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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女配娇宠记[穿书] 作者:陛下不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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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女配娇宠记[穿书] 作者:陛下不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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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就要成为最有名的歌星,一定要有极大的潜质。
这时,有人进来禀告:“九爷,乔云笙来了。”
沈九冷哼了一声,他哪不清楚乔六是来干什么的,乔六无非是想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找到那个乡下姑娘。
呵呵,即便现在他没有找到,那又如何?他有的是信心。
沈九缓缓地走了过去,一眼就瞥见了乔云笙,他神色淡淡,正看着台上。
乔六收回视线,他看见沈九过来,嘴角微微翘起。
沈九悠悠落座,讽刺了一句:“哟,一天到晚往别人的地盘上跑,仙乐宫就这么无趣吗?”
紧接着,沈九又说:“不过想想也是,有你这样的老板,仙乐宫那地方是人能待的吗?”
乔六懒懒地靠在沙发上,一双长腿交叠,漫不经心地说:“沈娇娥,你以为大都会是什么好地方?”
乔六淡淡地瞥了台上一眼,歌女和舞女正在台上表演,他呵了一声。
“瞧瞧,蝴蝶走了以后,资质一个比一个差。”
此时,歌女正在唱歌,看见乔六冷冷的眼神,她不由地顿了一下,错过了好几个节拍。
然后,沈九似笑非笑地看了歌女一眼。
歌女连忙调整情绪,接着唱了下去,再也不敢看乔六。
沈九轻笑了一声:“乔六,你说什么大话?三个月后,你以为谁还会记得蝴蝶?”
沈九一字一句:“我沈九捧出的歌女,绝对能红遍整个上海滩!”
“你的仙乐宫,完了。”
即便现在还没有找到能赢赌约的姑娘,但是沈九丝毫不怕,他从小到大想要做的事,全部做到了。
从前是这样,以后还是如此。
乔六半垂着眸子,悠悠地开口:“哦?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等着你给我跪地求饶,等着大都会一败涂地。
沈九还是个落魄少年时,乔六就和他杠上了。如今,沈九成为了青会的头目,乔六依旧把沈九视为对手。
这次赌约,乔六非赢不可。
乔六离开后,曹安端了一杯茶,递给沈九:“九爷,您消消气,犯不着为乔六这种人发火。”
让一个乡下姑娘在三个月内,成为最有名的歌星,若是旁人,定觉得实现的可能性不大。
可曹安是谁啊,他无条件赞同沈九说的每一句话,九爷说能成,那这事非成不可。
但是,当务之急是让九爷先消气。
曹安:“九爷,这是您最喜欢的茶,您尝一下。”
茶这种东西,曹安不懂,在他眼里,茶和水没什么区别,一仰头就可以喝个精光。
但是曹安记住了沈九最爱的茶,那就是碧螺春,于是,曹安就把这茶常备着。
曹安还有个爱好,那就是收集陶瓷做的东西。别看曹安是个黑脸大汉,但他对这种易碎的东西尤其偏爱。
俗话说,大汉的身子,少女的心啊。
曹安拿了自己最钟爱的杯子,泡上九爷最爱的茶,端到了沈九的面前。
沈九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眉毛一动:“曹安,这茶味道不错。”曹安一喜,“九爷,您喜欢就好。”
沈九又说:“就是这杯子丑了点。”
曹安:“……”得不到九爷的认可,他的确有些难过。
但是,只要九爷心情变好了就成。曹安收拾了情绪,说:“九爷,说起会唱歌的乡下姑娘,我倒有一个人选。”
沈九挑了挑眉:“哦?你说说。”
曹安:“乔六以前把一个歌女扔进水里,那歌女好像是个乡下姑娘。”沈九和乔六是死对头,所以,曹安会格外关注乔六的事。
沈九:“把女人扔进水里?乔六真是越来越变态了。”
曹安附和:“可不是么,哪比得上九爷您英明神武,乔六连您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曹安顺势又拍了沈九马屁。
沈九懒懒地靠在椅背上,摩挲着茶盏:“我若把这歌女培养成最红的歌星……”
当初被乔六百般嫌弃的人,后来却成为了光芒万丈的歌星,沈九单是想想都觉得这感觉实在是太妙。
想起乔六吃瘪的样子,沈九的唇边浮起一丝笑意。
曹安跟着说:“到时候就让乔六磕头道歉,好好锉挫他的锐气。”
沈九瞥了曹安一眼:“你去找那歌女,就说九爷请她来大都会唱歌。”
曹安应了声是,就退下了。
曹安调查了这个乡下姑娘的资料,知道她先前在一些小歌舞厅唱过歌,反响还不错,现在则在某个公司工作。
曹安带着小弟们来到了丁月璇的公司。小弟们跟在曹安后面,有人问:“大哥,这乡下姑娘能成为最有名的歌星吗?”
