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家丁 作者:禹岩
第五九二章 赠君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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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想已是无益,以玉伽如此聪明清高的女子,从她接近他们的那一刻起,就应该已经料到了失败后的结局。又或者,她对自己的魅力有着充足的自信,从未考虑过失手。
但游戏总归有胜负,失败就要付出代价,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对玉伽如此,对林晚荣亦是如此。试想,同样的条件,如果月牙儿智计得逞、名震大华的林三成为突厥女子的裙下之臣,那对大华会是怎样一种耻辱?无人能够想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手挑起争端的玉伽,败在她自己精心设计的阴谋之下,就仿佛是上天注定的宿命,根本不值得同情。
只是,世界上的事,从来不能以简单的对与错、善与恶来完全划分。二人身处敌对的民族,为了维护宗族同胞的利益,虚情假意、处处做戏,暗使心机、斗智斗勇,真正说起来,谁又敢说他们错了?
宁雨昔最能理解他的心情,无声的依偎在他身旁,二人心手相连,只有那点点的温馨,才能让他们感觉温暖。这一夜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直到天快亮时,才迷迷糊糊的打了个盹。
“高大哥,去把玉伽带来。”用清水洗了把脸,冰冷的湖水让他精神一震,长吁了口气,便已恢复了生龙活虎。眼中虽仍是布满浓浓的血丝,头脑却已冷静无比了。
高酋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以前林兄弟想调戏月牙儿,也不要人通传,直接走几步就到了。口花花的动手动脚。忙的不亦乐乎,今天却怎么变得斯文了?这不是他的性子啊。
任他想破了头皮,也是弄不明白,唯有下去传令了。
晨露在碧绿地草叶上旋转徘徊,闪烁着七彩地斑斓。林晚荣打量着那一颗颗晶莹透亮的露珠,面无表情。
轻盈而缓慢的脚步声传来,似是欢快,又仿佛沉重。林晚荣抬起头来。月牙儿慢慢行了过来,她双手被绑在身前,身姿曼妙婀娜。未语先笑。那重重绳索之间,却掐了一丛厚厚的野花。随着她身姿摆动轻轻摇曳。红的、黄地、白的,七彩绚烂。煞是好看。
“这些花儿是从哪里来的?!”林晚荣皱眉问道。
“我早上醒时摘的,怎么样,好看吧?!”玉伽轻轻一笑,得意地看了他几眼。那眼里欢快的表情,倒仿佛他才是俘虏。
真是见鬼了。她双手被绑,到哪里去采花,难不成用嘴——说到嘴。他急急朝月牙儿的口角扫去。突厥少女鲜红地樱唇上。沾着点点泥土。有几处还沁出微微的血丝。
林晚荣微一错愕,玉伽嫣然一笑:“你这人真小气。我早说过,同样地法子,我绝不会使第二次。怎么你还绑住我手脚?”
林晚荣点点头。笑着走上前去:“古往今来,用嘴采花地,你是第一个。我虽然号称百变采花郎,但对于小妹妹你,我还是由衷佩服的。”
他说着话,手中光亮一闪,弯刀已经割断绳索,麻绳悉悉索索掉落在地上,已是放了玉伽自由。
玉伽深深地舒展了下细细的柳腰,哼道:“还说呢,都是怪你。你看看,这里,还有这里,都是被花刺刺破的。林三,你们大华人讲究的怜香惜玉,怎么在你身上,一丝也见不着?”.
月牙儿说着话,轻轻抹起鲜艳的红唇,凑到他跟前,让他去看。淡淡地芬芳传入鼻孔,那是一种熟悉的香水味道,玉伽对他似是毫不防备,身子挨他极近,仿佛就要贴在他身上。
柔软的红唇上沁出两珠血丝,与她银牙玉齿交相辉映,甚是美丽。林晚荣笑着捡起掉落在地上地花簇:“玫瑰本就是带刺地,你却专挑玫瑰来采,不扎你扎谁?!”
“带刺又怎样?!”玉伽哼了声,采下一片白玫瑰叶子,放在嘴唇之间含住:“你只看见它带刺,却不知道它地温柔——你看,止血了吧?!”
