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旧事 作者:雁栖苍梧
分卷阅读247
名叫王子墨,待她们母女俩极好,只是爹爹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出现了。
横店,一个片场的废墟中,有个人影在闪动,那个人起身,茫然地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然后开始向着远方走去。
这里的一切让这个人很困惑,建筑皆是古色古香,只是缺少了某些味道。在这些古建筑群中,不时走过穿着奇异的人,还有很多对于这个人来说很新奇又陌生的东西。
在一家小杂铺的门口,这个人盯着一台小电视机看了很久,这个名叫电视机的东西刚开始把她吓到了,活生生的人在里面说话动作,看了很久之后,这人才想起来,原来这就是岚儿所说的电视机。
我这是到了岚儿的世界?
长发飘飘,长衫飞舞,杂货铺的看店老头觉得这个少年很奇怪,一直在看自家的老式电视机,不过天都黑了,这孩子怎么还不回家。
“孩子,饿了么,要买吃的么?”老头子问道。
少年尴尬地摸了摸口袋,她的钱袋子里有几张银票,这种东西在这里是买不到东西的,因为她看到来买东西的人,拿的是一些花花绿绿的纸钞。
少年咽了咽口水,抬步走出了杂货铺子,漫无目的地走着。
岚儿,我到了你的世界,可你又在哪里?
少年身无分文,有多少年了,她没饿过肚子,困穷潦倒,她无奈地扯出了一抹苦笑,找了个弄堂脚落,打算随便歇一宿。
这里的天有些脏,抬头看不到一颗星星,王子墨听着自己肚子的叫声,想着,我应该怎么在这里活下去,我应该怎么去找林芷岚,而林芷岚,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回来了?
王子墨吃过的苦不计其数,这样的打击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毛毛雨,她打定主意,明天出去转转,不管怎么样,先找一份活计,填饱肚子再说。
坚硬的青石板如何能与丝绸软床相比,王子墨睡得迷迷糊糊,突然感觉到有人在翻动她的衣服,她猛然睁眼,见是一个男人在她身上摸索,王子墨大吼一声:“你是什么人,你要干什么?!”
那人显然吓了一大跳,然后目露凶光,王子墨冷笑,想也不想抽出腰间的宝剑,喝道:“毛贼,竟然敢偷小爷的东西!”
银光一闪,宝剑如闪电般划过,“呲”的一声,那人就觉得胳膊一疼,他万万没想到,面前这个瘦不拉几的小毛孩子,身手居然如此敏捷。
“毛贼,再不走,可别怪小爷我手中的剑!”王子墨得意地笑道。
那人犹豫了一下,转身跑了。王子墨“哈哈”大笑:“想偷小爷,门儿都没有,小爷我的身手可是我郑兄教的,知道郑大明是谁么?知道小爷我是谁么?盐官县总骠把子!”
得意过后,王子墨眼神黯然,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她居然沦落到睡大街,还被人偷的地步了。
第二天一早,王子墨在横店影视城里瞎转悠,多看多听,她渐渐明白这里是拍电影的地方。王子墨对什么都很好奇,特别是对剧组的盒饭很感兴趣,毕竟她很饿,吃饱饭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这个剧组正在吃午饭休息,王子墨在一旁咽着口水,听副导演在对导演说话:“导演,那个演员拉肚子,去医院挂水了。”
“还墨迹什么,再去找人啊。”导演不满道。
“十几岁的男孩子,还得有古装气质,不好找啊。”副导演为难道,虽然是个小角色,但导演的要求太高了。
王子墨闻言眼睛一亮,挨挨蹭蹭过去小声道:“导演,您看我行吗?”
