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爱丽丝 作者:纪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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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好?我的手机钱包都不见了。”

    对方明显迟疑了一下,最后大约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拨打了一个电话。他的声音很恭敬:“……您好……有一个女孩子,她说认识赵先生,我看着不像是说谎的样子……对,对,是这个道理,您就问问赵先生吧,要真是赵先生的朋友……她叫……”说着就用眼神瞟林晚。

    林晚说了自己的名字。

    接下来的事情就快多了。林晚听到了“赵先生”的声音。

    他的声线有些紧绷,更带着些难以掩饰的疲惫:“大清早的你干嘛呢?”

    林晚睁着眼睛说瞎话:“我也不想啊……可是我好像遇见小偷了。”

    赵之骞稍稍沉默,应该是在思索。“我叫人去接你。”

    “不用了不用了,”这怎么好意思呢,“你叫人给我送点钱就可以了。”

    又是短暂的沉默。

    他扔给她两个字:“等着。”

    这男人的表现也太诡异了吧。林晚急急忙忙叫住他:“你怎么了呀?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我这个星期没时间陪你了,下个星期我再给你打电话好不好?”

    林晚满脸纠结地嗯了一声。

    “照顾好自己。”

    说完他就挂断了。

    林晚口袋里踹了钱心里也就安稳了,巴巴地跑到剧院去看了场话剧。布景道具都可以,演员的颜值声音也都可以,就是那演技令人不敢恭维。虽然话剧主要是用肢体语言来表达,但你们每个人脸上都硬邦邦面无表情是几个意思?真当我们前排的观众眼瞎啊。

    第16章 很多时候都想分手

    看完话剧是十二点,林晚叫了个出租车,到哥哥公司去找他。一路畅通无阻,她兴冲冲地闯进办公室。

    纪靖临像是没想到她会来,微微一愣,却很快就换上了笑脸:“怎么今天想起哥哥了?”

    林晚黏进他怀里,娇声娇气地喊哥哥。

    “是不是身上没钱了?”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发。

    “我要哥哥陪我吃午餐。”

    纪靖临略微想了一想。“哥哥有饭局推不掉,你要不要和哥哥一起去?”

    林晚也略微想了一想,大咧咧地点头:“好啊。”

    那饭店装修得挺漂亮的,走进去就是一大幅油画,带着强烈的欧洲中世纪风格,色彩和构图也都很含蓄。林晚在那画前下意识地停顿了几秒,看着就有些入了神,还是纪靖临捏捏她的手,她才反应过来。

    林晚小跑两步跟上哥哥的步伐,睁着眼睛说:“我前几天在学校网站上拍了一条项链,是太阳王戴过的,送给你好不好?”

    太阳王,也就是路易十四。他是非常厉害的人物,在执政期间把国王的权利发展到了顶峰。

    纪靖临一向对项链手链这种装饰品没兴趣,但还是对林晚笑了笑:“你自己留着玩吧。”

    林晚有些不乐意:“什么留着玩啊,你知道那东西多贵吗?那是古董诶,我花了好多好多钱才搞到手的。”她忽然忿忿不平起来,“我真是烦死那个破学校了,要什么什么没有,平常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偏偏就是有钱人多,局域网上买东西还讲究价高者得,我每次买画啊买工艺品啊,到最后价格没有不翻番的……”

    纪靖临拉着她在电梯前停下。“要买画怎么不到拍卖行看?”

    林晚没什么耐性地抢过话头:“因为局域网上面什么都有嘛,什么清朝皇后戴过的玉簪,路易十四戴过的手镯,达芬奇早年的不出名作品……反正就是什么都有啦。”她想了想,补充说,“而且在外面总会买到假货。学校的人就不敢卖假东西。毕竟社交界就那么大,大家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卖假货多掉面子啊。”

    她一本正经说话的样子真是说不出的古灵精怪。纪靖临才要说话,就听见身后传来了两声干咳。

    他转过头。

    辛长安晓笑得跟只狐狸似的,打招呼:“哟,这么巧啊,在这儿遇见纪少爷。”

    他和沈凌并肩站在一起,两人显然是一起来的。

    林晚在外人面前总是懒得说话,眼睛看了看这两个人,忽然一言不发地躲到哥哥身后。

    纪靖临低下头摸摸她的头发。

    林晚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

    四个人一起进电梯,纪靖临忽然说:“等会儿你和沈凌坐在一起,好不好?哥哥要谈事情,管不了你。”

    要是只有他们两个人,林晚肯定会辩驳会撒娇的,但这时她看了沈凌一眼,无声点一点头,就算是同意了。

    沈凌嗓子有些发干,抬起手松了松领带。

    林晚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好像哥哥出了电梯就和辛长安走到一起去了,好像她差点撞到走廊拐角的花瓶上——幸好沈凌拉住了她。

    沈凌轻轻将林晚按到座位上,然后自己也坐下。林晚呆呆地坐了一会儿,后知后觉地跟沈凌说话:“我要喝水。”

    她的声音很小。

    沈凌给她倒了半杯。

    林晚用两只手捧着玻璃杯,仰起头慢慢地喝完了。又看向他:“还要。”

    沈凌又给她倒了一大杯。

    林晚依然还是仰起头。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杯中越来越少的透明液体。——沈凌真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看的。喝完水就开始抓筷子吃东西。先是吃了四只螃蟹六只龙虾,接着又吃了两个肥而不腻的鸡腿,这才有力气说闲话:“……我本来想吃早餐的,可是忘记了……”

    与其说她是在和沈凌搭话,其实更像是自言自语的嘀咕。

    但沈凌还是接了话:“怎么吃早餐都能忘记?”

    林晚娇气地皱了皱鼻子:“就是忘记了嘛。”她想吃红烧肉,却够不到,只好找身旁的男人帮忙,用下巴指着那盘菜说,“那个。”

    吃饱了也有力气注意周围的动静了,林晚听见哥哥在说:“……江西已经和我说过了,事情我都知道的……”

    林晚啃着碗里的排骨,忍不住回头小声地问沈凌:“上回你和江西姐姐在吵什么?”

    沈凌淡淡地看着她。

    其实林晚早就发现了,这男人身上有股野性。像陆铮啊赵之骞啊白石先生啊,甚至连纪靖临也是,他们在外面都会有意无意地端着架子,脸上总是摆出冷冷的神情来,但那种冷淡疏离——只有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才能拥有那种透着优雅的冷淡。

    沈凌身上的野性体现在他的举手投足间,体现在他的眼神中……体现在他格外精壮紧绷的肌肉上。

    不由得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我问问都不行啊……”

    沈凌忽然收回目光。

    “你知道江西的母亲姓什么吗?”

    林晚一愣。

    “沈。”

    林晚感到自己脸上火辣辣的,应该是红了一大片。“我又没问你这个,我问的是你和她吵什么……”她的神态娇憨,很明显是恼羞成怒。

    沈凌似笑非笑地掀了掀唇:“你要不是想歪了,那天为什么莫名其妙地发脾气?”

    原来他全都看见了!林晚又羞又躁,真是恨不得立马掀桌离开。

    可她不能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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