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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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异能。她是经历过末世的,虽然不能出门,但也清楚双系异能尽管少见,却也是有的。
在苏歌看来,女主这样遮遮掩掩的,保密做得又不到位,没说跟说了没什么区别。
好吧,男主之一的傅鹏程是没看出来的。
女主跟傅家合作后,第一时间要了这些人,末世一来,立刻回家报仇雪恨,还把她最痛恨的哥哥送入了丧尸口中。
接下来就是爽文的一贯套路了。
林曦玉有玉佩的加持,升级升得贼快,到了后期,甚至能将水系异能变异成冰系异能,赢得了众人的崇拜。
她时不时地用超前的知识指导别人修炼异能,用异能或者粮食救下不少未来的强者,收服了不少小弟。
当然,这期间也少不了桃花一二三。
在和b市基地的掌权者起了冲突后,女主一怒之下带着恋人和追随者离开,建立了一个更加强大富饶的基地。
她还笼络知名的科学家、生物学家,取出灵泉给他们做实验,最后制造出了丧尸病毒的解药,挽救了人类和地球。
剧情的最终,女主林曦玉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末世救世主,赢得了众生刻入心底的疯狂崇敬。
谁要是敢说她哪怕一句坏话,也会被大家群而攻击,甚至丢掉性命。
至于那些死在女主手下的炮灰,在众人口中和历史的记载中,都成了品德败坏的败类,死得好,死得妙,死得顶呱呱。
作者有话要说:
有件事忘了跟大家说了,几天前发现作者的马甲名字就拗口又难记,就改了叫“孟秋七月”
——因为这篇文是在七月开的o(≧v≦)o
还有,感谢小天使们灌溉的营养液,群么一个(╯3╰)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4 17:29:29
读者“御然天黯”,灌溉营养液 +20 2017-10-23 23:22:05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2 23:21:05
第63章 末世二
阅读完剧情之后,苏歌露出了凉凉的笑意。
好一个气运加身的女主。
随即,他伸手虚握空气,周围鼓噪的风很快温顺下来。转瞬间,狂风又化为万千利刃,将栏杆割破,七零八落。
苏歌很满意这样的效果,有了高武力值傍身,即使是末世也并不难过。
他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纵身一跃,从高高的楼顶上跳了下去。轻风托着他的身体,苏歌如落叶般轻飘飘地落了地。
“哇⊙ω⊙,神仙啊——”街道旁的一个小年轻目睹了这一切,顾不上身边的危险,目瞪口呆地道。
“捡捡你的下巴。”他的同伴深觉丢脸,用一把唐刀将一只丧尸斩了头,毫不留情地讽刺道:“口水流出来了。”
“我没有。”黄忆君下意识地摸摸嘴巴,发现自己嘴巴张得老大,有些不好意思:“呃!”
苏歌精神力高超,隔着一条街都能听到这二人的话,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这不是女主的小弟吗?
想了想,苏歌还是打算不作理会,卷起狂风,将整条街上的丧尸割成了碎片,却不伤一人,活生生地杀出了一条通道。
天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饥饿的味道了好吗?
