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他 作者:落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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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不容易,该享受的时候就得享受,钱堆在那里也不会生小钱,花也便花了。”

    凌喻安把杯子倒放在架子上沥水,感慨:“这是人和人的差距了,我当初也瞎写了几本小说,合约都没签上,你从一出道就声名远扬,花间也好,白驹也罢,都是响当当的名号,即坚持了喜好,又得到丰厚的回报,一举两得,除了羡慕,也不剩什么了。”

    “和我从小看书也有点儿关系吧,看得多了,思维就广,写出的东西总能有那么一两个闪光点吸引读者,读者多了,出版,卖版权接踵而至,一笔一笔,都是小时候不敢想的巨款,就这么到账了,慢慢倒也习惯了。”

    她低低叹息,“写书勉强可以算作兴趣,后面卖影视版权,改剧本,投资,炒股,很多很多,都单单是为了钱而已。我想人就是这样,越长大越世俗,但是越世俗,才活得越痛快。很俗的一句话——何以解忧,唯有暴富,如果没有其他的伟大抱负,那钱,会是最完美的选择。”

    凌喻安点点脑袋,十分赞同:“我要是能凭自己的本事赚这么些钱,做梦也会笑醒的,有些时候,真的很羡慕你,或者说,敬佩更合适一些。”

    “年纪都差不多,说敬佩就受不起了。”

    “你还真就受得起,我家那位,活了这把年纪没遇到过几个欣赏的人,那天突然和我提起,也说你活得豁然自在,有点超脱尘世的感觉。”

    祁冉拧了洗碗巾,擦拭料理台上的脏污:“那不成尼姑了吗?”

    “所以啊,赶快找个好男人嫁了吧,证明你还在人间游荡。”

    这也能扯到这上头。

    祁冉挑挑眉毛:“我满身的铜臭味你没闻见?还需要什么别的证明?”

    “说真的,你觉得卓哥这人,怎么样?”

    “你问第几遍了?”

    “你老实回答我就行。”

    祁冉把洗碗巾洗干净晾好,偏着脑袋认真想了想,没有敷衍,一字一句,咬得很清楚:“才华横溢,绅士有涵养,有责任心,能吃苦不怕累,会顾及别人情绪,在他身边,让人觉得安心舒服。是一个很好的人,好到,让人不忍伤害。”

    “你完了,这分明就是喜欢。”凌喻安半开着玩笑。

    “我知道这是喜欢。”

    突如其来的耿直坦率,凌喻安一时没有防备,被堵了一堵,良久,才回过神:“既然如此,干脆在一起算了,现在算怎么回事?双向暗恋?”

    “就是因为喜欢,才会选择逃避。”她抽过纸巾,擦干手上的水迹,旋身就要出去。

    凌喻安急急拉着她的胳膊:“什么意思?”

    “喜欢,就会露怯。”

    害怕,哪天她又扛住,一了百了,徒留他一人孤零零在这世上,思念成灾。

    他对她越好,她便越怕。

    她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没人理解。主流价值观里,事情只会越来越好,她的小心怯懦,只会变成杞人忧天。

    她习惯评估最糟糕的结果,如果不能承受,便就此打住,一贯如此。

    倘或陈卓和大学那个三心二意的男生一样,她也大可以同他试试。

    可他不是……

    她总是这样矛盾,期待纯粹无杂质的爱情,真正来了的时候,却不敢要。

    凌喻安还想深问,祁冉已经不愿谈了,拉着怔愣的人出了厨房,没事人一样,聚在桌边看人打牌吵闹。

    陈卓转头问她:“要不要试试?”

    她摇头说没带钱。

    “用我的。”

    “输了怎么办?”

    “算你的奖金。”

    两人换了位置,一个细致指导,一个认真侧耳听着,画面和谐,他们之间,明明有某种默契,是别人无法企及的。

    这样合适的两个人,偏是要命倔强的性子。

    凌喻安托腮看了许久,歪着脑袋靠在杨初南肩上。

    “怎么了?”杨初南问。

    她垂着眼,情绪复杂:“在看两个别扭鬼。”

    杨初南了然,大手覆在她脑袋上轻抚几下:“顺其自然。”

    ☆、偏偏是他

    下过雨,车胎压过水渍未干的路面,发出细微的窸窣声。

    晚上十一点多,车流早已散去,道路畅通无阻。夏末,天气已然不似前段时间燥热,晚间的风里,带了凉意。

    祁冉一手搭在车窗上,支着脑袋,另一手轻抚小包不平的表面,面无喜怒,看不出真正情绪。

    “不舒服吗?”陈卓关心道。

    “没,想点儿事情。”

    “嗯。”

    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他抽空侧身拿了后座上的西装外套,递到她眼前:“披上,天凉。”

    祁冉眼睛渐渐聚焦,讷讷看他一眼,伸手接了:“谢谢。”

    陈卓靠回驾驶座,重新上路:“怎么了?吃饭的时候就怪怪的,还是他们和你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是,你别多想。”她微微直起身披上外套。

    “行吧,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

    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

    祁冉揪着衣服两侧,脸缩了缩,小半没入衣领,她侧过头,小心打量他,在暗黄的路灯光影里,男人与少年的身影,恍惚重合。

    她隐约记得,是在附中的三号篮球场。

    体育课,男生下场打球,女生聚在旁边观看低声交谈。

    她不感兴趣,坐在场边看台第二阶上,书目也还记得清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正读到经典名句——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的,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的。

    她忽然想到少年的“先有夏花绚烂,才有秋叶静美”,于是怔愣失神。

    速度不减的球体擦着她的侧脸掠过,带起几缕碎发,她悠悠回过神,撞到上排阶梯上的篮球沿着倾斜度滚下,落在她脚边,不轻不重地又跳了两下,慢慢滚远。

    没戴眼镜,微眯着眼,勉强瞧见潦草难辨的字体,写得这样张牙舞爪,也是难为下笔的人了。

    视线跟着滚动的篮球走,看到肌理分明的手臂,下一刻,篮球稳稳落入张开的五指里。道歉声随后就到:“不好意思,手滑,你没事吧?”

    声音很轻,很和气,很……熟悉。

    她每天中午要听上至少一个小时。

    max啊,在这里遇到了。

    她摇摇头,没有说话,顺了顺被篮球拂乱的发丝,抬眼。

    少年逆着光,才在球场上跑了几圈,呼吸又重又急,脸藏在光晕里,看不真切。确定人没事,抱着球又跑远了。

    有人应声:“就让你别带你的破球过来,手感都不对劲。”

    他冷嗤一声:“有得玩就不错,能耐自己器材室借去。”

    “多麻烦。”

    “那就闷着!”

    那是唯一一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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