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莫辨 人生如戏(还珠同人) 作者:堤边絮
番外1
曾经有一个老人指着她说,此女,命不祥,上克爹娘亲戚长辈,下克兄弟姊妹夫婿,早逝不得善终。
爹爹没有信,他曾是个读书人,原就不信这些。
爹爹说,十年寒窗苦读,却是屡次落第,如此,蹉跎了些年岁,等到家中老母去了,也只得回乡来接手家业。
家业?年幼的她看着空落落的破旧的茅草屋,斜头看着爹爹,无辜的眼神表示不解。爹爹撇过脸去,深深叹气,厚实糙的手轻抚着她的头,望着门外,不再说话。
她是太过聪慧的孩子,爹爹以为她不知道,她就装作不知。
其实她早就知道,爹爹原也是书香门第出身,家中颇有资产。
祖父早逝,好在祖母也是强悍的女子,硬是撑起了这个家,然而……
她望着爹爹敦厚的脸,温润的眼神,连带着眼角眉间的皱纹也变得质朴,心中苦涩无奈。
爹爹是个太过老实甚至可以说懦弱的人,多年的读书生涯给他的不是面对强权的无畏的浩然正气,而是迂腐怯懦的书生意气。
自然,这样的爹爹自然是争不过那些如狼似虎险狡诈的族人的,于是爹爹失了家业,流落到了这里。
为了谋生,爹爹放弃了读书人的尊严,靠着一手二胡,一路卖艺为生,到了这里,路过这条河的时候,他捡到了她,从此就和她相依为命。
她是识字的,爹爹曾一笔一划地教她写字,没有纸没有笔,那些他们买不起,好在河边多的是软软的泥,爹爹拿着枝丫,她也拿着枝丫,一笔一划。
她喜欢写字,喜欢读书,那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她觉得她和同一村的大妞,小丫不同,她比她们懂得多,她有些看不起那些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丫头,是的,她比她们高贵。
然而,渐渐地,爹爹发现她很聪明,只要教过一遍的字,她就能将它记住。
早慧易夭,慧及必伤,爹爹总是念叨着这句话,抱着她叹气。她有些不安,心里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事。
终于有一天,爹爹不再教她读书习字,给出的理由却是:女子无才便是德。
她心里冷笑,很是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
从此,她继续做她的无才女子,继续大江南北的卖唱。
她十三岁那年的夏天,她们县里的吴知县家的千金嫁进了邻县的王知县家,十里红妆,吹吹打打,很是热闹。
她站在街角,看着那浩浩荡荡的队伍一路长行,眼里满是羡慕。
如果那是她的……她握紧了手,紧紧盯着那一条长龙,如此想着,乐声渐渐离远。她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那一场婚礼,闹了整整一天一夜,宾客满鹏,觥筹交错,一派奢华景象。
隔日,县太爷摆了一席酒宴,说是请县里老少吃顿好的,一同乐和乐和。
她挤过拥挤的人群,最后只得到两个白面馒头。
一个给了爹爹,一个她自己留着,咬了一口,很软很好吃。
然而,她却吃得泪流满面。
从那天起,她发誓,她要过得更好。
人心有了欲望,因为欲望产生了贪婪。
这世上的许多罪孽都是因着这人心,因着这欲望的无止无尽。
追求本没有错,但不择手段的追求却是错误,妄求不属于自身的东西便是这罪业的开始。
十三岁那年的夏天,她发下誓言,她要做人上人,哪怕牺牲一切。
一直等到她长到十八岁,随着爹爹上京,遇到了那个人。
命中注定,无法逃离。
她本就不是认命的人,小时曾听爹爹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曾益其所不能。
她一直牢牢记住,所以忍耐着,她相信终有凤凰涅槃的那一天。
但是,她能怎么办呢,她所拥有的不过是一个自己,那么就把自己献出去,为了更好地活着。
追究底,她不过是想活着,更有尊严地活着,而不是像现如今这般卖唱。
歌女,听听那些人是怎么说的,她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歌女,没有尊严,苟延残喘地活着。
一辈子的命吗?
