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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弟成了个人渣(H) 作者:skyrian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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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
“好聚好散?”我的视线扫过那枚沉在酒杯底部的戒指,又扫过猩红色的桌布。
“你说过,我们没办法做得到好聚好散。”
张晨的声音有些飘忽,却干净利落,十分果决。
“所以你原本是想叫我和你大吵一架,再提分手?”
“嗯。”
“你是十八岁么?还这么幼稚。”
“陈和平,我其实不想像现在这样,你特清醒,我也特清醒,然后清醒地说再见。”
“清醒点好,省得藕断丝连,以后再后悔。”
我说完了这句话,张晨笑了起来,他的脸白得发光,嘴唇许是因为喝了红酒的缘故,红艳艳的,特像西方的吸血鬼。
“我现在就开始后悔,但这是我必须要做的事。陈和平,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从他提出分手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想,我应该同他说些什么。
挽留和劝阻是不可能的,张晨之于我,从来都不是必需品。
大方祝福似乎也不可能,他缠着我那么多年,骤然放弃,再最初的愣忪后,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唏嘘难过。
想了又想,只得说:“以后好好照顾自己,违法乱纪的事少做,钱永远都赚不完,差不多就收手得了。”
这话我刚说完,张晨就噗嗤一声笑了,他很高兴地笑个不停,眼角还泛出了泪光,特别可爱。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瞧,似回到少年时光,我们一起在篮球场上,他高高挑起,将手中的球投进了球筐。
他在笑着看球,我看着大笑的他,久久地移不开眼睛。
这顿饭我买的单,花了我现阶段两个月的工资,张晨懒洋洋地靠在座椅上:“陈和平,你先走。”
“你先走吧。”
“你不想甩了我,我也不想甩了你。”
我懒得同他争辩,干脆站起了身:“那戒指我会快递给你。”
“扔了吧,你看,我的都扔了。”
“好。”
门在他的身后,我径直向前走,路过他的时候,衣袖却被抓住了。
我站在原地,低头恰好与他的视线相对,他飞快地别开了眼睛。
“我们,要不再约一晚?”
我该断然拒绝他,拂袖而去的,但我看了看他那张惨白的脸,未经思索地回答:“好。”
他轻咳了一声:“我在这家酒店有常年预留的房间。”
“那就去那里。”我对于睡在哪里没有什么意见,左右也是最后一夜了。
我与张晨衣冠楚楚、不紧不慢地向电梯的方向走,下了电梯再从容地找到了他的房间,张晨刷了一下指纹,拧开了房门。
房间的灯自动亮了起来,我也走了进去撞上了门,迎面而来的,就是张晨急切的吻。
我许久未同他做—爱,也未曾料到张晨的热情,因而有些被动地靠在了门上,被他亲得嘴角发疼,脑子都有些蒙。
等到理智稍稍回炉,唇舌开始争夺欲--望的掌控权,张晨也顺从地张开了嘴唇,任由我汲取和侵占。
我们吻得难分难舍,手指贪婪地束紧对方的腰身,下半身紧紧相贴,很快就擦枪走火。
第32章
我们倒在柔软的床上,一瞬间产生了即将陷入其中的错觉,像两只撕碎了伪装沉迷欲`望的兽,用牙齿和指甲在对方的身体上留下印记,插入的时候张晨急促地喊了一声,他咬上了我的肩膀,很重也很疼。
他的舌头舔弄着我的肩膀,喘着气问我:“你以后,会不会忘记我?”
