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灵犀/欲壑难平 作者:黛色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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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虽冷,但空气要好很多,不像在里面那样压的人快要窒息。
她想回自己的住处,不过这时手机动了一下,灵犀拿出来一看,是卓栎发的短信,让她晚上去世纪庄园。
在站牌前站了好一会,她终于还是转了方向,往世纪庄园的方向去了。
第3章
世纪庄园是几年前才新建的高级住宅区,以灵犀的能力,想在那里买一个洗手间,恐怕都得不吃不喝攒半辈子才付得起。
而现实是,那里有一套三百平的复式套房记在她名下。
路过超市时买了一条鱼让人帮忙杀好,灵犀又去巷子里那家豆腐坊买了新鲜豆腐,这才提着东西慢慢走回去。
这边的房子灵犀不常住,但请的有人每天来打扫,所以就算一段时间不住人房间也很干净,厨房里也有新鲜蔬菜。
看了看时间,刚五点,卓栎过来怎么样也在八点之后了。灵犀洗了澡,看了一会电视,虽然没有饿但还是开始做晚饭。
她自己有一套小房子,那是她为自己准备的家,小到只够她一个人住。但是两年前付了首付,在这寸土寸金的帝都市内,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现在每个月交房贷,虽然辛苦,但她高兴。所以在她的小房子里,她总是觉得开心,只要是周末,她就会花很多时间用来打扫房间,然后动手为自己精心制作一顿午餐或者晚餐。
别人也许会觉得寂寞,但灵犀却很享受,这么多年,吃饭,上学,旅游,什么都是一个人,寂寞是个名词,她感受不到。
红烧鱼做好,豆腐烫也熬出了味道。
白白嫩嫩一碗,上面飘着几只绿叶,非常养眼,就着米饭,她一会就吃完了。
灵犀很能吃,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胃口好,后来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属金鱼的,吃东西没有概念,吃完算数。
“不想洗碗。”看着桌上的空碗碟,灵犀对着空气说了一句。
将它们送到厨房,灵犀就开始躺在沙发上挺尸。
电视不想看,游戏不喜欢玩,看书没有心情,灵犀等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又想起今天的事。
妈妈对自己的态度,虽然她早就习惯了,但还是会受伤。平时总让自己不要去想,可是总会有忍不住去想的时候。
她不知道他们将自己当做什么,也许是第一次解决了黑社会的事情,他们就把自己看成了万能勇士,有什么事情都会让自己去解决,完全不管她有没有那个能力。
就好比那次被黑社会找上门,自己是怎么解决的呢?
已经十年了,她跟了卓栎十年。
就像朱慕云说的那样,她是卓栎的情人。
所处这套房子,也是他们用来幽会的地方。但是他们不会知道自己跟卓栎究竟是什么关系。
十年前,灵犀才十四岁。
就好像所有狗血又不幸的家庭一样,她家出现的问题,爸爸在外面爱上一个女人,然后抛弃妻子,跟着那个女人私奔了。
灵犀记得爸爸的样子,他长得真的很帅,小时候经常听人家说爸爸跟妈妈走在一起太不协调了,一点都不般配。灵犀甚至还见过邻居一个阿姨悄悄给她爸爸送领带。
那时候灵犀不懂那是什么意思,直到爸爸终于跟别的女人离开了家。
开始她不知道哪个女人是谁,长的什么样子,但这妨碍不了她恨她。因为自从爸爸离开之后,从前慈爱,最喜欢自己的妈妈就变的无比陌生。她开始狠狠地打自己,开始一遍一遍地咒骂自己,开始喝酒,开始没日没夜地赌博……
灵犀非常怕她,哥哥姐姐也不管她,妈妈欠了很多钱,高利贷上门要账,灵犀就被推了出去。
她太小了,面对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吓的连哭都不敢哭,结果那两个人并没有理她,他们砸坏了他们家里所有的东西,然后威胁她妈妈必须三日之内还钱,否则要交砍掉她的胳膊。
哥哥姐姐跟妈妈吵,妈妈拿着扫帚打她,因为她长得像爸爸,所以一切都是她的错。
灵犀挨了一顿打之后,拿着哥哥给她的八十快钱,按照他们给的地址去找爸爸想办法。
只是,爸爸已经有新家了,灵犀找到他时,他正在跟一个穿着粉红色睡衣的女人在一起。
那是一个很美貌的女人,并不是很年轻,但跟她的妈妈有着非常巨大的差别,她跟爸爸在一起,看到的人,大概都会说般配吧。
灵犀也这么想,但是,他们把她赶了出来。