导演与副导演回头一看,见是个十几岁长得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这个男孩子很奇怪,一头的长发,身上穿的居然还是长衫,虽然形象看起来有些狼狈,但细看之下,配上那身长衫,气质还真不错。
“带他去洗干净试衣服,然后带过来我看看。”导演急着拍戏,也就给了王子墨一个机会。
洗干净脸,副导演眼睛一亮,递给王子墨戏服,发现王子墨穿戴居然非常熟练,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古装可不是一般人会穿的。
那头长发梳理好了,王子墨自己上了发髻,很省事,不用像别人那般戴头套,将打扮妥当的王子墨带到导演面前,导演连连叫好:“不错,真不错,我可是捡到宝了。”
台词不多,导演三五分钟就说完了戏,王子墨演一个少爷,她这是本色演出,一遍就过了,副导演给了王子墨一个饭盒,又一百块钱,告诉王子墨明天早上五点到剧组。
一个盒饭是无法让饿了很久的王子墨吃饱的,她厚着脸皮又要了一个,怀揣着一百块钱,心里终于有了着落。
就这样,王子墨开始在各剧组跑戏,谁也不知道这个“男孩子”是哪里来的,但演古装戏找她准没错,除了她那口方言让人受不了,演戏这一块让各剧组皆很满意。王子墨什么都肯演,少爷,乞丐,小地痞,甚至连丫鬟都演过。她每天到剧组领盒饭,然后赚钱,按台词戏份多少,一百到三百不等,渐渐的,她的钱袋子里开始有钱了。
有钱,得买衣服,不能总是穿长衫,也得找地方住,杂货铺的老头子人不错,给王子墨在铺子楼上找了个单间,每月六百元,王子墨很满意。每日混完剧组,王子墨就去熟食店买些熟食,然后与杂货铺子的老头子喝酒吹牛,还有看电视。
电视,对于王子墨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有了电视,她就算困在影视城里,也可以知道外面的世界。
这是个很民主很自由的世界,老百姓都过着有尊严的生活,没有特权阶级的压迫,只要老老实实干活,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王子墨渐渐明白到为什么林芷岚说嫌弃宋朝,而且讨厌自己曾经的做事方式,确实在这样平等民主的社会里,自己以前做的那些事,简直是反社会反人类的行为。
王子墨喜欢这个社会,更喜欢与老头子吹牛,她用着洋泾浜的普通话说道:“大爷,您知道不,我家可是大户人家,我家里光保镖就是上百人,还不要说底下的佣人,管事,一个城有半个城是我家说了算的。我家老头子在山庄里隐居,家事都归我管,我以前出门前前后后总有二十多个人跟着。”
“孩子,喝多了吧,又吹上了。”老头子很喜欢王子墨,这孩子啥都好,就是老说这些没谱的事,家里要是这么有钱,怎么还流落到影视城给人当群演。
“大爷,我知道你不信,不过县长真是我的死生兄弟,跟着我混犯吃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小几千,我这是离家出走出来体现生活的。”
“孩子,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还真没见过什么大人物,今天赶上见了你这个人物,老头子我算是开了眼界了。”
“哈哈哈~是也,是也,大爷,干。”
王子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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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叫王子墨,待她们母女俩极好,只是爹爹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出现了。
横店,一个片场的废墟中,有个人影在闪动,那个人起身,茫然地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然后开始向着远方走去。
这里的一切让这个人很困惑,建筑皆是古色古香,只是缺少了某些味道。在这些古建筑群中,不时走过穿着奇异的人,还有很多对于这个人来说很新奇又陌生的东西。
在一家小杂铺的门口,这个人盯着一台小电视机看了很久,这个名叫电视机的东西刚开始把她吓到了,活生生的人在里面说话动作,看了很久之后,这人才想起来,原来这就是岚儿所说的电视机。
我这是到了岚儿的世界?
长发飘飘,长衫飞舞,杂货铺的看店老头觉得这个少年很奇怪,一直在看自家的老式电视机,不过天都黑了,这孩子怎么还不回家。
“孩子,饿了么,要买吃的么?”老头子问道。
少年尴尬地摸了摸口袋,她的钱袋子里有几张银票,这种东西在这里是买不到东西的,因为她看到来买东西的人,拿的是一些花花绿绿的纸钞。
少年咽了咽口水,抬步走出了杂货铺子,漫无目的地走着。
岚儿,我到了你的世界,可你又在哪里?
少年身无分文,有多少年了,她没饿过肚子,困穷潦倒,她无奈地扯出了一抹苦笑,找了个弄堂脚落,打算随便歇一宿。
这里的天有些脏,抬头看不到一颗星星,王子墨听着自己肚子的叫声,想着,我应该怎么在这里活下去,我应该怎么去找林芷岚,而林芷岚,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回来了?
王子墨吃过的苦不计其数,这样的打击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毛毛雨,她打定主意,明天出去转转,不管怎么样,先找一份活计,填饱肚子再说。
坚硬的青石板如何能与丝绸软床相比,王子墨睡得迷迷糊糊,突然感觉到有人在翻动她的衣服,她猛然睁眼,见是一个男人在她身上摸索,王子墨大吼一声:“你是什么人,你要干什么?!”
那人显然吓了一大跳,然后目露凶光,王子墨冷笑,想也不想抽出腰间的宝剑,喝道:“毛贼,竟然敢偷小爷的东西!”
