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桔 作者:纸月堇
分卷阅读32
还是回我们小小的唐楼公寓,为我煮饭煲汤。直到毕业工作了一年多,才渐渐来得少了,说是我该真正自立,她也想要自己的世界。后来便将那套公寓也转到我名下。而那时候我是那么忙,新的节奏,新的挑战,采访、调查、写稿、截稿死线,全新世界在面前展开,万花筒一般让我眼花缭乱,浑然不觉自己在得到一些,也在失去一些。
如果不是那次调动,人生轨迹本该是无意外地清晰可见的。
在报社工作两年后,我得了一个小小新闻奖,因为这个奖我升了头衔成为高级记者,同时也因为那篇得罪人的稿件,被调离时事新闻,去了突发组。
自是不忿,但也了解面对权贵,人生不公本是如此。何况总编答应了,过个一年半载压力小些,便让我回来。于是也就安心轮班,抬着相机跟一班男人蹲医院,守法院,必要时在路上飙车赶在警察消防员同行前到意外现场——幸好当时已经考取了摩托车驾照,心又狠,一个多月来倒是成绩不错,奖金也比旁人多些。
至今犹记得那年夏天,澳门雨水特别充沛,不过八月初旬,已经打了两次台风。风刚过,雨还哇啦啦下著,满天满地阴沉沉湿漉漉的灰暗色调。那周末本不是我轮晚班,同事生病我便替了他。到了夜晚,雨稀稀落落倒是停了。凌晨一点多快下班时,热线组传来消息:有人爆料亚美达街宝华大厦怀疑发生入屋打劫。地点离我最近,我一听便赶着去了。
宝华大厦是旧式唐楼,保养得不错,外墙刷了一层枣红,在这一片住宅旧区中显出异样的艳色。去到楼下时没有警车,也没见到行家,看来我是第一个到达的人。大门是老式铁闸,正好有住客入内,我放下长发,将相机藏入挎包,紧随着跟了进去。
消息说事发地点在三楼,一层层楼梯盘旋上去,走廊昏暗地朝两头伸延。307。我顺着门牌号疾走到尽头,门框上的灯没开,阴暗中看得出门半掩著,里头隐约传来低低的呜咽声。
「有人在吗?可以进来吗?」我将相机取了出来,一边绷紧了神经。
屋内没有回应,只是呜咽声似乎更大了些。我取出随身带的笔,戳开虚掩的门。
一室的幽暗,只从窗外映入淡淡一点光。我犹豫了下,进去拍照当然取的是第一手材料,但也可能被扣上非法入侵的帽子。这时里头呜咽夹着呻.吟,变成暗哑的低喃,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确实是女子的声音。
我一咬牙,跨了进去,二话不说先是举了相机拍照,闪光灯亮起,强光打在这拥挤的客厅里,也打在卧室门边的身影上。
「阿 sir。」那身影忽然间扑上来,那么快,极力地抱住我的腿。「阿sir、阿sir,我被人强.奸啊……我被人强.奸……」
我只觉得被冻住了,竟是动弹不得。勉力地往下看,昏暗中只见一双空洞洞的眼睛,透过凌乱的长发望着我、又像望着虚空,似人似鬼,嘴里翻来覆去只喃喃念着那一句话。念着念着,声调渐渐尖锐起来,最后竟然像索命似地凄厉,抱住我大腿的双手勒得死紧。令我也仓皇而疼痛起来,手中的相机无论如何再摁不下快门键。
等回过神我才发觉自己抱住了半裸的她,我不知道,或者我只是无论如何都冀望止住她的啼哭,因为那声音像凿入冰块的钢锥一下下钻入我的脑仁。我蹲下来,沉默地搂住她。凑得近了才看见她脖子上一圈青紫色指印,底下是撕得零零碎碎的白裙,在外头灯光下显出破败的颜色,就这样,那白布料上的血迹仍触目惊心,从房门口直延到客厅来,拖出淡淡一条痕迹。我咬住自己的手背才没让自己跟着女孩尖叫出来。任由她的双手揪住后背。空气中飘散著一股混合汗酸、体臭和类似铁锈的奇怪味道。
到警察、医护人员陆续抵达,事后回到家,我才从浴室镜内看到自己后背上一排排青肿的指甲印,一整个星期都退不下去,仿佛她的一部份痛转移到同为女子的我身上。
怎么说呢,纱织。入突发组的时日虽短,但我不是没见过血腥。毕竟去的总是车祸现场、火灾遗址或者跳楼自杀者的脚底下,不是没见过血淋淋的残肢扭曲的面孔,只是再没有一种□□哭喊带着那样惨烈的怨恨。这股怨缠着我,不时入梦。
因为这件事我被採訪主任一顿痛骂——第一个抵达现场竟然只拍了几张现场图,白白累报社赔了爆料的钱。训著训著,见我精神恍惚,想一想竟突发慈悲放了我一周假。
