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上枝头 作者:吃鱼的豆腐
33. 家里来个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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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给阿信梳好头,大胜大有兄弟俩儿就进了院。(天才只需3秒就能记住)请使用访问本站。『首发』
乐乐看了一眼阿信,一脸的疑惑,自己刚才是后进院儿的,没锁门?
阿信笑着看了眼乐乐,那只完好无损的眼睛,温柔的看着乐乐,“你不用怕,没事儿的,大胜是自己人,跟我过命的交情。”
言下之意就是家里的锁是挡不住他了呗?乐乐微微一愣,透过玻璃窗,乐乐看到大胜手里拿了一把折扇,优雅的一边轻轻扇着一边走,每一步都像是踩莲花上,恬静出尘,尽管院子里没人,他的脸上还是挂着和煦的笑,风度翩翩。
看不出来呀,真是看不出来,乐乐心生感慨,这位白面生竟然还是位妙手空空的梁上君子,真是人不可貌相。
再看跟在他身后的大有,大有跟在大胜身后三步远,动作和表情都有些拘紧。
乐乐急忙将梳子放好,迎了出去,将两人迎进东屋,指指脸盆架上的清水盆,“来啦,天儿凉了吧,饭都做好了,洗手上炕吧。亜璺砚卿”
从两人进屋,乐乐的眼睛就紧紧的盯着大有的脸,见他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异常,又往他的脖子、手上打量去,看得大有浑身毛毛的,离乐乐能有多远有多远,贴着边儿进了东屋。
端饭的时候乐乐还不忘打量大有,“听说你身上长包儿了?好了吗?什么感觉?”
阿信一早上已经把乐乐的推测跟大胜大有兄弟俩说了,听说自己身上的包是吃蛤蜊吃出来,大有还有点吃惊,大胜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蛤蜊能吃出大包来,他跟阿信吃得可不比这小子少,不也什么事儿都没有吗?
大有憨憨的挠挠头,不敢看乐乐的眼睛,还没喝羊汤汗先淌了下来,对于乐乐的热情有些招架不住,总有些不好意思,两只手连忙摆起来,“没,没事儿,就是有点痒,没什么大事儿。”
从乐乐端着托盘进屋,大胜的眼睛就落在那三大一小的碗上,眼睛里不见了平时的和煦,放出一道道的狼光,“嫂子不必管他,以后还是照嫂子的习惯来就好,不必为了这个小子特意为之。”说着“帮”乐乐端下一碗羊汤。
听大胜这么说,大有也急忙欠身,瞅了一眼阿信的脸,认真的点点头,“是,不用管我,那个蛤蜊挺好吃的,大,大哥和信哥都爱吃,痒就痒吧。”
这兄弟俩儿,一个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就太气,乐乐笑着点点头,“行,我看情况来,要是再做蛤蜊,也给你别的准备吃。”坐到阿信身边,伸手拿过一个香喷喷的饼,的小手一扭一扭,将烙的饼掰成小块。
桌子上还有一盘饼,全都切成硬币大小的菱形块儿,乐乐开始将那饼都切成硬币大小的块儿,正切着碰上阿信自己在屋里没事儿,跑到厨房喝水,看到后点名要吃掰的,说什么切得不入味,而且要现掰现泡现吃才地道,于是那盘切好的,就成了大胜和大有兄弟俩儿的主食。
乐乐算是看出来了,大胜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平时文质彬彬的,可是一碰上吃的就原形毕露。
呼噜呼噜一碗羊泡馍三口两口就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温和的说道,“那,那就谢谢嫂子了。”
对上这样神奇的人,乐乐感觉自己严重适应不良,两天来,每次都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阿信不着痕迹的轻捅她几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过神来。
大胜、大有兄弟俩走后,乐乐拿过三少爷给阿信准备的几件衣服,在他身上比量一下袖子,就开始改动袖口。
这里人的衣服大部分都是买布自己做,阿信的衣服也应该是乐乐做,如果他们按照规矩、步骤来的话,乐乐在订亲后结婚前就应该给阿信至少做两套衣服。
正是因为他们仓促结婚,本该乐乐做的衣服三少爷直接命人从成衣铺买了四套。
买来的衣服想要合身是很困难,特别是阿信的胳膊看起来就比普通人长,袖子自然就短了不少。
买的没有卖的,店家本着能省则省的神,折进袖子里的布料少的可怜,即便是全放开也不过够用,袖子还是少一截,这可怎么办?
长袖改短袖,道袍改马夹?