银光一闪,宝剑如闪电般划过,“呲”的一声,那人就觉得胳膊一疼,他万万没想到,面前这个瘦不拉几的小毛孩子,身手居然如此敏捷。
“毛贼,再不走,可别怪小爷我手中的剑!”王子墨得意地笑道。
那人犹豫了一下,转身跑了。王子墨“哈哈”大笑:“想偷小爷,门儿都没有,小爷我的身手可是我郑兄教的,知道郑大明是谁么?知道小爷我是谁么?盐官县总骠把子!”
得意过后,王子墨眼神黯然,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她居然沦落到睡大街,还被人偷的地步了。
第二天一早,王子墨在横店影视城里瞎转悠,多看多听,她渐渐明白这里是拍电影的地方。王子墨对什么都很好奇,特别是对剧组的盒饭很感兴趣,毕竟她很饿,吃饱饭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这个剧组正在吃午饭休息,王子墨在一旁咽着口水,听副导演在对导演说话:“导演,那个演员拉肚子,去医院挂水了。”
“还墨迹什么,再去找人啊。”导演不满道。
“十几岁的男孩子,还得有古装气质,不好找啊。”副导演为难道,虽然是个小角色,但导演的要求太高了。
王子墨闻言眼睛一亮,挨挨蹭蹭过去小声道:“导演,您看我行吗?”
导演与副导演回头一看,见是个十几岁长得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这个男孩子很奇怪,一头的长发,身上穿的居然还是长衫,虽然形象看起来有些狼狈,但细看之下,配上那身长衫,气质还真不错。
“带他去洗干净试衣服,然后带过来我看看。”导演急着拍戏,也就给了王子墨一个机会。
洗干净脸,副导演眼睛一亮,递给王子墨戏服,发现王子墨穿戴居然非常熟练,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古装可不是一般人会穿的。
那头长发梳理好了,王子墨自己上了发髻,很省事,不用像别人那般戴头套,将打扮妥当的王子墨带到导演面前,导演连连叫好:“不错,真不错,我可是捡到宝了。”
台词不多,导演三五分钟就说完了戏,王子墨演一个少爷,她这是本色演出,一遍就过了,副导演给了王子墨一个饭盒,又一百块钱,告诉王子墨明天早上五点到剧组。
一个盒饭是无法让饿了很久的王子墨吃饱的,她厚着脸皮又要了一个,怀揣着一百块钱,心里终于有了着落。
就这样,王子墨开始在各剧组跑戏,谁也不知道这个“男孩子”是哪里来的,但演古装戏找她准没错,除了她那口方言让人受不了,演戏这一块让各剧组皆很满意。王子墨什么都肯演,少爷,乞丐,小地痞,甚至连丫鬟都演过。她每天到剧组领盒饭,然后赚钱,按台词戏份多少,一百到三百不等,渐渐的,她的钱袋子里开始有钱了。
有钱,得买衣服,不能总是穿长衫,也得找地方住,杂货铺的老头子人不错,给王子墨在铺子楼上找了个单间,每月六百元,王子墨很满意。每日混完剧组,王子墨就去熟食店买些熟食,然后与杂货铺子的老头子喝酒吹牛,还有看电视。
电视,对于王子墨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有了电视,她就算困在影视城里,也可以知道外面的世界。
这是个很民主很自由的世界,老百姓都过着有尊严的生活,没有特权阶级的压迫,只要老老实实干活,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王子墨渐渐明白到为什么林芷岚说嫌弃宋朝,而且讨厌自己曾经的做事方式,确实在这样平等民主的社会里,自己以前做的那些事,简直是反社会反人类的行为。
王子墨喜欢这个社会,更喜欢与老头子吹牛,她用着洋泾浜的普通话说道:“大爷,您知道不,我家可是大户人家,我家里光保镖就是上百人,还不要说底下的佣人,管事,一个城有半个城是我家说了算的。我家老头子在山庄里隐居,家事都归我管,我以前出门前前后后总有二十多个人跟着。”
“孩子,喝多了吧,又吹上了。”老头子很喜欢王子墨,这孩子啥都好,就是老说这些没谱的事,家里要是这么有钱,怎么还流落到影视城给人当群演。
“大爷,我知道你不信,不过县长真是我的死生兄弟,跟着我混犯吃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小几千,我这是离家出走出来体现生活的。”
“孩子,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还真没见过什么大人物,今天赶上见了你这个人物,老头子我算是开了眼界了。”
“哈哈哈~是也,是也,大爷,干。”
王子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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