白色的叶子上,沾染了淡淡地血丝,少女红唇上的伤口再也不见鲜血溢出,结了点点小痂,神奇无比。
“玫瑰也能止血?!”林晚荣好奇的睁大了眼睛,论起医术,他在玉伽面前简直就是幼稚园地孩童。
“嗯,”玉伽将那白色叶子递到他手中:“你尝尝就知道了。”
“还是不要了吧,我,我晕血!”林晚荣哈哈笑着,急忙摆手。
“你晕血,我晕你!”玉伽哼了声,从他手里夺过那滴着水珠的的花簇,凑到鼻前深深嗅了一口,叹息道:“在我们草原,这花叫做伊莉莎,翻译成大华语,就是长情花的意思,它只在春末才开,平常是极难见到的。我们突厥传说,只要能采集万朵伊莉莎的人,就可以终生获得幸福。林三,你相信这些吗?!”
林晚荣挠了挠头:“应该是相信的。伊莉莎是幸福的见证,不过,在我们大华,大家都喜欢把它叫做玫瑰。这个玫瑰有很多寓意的,不同的颜色,意思也不同。”
月牙儿轻笑道:“这个我知道,你的高论,我早有耳闻。现在我用的,就是你酿制的玫瑰香水,快闻闻看——”
她将晶莹如玉的小手伸到林晚荣跟前,像个急着显摆的小女孩,与往日里的深沉截然相反。
淡淡的清香拂过鼻孔,当日在兴庆府搜索她时,便已闻过这味道,林晚荣摆手笑道:“谢谢你照顾我的生意,要是早点认识的话,我肯定给你九九折,如果量多的话,九八折也是可以商量的。这是纯粹友情价,请勿外泄,对别人,我可是从来不打折的。”
“难怪大华人都叫你奸商呢!”玉伽咯咯娇笑,摇摇手中的花朵,深深叹道:“玫瑰,这个名字有深意。我很喜欢……红玟瑰、白玫瑰、黄玫瑰。我今天采了好多哦!林三,你们大华的女子,是不是都喜欢这花朵?”
“应该是吧!我这个人比较正直。追求女孩子的手段也不是很多,对这些事情。真地不是很了解。”他面色严肃说道。
“是吗?!”月牙儿望他几眼,摇头叹道:“你这个人啊,除了谎言是真地,其他都是假的。在死亡之海的时候,我感动了好多次。现在看来。原来都是假地。”
“彼此彼此了。”林晚荣哈哈笑了几声。
“是啊,彼此彼此。那也不能怪你,因为。大家都是假的。”玉伽轻轻垂眉。沉默了半晌。忽地又展颜一笑,摘下一朵白色玟瑰。簪在如云地秀发上。冲着林晚荣微微露齿:“林三。我好看吗?!”
突厥少女雪肤玉颜,眸如春水。温润秀美的望着他,宛如绽放的花朵。与从前认识的月牙儿当真是两个人。林晚荣呆呆点头:“好看!真的好看。”
玉伽轻轻颔首:“谢谢你地夸奖,但愿这次你不是那么虚伪。”
林晚荣叹了口气。无奈摇头:“也许你说地不错。我真的是个很坏的人。”
月牙儿嘻笑望着他:“总算你说了句实话。可以理解地,你们大华有句老话,叫做事不过三。你就叫做林三嘛,当然是最坏地那个了!”
原来我地名字是这么个理解法。这丫头的想象力果然不是盖地。
“你说地不错,我地确是最坏的那个。”林晚荣点点头。将手中地金刀递给玉伽:“这个。还给你!”
月牙儿咬了咬牙。双手捏的紧紧,犹豫半晌。终于颤抖着将金刀接过。哗啦轻响,利刃出鞘,突厥少女凝望那刀刃上倒映着地如花容颜。直直的发呆。
“听说突厥右王图索佐,有一把银刀——”林晚荣缓缓开口,话还未说完,玉伽却是摇头一笑。她用力摇了摇手中地花簇:“林三,我也送你一朵花吧。你喜欢红色地、黄色的、还是白色的?”她纤纤玉手拨弄着手中玫瑰,很严肃的问话。
林晚荣急忙摆手:“不要,不要。我这个人一向都是好花自己采,从来不要别人送。”
玉伽哼了声:“这次必须例外!”
“为什么?!”林晚荣不解地看她一眼。
月牙儿淡淡道:“月圆月缺,聚散离别,我也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记得你!小小一朵花枝,就当作是个纪念吧。”
这个女子太聪明了!林晚荣愕然。
玉伽望他几眼,将鲜艳的花朵在他面前摇晃着:“说吧,这么多美丽地花,你要哪一枝?!”
