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鬼记 作者:萧纯
分卷阅读78
有一点贤良淑德的模样。
李涛报复性地说:“我准备写第三册小说了,要把你这种吃相全部写进去。”
冬凌草边往嘴里塞着饭菜边点头:“那你给我多写点吃的,最好是满汉全席,全给我吃。”
“行啊,我写你一边吃满汉全席,一边抠脚。”
“那多不卫生啊!”冬凌草终于有些不满:“你给我分配几个仆人,我吃满汉全席的时候,他们帮我抠脚吧。”
“想得美!”
“那我抠脚,他们喂我吃满汉全席也行。”
李涛一时想不出合适的词汇来形容他的厚颜无耻,憋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两个字:“我呸!”
冬凌草伺机又捏了一块墨鱼灵魂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使劲儿地嚼:“是你自己先开始说的,好吧,随便你写。”
不消片刻,李涛又想到一个邪恶的念头,不禁笑出声来:“你才是我的仆人,是你喂我吃满汉全席,你帮我抠脚。”
冬凌草看了他一眼道:“你不是喜欢吃桃么?还是写你吃桃吧,水蜜桃、油桃、蟠桃、寿桃…百桃全席。小冬帮你抠脚也可以,但你别放屁,不然不知道要弹到哪儿去了。”
李涛气得牙痒痒的:“索性把小冬写死吧,一个屁弹得他灰飞烟灭!”
冬凌草的睫毛颤了颤,李涛刚开始得意,但冬凌草的嘴角便弯了弯,跟着拱手道:“谢谢涛哥,谢谢涛哥放我一马!快把我写死吧!”
这下李涛的鼻子都被气歪了:“妖魔鬼怪们要套取桃哥的机密,抓了他身边的小仆严刑逼供。小冬先被黑山老妖抓走修理一顿,放油锅里炸,炸得金黄酥碎时被云山老母掳走了。云山老母把小冬扔大锅里煮,煮得满水沸腾,小冬成了涮小冬,又被耗子精抢走了。耗子精把小冬串起来烤,撒了把孜然,在火上转圈圈,最后小冬烤肉串被黑心狂魔偷走了。黑心狂魔把小冬扔进极冷地域,冻成棒棒,再片成了片…”
冬凌草终于怒了:“原来每天都想着把我做成菜,连刺身都有,你真变态!”
看着冬凌草离席而去的背影,李涛有些报仇雪恨的快感,又有些寂寞失落。他往嘴里多扒了几口饭,快速将餐桌收拾完毕,决定实施他的写作计划去。
李涛的计划是这样的,既然他是因为写小粉红喜欢上了冬凌草,那就也用小说戒断他的爱恋。
计划之一,直接将小冬在小说里弄死,和之前的女主一个死法,随便找个妖怪把他吃了就行,那样就不再有他们之间的小粉红了,桃哥在书里难过两天也就过去了。但当他真的这么写了,却写不下去,他不想小冬真的灰飞烟灭,一写他慢慢消失的场景,他的心就要剧烈的绞痛,然后抬头望着天花板唉声叹气。写不下去,怎么办呢?
几经努力,李涛终于憋出一句:“小冬,卒。”
就这么一句话,三个字,他都憋出了一圈青色的胡渣。而当他经过客厅望见“活生生”的冬凌草盯着电视机傻笑时,那一刻别提心里有多温暖了,甚至觉得更加喜欢他了。
于是,计划一,卒。
第二册小说刚在杂志上部分连载,女孩们对桃哥与小冬的暧昧互动很是兴奋,销售量创了新高,实际上直接写死小冬的计划可行性本身不高,于是李涛谋划了第二个计划。
在这个计划里,小冬不用死,但是要变成反派。当小说里的小冬不是个好鬼了,李涛就能代入现实,一起讨厌上冬凌草了。
李涛列了大纲,小冬原本是千魂鬼魔的弟子,是为了对付桃哥被派到他身边的卧底,从第三册开始出卖了他,使得桃哥身心巨创。这真是个好主意,李涛打字的时候跟着心碎愤怒,恨不得将里面的小冬给当成手撕鸡给撕了啃了。洋洋洒洒写了两万字,经历了一系列类似失恋的严重创伤后,李涛仿佛在书中经历了一生一世,恨上了小冬。他以为他终于成功了,而当他踏出书房见到蹲着马步开冰箱偷吃的冬凌草时,心头传来一阵莫名的感动。
他竟能分清了冬凌草与小冬了,不论小冬是个什么鬼,冬凌草总是好的。幸好冬凌草是冬凌草,小冬是小冬。他松了口气,深深呼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知道计划二也失败了。
回到电脑前,他又后悔将小冬写得这么不堪,既然是以冬凌草为原型写的,怎么能是个反派呢?李涛决定为他洗白。小冬虽是卧底,却是真心对待桃哥的,为了桃哥背负谩骂,隐忍一切,最后在关头救了桃哥,原来之前的所有背叛只是计中有计,碟中有谍罢了。于是李涛就着这条思路写了下去,写了一场洒满狗血的虐恋,即便两人在故事中没有表白,却也不需要表白了。李涛在写小冬被桃哥误会时满是心疼,在两人言归于好时又满心感动,仿佛又在他的小说里与冬凌草谈了一场恋爱。
他为了多卖几本书弄死了故事的女主,让小鬼仆人上位,喜欢上了冬凌草。又为了弄死书中的小鬼更坚定了他的喜欢。这叫什么?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挖坑自己跳。
横幅,傻逼是也。
李涛在绝望中想到了第三个计划——损毁小冬的形象。没法在肉体上与鬼格(相对于人格)上损害他的话,只有靠外表和生活习惯了。
贪吃、抠脚、懒惰、没品、不知进取、不知好歹、不爱看书、没眼见力、满脑子浆糊…当小冬成了一枚满身胸毛的抠脚大汉时,看你们还喜欢yy他和桃哥是一对么?
