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青 作者:疯子三三
分卷阅读48
而秦思白始终无从得知,救他的那些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不过那都不重要,秦思白并不关心他们是谁,他只希望自己能快点好起来,早点找到陈骁,至于其他人,他顾不上。
每天给秦思白送饭的小护士看着他整日的愁容,总劝他出去走走,秦思白微笑着点点头,并不往心里去。出去走走有什么用,找不到陈骁,他的心情永远都好不起来。
人那,总躺着都容易发霉,秦思白闻着自个儿都快臭了,想起从前生病陈骁亲妈似的伺候,不由得叹口气,在心里埋怨:陈骁,你他娘的怎么就就不知道找找我呢!
捡着天儿不错,秦思白慢悠悠地下了床,病了这么久,走路都感觉像是踩在棉花上,没什么力气,头重脚轻的,总觉着像是要一个跟头栽下去一样。
坐在长椅上晒着太阳,秦思白觉得心情似乎好了那么一点点,心里计算着日子,琢磨着该去哪找陈骁。
正想得入神,一个声音贸贸然闯进秦思白的耳朵,一个男声,温润清亮,很好听:“身体好些了吗?”
秦思白抬头一看,看打扮是个医生,眉目和善,长相漂亮但并不显得女气,个子虽然高,但是给人的感觉很儒雅,并不像陈骁一样咄咄逼人,衣服穿得一丝不苟,一看就是个很严谨的人。
礼节性地微笑,秦思白点点头:“好多了,您是?”
医生和善一笑,在秦思白旁边坐下来:“我是这家医院的医生,”说着看着秦思白的腿笑说,“你腿上的弹片就是我取出来。”
☆、第 51 章
这么一说,也算是救命恩人吧,秦思白的态度稍微真诚起来:“真不好意思,我都不知道,真是多谢您了。”
医生看着只比秦思白大不了几岁的样子,其实已经二十有八,听了这话,很开朗地笑了两声,拍了拍秦思白的肩膀:“救死扶伤是我的天职,说什么谢。”
秦思白也跟着笑了笑,觉得这医生人真是不错,于是问道:“您贵姓?”
“免贵,姓黎,单名暮,”黎暮笑着说。
秦思白点头:“还是得谢谢你,黎大夫。”
黎暮似乎很苦恼地敲着额头:“真是别扭,不要大夫大夫地叫,总让我觉得像是在叫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子,四海之内皆兄弟嘛,我比你大,叫我黎大哥吧。”
这人挺逗,秦思白一笑:“那我就叫您黎大哥了。”毕竟还将会有一段时间低头不见抬头见,秦思白也不好太冷淡,况且黎暮真的很健谈也很幽默,跟他聊一会儿,秦思白觉得心里都没那么堵了。
这段时间心情焦虑,身体不好,加上不好生吃东西,秦思白着实清减不少,脸色带着憔悴,一双眼睛倒是更显明亮起来,这会儿一笑,让人看得移不开目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思白总觉得黎暮看着他的目光里掺着别的情绪。如果是以前的秦思白,绝不会多想,一个大男人,看了就看了嘛,有什么的。但有了陈骁之后,秦思白对这方面开始敏感起来,那样的眼神,看得他不自在。
秦思白不知道的是,黎暮的出现并不是巧合。
在空闲时间里,黎暮经常远远地望着秦思白,发呆的秦思白,皱着眉头喝药的秦思白,昏睡的秦思白。一开始只是偶然间看到,到最后,他再也移不开目光,黎暮甚至开始觉得,这个干净的男孩儿简直是老天爷赐给他的礼物。
陈骁和秦思白是遇见对方之后才能接受男人,换句话说,因为对方是男人,所以才接受。但黎暮不一样,他天生就是。
黎暮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实随和,他骨子里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他也借着查房随访故意接近过,但秦思白甚至完全没注意到他,于是他等着这个机会,单刀直入,终于如愿以偿地让秦思白认识了他。
黎暮心情很好,发自内心的,他笑着说:“这就对了,笑一笑,身体才好的快。”说着还伸手要摸摸秦思白的头。
下意识的,秦思白躲了一下。他不喜欢跟人有太多肢体接触,陈骁是个特殊品种,目测已经绝种了。
尴尬地笑了一下,秦思白转移了话题:“黎大哥,你先忙着,我有点儿累了,我先回去歇着了。”
黎暮的手顿了一下很从容地收了回去,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尴尬,点点头,仍然是很随和的笑:“好,你先回去休息,等你休息好了我们再聊。”
秦思白笑了笑没搭话,虽然跟黎暮聊天很愉快,但不代表秦思白愿意跟他亲近。
站起来,腿还是不太方便,黎暮伸手扶了他一把,被秦思白不动声色地挥手拒绝:“没事的黎大哥,我自己能走。”
“好,你自己走,真犟。”黎暮笑着说,看着秦思白,笑容突然僵了一下,秦思白手上的那枚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刺得他眼红。
笑容骤然冷了几分,黎暮问道:“你结婚了?”