一个人接话:“大哥,我虽觉得这事有点玄。但是,我相信九爷,一定能把乔六打压得死死的。”
曹安停住脚步,笃定:“别说是个乡下姑娘,就算她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九爷也能把她捧成大歌星!”
青会众人都对沈九充满了信心,大家继续往前走。
曹安一边走着,一边打量着这个公司。他心想,这个公司有点小,芝麻大点的地人还不少。
哪像大都会,宽敞、明亮,单说那个大门口,都要比一般地方气派很多,丁月璇来到大都会,绝对不舍得走。
曹安到了,小弟们刚想冲上去,曹安一抬手,制止了他们。小弟们疑惑:“大哥,咋了?”
曹安挺了挺胸膛:“九爷说了,咱们要做有礼貌的流氓。”然后,曹安敲了敲门,只不过,曹安力气大,敲门的力度还是大了点。
里面的人猛地听见这重重的敲门声,吓了一跳,他说:“进来。”他心里想着,谁这么不礼貌,敲个门声音这样大。
随即,门打开,他看见一个黑脸大汉带着几个凶神恶煞的人走了进来。他咽了咽口水,流氓?
他小心地问:“您找谁?”千万不要是来找事的。
曹安:“我找丁月璇。”这人一听,丁月璇不是前些天刚来工作的那个人吗?怎么惹上了这样的人。
他刚想问:“您找丁月璇什么事?”曹安看了一眼,他立马噤声。
曹安心想,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磨磨唧唧,让他找人就去找人,话这么多干什么。
曹安:“我找丁月璇说几句话。”这人连忙说:“好的,好的,我现在就找丁月璇来。”
曹安想了想,说:“谢谢。”语气要多温和有多温和。
哪料到那人抖得更厉害了,飞似的跑出去,头也不回。
曹安:“……”他有这么可怕吗?
丁月璇来到这个公司有一段时间了,她已经逐渐适应了这里的氛围,同事们待她不错,工作又稳定,丁月璇还挺满意的。
现在丁月璇正在整理文件,这时,一个人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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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内就要成为最有名的歌星,一定要有极大的潜质。
这时,有人进来禀告:“九爷,乔云笙来了。”
沈九冷哼了一声,他哪不清楚乔六是来干什么的,乔六无非是想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找到那个乡下姑娘。
呵呵,即便现在他没有找到,那又如何?他有的是信心。
沈九缓缓地走了过去,一眼就瞥见了乔云笙,他神色淡淡,正看着台上。
乔六收回视线,他看见沈九过来,嘴角微微翘起。
沈九悠悠落座,讽刺了一句:“哟,一天到晚往别人的地盘上跑,仙乐宫就这么无趣吗?”
紧接着,沈九又说:“不过想想也是,有你这样的老板,仙乐宫那地方是人能待的吗?”
乔六懒懒地靠在沙发上,一双长腿交叠,漫不经心地说:“沈娇娥,你以为大都会是什么好地方?”
乔六淡淡地瞥了台上一眼,歌女和舞女正在台上表演,他呵了一声。
“瞧瞧,蝴蝶走了以后,资质一个比一个差。”
此时,歌女正在唱歌,看见乔六冷冷的眼神,她不由地顿了一下,错过了好几个节拍。
然后,沈九似笑非笑地看了歌女一眼。
歌女连忙调整情绪,接着唱了下去,再也不敢看乔六。
沈九轻笑了一声:“乔六,你说什么大话?三个月后,你以为谁还会记得蝴蝶?”
沈九一字一句:“我沈九捧出的歌女,绝对能红遍整个上海滩!”