他的爸爸,那个英俊的中年男人,不愿意付儿女的教育生活费用,更加不会管他们是不是被黑社会威胁。他给了她五百块钱,让她带话给妈妈让她好自为之。
灵犀在外面等了一天一夜,就是这个时候,她认识了卓栎。
后来她才知道,她们之所以相遇,是因为那时他跟自己的目的一样,是来找他的妈妈,希望她能够回家。
只是,他们两人的待遇明显不同。
卓栎是卓家独子,即便才十八岁,但他贵重的身份,所能继承的财富,依旧是被人羡慕的。她看着她的爸爸对着他笑的像个喇叭花,她几乎觉得他才是他的孩子了。
不过,最后跟自己一样,卓栎也失败了。
他的母亲疯狂地爱着她的父亲,两人指天发誓不会分开。卓栎听了一段他们的誓词之后,就起身离开。
然后,她就成了他的人。
灵犀永远记得他们初见的场景。那个下午阳光又热又毒,灵犀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拿着爸爸给的五百个块钱不愿意离开,她就那样坐在他们房子外面的木椅上。她看着他从一辆车上下来,进了刚刚将她赶出来的房子,然后又看着他从里面出来。他身上穿着干净的白色衬衫,天蓝色长裤,眼神冷淡也没有多余表情。
人应该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那时候她就知道,那不是一个会将别人放在心上的人,他的眼中,什么也没有。
但当时,他跟自己说话了,迎上自己的目光,他本无情绪的双眸换上另一种色彩,那眼神让人立刻觉得,自己刚才所看的冰冷不过是一瞬间的幻觉。
她还不知道他叫卓栎,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像打量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
其实一开始,他们并不是这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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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虽冷,但空气要好很多,不像在里面那样压的人快要窒息。
她想回自己的住处,不过这时手机动了一下,灵犀拿出来一看,是卓栎发的短信,让她晚上去世纪庄园。
在站牌前站了好一会,她终于还是转了方向,往世纪庄园的方向去了。
第3章
世纪庄园是几年前才新建的高级住宅区,以灵犀的能力,想在那里买一个洗手间,恐怕都得不吃不喝攒半辈子才付得起。
而现实是,那里有一套三百平的复式套房记在她名下。
路过超市时买了一条鱼让人帮忙杀好,灵犀又去巷子里那家豆腐坊买了新鲜豆腐,这才提着东西慢慢走回去。
这边的房子灵犀不常住,但请的有人每天来打扫,所以就算一段时间不住人房间也很干净,厨房里也有新鲜蔬菜。
看了看时间,刚五点,卓栎过来怎么样也在八点之后了。灵犀洗了澡,看了一会电视,虽然没有饿但还是开始做晚饭。
她自己有一套小房子,那是她为自己准备的家,小到只够她一个人住。但是两年前付了首付,在这寸土寸金的帝都市内,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现在每个月交房贷,虽然辛苦,但她高兴。所以在她的小房子里,她总是觉得开心,只要是周末,她就会花很多时间用来打扫房间,然后动手为自己精心制作一顿午餐或者晚餐。
别人也许会觉得寂寞,但灵犀却很享受,这么多年,吃饭,上学,旅游,什么都是一个人,寂寞是个名词,她感受不到。
红烧鱼做好,豆腐烫也熬出了味道。
白白嫩嫩一碗,上面飘着几只绿叶,非常养眼,就着米饭,她一会就吃完了。
灵犀很能吃,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胃口好,后来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属金鱼的,吃东西没有概念,吃完算数。
“不想洗碗。”看着桌上的空碗碟,灵犀对着空气说了一句。
将它们送到厨房,灵犀就开始躺在沙发上挺尸。
电视不想看,游戏不喜欢玩,看书没有心情,灵犀等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又想起今天的事。
妈妈对自己的态度,虽然她早就习惯了,但还是会受伤。平时总让自己不要去想,可是总会有忍不住去想的时候。
她不知道他们将自己当做什么,也许是第一次解决了黑社会的事情,他们就把自己看成了万能勇士,有什么事情都会让自己去解决,完全不管她有没有那个能力。
就好比那次被黑社会找上门,自己是怎么解决的呢?
