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寻常 作者: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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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之意,两人皆为心知肚明,都不忍挑明细说。

    宫内重殿飞翘,硃红粉墙,低檐送雨,敲打上片片琉璃瓦。

    殿内燃着薰香,帘屏扇掩,常初已由宫女扶着缓步离去,发髻之上的金步摇轻晃,模糊了方故炀的眼。

    如今眼前这江山风月,情长年寿,皆是遗憾。

    十年疼爱,都随着满眼春风过境,往不知何处吹了去。

    ……

    大裕新帝与新后大喜之日,天下皆知,连带着各国都派使者前来庆贺,有些小国的帝后亲临皇城,为大裕所贺。

    其中北国皇室,却独独只派遣了使臣来往。

    北国的使臣,是卫惊鸿带着一行人马去接的,他骑在马上,围着那一队车马转了有半个时辰,完全未想好如何向方故炀开口。

    淮宵没有来,但带了贺礼。

    卫惊鸿吩咐着全队上下小心翼翼,将那一大箱贺礼抬入了皇帝寝宫之中,当时方故炀正在批阅奏折,面前放了一壶谷雨茶。

    方故炀眸色一沉,端起眼前那盏谷雨茶,将那杯沿盖碗轻碰,低声道:「惊鸿,笑笑给我送的这春梢,真当是稍叶肥硕,唇齿留香。」

    卫惊鸿脸色变了,提醒道:「陛下……」

    他只听到皇帝将那沿边瓷盏的触碰声弄得极响,言语之间却是遮掩不住的颤抖。

    「退下吧。」

    那谷雨茶叶泡于水中,像极了展开旌旗的枪,吸引了方故炀的全部目光。

    他怔怔盯着碗里的茶叶,甚至不敢抬眼去看那沉甸甸的贺礼。

    等到入了夜里,宫人尽数退下了,方故炀才缓缓从龙榻之上起身,走到那贺礼前,挑开了盒盖。

    内里放了一件狐裘,也是系着檀色流苏,赤金盘扣,袖口蝠纹……

    十分眼熟,却明显是新的。

    方故炀心中一痛,这完全是比对着幼时他送给淮宵的那一件做的。

    狐裘之下压了一张字画,那纸张已被摩挲得柔软,展开到桌案之上铺开,只见得四个字。

    那字迹看了多年,只一眼,方故炀心中便已得出结论。

    矫若惊龙,力透纸背,上书:「祝君圆满」。

    第二日晨起,方故炀将这一纸字迹交予卫惊鸿,托他去寻来上好的木料,将这四个字裱起来,后者一愣,未看懂这其中奥妙,但当他知晓了那四字之后,神情复杂。

    淮宵在他之前帮助之下,连夜离开大裕皇城之时,收到的那一张「未曾圆满」的,说是来自方故炀之手的四个字,并非方故炀亲手所写。

    方故炀不知这事,淮宵性子内敛,也未曾问起。

    谷雨时节的帝后大婚,按照习俗,共食了香椿,赏花祭江,宫中往常府送黄金万斤,纳彩束帛。

    常初一身披霞凤冠,着了大礼象服,长裙描花曳地,被常尽、卫惊鸿护送着,一路从宫门外渐次送入,步辇繁轿,行至了皇后寝宫之前。

    寝宫的鎏金大门上贴了粘金沥粉的双喜之字,宫灯悬挂,

    两人行交杯酒之前,常初眼瞧着方故炀率先用手轻轻揭开了大红盖头,端起桌前的瓷琢凤首酒壶,面色沉静:「常初。」

    常初抿唇一笑,将肩上碍事的盖头扯下放到身边,轻轻颔首:「敬你,也敬我。」

    也敬,淮宵。

    常初挽起袖口,看了这一室红光辉映,床头缎绣着龙凤双喜的床幔,床榻上叠得整齐的百子被,地上金玉珍宝,朱红缎彩。

    往后数年,都要与这些同过了。

    方故炀手执杯盏,身后是大红缎布,流幔千帐,与常初对坐着,两人同时举杯,并未交臂,只是仰头入喉。

    皇帝低垂着眼,将常初扶上帝后大婚的床榻,放下了床幔,拿过榻边搭着的那银白狐裘,披了身上,手里还握着那杯酒,轻声道了安,便裹挟着夜风往殿外去了。

    那日他回了宫中自己住的殿内,也不盖被褥,只是裹着那身狐裘,在龙榻上静坐了一夜,那杯酒直至夜里四更才饮完。

    半夜春雨,夜风来急,斜敲上殿中窗纸,银烛青烟,萦绕出那人的影。

    用一杯余生倾倒其中,唯有淮宵可解他的酒。

    第四十二章

    往后年月枉消,大裕皇城内,年复一年,宫边墙下都生了秋草。

    一年年春风,一日日雪里。

    梅花好意,桃杏春色,尽数落了岁月中去。

    鸿去燕来,这五载忽而过了,扶笑嫁作人妇之后,精心钻研医术经典,靠一己之力,继承扶太医家传妙法,在太医院位及太医院提点,方故炀每每一有细微病痛,都会像儿时那般,被扶笑逼着灌些汤药。

    五年之内,大裕新帝励精图治,开疆拓土,在大将军常尽的辅佐之下,天下四分之势变为三军对垒,接连四年战事,继木辽与西云之后,又拿下南蛮,收为附属国,年年进贡,岁岁称臣。

    只剩临国,即将战事打响。

    常初仍然为一国之母,后宫之中只她一人,日日也落得清闲,暇时习武练剑,骑艺愈发精湛,偶尔跟随方故炀上朝,为战事出谋划策。

    如今,天下形势,只剩下北国与大裕分为南北两端,遥遥相望,边境相互蚕食。

    扶笑这日从太医院出来,手上还卷着一本翻皱了页角的《丹溪心法》,上裳琵琶衿,面皮胭脂不再似少女时期那般明艳惹眼,换了些木槿黛点缀,端得是贤良淑德的模样。

    「娘亲!」

    她才向前行了几步,就见眼前扑过来一粉雕玉琢的孩童,光踏半臂,头戴着刺绣了鲤鱼的罗汉帽,镶嵌的银饰在阳光的照耀下夺目非常。

    扶笑将医术夹着蹲下,抱起迎面扑来的小女孩,取了她戴在头上的罗汉帽,嗔怪道:「这冬日的帽,你爹爹都拿给你戴,真是胡闹……」

    话还未说完,远处气喘吁吁地跑来一个稍大些的男孩儿,约莫四岁的模样,脖颈间挂一长命锁,脚踩虎头平履,也跟着扑过来:「娘!亲!」

    扶笑抱着女儿,眉语目笑:「原儿,慢些跑。」

    一双儿女身后跟着一身玄甲,方才从练武场凯旋而归,手中缨枪未落的常尽,眉目已被岁月锻炼成了男人模样,也笑着回应妻子:「小溪非要戴那鱼儿帽子,我拿她没办法!」

    远处方故炀才结束了一天的批阅,身上龙袍未褪,明黄耀眼,俊朗的面容未被岁月侵蚀半分,端得比当年的少年之姿多了些阳刚气魄,板着脸说常尽:「是,原儿你就随便收拾。」

    这五年,常尽与扶笑拥有了一双儿女,方杏儿与高戬成婚后也诞下一子,名为方枭。

    名字是方故炀取的,在方枭两岁时,未算命格,不看八字,直取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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