“嗯?”秦思白没反应过来,“结婚?没有啊。”
黎暮当然知道戒指的寓意,有些生硬地笑了笑:“方不方便告诉我,你手上的戒指是谁戴上去的?”
秦思白这才明白过来,看了看手上的戒指,情不自禁地笑了,发自内心的,眼底的温柔和话里话外透出的亲昵让黎暮嫉妒:“这个啊,是我爱人非要戴的,虽然没结婚,不过和结了婚是一样的。”
还好没有唐突地表露心迹,原来他已经有了爱人,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黎暮透着酸意想着。这么可爱的人,做不了恋人至少还能做朋友。
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黎暮说道:“你说想找的那个人就是你爱人吧,我的朋友还算不少,把她的名字告诉我,说不定我能帮你找到。”
告诉你他的名字那还不全露馅了?秦思白想着,客气地回绝了黎暮的好意:“不麻烦你了黎大哥,我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我们俩说好了的,他一定会等我。”
英文的好处就是“she”和“he”分的清楚,汉语不同,她他它都一个音儿,不写出来没人知道你要说的是男人女人还是个畜生。
黎暮的情绪明显低落了:“听起来你很爱她啊?”
秦思白一笑,不置可否。摆脱了黎暮回到病房,秦思白靠在床头想着刚才的那番话,突然发现,他都没跟陈骁说过爱他,连喜欢都没说过。
秦思白莫名地不太高兴,陈骁也没跟他说过,虽说大男人是不太在意甜言蜜语啥的,但有些话该说还是要说的嘛,精神食粮呢。
陈骁这败家玩意儿也不知道在哪儿呢,从上海回去了吗?嗯,他肯定会回去找我,败家爷们儿,就使唤你买个盐还把自个儿买丢了,要你有啥用啊!秦思白在心里唠叨着。
被他唠叨的那个人确实没乖乖儿地回家,但人家也没回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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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秦思白始终无从得知,救他的那些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不过那都不重要,秦思白并不关心他们是谁,他只希望自己能快点好起来,早点找到陈骁,至于其他人,他顾不上。
每天给秦思白送饭的小护士看着他整日的愁容,总劝他出去走走,秦思白微笑着点点头,并不往心里去。出去走走有什么用,找不到陈骁,他的心情永远都好不起来。
人那,总躺着都容易发霉,秦思白闻着自个儿都快臭了,想起从前生病陈骁亲妈似的伺候,不由得叹口气,在心里埋怨:陈骁,你他娘的怎么就就不知道找找我呢!
捡着天儿不错,秦思白慢悠悠地下了床,病了这么久,走路都感觉像是踩在棉花上,没什么力气,头重脚轻的,总觉着像是要一个跟头栽下去一样。
坐在长椅上晒着太阳,秦思白觉得心情似乎好了那么一点点,心里计算着日子,琢磨着该去哪找陈骁。
正想得入神,一个声音贸贸然闯进秦思白的耳朵,一个男声,温润清亮,很好听:“身体好些了吗?”
秦思白抬头一看,看打扮是个医生,眉目和善,长相漂亮但并不显得女气,个子虽然高,但是给人的感觉很儒雅,并不像陈骁一样咄咄逼人,衣服穿得一丝不苟,一看就是个很严谨的人。
礼节性地微笑,秦思白点点头:“好多了,您是?”
医生和善一笑,在秦思白旁边坐下来:“我是这家医院的医生,”说着看着秦思白的腿笑说,“你腿上的弹片就是我取出来。”
☆、第 51 章
这么一说,也算是救命恩人吧,秦思白的态度稍微真诚起来:“真不好意思,我都不知道,真是多谢您了。”
医生看着只比秦思白大不了几岁的样子,其实已经二十有八,听了这话,很开朗地笑了两声,拍了拍秦思白的肩膀:“救死扶伤是我的天职,说什么谢。”
秦思白也跟着笑了笑,觉得这医生人真是不错,于是问道:“您贵姓?”
