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凤族圣子 作者:悠梦依然
分卷阅读11
重生之凤族圣子 作者:悠梦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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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出门
第十四章。出门
百里悠最终还是和林云筝一起出了门。尽管,看少女的意思,她明显不想让他也跟着去买菜!
林云筝的顾虑显然是正确的。
走在有些絮乱拥挤的菜市场内,百里悠的身影就好似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却偏偏,他那独特的气质与现场的环境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他就好似本应该坐在高档场所悠闲的喝着咖啡的贵公子,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份从容和尊贵。
这样出色的俊美少年,平日里只知道斤斤计较的卖菜大婶们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岂有不看呆了的结果。
“喂,大婶,大婶,你的青椒怎么卖?大婶?”喊了好几道,结果对面的中年妇女眼睛依然死死的盯着自己后面,林云筝有些气闷的同时不由深觉她哥现在的魅力果然是深不可挡,就连这样大年纪的大妈都抵不住。
“大婶?”
“啊,什么?”
“你的青椒怎么卖?”在篮子里挑挑拣拣,林云筝一边头也不抬的问道。
“五块钱一斤。”卖菜的大婶虽然回过了神,但她的目光却是不时的偷偷看向少女后边站着的百里悠。
她活了这么大一把岁数了,还是头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孩子呢,多看几眼不吃亏。
“五块钱?”林云筝突然回过头:“哥,我们多买一点青椒吧,你以前不是最爱吃青椒炒肉么,我们多买点回去放在冰箱里。家里冰箱里什么菜都没有,先买在那里存着。”
“好,就依你。”百里悠看着少女,温柔的笑了。
林朝歌喜欢什么他不知道,不过他倒是不怎么挑食。只是对于自己喜欢的就不着痕迹的多吃点,不喜欢的就少吃点而已,却是从来都不会让别人摸透他的喜好。这也算是他在百里一族生活了二十四年养成的谨慎习惯。
那里,可能稍微不慎,就会死得不明不白。
嫉妒他的人,从来不乏少数。
“那,大婶,给我一个袋子。”
“好嘞。小姑娘,这是你哥啊?长得可真是俊俏。这样吧,既然你们要多买些我的青椒,我可以稍微给你们算便宜点,四块五怎么样?这已经算是最便宜的了,要知道大婶我以前可是从来都不说价的。”
“那就谢谢大婶你了。”
果然,长得好看就是吃香,连买个东西都占便宜。这在以前她可是从来都遇不到的好事。须知菜市场里卖的东西本来就要比超市里便宜一些,卖菜的人赚的也不过是一点蝇头小利,连一毛两毛的都最是计较,哪里会有今天这样好说话。
这一路走来,她买的那些菜可是都便宜不少呢。
没想到,老哥如今模样大变样了不说,就连人气也蹭蹭蹭的直往上涨。
“大婶,我挑好了,你称一称多少钱?”
把东西递给卖菜的大婶,称着这个空隙,林云筝转过身挽住了身后百里悠的手臂。
“哥,我们等会儿去买肉吧,看你脸苍白的,肯定是这几天没有好好吃饭,我非得给你补回来不行。对了,除了青椒,还要再买些生菜莴苣青瓜之类的,这些都是哥你最爱吃的。”
百里悠看着忙忙碌碌的少女,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即使他没有环顾四周,百里悠依然感觉得到周围那些人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这在以前他作为百里悠的时候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待遇。那个时候的他不过长相清秀,放在众多百里一族那俊美出色的人当中,自己就好似黯然的丑小鸡,谁还会注意到他?
不,应该说有一个人的视线从来都没有看过别人,至始至终都在关注着他的喜怒哀乐。
他的二哥啊,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
知道自己死在了试炼之地后,他的二哥是不是对自己很失望?
