我从栏杆的缝隙看到他隐约的侧影,还有他右手上触目的纱布。
想起那碗滚烫的汤,心中微微一痛。
走到中途,我的脚步蓦然顿了下来,楼下似乎还有客人,他们的谈话轻轻的落入我的耳中。
“怎么回事?不是说已经好了么?”韩玄飞担忧的声音。
“是神经性疼痛”这个声音也很熟悉。
“神经性疼痛?”
“就是身体上没有伤口,但是潜意识里觉得疼,当潜意识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真的引发痛感”
“严重吗?”
“不知道,心理暗示很玄妙。痛是假的,痛感却是真的,有时候,也会危及性命”
“……怎么治?”
“玄飞,那是心病,药石不能及”。
我怔了怔,知道他们说的病人就是我。
有心病吗?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你认为……她的心病会是什么?”韩玄飞迟疑的问,虽然自己都不能肯定可以得到答复。
果然,对方没有回答。
我重新抬起脚,拖鞋砸在木质楼梯的声音惊动了下面的人,哥抬起头,脸上的担忧立刻换成了笑容,“可可,你怎么起来了?”
我也笑笑,向底下的人打招呼,“伊森,好久不见”。
站在韩玄飞对面的男子抬起头,微微一笑,“可可”。
伊森是医生,但首先,他是韩玄飞的朋友。
伊森是华裔,漂亮的男人,眉眼淡淡的,下巴很尖,第一眼的感觉让人觉得脆弱,但相处下来,就会知道自己错得离谱——他是一个固执而强硬的人,坚持己见到死板的地步。
他有一只黄金右手,有一本医学杂志说:从来不曾有过那么稳的手,当它拿着手术刀的时候,就像握有整个世界。
穿着白大褂的伊森是迷人的,但是脱掉白大褂,他只是一个极冷漠的男子,有着禁欲的纤秀。
一个医学天才,一个商业天才,真不知道这对校友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可可,你听到我们的谈话了,对不对?”哥走过来,用那只没有受伤的左手扶着我的胳膊,让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我坦然的点头,“听到了,但是有点不明白”。
我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从来,拿得起,放得下。
至少我这样做了,离开s城到现在,我不曾自伤自怜,也不曾后悔不甘。
烧,要彻底,灭,亦要彻底。
“也许,对于以前发生的事情,你的潜意识并没有如你的意愿那样全部放下”伊森也坐在了我的对面,那只史上最昂贵的手不停的转着一只钢笔。
我盯着那只旋转的笔看,金色的笔盖晃花了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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