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传情 作者:铃铛铛
分卷阅读11
苏献小编的最后一点罪恶感也迅速的连汤带肉一块儿咽了下去。
饭毕后,苏献向一笔十年展览了样书,后者如约在献词那页上签下了自己名字,停顿了一会儿后又画了一个亲吻的表情附在边上,窘得苏献只想拿沙发靠垫揍死对方。
虽然胡闹,但是一笔十年还是提出了点排版装潢上的小建议——苏献表示,哼,你根本就已经熟门熟路了嘛!难怪之前不热衷于出书,感情是根本不稀罕了。吐槽归吐槽,苏献还是记下了对方的意见,等着明天反馈给印方。
所有的事情都弄完了,苏献因为自己的懒惰和对方的盛情挽留,再次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并且在睡不着的状态下,手贱摸出了手机。
自动连上wifi的时候,小编辑迅速的联想到了某个关于wifi的笑话,他吐吐舌头,翻起了微博……
老样子,无数@和评论。
一笔十年v:晚安@苏献献我看要不再买张床吧?
转发清一色的“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
尼玛!这是苏献小编最后睡着前的唯一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死回来了
双节快乐
☆、上上签
起床去上班的时候,苏献自我反省了下,发现人真是充满了惰性的生物。这还只是他第二次住某位作者家,便已经习惯了这个家里的生物钟。平均能比从自己家出门晚半小时,直接让小编辑在沙发上抱着毯子睡成了一只小猪(房主如是说)。
虽然明知道不管对方到底是个什么心思,这样赖在别人家里都很不礼貌也很不厚道,但是睡懒觉起床的诱惑力实在是有些大,在原则问题和睡眠时间里纠结的苏献抓着车杆子几欲泪奔。
要说喜欢一个人,苏献自认为还算是有一点经验,虽然可能不作数。他高中的时候喜欢同班的学习委员,一个漂亮又知书达理的妹子,文笔非常好,是校报的常客。苏献仰慕其才情在先,关注对方容貌在后,自认为还比那些个只看皮相的愣头青好。因此他也确实写过一些自叹的日记在博客上——没错就是被一笔十年大大放在收藏夹第一个的那个博客。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渐渐淡忘了这段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至始至终是默默关注的暗恋后,已经成年的苏献也意识到,这种懵懂的情绪,可能根本就不叫喜欢。他之所以这么笃定,是当他开始拿记忆里的女孩子跟一笔十年这个可怜的还不知道自己被这么比较的家伙对比时,才发现,自己对那位已经遗失在少年情怀里的姑娘的记忆,只剩下校报上几段不甚清晰的文字。
更多的是,苏献不得不承认,现在满脑子能够想到的,是某个厚脸皮披马甲的作者的字字珠玑,是每一次讨论剧情时不时蹦出的好点子好梗,是对方宅在家里烧的一手好菜,以及,在脑海里清晰到闭上眼就能想起的,混进娱乐版也不会太丢分的颜。
啊啊我关注他的颜干嘛啊!!人生二十余年的大危机啊!!小编辑再次在没什么人的车厢里学马教主无声的咆哮。
苏献献v:@求签
苏献献v:@苏献献#求签啦#第十七签上吉签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解签链接---&gt t./xxxx
苏献献v:……我去啊!!渣浪你的节操呢!!!!这你妹还用你解啊!!!耍我呢!!!!
一笔十年v:噗,虎摸。
苏献陷入了比找工作还痛苦的纠结期,偏偏纠结的内容还不能跟旁人分享,指不定收获到的就是“啊那就一起呗”或者“快结婚”的不负责支持言论。这期间那本最终定稿印刷的《猎鹿帽与道冠》预售则是在微博上马不停蹄的宣传了起来,海报透图刷得满屏都是,预售量也空前绝后形势大好。
纠结中心的罪魁祸首——一笔十年,此人一边勤快更新新文,一边时不时的在微博上转新书宣传圈小编辑调戏,私底下还自夸说是为了你出书啊,让人发不出脾气。难得有几天没有艾特,苏献还觉得少了点什么,只能叹自己真是个活生生的抖m。
直到有一天这个家伙正儿八经的来□□敲他。
一笔十年:
亲爱的~
小献献:
……干啥?我在给你查错字,没有偷懒
一笔十年:
真乖,表扬。[摸头]我是问你要不要来我的群玩。
小献献:
啥?你新开了读者群?我怎么不知道?