我重重地顶了他一下,嘴唇擦过他的发丝:“以后那么长,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张晨笑着捶我的后背,他的双腿像他的肉—穴一样紧,紧紧地缠着我,仿佛他此刻依旧深爱着我,舍不得我似的。
我放纵欲`望,试图借由此迷惑过分冷静的大脑,但依旧无法沉迷于此,我控制不住我的眼睛慢慢地移动到张晨的脸上,他惨白的脸此刻发生了极明显的变化,变得红润起来,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漂亮得像个假人。
红润润的嘴唇似在索吻,我也吻了上去,鼻尖不经意间擦过鼻尖,宛如爱侣。
那一夜我们做了许多次,到最后他没了力气,只会小声地哼哼着,可就算这样,四肢依旧紧紧地缠着我,温顺又可爱。
我再最后一次射出后吻了一下他的额头,下面舍不得拔出,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今天忘记带套——或者说,压根都没有提起这个念头。
我的手指压在张晨的头发上揉了揉,这一次的烟瘾没有再做克制,我抽出了床头的香烟,咬在嘴唇里点了火。
我是高二那年开始抽烟的,原因有点特殊,女朋友喜欢抽烟。我只交往过一个女朋友,姓林,名叫丹妮。林丹妮是一个高挑白`皙的女孩儿,我们高中的女生的夏天校服是白色衬衫搭老式格子裙,很多女生嫌弃格子裙款式太土,颜色也老气,宁愿去换一条男生的长裤子。但林丹妮不一样,她穿着公认的很难看的长格子裙,依旧是一群人里最好看的。
她的头发不是很长,刚刚搭到了肩膀上,上课的时候会很规矩地扎个马尾,等下了课,把头绳自头发上取下,身后的一排男生都会小声地吸一口气——她的头发又黑又密,那时电视剧流行光亮头发的洗发水广告,但林丹妮看起来比广告模特还漂亮。
她家庭情况很好,爸爸是外交官,妈妈在大学教书,人长得漂亮,难得的是成绩也不错,是我们高中男生里公认的女神。
当年高级一中十大未解之谜里,排名第一的就是我如何追到林丹妮的。
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因为说来很多人不会相信,是林丹妮追的我。
我们之间的孽缘源自高中开学那一天,我自告奋勇去帮忙搬书,路上鞋带松了低头系了个鞋带,刚刚认识的老师和同学都不见了,我一个人在诺大的校园里迷了路,走着走着就闻到了细微的烟草味儿——我对这个不陌生,因为我爷爷偶尔会抽颗烟。
于是我发觉偏僻的校园角落,金黄的银杏树间,有个漂亮女孩正靠着树,抽着烟。
她抬起头,让我撞进了他的眼,她说:“没见过女孩子抽烟啊?”
我又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也没说,干脆转身离开了。
后来没过多久,林丹妮就成了校园的女神,校园的男神就是张晨,女生们害怕张晨会喜欢林丹妮,男生门害怕林丹妮会喜欢张晨,他俩还偏偏在一个班级里。
我写着卷子,听同桌传递着八卦,原以为这一切都与我毫无关系,直到高一下的那天情人节,林丹妮手里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走过长长的回廊,堵住了背着书包正想回家的我。
她笑颜如花,脸上还有一丝红晕:“陈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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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好散?”我的视线扫过那枚沉在酒杯底部的戒指,又扫过猩红色的桌布。
“你说过,我们没办法做得到好聚好散。”
张晨的声音有些飘忽,却干净利落,十分果决。
“所以你原本是想叫我和你大吵一架,再提分手?”
“嗯。”
“你是十八岁么?还这么幼稚。”
“陈和平,我其实不想像现在这样,你特清醒,我也特清醒,然后清醒地说再见。”
“清醒点好,省得藕断丝连,以后再后悔。”
我说完了这句话,张晨笑了起来,他的脸白得发光,嘴唇许是因为喝了红酒的缘故,红艳艳的,特像西方的吸血鬼。
“我现在就开始后悔,但这是我必须要做的事。陈和平,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从他提出分手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想,我应该同他说些什么。
挽留和劝阻是不可能的,张晨之于我,从来都不是必需品。
大方祝福似乎也不可能,他缠着我那么多年,骤然放弃,再最初的愣忪后,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唏嘘难过。
想了又想,只得说:“以后好好照顾自己,违法乱纪的事少做,钱永远都赚不完,差不多就收手得了。”
这话我刚说完,张晨就噗嗤一声笑了,他很高兴地笑个不停,眼角还泛出了泪光,特别可爱。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瞧,似回到少年时光,我们一起在篮球场上,他高高挑起,将手中的球投进了球筐。
他在笑着看球,我看着大笑的他,久久地移不开眼睛。
这顿饭我买的单,花了我现阶段两个月的工资,张晨懒洋洋地靠在座椅上:“陈和平,你先走。”
“你先走吧。”
“你不想甩了我,我也不想甩了你。”
我懒得同他争辩,干脆站起了身:“那戒指我会快递给你。”
“扔了吧,你看,我的都扔了。”
“好。”
门在他的身后,我径直向前走,路过他的时候,衣袖却被抓住了。
我站在原地,低头恰好与他的视线相对,他飞快地别开了眼睛。
“我们,要不再约一晚?”
