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融合当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华人的基数不够大,纵然是一部分华人在美国开枝散叶,但是如果不能继续强化华人的基因,两三代之后,华人后代的那点表面特征就会消失殆尽,直到和白人没有任何分别。
    基因是一个很强大的力量,全界黑人的基因力量最强大,如果是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结合,那么他们的下一代百分之九十九会是黑人,或者说黑人的种族特征会占据绝大多数,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些黑人和白人的后代,表面特征更多的是白人,不过那只是特例,并没有普遍性。
    华人也是一样,虽然现在还没有华人和黑人成家的先例出现,但是如果华人和黑人结合,那么后代多半也是黑人特征更明显,这不值得尝试,更没有提倡的必要性。
    比较可喜的一点是,华人对于白人的肤色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华人传统终究就有“一白遮三丑”的说法,如果能加一点健康的小麦色更好,罗恩就是这样,他的肤色更接近于白人,但是华人特征也很明显,有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瞳孔,这让罗恩整体上并没有脱离华人的范畴,至少在骏马附属学校和斯普林菲尔德理工学院,罗恩并没有感受到歧视,反而因为相貌英俊,罗恩似乎更受欢迎。
    嗯,混血确实是更容易孕育俊男美女,这是公认的事实。
    至于所罗门·洛布,这确实是一个意外,从去年底开始,初雪管理的财务部门就开始对骏马集团总部和下属各分公司的账目进行独立审核,这并不代表初雪不相信骏马集团的财务部,骏马集团的财务部也会进行审核,但是对于一个每年产值数十亿的托拉斯企业而言,再多的财务监督都不嫌多,即便是李牧不要求,初雪也会这么做。
    结果很不幸,当审查到骏马服饰公司的时候,所罗门·洛布果然出了问题,而且问题很严重,虽然目前所罗门·洛布还在职位上,并没有受到任何质询,但是针对所罗门·洛布和骏马服饰公司的调查已经开始。
    严格说来,唐纳德这种行为都已经算是泄密,但是却没有人在意,因为这个消息扩散的程度到此为止,在“牧马人”组织,大家都没有秘密,哪怕是违反了骏马集团的相关规定,其目的也是为了骏马集团更好的发展,对成员之间彼此的信任,这个组织最码的基础。
    “上百万美元,那个犹太人实在是太贪婪了。”邓禄普也不喜欢犹太人,严格说来,邓禄普不喜欢所有的白人,不喜欢所有的非华人,这种情况在华人很普遍,很奇怪的一个事实,原本美国的华人是种族歧视的受害者,但当华人社会地位开始提升之后,华人的种族歧视恰恰是最严重的。
    这很好理解,经历过种族歧视的华人,对于适者生存的丛林主义体会更加深刻,这个界就是个强者为尊的界,既然华人在社会地位不高的时候遭受过歧视,那么当华人社会地位提高,华人就有理由鄙视那些所有曾经歧视过华人的,或者是社会地位不如华人的种族。
    这很正常,别说什么以德报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界更应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宽恕是强者才有的权利,弱者没有权利要求宽恕,既然落后的时候要挨打,那么为什么领先的时候不能打别人?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
    那活该代代受欺负!
    圣人往往是不常见的,正是因为不常见,所以才是圣人,不能要求人人都是圣人,那么“圣人”也就失去了应有的光环。
    实际上,即便是在华裔受歧视的时候,华裔也绝不是弱势群体,正是因为华裔凭借着辛勤和智慧过上了好日子,所以才会受人嫉妒,那些原本就不如华裔的爱尔兰裔、墨西哥裔、法兰西裔、甚至是德意志裔、英吉利裔难道天生就应该高高在上吗?
