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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为何物之奴妻要翻身 作者:猫眼黄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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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只不过在一个垂眸念诵间,她就瞬移了。
是她太虔诚了,还是她太不虔诚了?是佛祖的赏赐,还是佛祖的惩罚?才下定决心要选择一处温馨美丽的住所,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下一刻就地界转移了。
远处有一骑人马向她飞速驰来。那是一个身穿简陋皮质藏袍的剽悍男子,头戴毡帽,腰胯短刀,手握长鞭,脸庞是高原人民特有的黑红。
头顶的太阳太大,晒得她手脚发软,可悲的坚韧神经却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目不转睛地看著那一人一马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作家的话:
呵呵,一直对世界屋脊及犛牛背上的民族感兴趣,一直梦想著能用上半年的时间细细行走,而非走马观花。(可惜这是个梦啊梦,於是只好让罗朱童鞋穿越了。)
但此文绝对不是史实,而是架空架空,按照偶滴猥琐爱好来码字滴。
☆、第二章 草原定约(一)
“辽阔草原美丽山冈群群的牛羊,白云悠悠彩虹灿灿挂在蓝天上,有个少女手拿皮鞭站在草原上,轻轻哼著草原牧歌看护著牛和羊。年轻姑娘哪我想问一问,可否让我可否让我述说衷肠,年轻姑娘哪希望我能够和你一起和你一起看护牛和羊……”
浑厚嘹亮的歌声在空旷的草原上回荡,夕阳虽然已经走到天边,余晖却仍是那般灿烂明媚。轻风拂过,清凌的河面顿时摇曳出点点金色碎光。远方的积雪山顶反射出晕黄的璀亮光芒,腾起令人膜拜的无边圣洁。
一个矫捷苗条,梳齐腰碎辫的姑娘骑在一匹健壮的黑犛牛背上,手里悠闲地挥著一根小小的皮鞭,一边驱赶牛羊回家,一边欣赏美丽的高原风光。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了,罗朱也终於弄懂自己不但进行了空间瞬移,还进行了时间瞬移,脚下的大地是数百年前的屋脊高原。
没有蛛丝般的电缆线,没有电灯电视电话电脑等所有电器用品。衣著古朴的人们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连口里的藏语也不完全是藏台电视频道的通用藏语发音,而带著特有的地域乡音。初来乍到,粗通藏语的她几乎是半个聋子,许久才从人们偶尔吐出的奴隶、法王、领主等词汇中琢磨出时光的倒流。
这里的人们还没有後世“藏族”的称呼,他们自称“蕃”、“博巴”,其服饰和风俗与後世的藏族十分相似,但又有许多不同。所幸作为一个拥有四分之一藏族血统,为了能取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而在户口本填上“藏”,容貌和生活习惯却已经完全汉化的她在求学时,曾对自己的所属民族有过一定的了解,否则还真难在短短的一个多月中融进古老的生活。
没错,她现在过的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古老生活。二十一世纪的一切在一年前的垂眸念诵中永远逝去了,心里有失落,有遗憾,却并不感到悲伤和崩溃,唯一揪心的是银行账户上还没用掉的三百多万钞票。早知道会穿越,她就该天天上豪华饭店胡吃海喝,月月打飞的出国旅游,当什麽自我虐待的驴行者。
果然,这世上最死不瞑目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用完。她目前虽生犹死,伸长了手也触不到百万钞票。
当初物质生活富足时,她精神压抑愤懑,嚎叫著空虚寂寞。现在精神生活富足了,她又时时悲叹物质的赤贫,生活的困苦。尼玛的,上帝可不可以不要那麽公平!为毛开一扇窗就要关一扇门,关一扇门才开一扇窗?她就不能物质精神两手一起抓吗?
收留她的是个坐落在高原谷地中,名叫纳木阿的村落,属於一个小领主所有。领主的雕房建在高高的山腰,能眺望整个谷地,统辖了上百里的高原领地和十几个村落。人们耕种领主的土地,在领主的草甸上放牧,按时向领主缴纳租税,比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农民活得艰难辛苦。封建社会不管咋说,好歹还是“士农工商”,这里的农民和牧民却几乎是半个奴隶,除了干自家的农牧活计外,还得无偿为领主干活。
农奴制啊,黑暗无比的万恶农奴制啊!一个不慎就将死得悲惨无比的农奴社会啊!她为毛没回溯到汉唐盛世的长安?为毛没回溯到明清的紫禁城?现在的中原是啥朝代?她有没有冲出高原,回归中原的可能性?