但当李涛为了取材近距离观察冬凌草抠脚时,却发现第三个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失败了。冬凌草本来就这么一个抠脚小鬼,他再怎么丑化小冬,和真的冬凌草有什么区别?
而从他心底里飘出一句话:“抠脚怎么了,我就喜欢看他抠脚!”
在挣扎中,李涛彻底沦陷了,连最后的节操都没有了。
他恨恨地看向冬凌草,给他扔了个软垫子:“靠着抠,更舒服。”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晚上想吃什么?”
冬凌草给了他菜单后,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算了,算了,认命了,认命了。”
这些天的努力中,李涛终于理清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会喜欢一个傻逼。
答案已经显而易见,因为他自己也是个傻逼。
傻逼喜欢傻逼,没有比这个更自然更理所应当的事了。
☆、bsp;twelve 不要喜欢鬼(3)
自打破罐子破摔后,李涛的日子好过多了。没有了自我纠结,没有了太多的顾虑,该干嘛干嘛,想喜欢就喜欢呗,就这么简单。冬凌草也因为他变得正常而对他态度好了不少,李涛便更愉快了。
自上次买了忌日蛋糕后,冬凌草起了个古怪的念头:“我都死了一年多了,还从来没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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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贤良淑德的模样。
李涛报复性地说:“我准备写第三册小说了,要把你这种吃相全部写进去。”
冬凌草边往嘴里塞着饭菜边点头:“那你给我多写点吃的,最好是满汉全席,全给我吃。”
“行啊,我写你一边吃满汉全席,一边抠脚。”
“那多不卫生啊!”冬凌草终于有些不满:“你给我分配几个仆人,我吃满汉全席的时候,他们帮我抠脚吧。”
“想得美!”
“那我抠脚,他们喂我吃满汉全席也行。”
李涛一时想不出合适的词汇来形容他的厚颜无耻,憋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两个字:“我呸!”
冬凌草伺机又捏了一块墨鱼灵魂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使劲儿地嚼:“是你自己先开始说的,好吧,随便你写。”
不消片刻,李涛又想到一个邪恶的念头,不禁笑出声来:“你才是我的仆人,是你喂我吃满汉全席,你帮我抠脚。”
冬凌草看了他一眼道:“你不是喜欢吃桃么?还是写你吃桃吧,水蜜桃、油桃、蟠桃、寿桃…百桃全席。小冬帮你抠脚也可以,但你别放屁,不然不知道要弹到哪儿去了。”
李涛气得牙痒痒的:“索性把小冬写死吧,一个屁弹得他灰飞烟灭!”
冬凌草的睫毛颤了颤,李涛刚开始得意,但冬凌草的嘴角便弯了弯,跟着拱手道:“谢谢涛哥,谢谢涛哥放我一马!快把我写死吧!”
这下李涛的鼻子都被气歪了:“妖魔鬼怪们要套取桃哥的机密,抓了他身边的小仆严刑逼供。小冬先被黑山老妖抓走修理一顿,放油锅里炸,炸得金黄酥碎时被云山老母掳走了。云山老母把小冬扔大锅里煮,煮得满水沸腾,小冬成了涮小冬,又被耗子精抢走了。耗子精把小冬串起来烤,撒了把孜然,在火上转圈圈,最后小冬烤肉串被黑心狂魔偷走了。黑心狂魔把小冬扔进极冷地域,冻成棒棒,再片成了片…”
冬凌草终于怒了:“原来每天都想着把我做成菜,连刺身都有,你真变态!”