一笔十年:
……鸡同鸭讲。是我,的,群。不是读者群。
小献献:
那又是什么……没什么熟人就算了吧,我在大群都不说话了。
一笔十年:
我懒得跟你说,你这人要直接动手。记得点确定。
您的好友一笔十年(xxxxxx)邀请您加入群目标日更一万八(xxxxxxxx)
苏献被威武霸气的群名吓得手一抖,下意识就点了取消。又急急忙忙从系统消息里重新点开,重新按了确定。
群聊迅速的跳了出来。
蓝岚:
小苏苏&gt33333333&lt扑扑(/≧▽≦)/
莫君:
嘿,我说某人怎么心血来潮要拉人了。
提艾默:
编辑大人下午好。
苏献:
哎?!!!!!
一笔十年:
我打赌,除了蓝岚的颜文字出卖了她,其他人应该都没认出来?
苏献:
等等,什么情况?!
莫君:
我是深渊。
提艾默:
我不好认么?名字最开头拼音双叠。
苏献:
不是……我只是……被你们马甲底下的真身震惊了。
yuuu正在努力赶进度:
咦咦,开群有新人!新人交书名自爆黑历史不杀!
一笔十年:
哦,书名的话,我的新书算他的。
yuuu正在努力赶进度:
wtf!我听见了什么!我去重启下清醒清醒。
蓝岚:
yu姐被闪瞎了&gtv&lt哼哼(@ ̄ー ̄@)我已经习惯了哎嘿嘿
苏献:
你们,谁来告诉我,这是个什么群。
莫君:
我来吧,简而言之这就是个,穷极无聊每天晒更新字数的,归属于顾言同志名下的实体书作者拼文群,哦,当然有时候也会组织晒黑历史。其实你当闲聊群也行,因为大部分有人在的时间,丫就是闲聊用的。
苏献:
……我该说谢谢莫君大人吗?
莫君:
多生分啊我都被你催了那么多次文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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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献小编的最后一点罪恶感也迅速的连汤带肉一块儿咽了下去。
饭毕后,苏献向一笔十年展览了样书,后者如约在献词那页上签下了自己名字,停顿了一会儿后又画了一个亲吻的表情附在边上,窘得苏献只想拿沙发靠垫揍死对方。
虽然胡闹,但是一笔十年还是提出了点排版装潢上的小建议——苏献表示,哼,你根本就已经熟门熟路了嘛!难怪之前不热衷于出书,感情是根本不稀罕了。吐槽归吐槽,苏献还是记下了对方的意见,等着明天反馈给印方。
所有的事情都弄完了,苏献因为自己的懒惰和对方的盛情挽留,再次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并且在睡不着的状态下,手贱摸出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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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样子,无数@和评论。
一笔十年v:晚安@苏献献我看要不再买张床吧?
转发清一色的“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结婚吧结婚吧结婚吧!!!”
尼玛!这是苏献小编最后睡着前的唯一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死回来了
双节快乐
☆、上上签
起床去上班的时候,苏献自我反省了下,发现人真是充满了惰性的生物。这还只是他第二次住某位作者家,便已经习惯了这个家里的生物钟。平均能比从自己家出门晚半小时,直接让小编辑在沙发上抱着毯子睡成了一只小猪(房主如是说)。
虽然明知道不管对方到底是个什么心思,这样赖在别人家里都很不礼貌也很不厚道,但是睡懒觉起床的诱惑力实在是有些大,在原则问题和睡眠时间里纠结的苏献抓着车杆子几欲泪奔。
要说喜欢一个人,苏献自认为还算是有一点经验,虽然可能不作数。他高中的时候喜欢同班的学习委员,一个漂亮又知书达理的妹子,文笔非常好,是校报的常客。苏献仰慕其才情在先,关注对方容貌在后,自认为还比那些个只看皮相的愣头青好。因此他也确实写过一些自叹的日记在博客上——没错就是被一笔十年大大放在收藏夹第一个的那个博客。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渐渐淡忘了这段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至始至终是默默关注的暗恋后,已经成年的苏献也意识到,这种懵懂的情绪,可能根本就不叫喜欢。他之所以这么笃定,是当他开始拿记忆里的女孩子跟一笔十年这个可怜的还不知道自己被这么比较的家伙对比时,才发现,自己对那位已经遗失在少年情怀里的姑娘的记忆,只剩下校报上几段不甚清晰的文字。
更多的是,苏献不得不承认,现在满脑子能够想到的,是某个厚脸皮披马甲的作者的字字珠玑,是每一次讨论剧情时不时蹦出的好点子好梗,是对方宅在家里烧的一手好菜,以及,在脑海里清晰到闭上眼就能想起的,混进娱乐版也不会太丢分的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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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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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说谢谢莫君大人吗?
莫君:
多生分啊我都被你催了那么多次文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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