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一颗星 作者:铁马当啷
分卷阅读37
着门外季星催促他的声音,陆余觉得他就已经快被幸福感撑爆。
他最在意的人也很在意他,他关心他生病,他不上班也要来照顾他,他给他熬粥。所以陆余非常明白,他这一辈子都没办法放下季星,可是他这一辈子又必须把他放下,这才是他所做出的所有选择里面假装是很伟大其实最艰难的地方。
吃完药困意就上来了,陆余自觉躺进了被子里,但还是睁着眼睛看着坐在他床头的季星,“能给我讲睡前故事吗?”
季星好笑,“你几岁了?要听美人鱼还是小红帽啊?”
陆余说,“我书房的书柜里有很多书,你随便抽一本念念吧,当是催眠曲了。”
季星同意了,他打开书房的门走进去,很好奇的打量房间的布局,其实和一般的书房并无二致,但季星就是觉得对他充满了吸引力。他打开书柜,里面的书整整齐齐却又密密麻麻,其中最奇怪的是里面有一套书有很多个版本,陆余似乎喜欢到每个版本都要珍藏一套,季星凑过去看,书的名字是《神雕侠侣》,他怔住了。
最后他选了一本短篇小说集。陆余看他又准备坐回床头的小凳子上,就挪动了一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坐上来吧,床很宽敞。”
季星也就犹豫了那么一下就妥协了,他换了陆余的睡衣坐到床上来,开始声音缓缓的读着第一个故事。
陆余依旧仰着头看他,他当然根本就不在意故事的内容,就算是念一本马克思主义相关的书也不错。他的上下眼皮渐渐要合拢,睫毛颤动,笑意微微,心里十分熨帖。
在睡意席卷而至的那个时刻,他是千分万分的舍不得。
很多很多时候,醉酒、生病、睡意朦胧,在这样片刻的意识不清醒的瞬间,他也会想,如果他当初没有贪求爱人的感情,只是止步于朋友的情谊,那么他和季星两个人之间大概会舒服很多。可这样的念头也就只是片刻,因为虽然爱着他会有痛苦,但喜悦却更多,所以下一个瞬间他还是要直面自己的心,依然不后悔,依然义无反顾,依然内心煎熬的继续爱下去。
季星一直等到陆余睡熟了才慢慢睡到他身边,侧着脸对着他仔细的看,脑子里像跑马。
陆余以前生病的时候他女朋友也是这么照顾他的吗?女孩子的话应该会比他更细心吧,陆余是不是生着病也会觉得很甜蜜呢?那个女孩对他好吗,虽然说女孩子都会有点娇气,但还是希望对方能大方温柔一点。他们这样异地恋辛苦吗,每天发多少条短信打多少通电话呢。
也是奇了怪了,想这么多,关他屁事啊。
季星闭上眼睛,不由自主开始嘲笑起这么可笑的他自己。
第二天一早陆余睡醒过来的时候季星已经走了,他留了一张字条:给你量了体温,烧退了,但还是怕反复,药放在你床头,早上你最好在家休息吧,锅里煮了粥,你起来以后热了再吃。公司有事,我就先走了,中午下班我再来。
陆余把这张纸条折好,塞进钱包的夹层里。他做完了季星嘱咐的一切,然后在喝完一碗粥以后,把剩下的一大半用一个美观的玻璃碗装好,盖上保鲜膜,放进冰箱冷冻的那一层。
陆余拿出手机给季星发了条短信:我醒了,粥很好喝。
金色的暖阳直射进客厅,在地砖上盖上一层阴影。是个让人舒服的好天气。
第四十三章
季星和陆余依旧保持着不温不火的好朋友关系,虽然天天见面说话谈天,相处时的气氛也早就不再尴尬,可是季星和陆余两个人都清清楚楚,距离还是在那里。
季星有时候还真想问问关于陆余女朋友的事,这种时刻大多发生在他们一起吃饭时陆余接了一个女人的电话,他们坐在一起时陆余不知道在给谁回消息,等等,等等。可他还是没敢问,他总觉得这种行为就像是塞给陆余一把刀比着自己的心脏和他说“朝这儿捅、朝这儿捅”,那不是自残么,再说了,就算是要自残他也找别人去捅这把刀,起码不会这么痛。
周末的时候童浣约季星去购物广场买衣服,其实是他又和夏成川小吵了一架故意跑出来了,季星不用问都猜得到。
足足逛了一个下午,童浣买了三件衣服两双鞋两条领带一条皮带,刷的都是夏成川的卡,估计是很解气了,季星发现每刷一次卡童浣的心情就会变好一点。
季星自己不是没有收获的,他看中一件颜色和款式都称心意的衬衫,他想了想买了两件,一件稍微大一码,他准备送给陆余,至于他自己的,大概只能偷偷摸摸在家里穿着过过瘾了。某种意义上的情侣装,虽然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那也很满足了。
“诶,小星,那里有条狗。”童浣推推季星。
季星转头去看,就在商场的角落里可怜兮兮的趴着一条雪白的狗,脖子上系着项圈,漆黑的眼珠左右来回的转。他慢慢的走过去蹲下身,那条狗立马就坐了起来,两只爪子放在身前,小小声的呜咽。
童浣看着有点不落忍,“这狗看着好可怜啊,是走丢了吧。”
季星伸出手在狗的背上轻柔的抚摸了几下,“应该是,你看它有项圈,肯定是有主人。”
童浣问,“那怎么办?不管它万一被其他人抱走了说不定就被炖了。”
“我们在这里等等吧,反正也不赶时间。”季星小心的把狗抱在怀里,狗也很听话的没有动弹,“再等一会儿没人来的话,去商场广播站发那种寻人启事之类的?”