已经十年了,她跟了卓栎十年。
就像朱慕云说的那样,她是卓栎的情人。
所处这套房子,也是他们用来幽会的地方。但是他们不会知道自己跟卓栎究竟是什么关系。
十年前,灵犀才十四岁。
就好像所有狗血又不幸的家庭一样,她家出现的问题,爸爸在外面爱上一个女人,然后抛弃妻子,跟着那个女人私奔了。
灵犀记得爸爸的样子,他长得真的很帅,小时候经常听人家说爸爸跟妈妈走在一起太不协调了,一点都不般配。灵犀甚至还见过邻居一个阿姨悄悄给她爸爸送领带。
那时候灵犀不懂那是什么意思,直到爸爸终于跟别的女人离开了家。
开始她不知道哪个女人是谁,长的什么样子,但这妨碍不了她恨她。因为自从爸爸离开之后,从前慈爱,最喜欢自己的妈妈就变的无比陌生。她开始狠狠地打自己,开始一遍一遍地咒骂自己,开始喝酒,开始没日没夜地赌博……
灵犀非常怕她,哥哥姐姐也不管她,妈妈欠了很多钱,高利贷上门要账,灵犀就被推了出去。
她太小了,面对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吓的连哭都不敢哭,结果那两个人并没有理她,他们砸坏了他们家里所有的东西,然后威胁她妈妈必须三日之内还钱,否则要交砍掉她的胳膊。
哥哥姐姐跟妈妈吵,妈妈拿着扫帚打她,因为她长得像爸爸,所以一切都是她的错。
灵犀挨了一顿打之后,拿着哥哥给她的八十快钱,按照他们给的地址去找爸爸想办法。
只是,爸爸已经有新家了,灵犀找到他时,他正在跟一个穿着粉红色睡衣的女人在一起。
那是一个很美貌的女人,并不是很年轻,但跟她的妈妈有着非常巨大的差别,她跟爸爸在一起,看到的人,大概都会说般配吧。
灵犀也这么想,但是,他们把她赶了出来。
他的爸爸,那个英俊的中年男人,不愿意付儿女的教育生活费用,更加不会管他们是不是被黑社会威胁。他给了她五百块钱,让她带话给妈妈让她好自为之。
灵犀在外面等了一天一夜,就是这个时候,她认识了卓栎。
后来她才知道,她们之所以相遇,是因为那时他跟自己的目的一样,是来找他的妈妈,希望她能够回家。
只是,他们两人的待遇明显不同。
卓栎是卓家独子,即便才十八岁,但他贵重的身份,所能继承的财富,依旧是被人羡慕的。她看着她的爸爸对着他笑的像个喇叭花,她几乎觉得他才是他的孩子了。
不过,最后跟自己一样,卓栎也失败了。
他的母亲疯狂地爱着她的父亲,两人指天发誓不会分开。卓栎听了一段他们的誓词之后,就起身离开。
然后,她就成了他的人。
灵犀永远记得他们初见的场景。那个下午阳光又热又毒,灵犀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拿着爸爸给的五百个块钱不愿意离开,她就那样坐在他们房子外面的木椅上。她看着他从一辆车上下来,进了刚刚将她赶出来的房子,然后又看着他从里面出来。他身上穿着干净的白色衬衫,天蓝色长裤,眼神冷淡也没有多余表情。
人应该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那时候她就知道,那不是一个会将别人放在心上的人,他的眼中,什么也没有。
但当时,他跟自己说话了,迎上自己的目光,他本无情绪的双眸换上另一种色彩,那眼神让人立刻觉得,自己刚才所看的冰冷不过是一瞬间的幻觉。
她还不知道他叫卓栎,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像打量一件非常有趣的东西。
其实一开始,他们并不是这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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