她语气中竟然有些不容置疑地意味,林晚荣沉默半晌,笑着伸出手去:“要这枝黄地吧,黄玫瑰比较适合我的性格,刺儿也少。”
“在我们草原,黄色地伊莉莎,只能送给长辈。”玉伽面无表情道。
林晚荣急忙把手缩了出来:“这样啊?那我就不占你便宜了,就来朵白的吧,比较纯洁,和我的禀性一样。”
玉伽摇摇头:“白色地伊莉莎,是送给身怀六甲的孕妇,你真的想要吗?那我就送你一枝好了。”
草原上的规矩还真多啊,林晚荣讪讪收回手去:“那还是算了吧——我早就说过,玫瑰多刺嘛!咱们换些别的纪念方式吧,例如签名啊、拥抱啊什么的——”
月牙儿轻轻摇头,她折下那一枝最美丽、最鲜艳的红玫瑰,缓缓簪在了林晚荣的耳边。林晚荣急忙跳起来:“干什么,这是什么风俗?我可是男人!”
“去年几滴相思水,化作树下种花泪。谁家少年踏春来,折下枝头红玟瑰!”月牙儿喃喃自语,呆呆望着他,忽然噗嗤轻笑,低下头道:“真难看!”
男人戴花,那能不难看吗?林晚荣大恼之下,将玫瑰摘了正要扔出去,玉伽淡淡叹道:“突厥和大华,终是两个世界,小小一朵花,算是最后的纪念吧。你可以把它扔掉,因为你们大华人,最习惯的便是忘却!即便是号称大华最聪明的林三,依然不能例外。”
她摘下水囊,咕嘟咕嘟几口,清澈的湖水顺着嘴角,流到白天鹅般修长的脖子上,打湿了她的衣裳,她却浑然不觉。
“我真的不太习惯纪念和被纪念!”林晚荣苦笑着摇头。
“我也不习惯。”玉伽脉脉望着他:“就如同我不习惯叫你林三,虽然,我明知你那突厥名字很坏。”
原来这丫头早就知道了,林晚荣哈哈了几声,老脸难得的红了一下。
“林三,我们是不是再也不会见面了?”玉伽呼吸渐渐急促,眼皮重逾千斤,她似是意识到了什么,奋力问道。
林晚荣长吁口气,默然不语。
玉伽脸上泛起阵阵奇异的红色,她睁大眼睛望着他,眸里满是惊恐和无助。
“窝老攻——”她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声音却是细如蚊,几乎连她自己都听不到。
一双强有力的臂膀无声无息的抱住了她,望见大华流寇晶晶亮的眼窝,她忽然展颜一笑,
身体一软,慢慢倒了下去,美丽的双眸缓缓合上,无声沉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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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游戏总归有胜负,失败就要付出代价,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对玉伽如此,对林晚荣亦是如此。试想,同样的条件,如果月牙儿智计得逞、名震大华的林三成为突厥女子的裙下之臣,那对大华会是怎样一种耻辱?无人能够想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手挑起争端的玉伽,败在她自己精心设计的阴谋之下,就仿佛是上天注定的宿命,根本不值得同情。
只是,世界上的事,从来不能以简单的对与错、善与恶来完全划分。二人身处敌对的民族,为了维护宗族同胞的利益,虚情假意、处处做戏,暗使心机、斗智斗勇,真正说起来,谁又敢说他们错了?
宁雨昔最能理解他的心情,无声的依偎在他身旁,二人心手相连,只有那点点的温馨,才能让他们感觉温暖。这一夜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直到天快亮时,才迷迷糊糊的打了个盹。
“高大哥,去把玉伽带来。”用清水洗了把脸,冰冷的湖水让他精神一震,长吁了口气,便已恢复了生龙活虎。眼中虽仍是布满浓浓的血丝,头脑却已冷静无比了。
高酋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以前林兄弟想调戏月牙儿,也不要人通传,直接走几步就到了。口花花的动手动脚。忙的不亦乐乎,今天却怎么变得斯文了?这不是他的性子啊。
任他想破了头皮,也是弄不明白,唯有下去传令了。
晨露在碧绿地草叶上旋转徘徊,闪烁着七彩地斑斓。林晚荣打量着那一颗颗晶莹透亮的露珠,面无表情。
轻盈而缓慢的脚步声传来,似是欢快,又仿佛沉重。林晚荣抬起头来。月牙儿慢慢行了过来,她双手被绑在身前,身姿曼妙婀娜。未语先笑。那重重绳索之间,却掐了一丛厚厚的野花。随着她身姿摆动轻轻摇曳。红的、黄地、白的,七彩绚烂。煞是好看。
“这些花儿是从哪里来的?!”林晚荣皱眉问道。
“我早上醒时摘的,怎么样,好看吧?!”玉伽轻轻一笑,得意地看了他几眼。那眼里欢快的表情,倒仿佛他才是俘虏。
真是见鬼了。她双手被绑,到哪里去采花,难不成用嘴——说到嘴。他急急朝月牙儿的口角扫去。突厥少女鲜红地樱唇上。沾着点点泥土。有几处还沁出微微的血丝。
林晚荣微一错愕,玉伽嫣然一笑:“你这人真小气。我早说过,同样地法子,我绝不会使第二次。怎么你还绑住我手脚?”
