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诅咒 作者:左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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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个多愁善感的文科生,难免会胡思乱想,对各种事务、场景引申出很多想法。

    队友们都已起身站入队里,只有我一个拉着衣领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蒋沐雪同志,训练没有男女之别不代表你就个男人!”

    锋利的眼神射向我,忍不住一阵哆嗦,我害羞地放下衣领迅速归队。我的肚皮清白不保啊,千不该万不该在这个时候犯什么劳子文人病!周大仙意味深长的眼神告诉我今晚又有思想教育了……

    “小雪,不看你肚皮还真不知你皮肤挺白的。”

    霍臻臻,你可以不要再提了吗?为什么一定要揪着这个问题不放。

    “诶,快传授我你美白的技巧。露的地方够黑了,我可以保护我不露的地方。这就叫深藏不露。”

    鄙视!霍臻臻,我鄙视你!

    “小气,现在你也就肚皮呀哪里呀白点,其他地方还不和我一样,不说拉倒。谁也不会随便掀开女人衣服。”

    霍臻臻,难道你没发现我一直在用眼神杀死你吗?我被逼无奈,转头走人,去找人主动谈心。

    海滩的礁石边,一个修长的身影伫立不动,手中的香烟时明时灭。都说人只有寂寞或者烦躁的时候才会抽烟,周子辰是因为什么?这段时间他似乎更瘦了,比原先又黑了一截,却没有减少他的半分魅力,更有男人味。月光洒落在他身上,温柔了其刚毅的线条,他不过也是个20几岁的男孩。

    风吹过我们,这段时间头发长了点,发丝不断轻抚我额头和耳朵,有点痒。我干脆脱掉鞋子,坐在沙滩上,低着头让浪潮亲吻我的小脚。

    “平时你就这么随便?”

    我不解:“我怎么随便了?”

    “在一群男人面前露肚皮,在一个男人面前脱鞋玩水。”

    我感到很好笑:“你是别人吗?你是我哥啊。”我抬头天真地眨着双眼。

    某男终于坐到我的旁边,看着远方保持沉默。就没话了?有点不习惯。

    我立即认真解释:“我不是故意露肚皮的,只是受不了□□的味道。”

    “怎么说我也是你的长辈,也受秦叔的委托看着你。所以,下次在部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可如此随便。”

    “恩,明白。”我像个听话的孩子点点头,我害怕有一天周子辰不再理我,对我和对别人一样冷漠,我始终觉得我在他心中是特殊的,是朋友更胜朋友,哪怕是因为秦叔的原因。我贪念这一点温暖。

    “你的脚就和你的手一样小。”大仙恢复了大仙的样子。

    我伸出自己的左手,有点不服气:“有没有搞错,我的手叫修长,虽然现在黑了点,瘦了点,但不影响它的长度。说不定你的和我一样长。”

    “是吗?比比看。”

    一只温暖的大手慢慢贴近我的左手,我心跳加速、血液沸腾。那只男人的手手形很好看,比我更适合弹钢琴。可惜手臂上有很多细小的伤痕,手心比较粗糙。他绝对是个对自己也很残忍的男人!

    “竖琴是你会的唯一乐器吗?”

    “不是,我还会钢琴。”我开始自夸。

    “忘了,你的母亲就是位钢琴家。有机会我们来个四手联弹。”

    “你也会!?”听到这个兴奋的消息,我终于抬头直视某人的眼睛。今天的他很温柔,很像我哥哥。

    周子辰破天荒地大笑,忍不住敲我额头:“罢了,也就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

    还是被看不起,在他面前也许我很幼稚,所以我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份关心,记住这个承诺。我开始想象我们四手联弹的样子,他穿着黑色的燕尾服,我穿着白色的小礼裙,我们的双手在琴键上相互嬉戏、舞蹈……

    ☆、周子辰的独白(一)

    台上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有着淡淡的忧伤,又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人。

    从秦叔口中得知,女孩名叫蒋沐雪。手机里传来她的照片,灿烂的微笑、柔顺的长发、左眼角的泪痣异常夺目,她一定是个爱哭的女孩!

    今天,我奉命过来劝阻这位叛逆的丫头,她脾气很倔,向我发出挑衅,进入陆战队的决心也更加坚定。我已尽力而为。秦叔没有责怪我,只叮嘱以后多加关照。我们都明白这是一句空话,陆战队是个靠实力说话的地方,从不存在特殊。

    秦叔真是个难得的情种,对情敌的女儿也异常上心。他和钦橙阿姨之间的事情我知道得不多,那时我三岁,少不更事。记忆中钦橙是一个温婉迷人的女子,秦叔很钟意她,加上钦家和秦家是世交,所以双方父母有意撮合两人。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钦橙先一步爱上了蒋家的蒋燚。蒋燚是个摇摆不定的男人,喜欢钦橙的温婉,又迷恋未婚妻沈楠的热情叛逆。从此这四个人便开始了一段恩怨情仇。最后沈楠怒甩蒋燚远走他国,钦橙如愿等到自己的爱情,秦叔只能退居幕后。

    秦叔是我敬重的男人之一,他的坚持让我钦佩,也让我叹息。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竟为了一个有夫之妇终生不娶,不愿屈就爱情。

    许多年过去,故事并未结束,蒋燚在某一天突然离开钦橙转投沈楠的怀抱。秦叔得知后,便不顾一切承担起照顾钦阿姨的责任。钦阿姨最终一定会爱上秦叔,因为他值得!至于蒋沐雪,只是这个爱情故事里的悲剧产物。

    我呢?如秦叔,也是个固执的男人。我不喜纠缠的爱情,所以讨厌女人的靠近。我知道陆亦晴很喜欢我,只是喜欢,她和她的姨妈沈楠一样,对待爱情太过轻狂。她可以一边疯狂追求我,一边和其他男人暧昧戏耍,大言不惭地提倡纯洁的兄弟情义。兄弟情义?她可是女人!所以我对她为数不多的好感也消失殆尽。我更加讨厌情爱,深觉爱会误导人的人生。也为了逃避那场一厢情愿的订婚,我毅然在大三选择了参军。

    蒋沐雪呢?又是为何参军?仅仅因为要强大?不,绝不如此!她还在逃避其它。总之我们都因为逃避而参军,因为不愿屈就理想而选择一条最困难、最光辉的道路。

    训练场上,蒋沐雪很疯狂,她本该是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弹琴、唱歌、绘画才是她该执着的事情。她很瘦小,好几次明明看到她即将倒下,却仍能步履坚定地离开我的视线继续拼命。她,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像棵小草。

    第二次正面相见时,蒋沐雪的脚受伤了,那样坚强的一个女子就在我的面前轰然倒下,我不敢置信。她的肩膀、她的手太小,握在手中毫无份量,我感到一阵淡淡的心疼。我猜想如果换作从前,她会不会哇哇大哭?幸好只是韧带拉伤,我忍不住劝导她做事不能急于求成。

    我以为她听话懂事,却在受伤第二天来到射击场瞄靶。该死!她不在乎自己的身体?我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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