罗朱眯起眼,忧伤地遥望一座又一座起伏的大山。目前的屋脊高原没有青藏铁路,没有国道、省道,市道、区道,只有唐蕃古道和茶马古道。交通工具没有飞机、火车、汽车、马车、鸡公车,连屁股下面的犛牛都不是自己的,她要怎麽冲出高原?靠两只脚板麽?最最关键的是,她连自己具体的位置都不清楚。半年了,也跟著四处放过牧,看见的除了草原就是山峦;除了蓝天白云,就是碧草斜阳。如果靠两只脚板贸然出走,即使她学过防身术,也只有死翘翘的下场。
第一次登上屋脊高原时,她欣悦碧蓝如洗的澄净天空,崇敬高远肃穆的巍峨雪山,匍匐洗涤灵魂的圣洁湖泊,只觉死在这片土地上也无怨无悔。真穿越了,才悲催地领略到“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的深刻含义。
人生苦短,如同白马过隙。珍惜有限的生命,好好活著,才是世间最美好最幸福的事。
为了能保证长命百岁,她还是安安心心地在这个纳木阿村生活一辈子吧。好歹头上的小领主还不算残暴狠毒,大家都能勉强快快乐乐地生活不是?这个风吹草地见牛羊的山区也算个温馨美丽的住所不是?只要她物质要求低点,还是能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的。
“罗朱,你听到我唱的歌了吗?”身後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浑厚而愉悦的男子嗓音响起。
她抬眼看向策马到身侧的男人,鼻梁高挺,五官刚毅,皮肤黑红,一头披肩卷发飞扬不羁,健硕的身躯很有高原汉子的剽悍雄风。
半年前,就是这个男人捡到自己的。说是男人,其实也不过刚满十九,比她还小一岁。是领主手下一个小总管的儿子。如果他家不是拥有微小的特权,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外来户指不定会沦落为领主的奴隶,过著猪狗不如的悲惨生活。
如今,她是他家雇佣的劳役,帮著他家做做农活,放放牧,顺道陪老年人聊聊天,散散心什麽的。
“听到了,朗措。”她弯弯眼睛,指了指耳朵,“你是纳木阿村有名的歌手,我怎麽会听不见?”小夥子全名扎西朗措,她习惯只唤他後两个字。
“那你答应吗?”扎西朗措黑亮的眸子在夕阳的余晖中跳跃出火热的光芒。
“不答应。”她笑眯眯地摇摇头,第一百零一次拒绝了他的热情表白。
“为什麽?”扎西朗措第一百零一次追问原因。
“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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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太虔诚了,还是她太不虔诚了?是佛祖的赏赐,还是佛祖的惩罚?才下定决心要选择一处温馨美丽的住所,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下一刻就地界转移了。
远处有一骑人马向她飞速驰来。那是一个身穿简陋皮质藏袍的剽悍男子,头戴毡帽,腰胯短刀,手握长鞭,脸庞是高原人民特有的黑红。
头顶的太阳太大,晒得她手脚发软,可悲的坚韧神经却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目不转睛地看著那一人一马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作家的话:
呵呵,一直对世界屋脊及犛牛背上的民族感兴趣,一直梦想著能用上半年的时间细细行走,而非走马观花。(可惜这是个梦啊梦,於是只好让罗朱童鞋穿越了。)
但此文绝对不是史实,而是架空架空,按照偶滴猥琐爱好来码字滴。
☆、第二章 草原定约(一)
“辽阔草原美丽山冈群群的牛羊,白云悠悠彩虹灿灿挂在蓝天上,有个少女手拿皮鞭站在草原上,轻轻哼著草原牧歌看护著牛和羊。年轻姑娘哪我想问一问,可否让我可否让我述说衷肠,年轻姑娘哪希望我能够和你一起和你一起看护牛和羊……”
浑厚嘹亮的歌声在空旷的草原上回荡,夕阳虽然已经走到天边,余晖却仍是那般灿烂明媚。轻风拂过,清凌的河面顿时摇曳出点点金色碎光。远方的积雪山顶反射出晕黄的璀亮光芒,腾起令人膜拜的无边圣洁。
一个矫捷苗条,梳齐腰碎辫的姑娘骑在一匹健壮的黑犛牛背上,手里悠闲地挥著一根小小的皮鞭,一边驱赶牛羊回家,一边欣赏美丽的高原风光。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了,罗朱也终於弄懂自己不但进行了空间瞬移,还进行了时间瞬移,脚下的大地是数百年前的屋脊高原。
没有蛛丝般的电缆线,没有电灯电视电话电脑等所有电器用品。衣著古朴的人们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连口里的藏语也不完全是藏台电视频道的通用藏语发音,而带著特有的地域乡音。初来乍到,粗通藏语的她几乎是半个聋子,许久才从人们偶尔吐出的奴隶、法王、领主等词汇中琢磨出时光的倒流。
这里的人们还没有後世“藏族”的称呼,他们自称“蕃”、“博巴”,其服饰和风俗与後世的藏族十分相似,但又有许多不同。所幸作为一个拥有四分之一藏族血统,为了能取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而在户口本填上“藏”,容貌和生活习惯却已经完全汉化的她在求学时,曾对自己的所属民族有过一定的了解,否则还真难在短短的一个多月中融进古老的生活。
没错,她现在过的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的古老生活。二十一世纪的一切在一年前的垂眸念诵中永远逝去了,心里有失落,有遗憾,却并不感到悲伤和崩溃,唯一揪心的是银行账户上还没用掉的三百多万钞票。早知道会穿越,她就该天天上豪华饭店胡吃海喝,月月打飞的出国旅游,当什麽自我虐待的驴行者。
果然,这世上最死不瞑目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用完。她目前虽生犹死,伸长了手也触不到百万钞票。
当初物质生活富足时,她精神压抑愤懑,嚎叫著空虚寂寞。现在精神生活富足了,她又时时悲叹物质的赤贫,生活的困苦。尼玛的,上帝可不可以不要那麽公平!为毛开一扇窗就要关一扇门,关一扇门才开一扇窗?她就不能物质精神两手一起抓吗?