待恢复上班,案情已经逐渐明朗。再简单不过的事发经过:女孩随朋友参加派对,结识了主要涉案人,相邀回住处,结果引进来的不是一头,而是三头狼。如此明了,概括起来不过三五句话,牵扯出来却是连血带肉一团乱麻。
由于身上有明显施暴痕迹,身上也验出三个涉案人的精.液,案件很快被判定为强.暴,令人吃惊的不只是涉案人手段之凶残,性质之恶劣,还有他们的身份——主要涉案人是助理财务局局长的侄子,另外两个一个出身普通家庭,一个却涉及黑社会背景。舆论譁然。案子很快开庭审理,一审判定三个嫌疑人罪成,三人不服上诉。
一审结束那天,初级法院门前聚集了黑鸦鸦一片记者,兵分两路一边围住涉案人和他们的律师,一边困住了女孩和她友人。我挤在围困她们的人马中,仗着身高拥到她身边。
「胜诉了有什么感想?」「对方进行上诉有多少把握?」「要求的天价赔偿是不是太高……」「麻烦看这边……」四面响着纷杂的提问和相机快门声。我看着那女孩。事隔一个多月,她脖上的青紫消退得只余淡淡红印,戴着鸭舌帽墨镜口罩的脸显得那么小而僵硬,动作也是,在包围圈中硬生生往前挣扎,我忽然间仿佛听见那夜她在耳边干巴巴的嚎叫,错将我当成来救援的警察。
同行们见问不出什么,摄影记者也差不多拍了足够照片,开始惯例递上名片。我犹豫了下,在她从身边搡挤过去时也递了过去。被鸭舌帽压低的脸略抬起,仿佛看了我一眼,收下了名片。那只手柔柔弱弱,跟当天掐青了我后背的,仿佛不是同一只。
到案件开庭复审已经是十月,涉案人再次败诉,以高额保释金保释候审,并再次上诉總審法院,仍做无罪抗辩。
复审结果出来后的第三天,那女孩找到我,说她已经无处可去。
本来就是孤身在澳门工作,朋友、公司同事被记者扰不胜扰,无法再回原来的住所,积蓄也都用在官司上了。她在电话里说。更重要的是,连着三天她都收到恐吓短讯,短讯上只有一幅血淋淋的断腿图片,底下是一行字:你知点做。
警察呢?报警了吗?我问。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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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回我们小小的唐楼公寓,为我煮饭煲汤。直到毕业工作了一年多,才渐渐来得少了,说是我该真正自立,她也想要自己的世界。后来便将那套公寓也转到我名下。而那时候我是那么忙,新的节奏,新的挑战,采访、调查、写稿、截稿死线,全新世界在面前展开,万花筒一般让我眼花缭乱,浑然不觉自己在得到一些,也在失去一些。
如果不是那次调动,人生轨迹本该是无意外地清晰可见的。
在报社工作两年后,我得了一个小小新闻奖,因为这个奖我升了头衔成为高级记者,同时也因为那篇得罪人的稿件,被调离时事新闻,去了突发组。
自是不忿,但也了解面对权贵,人生不公本是如此。何况总编答应了,过个一年半载压力小些,便让我回来。于是也就安心轮班,抬着相机跟一班男人蹲医院,守法院,必要时在路上飙车赶在警察消防员同行前到意外现场——幸好当时已经考取了摩托车驾照,心又狠,一个多月来倒是成绩不错,奖金也比旁人多些。
至今犹记得那年夏天,澳门雨水特别充沛,不过八月初旬,已经打了两次台风。风刚过,雨还哇啦啦下著,满天满地阴沉沉湿漉漉的灰暗色调。那周末本不是我轮晚班,同事生病我便替了他。到了夜晚,雨稀稀落落倒是停了。凌晨一点多快下班时,热线组传来消息:有人爆料亚美达街宝华大厦怀疑发生入屋打劫。地点离我最近,我一听便赶着去了。
宝华大厦是旧式唐楼,保养得不错,外墙刷了一层枣红,在这一片住宅旧区中显出异样的艳色。去到楼下时没有警车,也没见到行家,看来我是第一个到达的人。大门是老式铁闸,正好有住客入内,我放下长发,将相机藏入挎包,紧随着跟了进去。
消息说事发地点在三楼,一层层楼梯盘旋上去,走廊昏暗地朝两头伸延。307。我顺着门牌号疾走到尽头,门框上的灯没开,阴暗中看得出门半掩著,里头隐约传来低低的呜咽声。
「有人在吗?可以进来吗?」我将相机取了出来,一边绷紧了神经。
屋内没有回应,只是呜咽声似乎更大了些。我取出随身带的笔,戳开虚掩的门。
