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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眼 作者:Su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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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喝粥。幸运的是当我喝到第八勺,客厅那边就响起了门铃声。我起身想要丢下这碗粥去开门,却没料到秦森动作比我更快,霍地起了身扔下一句“我去开门”便转身离开了餐厅,大步流星地朝玄关走去。
这样的反应让我不免好奇。
于是我搁下碗勺慢腾腾地走向客厅,恰好看见秦森侧身站在门前,正让搬家公司的工人将一个裹了深绿色防尘套的大家伙搬进屋。我的脚步刹在了客厅正中央。
虽说被防尘套罩着,但看到它的一瞬间我就认出来,那是我的钢琴。
当年迁居到v市来,由于时间紧迫,我并没有带多少行李。为了防止媒体追踪,甚至没有联系搬家公司运些旧家具来这边。愣愣杵在原地,我看着工人们把钢琴搬到客厅一侧靠墙的地方,直到秦森付给他们工钱再把他们送走,都尚未回过神来。
反倒是秦森从玄关折回来,径自走到钢琴边,掀开了灰扑扑的防尘套。
积尘飞扬,他只抬手挥开眼前的粉尘,不忙抖动防尘套,只把它随手扔到一旁,转过身来正经地瞧着我,就这么站在钢琴边介绍:“你原先那台钢琴。”
“你让人把它从x市搬来了?”我没有急着朝它走近,而是张张嘴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这架钢琴是我父亲在我八岁时送我的生日礼物。它陪伴了我小半辈子的时间,我爱它就像爱我的事业。可如今远远看着它,我竟然隐隐感到恐惧。好像那回看到阔别多年的简岚,即便我们情同姐妹、从小一起长大,我的第一反应也是逃走。
我害怕。
不仅仅是害怕过去,也害怕重新开始。
然而秦森没有留给我退路。他像是没有听到我的问题,仅是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原地,遥遥同我对视,等待我向他迈开脚步。我记起他昨晚不断在我耳边重复的那句话。他说“我们试试”。他说“没什么不可能。我们试试”。恐惧和慌乱拖住了我的步伐。我的双脚顿时灌了铅似的沉重。
他已经在那里等我,我却没有勇气走过去。
34、第三十四章
或许是从我的表情里看出了点什么,秦森等待半晌见我依然不动,便走上前拉了我的右手,以一副颇有些不由分说的架势,把我拉到了钢琴边。我稍微低下眼睑就发现,他的手背上留着几个深红的指甲印。看来刚才站在那里等我的时候,他背在身后的手也紧紧掐着自己。他没有看上去的那样有底气。
我突然不再像刚刚那么害怕。
“等手伤痊愈,你可以继续弹琴。”秦森仍攥着我的手,带着我驻足在钢琴前才蓦地松开,口吻稀疏平常,“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再去教课。”
这就是重新开始吗?从更多的自由开始?
尝试着伸手摸了摸眼前的琴,等真正触碰到它,我才稍微松了口气。我打开琴盖,胡乱试了几个音。几年过去,音准已经不如从前了。可以请个调音师来调整。
余光能够瞥见秦森稍稍抬高了下颚。这是个看上去有那么点不可一世的动作,但我知道一旦他无意识地做出这个动作,就表示他已经放松下来。“我准备接受王复琛的委托。”果然,他很快慢条斯理地开了口,“不过案子还在侦查阶段,我没办法介入调查,至少要等到下个星期才能去a市。”顿了顿,他问我,“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
算是自由选择权?我笑笑,指腹摩挲每一个琴键:“我陪你去。”
这大概是这几年来我们头一次算得上愉快的意见统一。
早餐过后我洗了个澡,担心洗头发会沾湿左手,只好让秦森过来帮忙。低着头弯腰站在盥洗台边的滋味不大好受,尤其是在他稍微加大力道将我的脑袋按下去一些好淋湿头发的时候,我甚至有点恐慌,下意识地想要挣扎。所幸最后忍住了,僵着身子没有动弹。
“我们结婚五年,这还是我第一次给你洗头发。”秦森将冰凉的洗发露抹上我的头发,冷不丁这么出声时语气十分严肃。从我的角度看不到他的脸,但我能想象他此时那副微皱着眉头的正经表情。这让我稍感放松。
“是吗?”感觉到泡沫乘着水滴滑下额头,我闭上眼防止它们跑进眼睛里。
他似有若无地轻哼一声,粗糙的指腹力道适中地抓着我的头皮:“我跟你一起洗的时候不算。”
我闭着眼一笑,随口问他,“感觉怎么样?”
