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眼 作者:Su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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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暴眼》

    作者:sunness

    【第一版文案】我陪着一个疯子度日。

    这个疯子曾经是一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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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版文案】年轻有为的生理心理学专家秦森——同时也是一名刑侦天才,在与妻子魏琳赴美度假的一年里,忽然失去音讯。

    一年后,他们在祖国的故乡x市发生首例溶尸案,疑点重重,悬案未解。同一个月内,一名外籍神经内科专家在x市宣布失踪。

    就在这时,因遗传性精神分类症病发而将朋友之父推下高楼的秦森,被送进了x市的精神病院。

    他的妻子悄悄将他接出医院,离开这座城市,消失无踪……

    ※故事的真相有点残忍。故事里没有全能神,没有道德模范。如果你准备好了,可以试着看看。

    食用警示:

    1.画风略压抑的言情文,非推理悬疑文

    2.因男主职业原因,各种案件穿插其中

    3.男主是个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病

    4.女主是个特殊层面的变态

    5.本文第一人称

    1、第一章

    我第一次见到秦森是在七年前的冬天。

    当时我正从医院的电梯间走出来,身旁经过一群穿着制服的警察,而他跟在警监身边大步流星地和我擦肩而过,几秒后突然折返,没有任何征兆地出声叫住了我:“魏琳。”

    被这样一个陌生的声音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当然有些惊讶,于是停下脚步回头看向他。他已经来到我身后,灰色呢大衣上还沾着暖气房里的温度,几乎在我转身的瞬间就扑上了我的脸。我感到很不自在,因为他距离我只有半步之遥,我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一股淡淡的松节油的气味,可我并不认识他。

    秦森并不是很高,大约一米七八的个子,我穿上内增高的长靴便只矮他一小截。但他的脸长得英俊且耐看,脸庞有棱有角,额高,眉眼深邃,鼻梁并不饱满,却被饱满而唇形性/感的嘴唇掩盖了这一瑕疵。可惜我那个时候心情糟糕,没有什么心思来欣赏他的美貌,只觉得他靠得太近,已经打破了我能接受的社交距离,让我紧张得浑身每一寸肌肉都紧绷起来。

    “秦森?”原本走在他身侧的警监在电梯间前停下脚步,回过头微微皱眉,将疑惑的视线投向他。

    而秦森显然不大顾及警监的感受,仅仅是侧脸敷衍地告诉他:“给我三分钟时间。”

    我不得不趁这个时候开口,“不好意思,请问我们认识吗?”

    “可以从现在开始认识。”秦森把目光转向我,从大衣的衣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过来,“你好,我叫秦森,是a大的一名教授。”等我接过名片,他又将手拢回兜里,语速飞快地继续他的话,“对于令尊令堂的遭遇,我感到很抱歉。逝者如斯,我也很高兴在患上抑郁症以后你还能积极求助于心理咨询师,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不过我建议你减少抗抑郁药的服用,因为那对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没有任何好处。”

    我相当惊讶,捏着名片愣愣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诧异之余我隐隐感到恐慌:我很确定我从没见过他,但他不仅知道我的名字,还知道我的父母在前不久刚因为意外而离世,甚至清楚我身患抑郁症,目前正严重依赖于抗抑郁的药物。

    为什么?我不明白。他究竟是什么人?

    “另外,你可以考虑跟我合租公寓,相信以你目前的经济条件只能负担得起合租的房租。”似乎完全没有准备要解释些什么,秦森对我迷惑不解的目光视若无睹,平静地与我对视,自顾自接着说道,“当然,如果你愿意以结婚为目的来和我交往,就能够免掉房租、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婚前还可以提前享有妻子的一切权利,得到我精神和物质方面的有效帮助。”

    当听清楚他后半部分的发言,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神智。

    难以置信,他竟然还知道我正在为租房的事伤脑筋。

    我张了张嘴想要问他,这一回他总算没有忽略我的表情变化,顺理成章地开口解答了我众多疑问中的一个:“原因很简单。刚才我看到你的时候,明显感觉得到体内的苯基乙胺、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分泌旺盛。通俗点来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鉴于这是我出生三十年以来头一次产生这种生理反应,我想尝试和你长期相处,以此确定我还能不能因为你而进一步分泌出内啡肽和脑下垂体后叶荷尔蒙,或者说跟你成立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他说完也不给我任何反应的时间,抿嘴露出一个不那么真诚的笑容,留下一句“期待你的联系”便不作留恋地转身离开,大步走向等候在电梯间前的警监。

    在那之前,我虽然明白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依然不敢相信这世上还存在这样的搭讪方式。

    不过更令人称奇的或许还在后头:我最后的确和秦森成为了夫妻——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还是实质意义上的。

    叫人惋惜的是,这并不是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

    因为七年以后的今天,秦森已罹患精神分裂症三年,我们也一早就从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迁居到经济相对落后的边境城市。

    他的状况时好时坏。今早睁开眼后我发现他已经没有躺在我身边,卧室里到处找不到他的身影。我来到书房,果然看到他抱着被子睡在了书房的地板上。他坚持这么做,只因他相信有人想要谋杀他。

    时间还早,他可以再睡一会儿。因此我没有叫醒他,而是关上门走到客厅。

    客厅的地板上还四处散落着陶瓷碎片,那是他昨晚的杰作。自从他开始有了摔东西发脾气的习惯,我就将屋子里几乎所有的厨具都换成了不锈钢制品,只是这仍然阻止不了他。他总能找到各式各样的东西摔到地上,通常要把家里弄得一片狼藉才肯罢休,就好像他十分享受破坏的快/感。

    对此我习以为常,取了扫帚过来做清扫。

    等打理好了一切,我才重回书房,强行拽了他的被子叫醒他:“秦森,该起来了。”

    他死死揪住被子的另一角,蜷紧的身体动了动,挣扎着张开了眼。

    “魏琳……”他好像感到浑身不适,嗓音沙哑地出了声,一只手已经松开被角,摸向了自己的脖子,“嘶……我是不是落枕了?”

    “所以我告诉过你要睡在床上。”我弯下腰扶他起来,打算替他捏一会儿肩膀。

    “我只是需要一个枕头。”他盘起腿,手还扶着自己的脖子,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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