“你的仙乐宫,完了。”
即便现在还没有找到能赢赌约的姑娘,但是沈九丝毫不怕,他从小到大想要做的事,全部做到了。
从前是这样,以后还是如此。
乔六半垂着眸子,悠悠地开口:“哦?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等着你给我跪地求饶,等着大都会一败涂地。
沈九还是个落魄少年时,乔六就和他杠上了。如今,沈九成为了青会的头目,乔六依旧把沈九视为对手。
这次赌约,乔六非赢不可。
乔六离开后,曹安端了一杯茶,递给沈九:“九爷,您消消气,犯不着为乔六这种人发火。”
让一个乡下姑娘在三个月内,成为最有名的歌星,若是旁人,定觉得实现的可能性不大。
可曹安是谁啊,他无条件赞同沈九说的每一句话,九爷说能成,那这事非成不可。
但是,当务之急是让九爷先消气。
曹安:“九爷,这是您最喜欢的茶,您尝一下。”
茶这种东西,曹安不懂,在他眼里,茶和水没什么区别,一仰头就可以喝个精光。
但是曹安记住了沈九最爱的茶,那就是碧螺春,于是,曹安就把这茶常备着。
曹安还有个爱好,那就是收集陶瓷做的东西。别看曹安是个黑脸大汉,但他对这种易碎的东西尤其偏爱。
俗话说,大汉的身子,少女的心啊。
曹安拿了自己最钟爱的杯子,泡上九爷最爱的茶,端到了沈九的面前。
沈九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眉毛一动:“曹安,这茶味道不错。”曹安一喜,“九爷,您喜欢就好。”
沈九又说:“就是这杯子丑了点。”
曹安:“……”得不到九爷的认可,他的确有些难过。
但是,只要九爷心情变好了就成。曹安收拾了情绪,说:“九爷,说起会唱歌的乡下姑娘,我倒有一个人选。”
沈九挑了挑眉:“哦?你说说。”
曹安:“乔六以前把一个歌女扔进水里,那歌女好像是个乡下姑娘。”沈九和乔六是死对头,所以,曹安会格外关注乔六的事。
沈九:“把女人扔进水里?乔六真是越来越变态了。”
曹安附和:“可不是么,哪比得上九爷您英明神武,乔六连您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曹安顺势又拍了沈九马屁。
沈九懒懒地靠在椅背上,摩挲着茶盏:“我若把这歌女培养成最红的歌星……”
当初被乔六百般嫌弃的人,后来却成为了光芒万丈的歌星,沈九单是想想都觉得这感觉实在是太妙。
想起乔六吃瘪的样子,沈九的唇边浮起一丝笑意。
曹安跟着说:“到时候就让乔六磕头道歉,好好锉挫他的锐气。”
沈九瞥了曹安一眼:“你去找那歌女,就说九爷请她来大都会唱歌。”
曹安应了声是,就退下了。
曹安调查了这个乡下姑娘的资料,知道她先前在一些小歌舞厅唱过歌,反响还不错,现在则在某个公司工作。
曹安带着小弟们来到了丁月璇的公司。小弟们跟在曹安后面,有人问:“大哥,这乡下姑娘能成为最有名的歌星吗?”
一个人接话:“大哥,我虽觉得这事有点玄。但是,我相信九爷,一定能把乔六打压得死死的。”
曹安停住脚步,笃定:“别说是个乡下姑娘,就算她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九爷也能把她捧成大歌星!”
青会众人都对沈九充满了信心,大家继续往前走。
曹安一边走着,一边打量着这个公司。他心想,这个公司有点小,芝麻大点的地人还不少。
哪像大都会,宽敞、明亮,单说那个大门口,都要比一般地方气派很多,丁月璇来到大都会,绝对不舍得走。
曹安到了,小弟们刚想冲上去,曹安一抬手,制止了他们。小弟们疑惑:“大哥,咋了?”
曹安挺了挺胸膛:“九爷说了,咱们要做有礼貌的流氓。”然后,曹安敲了敲门,只不过,曹安力气大,敲门的力度还是大了点。
里面的人猛地听见这重重的敲门声,吓了一跳,他说:“进来。”他心里想着,谁这么不礼貌,敲个门声音这样大。
随即,门打开,他看见一个黑脸大汉带着几个凶神恶煞的人走了进来。他咽了咽口水,流氓?
他小心地问:“您找谁?”千万不要是来找事的。
曹安:“我找丁月璇。”这人一听,丁月璇不是前些天刚来工作的那个人吗?怎么惹上了这样的人。
他刚想问:“您找丁月璇什么事?”曹安看了一眼,他立马噤声。
曹安心想,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磨磨唧唧,让他找人就去找人,话这么多干什么。
曹安:“我找丁月璇说几句话。”这人连忙说:“好的,好的,我现在就找丁月璇来。”
曹安想了想,说:“谢谢。”语气要多温和有多温和。
哪料到那人抖得更厉害了,飞似的跑出去,头也不回。
曹安:“……”他有这么可怕吗?
丁月璇来到这个公司有一段时间了,她已经逐渐适应了这里的氛围,同事们待她不错,工作又稳定,丁月璇还挺满意的。
现在丁月璇正在整理文件,这时,一个人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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