“实话?”他反问得漫不经心,“还不错。”
恐怕的确是感觉不错。不然他也不会在帮我洗完头发之后,还坚持要拿吹风机替我吹干头发。气温日渐升高,空气中慢慢漂浮起了初夏的气息。通常在这种季节,我不会急着用电吹风把头发吹干,因为那样有伤发质。在遇到秦森之前不大在意保养自己的头发,还是他从前总爱时不时捏着我的发梢把玩,我才开始注意这些。久而久之,已经成了习惯。
倒是这几年在秦森头发湿漉漉的时候,不论春夏秋冬,我都会找来吹风机替他吹干,以防他感冒。
我不想跟他僵持,站在沙发边和他干瞪了一会儿眼睛,还是叹口气坐下来,缩在沙发的一头任他折腾。秦森先去打开了电视,把遥控器递给我,再插上吹风机的插头来到我身边。他没有拿梳子,嗡嗡的声响中只用五指捋顺我的头发,指尖与头皮触碰的感觉比刚才洗头发时更加清晰。
仔细感受这种触碰,我握着遥控器抱着膝盖,半晌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表情麻木地呆坐了许久。于是我尝试着换台,“我是不是多了很多白头发?”
“不算多。”秦森的声音在吹风机制造的响声中略显模糊,“毛发色素细胞一般是从35岁开始衰退。这几年你多一些白头发是正常现象。”
“嗯。”我点头,将电视切换到了某个正播放新闻的频道。
镜头对着一个身穿黄色囚服的女人,她垂着脑袋坐在一张椅子上,梳成马尾的头发搭在肩前,消瘦的身影因安全防护栏的遮隔而让人看得不大完整,脸部被打上了马赛克,神情也因此不再真切。我耳边尽是吹风机发出的嗡嗡噪音,听不清新闻播报员的话,却能够看到画面底部闪动的字幕:“‘v市雨夜屠夫’落网,即将送审……”
“不是说嫌犯自杀了吗?”我感到迷惑,只能抬头去瞧秦森,“是个女人?”
他瞥了眼电视屏幕,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夺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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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喝粥。幸运的是当我喝到第八勺,客厅那边就响起了门铃声。我起身想要丢下这碗粥去开门,却没料到秦森动作比我更快,霍地起了身扔下一句“我去开门”便转身离开了餐厅,大步流星地朝玄关走去。
这样的反应让我不免好奇。
于是我搁下碗勺慢腾腾地走向客厅,恰好看见秦森侧身站在门前,正让搬家公司的工人将一个裹了深绿色防尘套的大家伙搬进屋。我的脚步刹在了客厅正中央。
虽说被防尘套罩着,但看到它的一瞬间我就认出来,那是我的钢琴。
当年迁居到v市来,由于时间紧迫,我并没有带多少行李。为了防止媒体追踪,甚至没有联系搬家公司运些旧家具来这边。愣愣杵在原地,我看着工人们把钢琴搬到客厅一侧靠墙的地方,直到秦森付给他们工钱再把他们送走,都尚未回过神来。
反倒是秦森从玄关折回来,径自走到钢琴边,掀开了灰扑扑的防尘套。
积尘飞扬,他只抬手挥开眼前的粉尘,不忙抖动防尘套,只把它随手扔到一旁,转过身来正经地瞧着我,就这么站在钢琴边介绍:“你原先那台钢琴。”
“你让人把它从x市搬来了?”我没有急着朝它走近,而是张张嘴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这架钢琴是我父亲在我八岁时送我的生日礼物。它陪伴了我小半辈子的时间,我爱它就像爱我的事业。可如今远远看着它,我竟然隐隐感到恐惧。好像那回看到阔别多年的简岚,即便我们情同姐妹、从小一起长大,我的第一反应也是逃走。
我害怕。
不仅仅是害怕过去,也害怕重新开始。
然而秦森没有留给我退路。他像是没有听到我的问题,仅是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原地,遥遥同我对视,等待我向他迈开脚步。我记起他昨晚不断在我耳边重复的那句话。他说“我们试试”。他说“没什么不可能。我们试试”。恐惧和慌乱拖住了我的步伐。我的双脚顿时灌了铅似的沉重。
他已经在那里等我,我却没有勇气走过去。
34、第三十四章
或许是从我的表情里看出了点什么,秦森等待半晌见我依然不动,便走上前拉了我的右手,以一副颇有些不由分说的架势,把我拉到了钢琴边。我稍微低下眼睑就发现,他的手背上留着几个深红的指甲印。看来刚才站在那里等我的时候,他背在身后的手也紧紧掐着自己。他没有看上去的那样有底气。
我突然不再像刚刚那么害怕。
“等手伤痊愈,你可以继续弹琴。”秦森仍攥着我的手,带着我驻足在钢琴前才蓦地松开,口吻稀疏平常,“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再去教课。”
这就是重新开始吗?从更多的自由开始?