“免贵,姓黎,单名暮,”黎暮笑着说。
秦思白点头:“还是得谢谢你,黎大夫。”
黎暮似乎很苦恼地敲着额头:“真是别扭,不要大夫大夫地叫,总让我觉得像是在叫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子,四海之内皆兄弟嘛,我比你大,叫我黎大哥吧。”
这人挺逗,秦思白一笑:“那我就叫您黎大哥了。”毕竟还将会有一段时间低头不见抬头见,秦思白也不好太冷淡,况且黎暮真的很健谈也很幽默,跟他聊一会儿,秦思白觉得心里都没那么堵了。
这段时间心情焦虑,身体不好,加上不好生吃东西,秦思白着实清减不少,脸色带着憔悴,一双眼睛倒是更显明亮起来,这会儿一笑,让人看得移不开目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思白总觉得黎暮看着他的目光里掺着别的情绪。如果是以前的秦思白,绝不会多想,一个大男人,看了就看了嘛,有什么的。但有了陈骁之后,秦思白对这方面开始敏感起来,那样的眼神,看得他不自在。
秦思白不知道的是,黎暮的出现并不是巧合。
在空闲时间里,黎暮经常远远地望着秦思白,发呆的秦思白,皱着眉头喝药的秦思白,昏睡的秦思白。一开始只是偶然间看到,到最后,他再也移不开目光,黎暮甚至开始觉得,这个干净的男孩儿简直是老天爷赐给他的礼物。
陈骁和秦思白是遇见对方之后才能接受男人,换句话说,因为对方是男人,所以才接受。但黎暮不一样,他天生就是。
黎暮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实随和,他骨子里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人。他也借着查房随访故意接近过,但秦思白甚至完全没注意到他,于是他等着这个机会,单刀直入,终于如愿以偿地让秦思白认识了他。
黎暮心情很好,发自内心的,他笑着说:“这就对了,笑一笑,身体才好的快。”说着还伸手要摸摸秦思白的头。
下意识的,秦思白躲了一下。他不喜欢跟人有太多肢体接触,陈骁是个特殊品种,目测已经绝种了。
尴尬地笑了一下,秦思白转移了话题:“黎大哥,你先忙着,我有点儿累了,我先回去歇着了。”
黎暮的手顿了一下很从容地收了回去,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尴尬,点点头,仍然是很随和的笑:“好,你先回去休息,等你休息好了我们再聊。”
秦思白笑了笑没搭话,虽然跟黎暮聊天很愉快,但不代表秦思白愿意跟他亲近。
站起来,腿还是不太方便,黎暮伸手扶了他一把,被秦思白不动声色地挥手拒绝:“没事的黎大哥,我自己能走。”
“好,你自己走,真犟。”黎暮笑着说,看着秦思白,笑容突然僵了一下,秦思白手上的那枚戒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刺得他眼红。
笑容骤然冷了几分,黎暮问道:“你结婚了?”
“嗯?”秦思白没反应过来,“结婚?没有啊。”
黎暮当然知道戒指的寓意,有些生硬地笑了笑:“方不方便告诉我,你手上的戒指是谁戴上去的?”
秦思白这才明白过来,看了看手上的戒指,情不自禁地笑了,发自内心的,眼底的温柔和话里话外透出的亲昵让黎暮嫉妒:“这个啊,是我爱人非要戴的,虽然没结婚,不过和结了婚是一样的。”
还好没有唐突地表露心迹,原来他已经有了爱人,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黎暮透着酸意想着。这么可爱的人,做不了恋人至少还能做朋友。
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黎暮说道:“你说想找的那个人就是你爱人吧,我的朋友还算不少,把她的名字告诉我,说不定我能帮你找到。”
告诉你他的名字那还不全露馅了?秦思白想着,客气地回绝了黎暮的好意:“不麻烦你了黎大哥,我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我们俩说好了的,他一定会等我。”
英文的好处就是“she”和“he”分的清楚,汉语不同,她他它都一个音儿,不写出来没人知道你要说的是男人女人还是个畜生。
黎暮的情绪明显低落了:“听起来你很爱她啊?”
秦思白一笑,不置可否。摆脱了黎暮回到病房,秦思白靠在床头想着刚才的那番话,突然发现,他都没跟陈骁说过爱他,连喜欢都没说过。
秦思白莫名地不太高兴,陈骁也没跟他说过,虽说大男人是不太在意甜言蜜语啥的,但有些话该说还是要说的嘛,精神食粮呢。
陈骁这败家玩意儿也不知道在哪儿呢,从上海回去了吗?嗯,他肯定会回去找我,败家爷们儿,就使唤你买个盐还把自个儿买丢了,要你有啥用啊!秦思白在心里唠叨着。
被他唠叨的那个人确实没乖乖儿地回家,但人家也没回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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