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寄养在前男友家的日子 作者: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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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熟人面前,偶尔生气了还会不顾形象地以“老娘”自居。她柔韧性不强,连个下腰都很难做到,更别说跳舞,但是天身拥有一副好嗓子,人也聪明独立。明明不是学表演出身,却能在娱乐圈里拿到金蛇奖影后。

    要是给她看到自己在这里被一个美女环绕着载歌载舞,会有什么反应?

    宋月笙弹弹烟灰,想到这里,他嘴角挂起浅淡的笑意,他是真想看看啊。

    周鹭吸吸鼻子,感觉自己真是没眼看了。早知道宋月笙是花花公子,可是大晚上见他被一个热辣的美女在家里勾|引挑|逗,还是再次刷新了周鹭心里的下限。

    那位叫思思的女孩身子仿佛柔媚无骨,只见她慢慢地在踢腿、旋转、下腰。如果光从欣赏的角度来看,她舞姿优美,身体平衡度也很好,甚至连反弓背时似有若无的露沟动作都显得无意自然,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恰到好处。

    周鹭侧卧在地上,一对亮晶晶的小狗眼目不斜视地盯着宋月笙……的裤裆,她觉得他要是看硬了都不稀奇。

    然而未能如周鹭所愿,宋月笙在烟雾缭绕中淡定地看完全程,中途还看似清心寡欲地喝了一口茶,连晚餐时那瓶没喝完的洋酒都没动。

    没劲。

    周鹭百无聊赖地伸直爪子,撑了个懒腰。灯光太亮,照得她完全没有心情睡觉。她见眼前的椅子腿似乎掉了点油漆,干脆“好心”地让他们的颜色保持完整统一,“嘎吱嘎哧”地小声咬起板凳腿。

    思思一舞毕,赵传译带头鼓了鼓掌,同时还频频向宋月笙使眼色,示意他趁热打铁,赶快表示点什么。

    宋月笙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也附和着拍了拍手,他装作没看到赵传译传递过来的意思,平和地笑道:“跳得很棒。舞蹈系毕业的吗?”

    思思摇头:“电影学院的,但是一直在学舞蹈,有舞蹈基础。”

    “电影学院啊。”宋月笙笑得有点玩味,他瞟一眼赵传译,漫不经心地点头。

    赵传译见两人还没擦出火花,适时地插话道:“现在的演员技多不压身,会跳舞的更吃香。小宋爷当年还捧红过一位女演员呢,也会跳舞。思思,你多给他表演几支你拿手的,说不定今年年底的通告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章的信息量还是有点大的~

    昨天的小剧场有宝贝说不过瘾,今天送上后续。

    知道是赵泰迪过生日,周鹭特地要求宋月笙带上她一起去。

    宋月笙问道:“你想见传译?”

    周鹭摇头:“不是,我想见思思。”

    宋月笙:“……”

    为了不让老婆有机会重翻旧账,宋月笙毫不犹豫地出卖了兄弟一次。

    生日宴会结束以后,赵传译吆喝着约人留下来打麻将。然而,在赵传译推开棋牌室的门时,发现他原本约好的兄弟变成了他干妹妹、妹妹们齐聚一堂……

    第二天,赵传译就多了一个响亮的外号——麻将!

    第10章

    宋月笙眉尖一动,听赵传译重提旧事,他心口都多了几分燥意,憋得他不太舒服。他敞开领口的扣子,语气有了些许浮动:“不用麻烦。跳舞也是苦力活,坐下休息会儿。”

    思思见他似乎语带体贴之意,忙答应下来,她走到宋月笙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刚好离小狗崽缩着的地方只有十厘米的距离。

    周鹭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她觑着小狗眼,看看宋月笙,看看思思,又看看和小妹妹腻腻歪歪的赵传译。

    她觉得今晚这三个不速之客就是来这儿给她添堵的。好不容易打算把身为周鹭的她的事放下一点,以狗的身份过几天混吃等死的日子,结果赵传译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一晚上都在逼逼叨些有的没的,而且句句中伤到她的胸口。

    周鹭不开心地用爪子刨着板凳腿,地上除了被她之前咬掉的黑色油漆外,现在又多了不少被抓下来的痕迹。

    这一番动静闹得有点大,首先惊动到的便是离她最近的思思。

    见柯基犬不知在发什么狂,思思弯下腰,拎起狗崽的两只前爪在手心里,她看着瓷砖上小片小片的油漆块,对宋月笙道:“狗狗好像在捣蛋。”

    狗狗?我还兔兔呢!而且你这样抓得我很不舒服!

    周鹭“嗷呜嗷呜”地叫,她扭来扭去,拼命地在思思手上挣扎。

    思思仿佛浑然未觉,献宝似的将狗崽交给宋月笙,她笑嘻嘻地:“蜡笔真的好可爱,这么小一点。”

    宋月笙眼尖地注意到小狗崽的眼睛有隐隐变红的趋势,于心不忍,他主动把思思手里的小狗崽索要过来:“给我吧。”

    思思将狗递给他,两人手指相触的瞬间,思思悄无声息地用食指在宋月笙掌心里画了个轻轻的圆。

    在灯光下,宋月笙眼珠黑黑的,他抬眼看她。

    思思抿了抿粉红嘟嘟唇,羞怯地笑笑。

    妈的,想摸别人女孩手,还要拿条狗当借口,宋月笙你是男人不!周鹭实在受不了这黏黏糊糊的一幕,她扭过脑袋,两条晃荡的小短腿在空中乱踢。

    放我下去!别摸我!

    “你能不能老实一点,蜡笔。”在好几次狗崽险些把后爪蹬到他脸上后,宋月笙用两手扣住小狗崽几乎不存在的脖子,不紧不慢地道。

    不要叫我蜡笔,我现在不喜欢这个名字了,俗气!

    周鹭眯起狗眼,打算送份礼物给这位重度洁癖患者。她忽然伸出红色的小舌头,在宋月笙举着她的时候,猛地舔上宋月笙光洁瘦削的下巴,果断地用口水糊了他一脸。

    这一下猝不及防,宋月笙狠狠深呼一口气,他以光速将小狗崽放下,忍无可忍地道:“蜡笔!”

    地上的狗崽正扭搭着小屁股,茫然地眨眨眼,用一副纯良的神情看他。

    “哈哈,真是可爱啊。”作为一个标准的损友,赵传译看宋月笙出洋相,笑得乐不可支,“不行,这狗以后要是生了崽,一定得让邓黎给我一个,太有趣了。”

    脸上的感觉粘乎得不行,宋月笙实在没心情回复赵传译。趁着脸上的口水没干之前,他跑到洗手间去用洗面奶洗净脸,又拿湿纸巾反复擦了几遍才稍稍转好。

    从洗手间出来时,宋月笙不小心打湿的刘海上还沾着湿漉漉的水,思思见此,贴心地递给了他一张纸巾,他随手接过。

    宋月笙取下眼镜擦玻璃镜片上的薄雾,因为近视,桃花眼显得要更深邃了一点,他这才轻哼道:“赵兄刚才说这狗有趣?你要是喜欢,我不介意你把它抱到你家去养。”

    “我可没夺人所爱的乐趣。”赵传译蹲坐在地上,伸出一只手去摸了摸狗崽毛茸茸的屁股,“不过这小家伙精神也好,快十一点了居然还不打瞌睡,我三个月大的时候可没那么好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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