尝试着伸手摸了摸眼前的琴,等真正触碰到它,我才稍微松了口气。我打开琴盖,胡乱试了几个音。几年过去,音准已经不如从前了。可以请个调音师来调整。
余光能够瞥见秦森稍稍抬高了下颚。这是个看上去有那么点不可一世的动作,但我知道一旦他无意识地做出这个动作,就表示他已经放松下来。“我准备接受王复琛的委托。”果然,他很快慢条斯理地开了口,“不过案子还在侦查阶段,我没办法介入调查,至少要等到下个星期才能去a市。”顿了顿,他问我,“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
算是自由选择权?我笑笑,指腹摩挲每一个琴键:“我陪你去。”
这大概是这几年来我们头一次算得上愉快的意见统一。
早餐过后我洗了个澡,担心洗头发会沾湿左手,只好让秦森过来帮忙。低着头弯腰站在盥洗台边的滋味不大好受,尤其是在他稍微加大力道将我的脑袋按下去一些好淋湿头发的时候,我甚至有点恐慌,下意识地想要挣扎。所幸最后忍住了,僵着身子没有动弹。
“我们结婚五年,这还是我第一次给你洗头发。”秦森将冰凉的洗发露抹上我的头发,冷不丁这么出声时语气十分严肃。从我的角度看不到他的脸,但我能想象他此时那副微皱着眉头的正经表情。这让我稍感放松。
“是吗?”感觉到泡沫乘着水滴滑下额头,我闭上眼防止它们跑进眼睛里。
他似有若无地轻哼一声,粗糙的指腹力道适中地抓着我的头皮:“我跟你一起洗的时候不算。”
我闭着眼一笑,随口问他,“感觉怎么样?”
“实话?”他反问得漫不经心,“还不错。”
恐怕的确是感觉不错。不然他也不会在帮我洗完头发之后,还坚持要拿吹风机替我吹干头发。气温日渐升高,空气中慢慢漂浮起了初夏的气息。通常在这种季节,我不会急着用电吹风把头发吹干,因为那样有伤发质。在遇到秦森之前不大在意保养自己的头发,还是他从前总爱时不时捏着我的发梢把玩,我才开始注意这些。久而久之,已经成了习惯。
倒是这几年在秦森头发湿漉漉的时候,不论春夏秋冬,我都会找来吹风机替他吹干,以防他感冒。
我不想跟他僵持,站在沙发边和他干瞪了一会儿眼睛,还是叹口气坐下来,缩在沙发的一头任他折腾。秦森先去打开了电视,把遥控器递给我,再插上吹风机的插头来到我身边。他没有拿梳子,嗡嗡的声响中只用五指捋顺我的头发,指尖与头皮触碰的感觉比刚才洗头发时更加清晰。
仔细感受这种触碰,我握着遥控器抱着膝盖,半晌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表情麻木地呆坐了许久。于是我尝试着换台,“我是不是多了很多白头发?”
“不算多。”秦森的声音在吹风机制造的响声中略显模糊,“毛发色素细胞一般是从35岁开始衰退。这几年你多一些白头发是正常现象。”
“嗯。”我点头,将电视切换到了某个正播放新闻的频道。
镜头对着一个身穿黄色囚服的女人,她垂着脑袋坐在一张椅子上,梳成马尾的头发搭在肩前,消瘦的身影因安全防护栏的遮隔而让人看得不大完整,脸部被打上了马赛克,神情也因此不再真切。我耳边尽是吹风机发出的嗡嗡噪音,听不清新闻播报员的话,却能够看到画面底部闪动的字幕:“‘v市雨夜屠夫’落网,即将送审……”
“不是说嫌犯自杀了吗?”我感到迷惑,只能抬头去瞧秦森,“是个女人?”
他瞥了眼电视屏幕,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夺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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