爹爹叹息,让她认命,这辈子就是如此了,人活着就好。
认命,笑话,她才不要。
十八岁那年,她随爹爹进了京。
京城,果然如同她一开始想象的那样,繁华,奢靡。
如若,如若,如若能够生活在这里该多好。她如此想着,却没有听到爹爹暗暗的叹息。
爹爹死了,被人从戏台上推下去死的,只为了帮她解围。
此女,命不祥。多年以前,那个老人的话在她耳边回响。
但是,此刻的她怀着满心悲伤底下却又止不住的欢喜,她遇到了她的天神,她的贵人,她终于可以苦尽甘来了。
甚至她还曾恶意地想如果那时不是爹爹捡到她,而是另一个人,那个人富裕高贵,那么她的生活会怎么样呢?
可是,没有如果,所以她还是爹爹的女儿。
毕竟,是爹爹一点点养大了她,如此也好。
她终于晕了过去,在她的天神怀里。
之后的日子是她一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日子,美丽的衣服,英俊的爱人,殷勤的仆人,美味的菜肴。
她想了多年的,终于全部实现。
她很快活。
盛大的婚礼又怎样,没有名分又怎样,有什么比这实际的利益更值得心动的。
她求了那么久,不就是为这些嘛,其余的谁在乎?
可是,为什么,她总是想起十岁时那个冬日,爹爹怀揣着那个小小的红薯,小心翼翼地递给她,看着她吃得香甜,自己却暗暗背过身去流泪。
爹爹,对不起。但是,她不悔。
佳期如梦,好梦易碎。
那段美丽的日子,结束了。
她的爱人要娶别人了,而她连妾也算不上。
她献出了自己,得到的却是背叛。
她无力挣扎,因为她的爱人要娶的是一位格格,因为她终还是爱上了他。
在这个世上,她除了他,已经一无所有。
请允许她如此称呼他,她的尔康。
她一向喜欢自欺欺其人,她骗自己说,尔康是不得已的,他是爱她的。
然而,她看到了他眼底的不屑与嘲讽。
她之于他,不过是一时的玩物,可以轻易舍弃,可以轻易转换。而那个唤作晴儿的格格却不是,她是他的妻子。
她果然是最大的傻瓜,沉醉在自己的梦里不可自拔。
她想,这个世上,她已经一无所有了。
爹爹走了,是她害的。
她的尔康背叛了她,为了格格,也为了荣华富贵。
她终于开始疯狂,因为这世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她珍惜的了。
当一个女人失去所有她值得珍惜的东西时,她就已经变得疯狂,肆无忌惮。
她决定报复,用自己来报复。
她拿出爹爹给她的东西,那是属于婴儿的包裹,细致的布料,里面隐秘处绣着硕王府。
对了,她曾去看过那一场闹剧,那个法场上被砍去脑袋的女人,那个人长得竟然和她有几分相像。
她不笨,怎么会不知道呢。
那个女人,抛弃了她,那个女人是她的母亲。
当真,死得好!