林晚荣点点头。笑着走上前去:“古往今来,用嘴采花地,你是第一个。我虽然号称百变采花郎,但对于小妹妹你,我还是由衷佩服的。”
他说着话,手中光亮一闪,弯刀已经割断绳索,麻绳悉悉索索掉落在地上,已是放了玉伽自由。
玉伽深深地舒展了下细细的柳腰,哼道:“还说呢,都是怪你。你看看,这里,还有这里,都是被花刺刺破的。林三,你们大华人讲究的怜香惜玉,怎么在你身上,一丝也见不着?”.
月牙儿说着话,轻轻抹起鲜艳的红唇,凑到他跟前,让他去看。淡淡地芬芳传入鼻孔,那是一种熟悉的香水味道,玉伽对他似是毫不防备,身子挨他极近,仿佛就要贴在他身上。
柔软的红唇上沁出两珠血丝,与她银牙玉齿交相辉映,甚是美丽。林晚荣笑着捡起掉落在地上地花簇:“玫瑰本就是带刺地,你却专挑玫瑰来采,不扎你扎谁?!”
“带刺又怎样?!”玉伽哼了声,采下一片白玫瑰叶子,放在嘴唇之间含住:“你只看见它带刺,却不知道它地温柔——你看,止血了吧?!”
白色的叶子上,沾染了淡淡地血丝,少女红唇上的伤口再也不见鲜血溢出,结了点点小痂,神奇无比。
“玫瑰也能止血?!”林晚荣好奇的睁大了眼睛,论起医术,他在玉伽面前简直就是幼稚园地孩童。
“嗯,”玉伽将那白色叶子递到他手中:“你尝尝就知道了。”
“还是不要了吧,我,我晕血!”林晚荣哈哈笑着,急忙摆手。
“你晕血,我晕你!”玉伽哼了声,从他手里夺过那滴着水珠的的花簇,凑到鼻前深深嗅了一口,叹息道:“在我们草原,这花叫做伊莉莎,翻译成大华语,就是长情花的意思,它只在春末才开,平常是极难见到的。我们突厥传说,只要能采集万朵伊莉莎的人,就可以终生获得幸福。林三,你相信这些吗?!”
林晚荣挠了挠头:“应该是相信的。伊莉莎是幸福的见证,不过,在我们大华,大家都喜欢把它叫做玫瑰。这个玫瑰有很多寓意的,不同的颜色,意思也不同。”
月牙儿轻笑道:“这个我知道,你的高论,我早有耳闻。现在我用的,就是你酿制的玫瑰香水,快闻闻看——”
她将晶莹如玉的小手伸到林晚荣跟前,像个急着显摆的小女孩,与往日里的深沉截然相反。
淡淡的清香拂过鼻孔,当日在兴庆府搜索她时,便已闻过这味道,林晚荣摆手笑道:“谢谢你照顾我的生意,要是早点认识的话,我肯定给你九九折,如果量多的话,九八折也是可以商量的。这是纯粹友情价,请勿外泄,对别人,我可是从来不打折的。”
“难怪大华人都叫你奸商呢!”玉伽咯咯娇笑,摇摇手中的花朵,深深叹道:“玫瑰,这个名字有深意。我很喜欢……红玟瑰、白玫瑰、黄玫瑰。我今天采了好多哦!林三,你们大华的女子,是不是都喜欢这花朵?”
“应该是吧!我这个人比较正直。追求女孩子的手段也不是很多,对这些事情。真地不是很了解。”他面色严肃说道。
“是吗?!”月牙儿望他几眼,摇头叹道:“你这个人啊,除了谎言是真地,其他都是假的。在死亡之海的时候,我感动了好多次。现在看来。原来都是假地。”
“彼此彼此了。”林晚荣哈哈笑了几声。
“是啊,彼此彼此。那也不能怪你,因为。大家都是假的。”玉伽轻轻垂眉。沉默了半晌。忽地又展颜一笑,摘下一朵白色玟瑰。簪在如云地秀发上。冲着林晚荣微微露齿:“林三。我好看吗?!”