“哥,走,我们去那边买肉。”没有注意到身后少年的异常,林云筝提着买好的青椒,一把拉过百里悠向前走去。
第十五章 雌雄同体(1)
第十五章。雌雄同体(1)
不得不说,有一副颠倒众生的好相貌的确好说话很多。
在看到自己手里提着的肉不仅没有往常的缺斤少两,甚至还多出了额外的那么一点后,就连林云筝这个自诩小美女的人都有些嫉妒了。
想到刚才那个卖肉的青年看着她哥的那副憨厚傻笑的模样,林云筝就有些怒其不争。
你说你傻笑个什么劲儿,她哥就算再怎么的漂亮,那也是男的,又不能娶回家当媳妇。
“我们回去吧。”看着手里提着的众多东西,大包小包的,貌似想买的都买齐了后,百里悠看着身边的少女,温柔的说道。
“好,我们回去。”显然也意识到自己买得有点多了,两只手都快提不过来了,林云筝也就爽快的答应了。而且,菜市场她刚才和老哥一起逛了好几圈,来来回回的,里面的东西都看过了,也没有什么漏下的。
不过……
“哥,以后你要买菜的时候都叫你妹妹我过来帮你啊,你一个人可不要出来。”
“为什么?”正准备回去就突然听到少女这样来了一句,百里悠很是诧异的回过头,疑惑的问道。
“这里多混乱啊,而且你看你跟着我出来一趟,本来应该很嘈杂的菜市场马上就鸦雀无声了,所有人都看着我们,就算你妹妹我一向大方,都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刚才就让你不要出来的,我一个人来就好了。看吧,果然是这样。”
她就知道,让她哥跟着一起来会发生这样的事。
百里悠左右看了看四周,表情颇有些不自在。
他自然不想被别人当做动物园的猴子般任人打量,可惜这具身体的外在条件实在是太好,想要遮掩住光华都难。而且,眼睛是别人的,他总不可能让所有人都闭上眼不准看他吧?
百里悠摸了摸鼻子,突然有些怀念自己以前那副普通的容貌了。至少,那样的他,并不引人注目。
好在,林朝歌所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幽静,又因为附近越来越凶的传言的缘故,即使是白天也都没有多少人出来晃荡。走在回家的大街上,看着沿途有些清冷的街市,百里悠第一次庆幸起来。
还好,这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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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凤族圣子 作者:悠梦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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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出门
第十四章。出门
百里悠最终还是和林云筝一起出了门。尽管,看少女的意思,她明显不想让他也跟着去买菜!
林云筝的顾虑显然是正确的。
走在有些絮乱拥挤的菜市场内,百里悠的身影就好似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却偏偏,他那独特的气质与现场的环境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他就好似本应该坐在高档场所悠闲的喝着咖啡的贵公子,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份从容和尊贵。
这样出色的俊美少年,平日里只知道斤斤计较的卖菜大婶们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岂有不看呆了的结果。
“喂,大婶,大婶,你的青椒怎么卖?大婶?”喊了好几道,结果对面的中年妇女眼睛依然死死的盯着自己后面,林云筝有些气闷的同时不由深觉她哥现在的魅力果然是深不可挡,就连这样大年纪的大妈都抵不住。
“大婶?”
“啊,什么?”
“你的青椒怎么卖?”在篮子里挑挑拣拣,林云筝一边头也不抬的问道。
“五块钱一斤。”卖菜的大婶虽然回过了神,但她的目光却是不时的偷偷看向少女后边站着的百里悠。
她活了这么大一把岁数了,还是头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孩子呢,多看几眼不吃亏。
“五块钱?”林云筝突然回过头:“哥,我们多买一点青椒吧,你以前不是最爱吃青椒炒肉么,我们多买点回去放在冰箱里。家里冰箱里什么菜都没有,先买在那里存着。”
“好,就依你。”百里悠看着少女,温柔的笑了。
林朝歌喜欢什么他不知道,不过他倒是不怎么挑食。只是对于自己喜欢的就不着痕迹的多吃点,不喜欢的就少吃点而已,却是从来都不会让别人摸透他的喜好。这也算是他在百里一族生活了二十四年养成的谨慎习惯。
那里,可能稍微不慎,就会死得不明不白。
嫉妒他的人,从来不乏少数。
“那,大婶,给我一个袋子。”
“好嘞。小姑娘,这是你哥啊?长得可真是俊俏。这样吧,既然你们要多买些我的青椒,我可以稍微给你们算便宜点,四块五怎么样?这已经算是最便宜的了,要知道大婶我以前可是从来都不说价的。”
“那就谢谢大婶你了。”
果然,长得好看就是吃香,连买个东西都占便宜。这在以前她可是从来都遇不到的好事。须知菜市场里卖的东西本来就要比超市里便宜一些,卖菜的人赚的也不过是一点蝇头小利,连一毛两毛的都最是计较,哪里会有今天这样好说话。
这一路走来,她买的那些菜可是都便宜不少呢。
没想到,老哥如今模样大变样了不说,就连人气也蹭蹭蹭的直往上涨。
“大婶,我挑好了,你称一称多少钱?”