一室的幽暗,只从窗外映入淡淡一点光。我犹豫了下,进去拍照当然取的是第一手材料,但也可能被扣上非法入侵的帽子。这时里头呜咽夹着呻.吟,变成暗哑的低喃,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确实是女子的声音。
我一咬牙,跨了进去,二话不说先是举了相机拍照,闪光灯亮起,强光打在这拥挤的客厅里,也打在卧室门边的身影上。
「阿 sir。」那身影忽然间扑上来,那么快,极力地抱住我的腿。「阿sir、阿sir,我被人强.奸啊……我被人强.奸……」
我只觉得被冻住了,竟是动弹不得。勉力地往下看,昏暗中只见一双空洞洞的眼睛,透过凌乱的长发望着我、又像望着虚空,似人似鬼,嘴里翻来覆去只喃喃念着那一句话。念着念着,声调渐渐尖锐起来,最后竟然像索命似地凄厉,抱住我大腿的双手勒得死紧。令我也仓皇而疼痛起来,手中的相机无论如何再摁不下快门键。
等回过神我才发觉自己抱住了半裸的她,我不知道,或者我只是无论如何都冀望止住她的啼哭,因为那声音像凿入冰块的钢锥一下下钻入我的脑仁。我蹲下来,沉默地搂住她。凑得近了才看见她脖子上一圈青紫色指印,底下是撕得零零碎碎的白裙,在外头灯光下显出破败的颜色,就这样,那白布料上的血迹仍触目惊心,从房门口直延到客厅来,拖出淡淡一条痕迹。我咬住自己的手背才没让自己跟着女孩尖叫出来。任由她的双手揪住后背。空气中飘散著一股混合汗酸、体臭和类似铁锈的奇怪味道。
到警察、医护人员陆续抵达,事后回到家,我才从浴室镜内看到自己后背上一排排青肿的指甲印,一整个星期都退不下去,仿佛她的一部份痛转移到同为女子的我身上。
怎么说呢,纱织。入突发组的时日虽短,但我不是没见过血腥。毕竟去的总是车祸现场、火灾遗址或者跳楼自杀者的脚底下,不是没见过血淋淋的残肢扭曲的面孔,只是再没有一种□□哭喊带着那样惨烈的怨恨。这股怨缠着我,不时入梦。
因为这件事我被採訪主任一顿痛骂——第一个抵达现场竟然只拍了几张现场图,白白累报社赔了爆料的钱。训著训著,见我精神恍惚,想一想竟突发慈悲放了我一周假。
待恢复上班,案情已经逐渐明朗。再简单不过的事发经过:女孩随朋友参加派对,结识了主要涉案人,相邀回住处,结果引进来的不是一头,而是三头狼。如此明了,概括起来不过三五句话,牵扯出来却是连血带肉一团乱麻。
由于身上有明显施暴痕迹,身上也验出三个涉案人的精.液,案件很快被判定为强.暴,令人吃惊的不只是涉案人手段之凶残,性质之恶劣,还有他们的身份——主要涉案人是助理财务局局长的侄子,另外两个一个出身普通家庭,一个却涉及黑社会背景。舆论譁然。案子很快开庭审理,一审判定三个嫌疑人罪成,三人不服上诉。
一审结束那天,初级法院门前聚集了黑鸦鸦一片记者,兵分两路一边围住涉案人和他们的律师,一边困住了女孩和她友人。我挤在围困她们的人马中,仗着身高拥到她身边。
「胜诉了有什么感想?」「对方进行上诉有多少把握?」「要求的天价赔偿是不是太高……」「麻烦看这边……」四面响着纷杂的提问和相机快门声。我看着那女孩。事隔一个多月,她脖上的青紫消退得只余淡淡红印,戴着鸭舌帽墨镜口罩的脸显得那么小而僵硬,动作也是,在包围圈中硬生生往前挣扎,我忽然间仿佛听见那夜她在耳边干巴巴的嚎叫,错将我当成来救援的警察。
同行们见问不出什么,摄影记者也差不多拍了足够照片,开始惯例递上名片。我犹豫了下,在她从身边搡挤过去时也递了过去。被鸭舌帽压低的脸略抬起,仿佛看了我一眼,收下了名片。那只手柔柔弱弱,跟当天掐青了我后背的,仿佛不是同一只。
到案件开庭复审已经是十月,涉案人再次败诉,以高额保释金保释候审,并再次上诉總審法院,仍做无罪抗辩。
复审结果出来后的第三天,那女孩找到我,说她已经无处可去。
本来就是孤身在澳门工作,朋友、公司同事被记者扰不胜扰,无法再回原来的住所,积蓄也都用在官司上了。她在电话里说。更重要的是,连着三天她都收到恐吓短讯,短讯上只有一幅血淋淋的断腿图片,底下是一行字:你知点做。
警察呢?报警了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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