突厥少女雪肤玉颜,眸如春水。温润秀美的望着他,宛如绽放的花朵。与从前认识的月牙儿当真是两个人。林晚荣呆呆点头:“好看!真的好看。”
玉伽轻轻颔首:“谢谢你地夸奖,但愿这次你不是那么虚伪。”
林晚荣叹了口气。无奈摇头:“也许你说地不错。我真的是个很坏的人。”
月牙儿嘻笑望着他:“总算你说了句实话。可以理解地,你们大华有句老话,叫做事不过三。你就叫做林三嘛,当然是最坏地那个了!”
原来我地名字是这么个理解法。这丫头的想象力果然不是盖地。
“你说地不错,我地确是最坏的那个。”林晚荣点点头。将手中地金刀递给玉伽:“这个。还给你!”
月牙儿咬了咬牙。双手捏的紧紧,犹豫半晌。终于颤抖着将金刀接过。哗啦轻响,利刃出鞘,突厥少女凝望那刀刃上倒映着地如花容颜。直直的发呆。
“听说突厥右王图索佐,有一把银刀——”林晚荣缓缓开口,话还未说完,玉伽却是摇头一笑。她用力摇了摇手中地花簇:“林三,我也送你一朵花吧。你喜欢红色地、黄色的、还是白色的?”她纤纤玉手拨弄着手中玫瑰,很严肃的问话。
林晚荣急忙摆手:“不要,不要。我这个人一向都是好花自己采,从来不要别人送。”
玉伽哼了声:“这次必须例外!”
“为什么?!”林晚荣不解地看她一眼。
月牙儿淡淡道:“月圆月缺,聚散离别,我也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记得你!小小一朵花枝,就当作是个纪念吧。”
这个女子太聪明了!林晚荣愕然。
玉伽望他几眼,将鲜艳的花朵在他面前摇晃着:“说吧,这么多美丽地花,你要哪一枝?!”
她语气中竟然有些不容置疑地意味,林晚荣沉默半晌,笑着伸出手去:“要这枝黄地吧,黄玫瑰比较适合我的性格,刺儿也少。”
“在我们草原,黄色地伊莉莎,只能送给长辈。”玉伽面无表情道。
林晚荣急忙把手缩了出来:“这样啊?那我就不占你便宜了,就来朵白的吧,比较纯洁,和我的禀性一样。”
玉伽摇摇头:“白色地伊莉莎,是送给身怀六甲的孕妇,你真的想要吗?那我就送你一枝好了。”
草原上的规矩还真多啊,林晚荣讪讪收回手去:“那还是算了吧——我早就说过,玫瑰多刺嘛!咱们换些别的纪念方式吧,例如签名啊、拥抱啊什么的——”
月牙儿轻轻摇头,她折下那一枝最美丽、最鲜艳的红玫瑰,缓缓簪在了林晚荣的耳边。林晚荣急忙跳起来:“干什么,这是什么风俗?我可是男人!”
“去年几滴相思水,化作树下种花泪。谁家少年踏春来,折下枝头红玟瑰!”月牙儿喃喃自语,呆呆望着他,忽然噗嗤轻笑,低下头道:“真难看!”
男人戴花,那能不难看吗?林晚荣大恼之下,将玫瑰摘了正要扔出去,玉伽淡淡叹道:“突厥和大华,终是两个世界,小小一朵花,算是最后的纪念吧。你可以把它扔掉,因为你们大华人,最习惯的便是忘却!即便是号称大华最聪明的林三,依然不能例外。”
她摘下水囊,咕嘟咕嘟几口,清澈的湖水顺着嘴角,流到白天鹅般修长的脖子上,打湿了她的衣裳,她却浑然不觉。
“我真的不太习惯纪念和被纪念!”林晚荣苦笑着摇头。
“我也不习惯。”玉伽脉脉望着他:“就如同我不习惯叫你林三,虽然,我明知你那突厥名字很坏。”
原来这丫头早就知道了,林晚荣哈哈了几声,老脸难得的红了一下。
“林三,我们是不是再也不会见面了?”玉伽呼吸渐渐急促,眼皮重逾千斤,她似是意识到了什么,奋力问道。
林晚荣长吁口气,默然不语。
玉伽脸上泛起阵阵奇异的红色,她睁大眼睛望着他,眸里满是惊恐和无助。
“窝老攻——”她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声音却是细如蚊,几乎连她自己都听不到。
一双强有力的臂膀无声无息的抱住了她,望见大华流寇晶晶亮的眼窝,她忽然展颜一笑,
身体一软,慢慢倒了下去,美丽的双眸缓缓合上,无声沉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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