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分卷阅读25

    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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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第二年孟春,冰消雪融,河水化冻,孙家的田地养肥,金麟儿也已适应学堂。

    孙擎风不再偷偷跟着金麟儿,穿一身粗布衣裳,日出而作、日落而歇,下到泥地里播种插秧,买了鱼苗放在水田里养,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庄稼汉。

    金麟儿看孙擎风辛苦,收起玩心,每日放学后,都不再和伙伴们玩耍,总是一路小跑回家。

    春日午后,熏风和畅。

    金麟儿跑进院门,把门拴扣好,从后院里捉了只公鸡,嘴里念念有词,手起刀落割开鸡脖子,公鸡瞬间毙命。

    他盛了满碗鸡血,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再淘米蒸饭,又蒸了鸡肉肉和几样小菜,而后在灶台边打坐运功。

    等到饭菜冒出香气,金麟儿结束修炼,便把饭菜放进食盒,高高兴兴地跑去田地山送给孙擎风。

    午后云散天开,日光正盛。

    孙擎风蹲在田坎上,抱着海碗埋头刨饭,腮帮子鼓胀:“我带了干粮,你不必日日都来。”

    “我喜欢和你一起吃饭,这样才有味道。”金麟儿饭量不大,很快吃完饭,把碗往地上一放,想跑去田里帮忙干活。

    “慢着!”孙擎风忙不迭拉住金麟儿,帮他把裤腿卷起,“读了一年书,还跟个野猴子似的,衣裳不用你洗?”

    “嘿嘿,本就不用我洗。”金麟儿跳起来,两腿一抖甩掉鞋子,跑进泥地里,修长洁白的小腿上沾满污泥,透着青春蓬勃的生命力。

    云柳镇依山傍水,种的是水田。

    金麟儿伸长脖子向远处张望,学着邻家老农的模样,把捆好的秧苗高高举起,使劲往田地里抛。

    老农听到响声,回望过来,只看一眼便笑喊:“太稀啦!”

    金麟儿虚心求教,跟那老农学了好一阵,有模有样地插了三行,已经累得腰酸。他见孙擎风正嚼着草根发愣,不在看自己,便偷偷蹲下来捉小鱼玩。

    其实,孙擎风脸皮薄,金麟儿看他时,他便假装发愣,等到金麟儿收回视线,他便偷偷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许是怕金麟儿遇到危险?至于,光天化日下的水田里,到底能有什么危险,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担心。

    孙擎风很快就发现了金麟儿的举动,当即大吼:“不许捉鱼!”他收好碗筷,下到田里,捉了泥鳅往金麟儿衣服里扔,吓得金麟儿哇哇大叫。

    两个人在泥地里比赛插秧,无疑是金麟儿输了,被抹了满脸泥。

    邻家老农干完活,看孙擎风正扯着衣袖帮金麟儿擦脸,觉得这对父子甚是有趣,便坐在田坎上,做了根鱼竿送给金麟儿,让他们去松江河钓鱼玩。

    时近傍晚,日薄西山,天空中云蒸霞蔚。

    在金麟儿期待的眼神中,孙擎风扛着鱼竿、提着食盒,牵着他的腰带,把他带到松江河边。

    河边绿柳浓阴,春光无限。镇上的人都在忙着插秧,只有孙家“两父子”不务正业跑来钓鱼。

    孙擎风系饵抛竿,把钓竿塞到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躺在柳荫下,孙擎风便去往林间射猎。

    微风吹过,涟漪阵阵,松江河一派安宁。

    等到孙擎风提着野兔走回河岸边,已有晚霞夕照,满河金红光彩如练。

    金麟儿把钓竿插在地石缝间,边打瞌睡边磨牙,鼻尖上挂着个小泡泡,天真无邪,像个画中人。

    孙擎风不忍搅了金麟儿的美梦,跑到远处处理兔肉,生起篝火烤兔。

    他把饭碗洗净,接了满碗兔血,转头望见金麟儿的睡颜,略一回想,发现自从搬到云柳镇以来,他就很少当着自己的面饮血。

    孙擎风拿着碗的手渐渐收紧,指尖被压得发白,险些将碗捏碎。

    只听哗啦一声,这碗血被倒入河中。鲜红的血,很快消溶于水,河水复归清澈。

    待到烤肉熟透,金麟儿还没睡醒。

    孙擎风拿着长木棍,把散发着香气的肉串伸到金麟儿鼻下摇晃。

    “好香,好香。”金麟儿抽抽鼻子,咂巴着嘴,活生生被香气熏醒,尚未睁眼便一口咬在兔肉上,被烫得大叫一声,终于睁开眼睛,“哇!烤兔子自己飞到我面前了,我在做梦?”

    “不对,我的鱼!不,兔子……鱼……”他睡得迷迷糊糊,看看已经被扯断的钓竿,再看看近在咫尺的烤兔,一时间不知哪个更重要。

    孙擎风嗤笑:“瞧你那点出息,教主。”

    金麟儿决定吃饱再说,一口咬下兔腿,吃得满嘴晶亮,赞道:“孙前辈,你的腿真是太厉害了!不,我是说你烤的兔腿,可真好吃。若你觉得种田辛苦,不防开个小食摊。”

    孙擎风的手艺,自己心里有数,随口道:“好好说话,别找不痛快。”

    金麟儿笑了起来,指着远处天空:“你快看,那朵云像只小狗,快要把太阳吃掉了。”

    “当心老子咬死你。”孙擎风说罢,大口吃起兔肉。

    两人并排坐着,孙擎风背靠垂柳,金麟儿靠着孙擎风的肩膀,沉默地吹着河风。

    篝火余烟未灭,被风吹成一丝一丝、一绺一绺,千万缕搅在一起,明明无有实质,但就是分不开,扯不断。转眼间,日落月升,夜幕降下,千江月满。

    这年夏日酷热少雨,松江河水少,河道最浅处,依稀已露出河床。

    田地缺水,孙擎风每日都从河里挑水回去,比从前忙碌许多,没功夫等金麟儿送饭,只吃干粮,让金麟儿在家避暑。

    金麟儿哪里闲得住?每日放学后,先将晚饭做好,随便吃些填饱肚子,马上跑去帮孙擎风挑水。虽然,他四体不勤,常常是孙擎风担了十桶水,他还抱着水桶蹲在半路上。

    孙擎风嘴上说着他贪玩不肯习武,是种恶因得恶果,但只要稍等片刻,不见金麟儿的身影,则会毫不犹疑地回过头寻他,把他和水桶一同提回去。一桶水,并不轻,但金麟儿于他而言,不是负担。

    金麟儿心中羞愧,努力不给孙擎风添麻烦,咬牙撑了一日,夜里回家做功课时,手抖得连笔都拿不稳,只写了两个字,就甩了自己满脸墨汁。

    孙擎风憋着笑,同金麟儿并排坐下,从他手里夺过毛笔,随手帮他写字。

    金麟儿从未见过孙擎风写字,未知他的字竟写得这样好看,笔意酣畅,遒劲自然,一笔一划都带着横扫千军的激昂意气,当即苦着脸止住他:“你快别写了,你比夫子写的还好,他一眼就能识破。”

    “废话恁多。”孙擎风拉长脸,把笔放在搁山上。

    金麟儿自知又惹得孙擎风不痛快,正想着该如何道歉哄他,冷不防被孙擎风双手提起,让自己坐在他身上。

    孙擎风:“你的字太丑,还写不写了?”

    “等、等我看看。”金麟儿感觉很新奇,心里隐约生出一种侥幸摸到老虎屁股的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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