她安排了一场戏,让那个笨笨的格格看到了她背后的梅花烙。
又让她看到她的额驸和她缠绵,那一声声“吟霜”,那一句句的甜言蜜语。
最后是证据,那个绣着硕王府的包裹。
看吧,她多么的聪明。
她被秘密刺死,尔康被流放了。
也好,对于那个骄傲的男人来说,死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不如死。
他得到了,又失去了,一无所有的活着,没有尊严的活着,多好。
一瓶毒酒,她仰头喝下,没有半点犹豫。
迷迷糊糊中,她仿佛再次回到了那个小小的湖畔,那座破旧的茅草屋,爹爹坐在屋口,拉着二胡,二胡的音色哀伤婉转。
爹爹,吟霜想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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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老人指着她说,此女,命不祥,上克爹娘亲戚长辈,下克兄弟姊妹夫婿,早逝不得善终。
爹爹没有信,他曾是个读书人,原就不信这些。
爹爹说,十年寒窗苦读,却是屡次落第,如此,蹉跎了些年岁,等到家中老母去了,也只得回乡来接手家业。
家业?年幼的她看着空落落的破旧的茅草屋,斜头看着爹爹,无辜的眼神表示不解。爹爹撇过脸去,深深叹气,厚实糙的手轻抚着她的头,望着门外,不再说话。
她是太过聪慧的孩子,爹爹以为她不知道,她就装作不知。
其实她早就知道,爹爹原也是书香门第出身,家中颇有资产。
祖父早逝,好在祖母也是强悍的女子,硬是撑起了这个家,然而……
她望着爹爹敦厚的脸,温润的眼神,连带着眼角眉间的皱纹也变得质朴,心中苦涩无奈。
爹爹是个太过老实甚至可以说懦弱的人,多年的读书生涯给他的不是面对强权的无畏的浩然正气,而是迂腐怯懦的书生意气。
自然,这样的爹爹自然是争不过那些如狼似虎险狡诈的族人的,于是爹爹失了家业,流落到了这里。
为了谋生,爹爹放弃了读书人的尊严,靠着一手二胡,一路卖艺为生,到了这里,路过这条河的时候,他捡到了她,从此就和她相依为命。
她是识字的,爹爹曾一笔一划地教她写字,没有纸没有笔,那些他们买不起,好在河边多的是软软的泥,爹爹拿着枝丫,她也拿着枝丫,一笔一划。
她喜欢写字,喜欢读书,那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她觉得她和同一村的大妞,小丫不同,她比她们懂得多,她有些看不起那些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丫头,是的,她比她们高贵。
然而,渐渐地,爹爹发现她很聪明,只要教过一遍的字,她就能将它记住。
早慧易夭,慧及必伤,爹爹总是念叨着这句话,抱着她叹气。她有些不安,心里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事。
终于有一天,爹爹不再教她读书习字,给出的理由却是:女子无才便是德。
她心里冷笑,很是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
从此,她继续做她的无才女子,继续大江南北的卖唱。
她十三岁那年的夏天,她们县里的吴知县家的千金嫁进了邻县的王知县家,十里红妆,吹吹打打,很是热闹。
她站在街角,看着那浩浩荡荡的队伍一路长行,眼里满是羡慕。
如果那是她的……她握紧了手,紧紧盯着那一条长龙,如此想着,乐声渐渐离远。她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那一场婚礼,闹了整整一天一夜,宾客满鹏,觥筹交错,一派奢华景象。
隔日,县太爷摆了一席酒宴,说是请县里老少吃顿好的,一同乐和乐和。
她挤过拥挤的人群,最后只得到两个白面馒头。
一个给了爹爹,一个她自己留着,咬了一口,很软很好吃。
然而,她却吃得泪流满面。
从那天起,她发誓,她要过得更好。
人心有了欲望,因为欲望产生了贪婪。
这世上的许多罪孽都是因着这人心,因着这欲望的无止无尽。
追求本没有错,但不择手段的追求却是错误,妄求不属于自身的东西便是这罪业的开始。
十三岁那年的夏天,她发下誓言,她要做人上人,哪怕牺牲一切。
一直等到她长到十八岁,随着爹爹上京,遇到了那个人。
命中注定,无法逃离。
她本就不是认命的人,小时曾听爹爹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曾益其所不能。
她一直牢牢记住,所以忍耐着,她相信终有凤凰涅槃的那一天。
但是,她能怎么办呢,她所拥有的不过是一个自己,那么就把自己献出去,为了更好地活着。
追究底,她不过是想活着,更有尊严地活着,而不是像现如今这般卖唱。
歌女,听听那些人是怎么说的,她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歌女,没有尊严,苟延残喘地活着。
一辈子的命吗?