虽然这个时候民风开放,可也没有男人穿着半截袖满大街逛的,再接一段?乐乐愁哇,为难的看向阿信。
阿信手里拿着一块儿木头,右手握着一柄小刀,在木头上刻着什么,纷飞的木屑中是一个随意率的男子坐在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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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就是家里的锁是挡不住他了呗?乐乐微微一愣,透过玻璃窗,乐乐看到大胜手里拿了一把折扇,优雅的一边轻轻扇着一边走,每一步都像是踩莲花上,恬静出尘,尽管院子里没人,他的脸上还是挂着和煦的笑,风度翩翩。
看不出来呀,真是看不出来,乐乐心生感慨,这位白面生竟然还是位妙手空空的梁上君子,真是人不可貌相。
再看跟在他身后的大有,大有跟在大胜身后三步远,动作和表情都有些拘紧。
乐乐急忙将梳子放好,迎了出去,将两人迎进东屋,指指脸盆架上的清水盆,“来啦,天儿凉了吧,饭都做好了,洗手上炕吧。亜璺砚卿”
从两人进屋,乐乐的眼睛就紧紧的盯着大有的脸,见他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异常,又往他的脖子、手上打量去,看得大有浑身毛毛的,离乐乐能有多远有多远,贴着边儿进了东屋。
端饭的时候乐乐还不忘打量大有,“听说你身上长包儿了?好了吗?什么感觉?”
阿信一早上已经把乐乐的推测跟大胜大有兄弟俩说了,听说自己身上的包是吃蛤蜊吃出来,大有还有点吃惊,大胜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蛤蜊能吃出大包来,他跟阿信吃得可不比这小子少,不也什么事儿都没有吗?
大有憨憨的挠挠头,不敢看乐乐的眼睛,还没喝羊汤汗先淌了下来,对于乐乐的热情有些招架不住,总有些不好意思,两只手连忙摆起来,“没,没事儿,就是有点痒,没什么大事儿。”
从乐乐端着托盘进屋,大胜的眼睛就落在那三大一小的碗上,眼睛里不见了平时的和煦,放出一道道的狼光,“嫂子不必管他,以后还是照嫂子的习惯来就好,不必为了这个小子特意为之。”说着“帮”乐乐端下一碗羊汤。
听大胜这么说,大有也急忙欠身,瞅了一眼阿信的脸,认真的点点头,“是,不用管我,那个蛤蜊挺好吃的,大,大哥和信哥都爱吃,痒就痒吧。”
这兄弟俩儿,一个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就太气,乐乐笑着点点头,“行,我看情况来,要是再做蛤蜊,也给你别的准备吃。”坐到阿信身边,伸手拿过一个香喷喷的饼,的小手一扭一扭,将烙的饼掰成小块。
桌子上还有一盘饼,全都切成硬币大小的菱形块儿,乐乐开始将那饼都切成硬币大小的块儿,正切着碰上阿信自己在屋里没事儿,跑到厨房喝水,看到后点名要吃掰的,说什么切得不入味,而且要现掰现泡现吃才地道,于是那盘切好的,就成了大胜和大有兄弟俩儿的主食。
乐乐算是看出来了,大胜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平时文质彬彬的,可是一碰上吃的就原形毕露。
呼噜呼噜一碗羊泡馍三口两口就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温和的说道,“那,那就谢谢嫂子了。”
对上这样神奇的人,乐乐感觉自己严重适应不良,两天来,每次都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阿信不着痕迹的轻捅她几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过神来。
大胜、大有兄弟俩走后,乐乐拿过三少爷给阿信准备的几件衣服,在他身上比量一下袖子,就开始改动袖口。
这里人的衣服大部分都是买布自己做,阿信的衣服也应该是乐乐做,如果他们按照规矩、步骤来的话,乐乐在订亲后结婚前就应该给阿信至少做两套衣服。
正是因为他们仓促结婚,本该乐乐做的衣服三少爷直接命人从成衣铺买了四套。
买来的衣服想要合身是很困难,特别是阿信的胳膊看起来就比普通人长,袖子自然就短了不少。
买的没有卖的,店家本着能省则省的神,折进袖子里的布料少的可怜,即便是全放开也不过够用,袖子还是少一截,这可怎么办?
长袖改短袖,道袍改马夹?
虽然这个时候民风开放,可也没有男人穿着半截袖满大街逛的,再接一段?乐乐愁哇,为难的看向阿信。
阿信手里拿着一块儿木头,右手握着一柄小刀,在木头上刻着什么,纷飞的木屑中是一个随意率的男子坐在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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