末世是突然间爆发的,来得毫无预兆。末世到来时,原主正在上班,见机不妙,就跑回了家。
接着他就亲眼目睹了妹妹丧心病狂的行为,然后又被送到了人口最为密集的地段,林曦玉也不可能好心给他上一顿最后的晚餐。
也就是说,从早上到下午,林玖玉也就吃了个早餐,一直挨到了现在。
苏歌的本事就是再大,也是不能凭空填饱肚子的。
两个青年旁边的丧尸也成了碎片,那白的红的混作一堆,别提多恶心了。
手持唐刀的青年唐一筠脸色一变。
随即他脸色严肃又难掩兴奋地对黄忆君说:“这人好强!竟然能将异能控制得这么精妙,简直如臂指使……”
唐一筠是古武世家的高手,本来就对武力十分推崇,他在末世到来后觉醒了金系异能,只是时间还短,异能威力不大,他就在唐刀的刃上覆盖了一层薄而锋锐的金属。
如今见到一个这样强大的人,他忍不住高兴起来,话也多了起来,当他发现黄忆君没有回他的话时,出于担心转头一看。
……
黄忆君正扶着一辆车吐得稀里哗啦,泪流满面。
哦,忘了小伙伴只是一个普通人了。
唐一筠木然脸。
苏歌走进了超市,里面游荡着几十个丧尸,地上躺着零星的骨头和撕碎的衣服,有的丧尸则是抱着尸体在啃。
可以说是空无一人的超市里,寂静无声,只有丧尸们向苏歌走来的声音,和其它丧尸啃咬尸体的咯吱咯吱声。
要是换了个胆子小的人来,非吓得腿软不可。
苏歌冷着脸,将里面的丧尸也杀了个干净,不过这一次他只是将丧尸的头斩下,倒没有那么恶心。
这个时间不是周末,又是在下午,超市里的人并不多,苏歌杀得很快。
丧尸们都是一脸的青白,脸颊凹陷,露出的双手也干枯如柴。目前没有什么能力,只会傻傻地朝有人气的地方走去,动作也不灵活。
这个时期,人们只要胆子够大,拿武器干掉丧尸的脑袋就能使丧尸死去。
到了后来,丧尸慢慢的也会进化升级,甚至出现有异能的丧尸,就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了。
将超市清理干净后,苏歌无视一地狼藉,吃了些面包矿泉水。
吃饱喝足后,他拿了个男士旅行包,往里塞了些巧克力、面包、泡面、饮料之类的食物。
这个时候,他特别想念上个世界的纳戒,把整个超市装进去都行。
女主的玉佩也不错,还能种点东西,养些家禽什么的。
不到半个小时,苏歌就从超市走了出来。他找了一辆车门大开,看起来也比较坚固的suv,把背包往里一扔,自己也坐了进去。
见苏歌就要发动汽车离开了,唐一筠急切地跑了过去。
“前辈且慢!”
苏歌不知离开现代多少年,关于如何开车的那点知识早就扔到了角落里,上了车准备开时,他才意识到这一点,正是尴尬兼不爽的时候。
唐一筠撞上枪口,就被苏歌赠送了一个冻死人不偿命的目光。
这附近有超市、商场、银行等,约一公里外就是一个大学,平日里人口密集。
唐一筠和死党黄忆君今天趁着有空来超市购物,天降大难,还是靠唐一筠的一身好武艺才逃了出来。
但他也清楚自己的斤两,要护着黄忆君离开实在吃力,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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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异能。她是经历过末世的,虽然不能出门,但也清楚双系异能尽管少见,却也是有的。
在苏歌看来,女主这样遮遮掩掩的,保密做得又不到位,没说跟说了没什么区别。
好吧,男主之一的傅鹏程是没看出来的。
女主跟傅家合作后,第一时间要了这些人,末世一来,立刻回家报仇雪恨,还把她最痛恨的哥哥送入了丧尸口中。
接下来就是爽文的一贯套路了。
林曦玉有玉佩的加持,升级升得贼快,到了后期,甚至能将水系异能变异成冰系异能,赢得了众人的崇拜。
她时不时地用超前的知识指导别人修炼异能,用异能或者粮食救下不少未来的强者,收服了不少小弟。
当然,这期间也少不了桃花一二三。
在和b市基地的掌权者起了冲突后,女主一怒之下带着恋人和追随者离开,建立了一个更加强大富饶的基地。
她还笼络知名的科学家、生物学家,取出灵泉给他们做实验,最后制造出了丧尸病毒的解药,挽救了人类和地球。
剧情的最终,女主林曦玉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末世救世主,赢得了众生刻入心底的疯狂崇敬。
谁要是敢说她哪怕一句坏话,也会被大家群而攻击,甚至丢掉性命。
至于那些死在女主手下的炮灰,在众人口中和历史的记载中,都成了品德败坏的败类,死得好,死得妙,死得顶呱呱。
作者有话要说:
有件事忘了跟大家说了,几天前发现作者的马甲名字就拗口又难记,就改了叫“孟秋七月”
——因为这篇文是在七月开的o(≧v≦)o
还有,感谢小天使们灌溉的营养液,群么一个(╯3╰)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4 17:29:29
读者“御然天黯”,灌溉营养液 +20 2017-10-23 23: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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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末世二
阅读完剧情之后,苏歌露出了凉凉的笑意。
好一个气运加身的女主。
随即,他伸手虚握空气,周围鼓噪的风很快温顺下来。转瞬间,狂风又化为万千利刃,将栏杆割破,七零八落。
苏歌很满意这样的效果,有了高武力值傍身,即使是末世也并不难过。
他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纵身一跃,从高高的楼顶上跳了下去。轻风托着他的身体,苏歌如落叶般轻飘飘地落了地。
“哇⊙ω⊙,神仙啊——”街道旁的一个小年轻目睹了这一切,顾不上身边的危险,目瞪口呆地道。
“捡捡你的下巴。”他的同伴深觉丢脸,用一把唐刀将一只丧尸斩了头,毫不留情地讽刺道:“口水流出来了。”
“我没有。”黄忆君下意识地摸摸嘴巴,发现自己嘴巴张得老大,有些不好意思:“呃!”