爹爹叹息,让她认命,这辈子就是如此了,人活着就好。
认命,笑话,她才不要。
十八岁那年,她随爹爹进了京。
京城,果然如同她一开始想象的那样,繁华,奢靡。
如若,如若,如若能够生活在这里该多好。她如此想着,却没有听到爹爹暗暗的叹息。
爹爹死了,被人从戏台上推下去死的,只为了帮她解围。
此女,命不祥。多年以前,那个老人的话在她耳边回响。
但是,此刻的她怀着满心悲伤底下却又止不住的欢喜,她遇到了她的天神,她的贵人,她终于可以苦尽甘来了。
甚至她还曾恶意地想如果那时不是爹爹捡到她,而是另一个人,那个人富裕高贵,那么她的生活会怎么样呢?
可是,没有如果,所以她还是爹爹的女儿。
毕竟,是爹爹一点点养大了她,如此也好。
她终于晕了过去,在她的天神怀里。
之后的日子是她一辈子过得最快乐的日子,美丽的衣服,英俊的爱人,殷勤的仆人,美味的菜肴。
她想了多年的,终于全部实现。
她很快活。
盛大的婚礼又怎样,没有名分又怎样,有什么比这实际的利益更值得心动的。
她求了那么久,不就是为这些嘛,其余的谁在乎?
可是,为什么,她总是想起十岁时那个冬日,爹爹怀揣着那个小小的红薯,小心翼翼地递给她,看着她吃得香甜,自己却暗暗背过身去流泪。
爹爹,对不起。但是,她不悔。
佳期如梦,好梦易碎。
那段美丽的日子,结束了。
她的爱人要娶别人了,而她连妾也算不上。
她献出了自己,得到的却是背叛。
她无力挣扎,因为她的爱人要娶的是一位格格,因为她终还是爱上了他。
在这个世上,她除了他,已经一无所有。
请允许她如此称呼他,她的尔康。
她一向喜欢自欺欺其人,她骗自己说,尔康是不得已的,他是爱她的。
然而,她看到了他眼底的不屑与嘲讽。
她之于他,不过是一时的玩物,可以轻易舍弃,可以轻易转换。而那个唤作晴儿的格格却不是,她是他的妻子。
她果然是最大的傻瓜,沉醉在自己的梦里不可自拔。
她想,这个世上,她已经一无所有了。
爹爹走了,是她害的。
她的尔康背叛了她,为了格格,也为了荣华富贵。
她终于开始疯狂,因为这世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她珍惜的了。
当一个女人失去所有她值得珍惜的东西时,她就已经变得疯狂,肆无忌惮。
她决定报复,用自己来报复。
她拿出爹爹给她的东西,那是属于婴儿的包裹,细致的布料,里面隐秘处绣着硕王府。
对了,她曾去看过那一场闹剧,那个法场上被砍去脑袋的女人,那个人长得竟然和她有几分相像。
她不笨,怎么会不知道呢。
那个女人,抛弃了她,那个女人是她的母亲。
当真,死得好!
她安排了一场戏,让那个笨笨的格格看到了她背后的梅花烙。
又让她看到她的额驸和她缠绵,那一声声“吟霜”,那一句句的甜言蜜语。
最后是证据,那个绣着硕王府的包裹。
看吧,她多么的聪明。
她被秘密刺死,尔康被流放了。
也好,对于那个骄傲的男人来说,死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不如死。
他得到了,又失去了,一无所有的活着,没有尊严的活着,多好。
一瓶毒酒,她仰头喝下,没有半点犹豫。
迷迷糊糊中,她仿佛再次回到了那个小小的湖畔,那座破旧的茅草屋,爹爹坐在屋口,拉着二胡,二胡的音色哀伤婉转。
爹爹,吟霜想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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