看着冬凌草离席而去的背影,李涛有些报仇雪恨的快感,又有些寂寞失落。他往嘴里多扒了几口饭,快速将餐桌收拾完毕,决定实施他的写作计划去。
李涛的计划是这样的,既然他是因为写小粉红喜欢上了冬凌草,那就也用小说戒断他的爱恋。
计划之一,直接将小冬在小说里弄死,和之前的女主一个死法,随便找个妖怪把他吃了就行,那样就不再有他们之间的小粉红了,桃哥在书里难过两天也就过去了。但当他真的这么写了,却写不下去,他不想小冬真的灰飞烟灭,一写他慢慢消失的场景,他的心就要剧烈的绞痛,然后抬头望着天花板唉声叹气。写不下去,怎么办呢?
几经努力,李涛终于憋出一句:“小冬,卒。”
就这么一句话,三个字,他都憋出了一圈青色的胡渣。而当他经过客厅望见“活生生”的冬凌草盯着电视机傻笑时,那一刻别提心里有多温暖了,甚至觉得更加喜欢他了。
于是,计划一,卒。
第二册小说刚在杂志上部分连载,女孩们对桃哥与小冬的暧昧互动很是兴奋,销售量创了新高,实际上直接写死小冬的计划可行性本身不高,于是李涛谋划了第二个计划。
在这个计划里,小冬不用死,但是要变成反派。当小说里的小冬不是个好鬼了,李涛就能代入现实,一起讨厌上冬凌草了。
李涛列了大纲,小冬原本是千魂鬼魔的弟子,是为了对付桃哥被派到他身边的卧底,从第三册开始出卖了他,使得桃哥身心巨创。这真是个好主意,李涛打字的时候跟着心碎愤怒,恨不得将里面的小冬给当成手撕鸡给撕了啃了。洋洋洒洒写了两万字,经历了一系列类似失恋的严重创伤后,李涛仿佛在书中经历了一生一世,恨上了小冬。他以为他终于成功了,而当他踏出书房见到蹲着马步开冰箱偷吃的冬凌草时,心头传来一阵莫名的感动。
他竟能分清了冬凌草与小冬了,不论小冬是个什么鬼,冬凌草总是好的。幸好冬凌草是冬凌草,小冬是小冬。他松了口气,深深呼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知道计划二也失败了。
回到电脑前,他又后悔将小冬写得这么不堪,既然是以冬凌草为原型写的,怎么能是个反派呢?李涛决定为他洗白。小冬虽是卧底,却是真心对待桃哥的,为了桃哥背负谩骂,隐忍一切,最后在关头救了桃哥,原来之前的所有背叛只是计中有计,碟中有谍罢了。于是李涛就着这条思路写了下去,写了一场洒满狗血的虐恋,即便两人在故事中没有表白,却也不需要表白了。李涛在写小冬被桃哥误会时满是心疼,在两人言归于好时又满心感动,仿佛又在他的小说里与冬凌草谈了一场恋爱。
他为了多卖几本书弄死了故事的女主,让小鬼仆人上位,喜欢上了冬凌草。又为了弄死书中的小鬼更坚定了他的喜欢。这叫什么?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挖坑自己跳。
横幅,傻逼是也。
李涛在绝望中想到了第三个计划——损毁小冬的形象。没法在肉体上与鬼格(相对于人格)上损害他的话,只有靠外表和生活习惯了。
贪吃、抠脚、懒惰、没品、不知进取、不知好歹、不爱看书、没眼见力、满脑子浆糊…当小冬成了一枚满身胸毛的抠脚大汉时,看你们还喜欢yy他和桃哥是一对么?
但当李涛为了取材近距离观察冬凌草抠脚时,却发现第三个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失败了。冬凌草本来就这么一个抠脚小鬼,他再怎么丑化小冬,和真的冬凌草有什么区别?
而从他心底里飘出一句话:“抠脚怎么了,我就喜欢看他抠脚!”
在挣扎中,李涛彻底沦陷了,连最后的节操都没有了。
他恨恨地看向冬凌草,给他扔了个软垫子:“靠着抠,更舒服。”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晚上想吃什么?”
冬凌草给了他菜单后,他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算了,算了,认命了,认命了。”
这些天的努力中,李涛终于理清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会喜欢一个傻逼。
答案已经显而易见,因为他自己也是个傻逼。
傻逼喜欢傻逼,没有比这个更自然更理所应当的事了。
☆、bsp;twelve 不要喜欢鬼(3)
自打破罐子破摔后,李涛的日子好过多了。没有了自我纠结,没有了太多的顾虑,该干嘛干嘛,想喜欢就喜欢呗,就这么简单。冬凌草也因为他变得正常而对他态度好了不少,李涛便更愉快了。
自上次买了忌日蛋糕后,冬凌草起了个古怪的念头:“我都死了一年多了,还从来没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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