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慢调 作者:匡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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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老远的就招起手来。老高和陈慕端了酒杯起身,周程程虽然不认识,但也站了起来。

    招手的是时代传媒的hr总监,一身油腻的肥肉,顶得西服扣子都快要崩开。他热情洋溢的对身边的人介绍道:“快看,那就是我们公司最年轻的高层和最有话语权的制片人,这两个人还是我在时代影业做hr时招进来的,真是年轻有为。他身边的那个小姑娘是周总的女儿,记得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才这么高。”他拿手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大概他第一次见周程程的时候,周程程的身高才到他肚子上。

    周程程一脸茫然,老高低声道:“没办法,过去打个招呼吧。”

    周程程穿一袭红色高开叉斜肩礼服,仪态万方的跟着陈慕和高超过去叫了一声:“王叔叔。”

    “哟,真是女大十八变,程程越来越漂亮了。”又问旁边的人:“有个词怎么形容来着,风采卓然。程程啊,王叔叔可是好久没见到你了。”王总身材滚圆,不足一米七,跟周程程说话都要仰着脖子。

    周程程从小见惯了这种阵仗,脸上的微笑得体而甜美:“王叔叔谬赞了,您才是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程程还差得远。”

    王总哈哈大笑了起来:“不愧是周总□□出来的姑娘,嘴就是甜。”转向老高和陈慕 ,“两位最近都在忙什么?听说《名利场》是高总的项目,怎么前一段还闹起来了?现在怎么样了?”

    …….

    老高和陈慕刚送走王总,便又来了一拨人,周程程看陈慕眼下是没时间陪她了,便又不知道溜到什么地方去了。

    最后的最后,老高被时代影业的一位女高层拉去跳舞。舞池里,他看见刘桐正搂着苏眠跳舞,刘桐不知道说了什么话,惹得苏眠笑了起来。老高忍不住啧啧起来,以前没发现,他们俩真是配一脸。

    胖胖的女高层使捏了一下他的腰:“老高,你跟我跳舞,却看着别人,可是有点欠揍。”

    老高赶紧把目光移到女高层脸上:“佳人在怀,超怎敢三心二意,主要那人我没见过,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谁?”女高层扭头去看,老高赶紧拦住了她扭头的动作:“不重要,当下我们俩才最重要。”

    女高层翻了一个白眼:“油腔滑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男人虽然没有一个好东西,但我却是个好男人。”老高挤眉弄眼的调戏女高层。女高层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撒了手不跳了:“怕了你了。”

    老高一副终于解脱的表情,愉快的去找陈慕了 。

    陈慕还在沙发上坐着。

    老高:“刘桐这小子的执行力真不一般,昨天说要试一试 ,今天就下手了。”

    陈慕没有说话,想必也是早就看到了刘桐和苏眠。

    老高:“话又说话来,你今天对程程可是有点过分,就算对她没有男女之情,好歹也要给周总一点面子。”

    “以前她太小,我又想着不伤了周总的面子,就没有说过狠话,没想到反而成了一种纵容。22岁已经不小了,有些没可能的事情,还是不要给她留念想了。”陈慕淡淡道。

    老高点了点头:“这么说倒也对,”又狐疑道:“不过真的一点没可能吗?”

    陈慕低低的笑了一声:“老高,你越来越狡猾了,”又问:“如果是你,你有可能吗?”

    老高回答的从善如流:“如此貌美的富家小姐,就算不图家世,图个人也够了。只是我年纪大了,任性的小姑娘哄不了,也没精力去哄。”

    酒会奢华,衣香鬓影,施华洛世奇的钻石在女士耳垂上拼命闪耀,男士手腕上的rolex腕表低调又高调,即便最基层的员工都拿着dior的手包。坐在这一片华丽旖旎中,陈慕却有些漫不经心:“就像是买彩票,中奖的概率是有的,但几乎等于零。”

    “哈哈哈哈哈,”高超笑了起来:“一针见血。”

    那天以后,除了工作,陈慕私下再没有跟苏眠单处相处过。不是他有意回避,也不是苏眠有意回避,而是从那天之后,刘桐开始经常出现在苏眠身边。

    看电影、看话剧、约吃饭……陈慕曾经陪苏眠做过的那些事,现在是刘桐在做。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谁非谁不可,也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你走了,自然有其他人来和她一起做这些事,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第27章 天才的痛苦和普通人的快乐

    年会之后陈慕先行一步回京,原因无二,snow打电话说她回北京了。但是陈慕给她的钥匙却不见了,她进不了门。

    陈慕从电梯里出来,看见snow就坐在家门口的地上,背包搁在脚边。她缓慢地抬头,那是一张稍显西化的脸,线条冷硬,看上去有些疲惫。疲惫不是那种睡一觉就可以恢复的疲惫,而是一种彻底失望之后凉了心的疲惫。

    陈慕把包和她拎进了房间,又去浴室放了热水,把她扔了进去。

    snow的背包刚才仓促之间被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军用的迷彩背囊鼓而厚实,塞满东西。但也磨损的厉害。有一处甚至还被什么利器划破了,露出乌青色的里子。陈慕看着这个庞然大物在他的茶几上实在有碍观瞻,便将它拎起来放在了衣帽间。

    茶几上静静躺着一叠打印装订好的白纸,封面上写着“poem”。

    这就是snow口中所说的她正在写的新书。陈慕拿着稿纸,敲了敲浴室的门:“《poem》,可以看吗?”

    snow的心情在热水的蒸腾下稍微好了一点,一口标准的波士顿口音也明朗了起来: “写出来就是为了让人看,为什么不可以?”

    严格来说,这是一本传记,是snow以她的视角给聂诗写得传记。

    她原本就以写传记见长。是出于职业习惯也好,是天赋也好,她善于观察,善于捕捉各种细微的情绪。这是她的长处,细腻而与众不同。

    陈慕随便看了几段。

    “他的内心住着一个饱经风霜的老头,可他却有一张坏小子的脸。”

    这是传记的开篇。

    “招惹女人对聂诗而言是经常的爱好,如同写作一样,因为有这个天赋,所以肆无忌惮。女人们争先恐后的希望成为他的维纳斯,成为他灵感的源泉,渴望被他纳入书中,成为带着死亡气息的浪漫。他几乎是来者不拒,和她们调情,带她们参加艺术活动,给她们讲他的故事,与酒精狂欢,然后无情的将她们抛弃,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就是一个如此贪恋酒色财气,自私自利的男人,却被女人们前赴后继的仰慕和迷恋。她们就像食物等待一颗胃,一朵花等待一直手。尽管他总是要抛弃她们。”

    ……

    “在女人面前,他随意且随便。对待文学和作品,他就苛刻甚至严酷。他的小说里充满一种东方式的宿命论,杀意写在脸上,宽恕放在心里,成事全靠天意。他本人的行事作风乎荒诞无厘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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