收留她的是个坐落在高原谷地中,名叫纳木阿的村落,属於一个小领主所有。领主的雕房建在高高的山腰,能眺望整个谷地,统辖了上百里的高原领地和十几个村落。人们耕种领主的土地,在领主的草甸上放牧,按时向领主缴纳租税,比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农民活得艰难辛苦。封建社会不管咋说,好歹还是“士农工商”,这里的农民和牧民却几乎是半个奴隶,除了干自家的农牧活计外,还得无偿为领主干活。
农奴制啊,黑暗无比的万恶农奴制啊!一个不慎就将死得悲惨无比的农奴社会啊!她为毛没回溯到汉唐盛世的长安?为毛没回溯到明清的紫禁城?现在的中原是啥朝代?她有没有冲出高原,回归中原的可能性?
罗朱眯起眼,忧伤地遥望一座又一座起伏的大山。目前的屋脊高原没有青藏铁路,没有国道、省道,市道、区道,只有唐蕃古道和茶马古道。交通工具没有飞机、火车、汽车、马车、鸡公车,连屁股下面的犛牛都不是自己的,她要怎麽冲出高原?靠两只脚板麽?最最关键的是,她连自己具体的位置都不清楚。半年了,也跟著四处放过牧,看见的除了草原就是山峦;除了蓝天白云,就是碧草斜阳。如果靠两只脚板贸然出走,即使她学过防身术,也只有死翘翘的下场。
第一次登上屋脊高原时,她欣悦碧蓝如洗的澄净天空,崇敬高远肃穆的巍峨雪山,匍匐洗涤灵魂的圣洁湖泊,只觉死在这片土地上也无怨无悔。真穿越了,才悲催地领略到“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的深刻含义。
人生苦短,如同白马过隙。珍惜有限的生命,好好活著,才是世间最美好最幸福的事。
为了能保证长命百岁,她还是安安心心地在这个纳木阿村生活一辈子吧。好歹头上的小领主还不算残暴狠毒,大家都能勉强快快乐乐地生活不是?这个风吹草地见牛羊的山区也算个温馨美丽的住所不是?只要她物质要求低点,还是能快快乐乐,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的。
“罗朱,你听到我唱的歌了吗?”身後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浑厚而愉悦的男子嗓音响起。
她抬眼看向策马到身侧的男人,鼻梁高挺,五官刚毅,皮肤黑红,一头披肩卷发飞扬不羁,健硕的身躯很有高原汉子的剽悍雄风。
半年前,就是这个男人捡到自己的。说是男人,其实也不过刚满十九,比她还小一岁。是领主手下一个小总管的儿子。如果他家不是拥有微小的特权,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外来户指不定会沦落为领主的奴隶,过著猪狗不如的悲惨生活。
如今,她是他家雇佣的劳役,帮著他家做做农活,放放牧,顺道陪老年人聊聊天,散散心什麽的。
“听到了,朗措。”她弯弯眼睛,指了指耳朵,“你是纳木阿村有名的歌手,我怎麽会听不见?”小夥子全名扎西朗措,她习惯只唤他後两个字。
“那你答应吗?”扎西朗措黑亮的眸子在夕阳的余晖中跳跃出火热的光芒。
“不答应。”她笑眯眯地摇摇头,第一百零一次拒绝了他的热情表白。
“为什麽?”扎西朗措第一百零一次追问原因。
“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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