童浣点头,“我觉得行。”
两个人就这么等了半个小时以后真的等到了一个神情慌乱的女人,口中喊着什么名字左顾右盼的,他们赶紧走上前,还没等走到那条狗就已经听见了声音,激动的从季星怀里挣扎着迅速朝女人冲了过去,嘴里发出兴奋的吼叫。
女人和她的狗好一阵重逢以后才看到站着的季星和童浣,连忙抱着爱宠过来和他们道谢,他们两个摆摆手表示也没做什么,说了几句就想离开了,这时候女人的丈夫也急匆匆的来了,季星一惊,“李哥?”
李平松站定之后也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季星,“哟,季星啊,真是多谢你了,这是我爱人周月来。”
季星笑了问好,“嫂子好。”童浣在边上礼貌的点点头。
之后周月来一定要拉着请他们吃一顿晚饭,而去的地方又正好是他们原本计划要去的,也就答应了。
因为童浣一直很喜欢狗,也很想养一只,只不过是夏成川觉得狗掉毛太严重了,所以他和周月来就狗这个话题聊的很投机,周月来向他介绍了好几种不怎么掉毛的狗。话题渐渐就从狗身上转到了人身上,周月来笑着问他们两个有没有谈朋友,童浣呵呵笑着说早就有了,谈了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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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门外季星催促他的声音,陆余觉得他就已经快被幸福感撑爆。
他最在意的人也很在意他,他关心他生病,他不上班也要来照顾他,他给他熬粥。所以陆余非常明白,他这一辈子都没办法放下季星,可是他这一辈子又必须把他放下,这才是他所做出的所有选择里面假装是很伟大其实最艰难的地方。
吃完药困意就上来了,陆余自觉躺进了被子里,但还是睁着眼睛看着坐在他床头的季星,“能给我讲睡前故事吗?”
季星好笑,“你几岁了?要听美人鱼还是小红帽啊?”
陆余说,“我书房的书柜里有很多书,你随便抽一本念念吧,当是催眠曲了。”
季星同意了,他打开书房的门走进去,很好奇的打量房间的布局,其实和一般的书房并无二致,但季星就是觉得对他充满了吸引力。他打开书柜,里面的书整整齐齐却又密密麻麻,其中最奇怪的是里面有一套书有很多个版本,陆余似乎喜欢到每个版本都要珍藏一套,季星凑过去看,书的名字是《神雕侠侣》,他怔住了。
最后他选了一本短篇小说集。陆余看他又准备坐回床头的小凳子上,就挪动了一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坐上来吧,床很宽敞。”
季星也就犹豫了那么一下就妥协了,他换了陆余的睡衣坐到床上来,开始声音缓缓的读着第一个故事。
陆余依旧仰着头看他,他当然根本就不在意故事的内容,就算是念一本马克思主义相关的书也不错。他的上下眼皮渐渐要合拢,睫毛颤动,笑意微微,心里十分熨帖。
在睡意席卷而至的那个时刻,他是千分万分的舍不得。
很多很多时候,醉酒、生病、睡意朦胧,在这样片刻的意识不清醒的瞬间,他也会想,如果他当初没有贪求爱人的感情,只是止步于朋友的情谊,那么他和季星两个人之间大概会舒服很多。可这样的念头也就只是片刻,因为虽然爱着他会有痛苦,但喜悦却更多,所以下一个瞬间他还是要直面自己的心,依然不后悔,依然义无反顾,依然内心煎熬的继续爱下去。
季星一直等到陆余睡熟了才慢慢睡到他身边,侧着脸对着他仔细的看,脑子里像跑马。
陆余以前生病的时候他女朋友也是这么照顾他的吗?女孩子的话应该会比他更细心吧,陆余是不是生着病也会觉得很甜蜜呢?那个女孩对他好吗,虽然说女孩子都会有点娇气,但还是希望对方能大方温柔一点。他们这样异地恋辛苦吗,每天发多少条短信打多少通电话呢。
也是奇了怪了,想这么多,关他屁事啊。
季星闭上眼睛,不由自主开始嘲笑起这么可笑的他自己。