我该断然拒绝他,拂袖而去的,但我看了看他那张惨白的脸,未经思索地回答:“好。”
他轻咳了一声:“我在这家酒店有常年预留的房间。”
“那就去那里。”我对于睡在哪里没有什么意见,左右也是最后一夜了。
我与张晨衣冠楚楚、不紧不慢地向电梯的方向走,下了电梯再从容地找到了他的房间,张晨刷了一下指纹,拧开了房门。
房间的灯自动亮了起来,我也走了进去撞上了门,迎面而来的,就是张晨急切的吻。
我许久未同他做—爱,也未曾料到张晨的热情,因而有些被动地靠在了门上,被他亲得嘴角发疼,脑子都有些蒙。
等到理智稍稍回炉,唇舌开始争夺欲--望的掌控权,张晨也顺从地张开了嘴唇,任由我汲取和侵占。
我们吻得难分难舍,手指贪婪地束紧对方的腰身,下半身紧紧相贴,很快就擦枪走火。
第32章
我们倒在柔软的床上,一瞬间产生了即将陷入其中的错觉,像两只撕碎了伪装沉迷欲`望的兽,用牙齿和指甲在对方的身体上留下印记,插入的时候张晨急促地喊了一声,他咬上了我的肩膀,很重也很疼。
他的舌头舔弄着我的肩膀,喘着气问我:“你以后,会不会忘记我?”
我重重地顶了他一下,嘴唇擦过他的发丝:“以后那么长,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张晨笑着捶我的后背,他的双腿像他的肉—穴一样紧,紧紧地缠着我,仿佛他此刻依旧深爱着我,舍不得我似的。
我放纵欲`望,试图借由此迷惑过分冷静的大脑,但依旧无法沉迷于此,我控制不住我的眼睛慢慢地移动到张晨的脸上,他惨白的脸此刻发生了极明显的变化,变得红润起来,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漂亮得像个假人。
红润润的嘴唇似在索吻,我也吻了上去,鼻尖不经意间擦过鼻尖,宛如爱侣。
那一夜我们做了许多次,到最后他没了力气,只会小声地哼哼着,可就算这样,四肢依旧紧紧地缠着我,温顺又可爱。
我再最后一次射出后吻了一下他的额头,下面舍不得拔出,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今天忘记带套——或者说,压根都没有提起这个念头。
我的手指压在张晨的头发上揉了揉,这一次的烟瘾没有再做克制,我抽出了床头的香烟,咬在嘴唇里点了火。
我是高二那年开始抽烟的,原因有点特殊,女朋友喜欢抽烟。我只交往过一个女朋友,姓林,名叫丹妮。林丹妮是一个高挑白`皙的女孩儿,我们高中的女生的夏天校服是白色衬衫搭老式格子裙,很多女生嫌弃格子裙款式太土,颜色也老气,宁愿去换一条男生的长裤子。但林丹妮不一样,她穿着公认的很难看的长格子裙,依旧是一群人里最好看的。
她的头发不是很长,刚刚搭到了肩膀上,上课的时候会很规矩地扎个马尾,等下了课,把头绳自头发上取下,身后的一排男生都会小声地吸一口气——她的头发又黑又密,那时电视剧流行光亮头发的洗发水广告,但林丹妮看起来比广告模特还漂亮。
她家庭情况很好,爸爸是外交官,妈妈在大学教书,人长得漂亮,难得的是成绩也不错,是我们高中男生里公认的女神。
当年高级一中十大未解之谜里,排名第一的就是我如何追到林丹妮的。
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回答,因为说来很多人不会相信,是林丹妮追的我。
我们之间的孽缘源自高中开学那一天,我自告奋勇去帮忙搬书,路上鞋带松了低头系了个鞋带,刚刚认识的老师和同学都不见了,我一个人在诺大的校园里迷了路,走着走着就闻到了细微的烟草味儿——我对这个不陌生,因为我爷爷偶尔会抽颗烟。
于是我发觉偏僻的校园角落,金黄的银杏树间,有个漂亮女孩正靠着树,抽着烟。
她抬起头,让我撞进了他的眼,她说:“没见过女孩子抽烟啊?”
我又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也没说,干脆转身离开了。
后来没过多久,林丹妮就成了校园的女神,校园的男神就是张晨,女生们害怕张晨会喜欢林丹妮,男生门害怕林丹妮会喜欢张晨,他俩还偏偏在一个班级里。
我写着卷子,听同桌传递着八卦,原以为这一切都与我毫无关系,直到高一下的那天情人节,林丹妮手里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走过长长的回廊,堵住了背着书包正想回家的我。
她笑颜如花,脸上还有一丝红晕:“陈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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