苏歌精神力高超,隔着一条街都能听到这二人的话,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这不是女主的小弟吗?
想了想,苏歌还是打算不作理会,卷起狂风,将整条街上的丧尸割成了碎片,却不伤一人,活生生地杀出了一条通道。
天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饥饿的味道了好吗?
末世是突然间爆发的,来得毫无预兆。末世到来时,原主正在上班,见机不妙,就跑回了家。
接着他就亲眼目睹了妹妹丧心病狂的行为,然后又被送到了人口最为密集的地段,林曦玉也不可能好心给他上一顿最后的晚餐。
也就是说,从早上到下午,林玖玉也就吃了个早餐,一直挨到了现在。
苏歌的本事就是再大,也是不能凭空填饱肚子的。
两个青年旁边的丧尸也成了碎片,那白的红的混作一堆,别提多恶心了。
手持唐刀的青年唐一筠脸色一变。
随即他脸色严肃又难掩兴奋地对黄忆君说:“这人好强!竟然能将异能控制得这么精妙,简直如臂指使……”
唐一筠是古武世家的高手,本来就对武力十分推崇,他在末世到来后觉醒了金系异能,只是时间还短,异能威力不大,他就在唐刀的刃上覆盖了一层薄而锋锐的金属。
如今见到一个这样强大的人,他忍不住高兴起来,话也多了起来,当他发现黄忆君没有回他的话时,出于担心转头一看。
……
黄忆君正扶着一辆车吐得稀里哗啦,泪流满面。
哦,忘了小伙伴只是一个普通人了。
唐一筠木然脸。
苏歌走进了超市,里面游荡着几十个丧尸,地上躺着零星的骨头和撕碎的衣服,有的丧尸则是抱着尸体在啃。
可以说是空无一人的超市里,寂静无声,只有丧尸们向苏歌走来的声音,和其它丧尸啃咬尸体的咯吱咯吱声。
要是换了个胆子小的人来,非吓得腿软不可。
苏歌冷着脸,将里面的丧尸也杀了个干净,不过这一次他只是将丧尸的头斩下,倒没有那么恶心。
这个时间不是周末,又是在下午,超市里的人并不多,苏歌杀得很快。
丧尸们都是一脸的青白,脸颊凹陷,露出的双手也干枯如柴。目前没有什么能力,只会傻傻地朝有人气的地方走去,动作也不灵活。
这个时期,人们只要胆子够大,拿武器干掉丧尸的脑袋就能使丧尸死去。
到了后来,丧尸慢慢的也会进化升级,甚至出现有异能的丧尸,就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了。
将超市清理干净后,苏歌无视一地狼藉,吃了些面包矿泉水。
吃饱喝足后,他拿了个男士旅行包,往里塞了些巧克力、面包、泡面、饮料之类的食物。
这个时候,他特别想念上个世界的纳戒,把整个超市装进去都行。
女主的玉佩也不错,还能种点东西,养些家禽什么的。
不到半个小时,苏歌就从超市走了出来。他找了一辆车门大开,看起来也比较坚固的suv,把背包往里一扔,自己也坐了进去。
见苏歌就要发动汽车离开了,唐一筠急切地跑了过去。
“前辈且慢!”
苏歌不知离开现代多少年,关于如何开车的那点知识早就扔到了角落里,上了车准备开时,他才意识到这一点,正是尴尬兼不爽的时候。
唐一筠撞上枪口,就被苏歌赠送了一个冻死人不偿命的目光。
这附近有超市、商场、银行等,约一公里外就是一个大学,平日里人口密集。
唐一筠和死党黄忆君今天趁着有空来超市购物,天降大难,还是靠唐一筠的一身好武艺才逃了出来。
但他也清楚自己的斤两,要护着黄忆君离开实在吃力,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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