把东西递给卖菜的大婶,称着这个空隙,林云筝转过身挽住了身后百里悠的手臂。
“哥,我们等会儿去买肉吧,看你脸苍白的,肯定是这几天没有好好吃饭,我非得给你补回来不行。对了,除了青椒,还要再买些生菜莴苣青瓜之类的,这些都是哥你最爱吃的。”
百里悠看着忙忙碌碌的少女,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即使他没有环顾四周,百里悠依然感觉得到周围那些人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这在以前他作为百里悠的时候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待遇。那个时候的他不过长相清秀,放在众多百里一族那俊美出色的人当中,自己就好似黯然的丑小鸡,谁还会注意到他?
不,应该说有一个人的视线从来都没有看过别人,至始至终都在关注着他的喜怒哀乐。
他的二哥啊,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
知道自己死在了试炼之地后,他的二哥是不是对自己很失望?
“哥,走,我们去那边买肉。”没有注意到身后少年的异常,林云筝提着买好的青椒,一把拉过百里悠向前走去。
第十五章 雌雄同体(1)
第十五章。雌雄同体(1)
不得不说,有一副颠倒众生的好相貌的确好说话很多。
在看到自己手里提着的肉不仅没有往常的缺斤少两,甚至还多出了额外的那么一点后,就连林云筝这个自诩小美女的人都有些嫉妒了。
想到刚才那个卖肉的青年看着她哥的那副憨厚傻笑的模样,林云筝就有些怒其不争。
你说你傻笑个什么劲儿,她哥就算再怎么的漂亮,那也是男的,又不能娶回家当媳妇。
“我们回去吧。”看着手里提着的众多东西,大包小包的,貌似想买的都买齐了后,百里悠看着身边的少女,温柔的说道。
“好,我们回去。”显然也意识到自己买得有点多了,两只手都快提不过来了,林云筝也就爽快的答应了。而且,菜市场她刚才和老哥一起逛了好几圈,来来回回的,里面的东西都看过了,也没有什么漏下的。
不过……
“哥,以后你要买菜的时候都叫你妹妹我过来帮你啊,你一个人可不要出来。”
“为什么?”正准备回去就突然听到少女这样来了一句,百里悠很是诧异的回过头,疑惑的问道。
“这里多混乱啊,而且你看你跟着我出来一趟,本来应该很嘈杂的菜市场马上就鸦雀无声了,所有人都看着我们,就算你妹妹我一向大方,都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刚才就让你不要出来的,我一个人来就好了。看吧,果然是这样。”
她就知道,让她哥跟着一起来会发生这样的事。
百里悠左右看了看四周,表情颇有些不自在。
他自然不想被别人当做动物园的猴子般任人打量,可惜这具身体的外在条件实在是太好,想要遮掩住光华都难。而且,眼睛是别人的,他总不可能让所有人都闭上眼不准看他吧?
百里悠摸了摸鼻子,突然有些怀念自己以前那副普通的容貌了。至少,那样的他,并不引人注目。
好在,林朝歌所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幽静,又因为附近越来越凶的传言的缘故,即使是白天也都没有多少人出来晃荡。走在回家的大街上,看着沿途有些清冷的街市,百里悠第一次庆幸起来。
还好,这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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