第二天一早陆余睡醒过来的时候季星已经走了,他留了一张字条:给你量了体温,烧退了,但还是怕反复,药放在你床头,早上你最好在家休息吧,锅里煮了粥,你起来以后热了再吃。公司有事,我就先走了,中午下班我再来。
陆余把这张纸条折好,塞进钱包的夹层里。他做完了季星嘱咐的一切,然后在喝完一碗粥以后,把剩下的一大半用一个美观的玻璃碗装好,盖上保鲜膜,放进冰箱冷冻的那一层。
陆余拿出手机给季星发了条短信:我醒了,粥很好喝。
金色的暖阳直射进客厅,在地砖上盖上一层阴影。是个让人舒服的好天气。
第四十三章
季星和陆余依旧保持着不温不火的好朋友关系,虽然天天见面说话谈天,相处时的气氛也早就不再尴尬,可是季星和陆余两个人都清清楚楚,距离还是在那里。
季星有时候还真想问问关于陆余女朋友的事,这种时刻大多发生在他们一起吃饭时陆余接了一个女人的电话,他们坐在一起时陆余不知道在给谁回消息,等等,等等。可他还是没敢问,他总觉得这种行为就像是塞给陆余一把刀比着自己的心脏和他说“朝这儿捅、朝这儿捅”,那不是自残么,再说了,就算是要自残他也找别人去捅这把刀,起码不会这么痛。
周末的时候童浣约季星去购物广场买衣服,其实是他又和夏成川小吵了一架故意跑出来了,季星不用问都猜得到。
足足逛了一个下午,童浣买了三件衣服两双鞋两条领带一条皮带,刷的都是夏成川的卡,估计是很解气了,季星发现每刷一次卡童浣的心情就会变好一点。
季星自己不是没有收获的,他看中一件颜色和款式都称心意的衬衫,他想了想买了两件,一件稍微大一码,他准备送给陆余,至于他自己的,大概只能偷偷摸摸在家里穿着过过瘾了。某种意义上的情侣装,虽然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那也很满足了。
“诶,小星,那里有条狗。”童浣推推季星。
季星转头去看,就在商场的角落里可怜兮兮的趴着一条雪白的狗,脖子上系着项圈,漆黑的眼珠左右来回的转。他慢慢的走过去蹲下身,那条狗立马就坐了起来,两只爪子放在身前,小小声的呜咽。
童浣看着有点不落忍,“这狗看着好可怜啊,是走丢了吧。”
季星伸出手在狗的背上轻柔的抚摸了几下,“应该是,你看它有项圈,肯定是有主人。”
童浣问,“那怎么办?不管它万一被其他人抱走了说不定就被炖了。”
“我们在这里等等吧,反正也不赶时间。”季星小心的把狗抱在怀里,狗也很听话的没有动弹,“再等一会儿没人来的话,去商场广播站发那种寻人启事之类的?”
童浣点头,“我觉得行。”
两个人就这么等了半个小时以后真的等到了一个神情慌乱的女人,口中喊着什么名字左顾右盼的,他们赶紧走上前,还没等走到那条狗就已经听见了声音,激动的从季星怀里挣扎着迅速朝女人冲了过去,嘴里发出兴奋的吼叫。
女人和她的狗好一阵重逢以后才看到站着的季星和童浣,连忙抱着爱宠过来和他们道谢,他们两个摆摆手表示也没做什么,说了几句就想离开了,这时候女人的丈夫也急匆匆的来了,季星一惊,“李哥?”
李平松站定之后也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季星,“哟,季星啊,真是多谢你了,这是我爱人周月来。”
季星笑了问好,“嫂子好。”童浣在边上礼貌的点点头。
之后周月来一定要拉着请他们吃一顿晚饭,而去的地方又正好是他们原本计划要去的,也就答应了。
因为童浣一直很喜欢狗,也很想养一只,只不过是夏成川觉得狗掉毛太严重了,所以他和周月来就狗这个话题聊的很投机,周月来向他介绍了好几种不怎么掉毛的狗。话题渐渐就从狗身上转到了人身上,周月来笑着问他们两个有没有谈朋友,童浣呵呵笑着说早就有了,谈了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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