    其实不是,大多数人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如果说这个界上应该有歧视,那么也应该是阶层对阶层的歧视,而不是种族对种族的歧视,想不受歧视很简单,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成为上流社会人士,自然就不会受到歧视,也不会遭遇到生活的种种不公正,有那个时间反对歧视,不如把那些时间用来提高自己,这一点放到任何社会都适用,哪怕是口口声声“人人平等”的社会,也适用这一规律,那些整天喊着要平等的人,基本上都是些不思进取、妄想天上掉馅饼的人,社会从来都是公平的,至少提供了不同阶层之间通过努力提升自己所属阶层的上升通道,无视这些通道的存在,一味的妄想人人平等就能成为人上人就是妄想。
    都已经人人平等了,哪里还有什么人上人哦。
    “我们能做点什么?最好能搜集到那家伙犯罪的证据,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他送上法庭。”另一位在法务部工作的高尔察克还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为什么要把他送上法庭?判他个几年或者十几年的有期徒刑,然后让他在监狱里逍遥法外吗?”邓禄普作为一位法律工作者,却从来不相信法律能让人改过自新。
    或者说,邓禄普本来就没准备给所罗门·洛布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彻底解决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法律就是保护罪犯的温床,虽然这年头还没有人道主义这一说,罪犯在监狱里的人权没有人关心,但是对于一个托拉斯企业来说,如果所罗门·洛布的犯罪金额真的有数百万美元,那么只是把所罗门·洛布送进监狱,对于所罗门·罗布的惩罚就太轻微了,关于这一点,也不只是骏马集团,标准石油、摩根家族、杜邦公司等等也都一样,让人无声无息的消失,更能有效威慑那些类似事件。
    有时候,有些钱有命挣,但是没命花,这才是最可悲的。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直接干掉所罗门·洛布?”高尔察克也知道监狱并不能改造人,很多人从监狱里出来往往会变得更坏,这么说看上去不够公平,但这是个尺度问题,如果贪污一百美元就要判死刑,那么法律对于人的威慑作用肯定能达到极致。
    所以说,关键不是法律没有作用,而是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二十一纪共和国的法律之严苛全界闻名,但是想想著名的严打——
    其实还是不够严苛,就应该严打常态化,那么每个人在试图实施犯罪时,都会考虑到犯罪成本问题。
    “不,如果所罗门·罗布真的有罪,即便要判处所罗门·罗布死刑,也应该由里姆先生做决定,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尽我们的一切能力,收集和所罗门·罗布有关的犯罪证据,然后把证据交给里姆先生处理,如果找不到也没关系,谁让我们还都是实习生呢,我们还都在实习期,这不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邓禄普心狠手辣,幸好他还能认清自己的地位,不会做出格的事。
    的确,对于这些刚刚走出校门的职场新手来说,积累经验才是他们最主要的任务,骏马集团现在还不需要他们去守护,但是总有一天,他们都会成为骏马集团的守护神。
    就在邓禄普他们私人聚会的时候,初雪也在向李牧汇报所罗门·洛布的相关问题。
    “去年奥运会结束后,骏马服饰开始大规模开发欧洲市场,所罗门做得很不错,三个月内,骏马服饰公司在欧洲新开了超过二十家门店,从去年十月份到今年一月份,为了支持这些新开门店,骏马服饰公司让利总额为375万美元,其有关促销的费用分摊为130万美元,问题就在这130万美元上,我们的调查结果是,没有任何一家欧洲门店拿到了促销费用的报销款,而这些钱事实上是骏马服饰公司已经支付了的,所以现在我们怀疑是所罗门私吞了这些钱,他为那些新开的欧洲门店要了和本土一样的促销条件,但是却没有把这些钱用在促销上。”初雪为了得出这个结论付出了很大代价,调查人员的出差费用都已经超过了十万美元,如果没有任何结果,那么初雪的财务部这下亏大了。
    骏马集团的子公司之所以发展这么快,正是因为在很多时候,骏马集团的子公司使用了和二十一纪一样的发展模式,比如骏马服饰公司新开门店的促销,基本上骏马服饰公司会承担一半,区域代理商承担另一半,骏马服饰公司正是靠着这一手段,在短时间内将门店开遍了美国所有人口超过十万人规模的城市。
    对于欧洲市场的开拓同样也是这样,骏马服饰公司为了开拓市场不惜成本,在这个大多数人还根本没有品牌意识的时候,骏马服饰公司就开始投入大笔资金进行品牌推广,短时间内做到让所有的品牌都深入人心,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毕竟在一个大部分家庭还手工制作的年代,想让人们走进奢侈品商店本来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幸好骏马服饰公司的产品确实有独到之处,要么设计新颖,要么制作精美,要么不惜成本,奢侈品,就应该有奢侈品的奢侈。
    一直以来,骏马服饰公司的市场开拓都是所罗门·洛布负责的,所罗门·洛布却是一直以来做得都很不错,李牧甚至拿出一部分骏马服饰公司的股份作为奖励给了所罗门·洛布,但是没想到贪心不足蛇吞象,李牧所给与的并没有让所罗门·洛布满足,这的确很令人气愤。
    “——更大的问题是,饱私囊并没有让所罗门·洛布满足,我这里有可靠的消息,所罗门·洛布正在和法国巴黎一个从事高级马具的家族进行接触,虽然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他们想要做什么,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所罗门·洛布和巴黎的这个家族正在试图推出一个全新的奢饰品品牌,和骏马服饰公司旗下的奢饰品牌进行竞争。”初雪继续汇报了一个更严重的情况,如果属实,那么所罗门·洛布就有了必死的理由。
    很多时候,骏马集团的子公司之所以发展的这么快,比如骏马武器公司和骏马电信公司,是因为这些公司都掌握着核心科技,也就是专利技术,具有独特的不可复制性,所以才可以快速扩张。
    骏马服饰公司却不是这样,一件含有高科技的工业产品可以申请专利,一件做工精美的生活用品却没办法申请专利,这也就导致了一个问题,相对于骏马集团的其他子公司来说,骏马服饰公司的模式是可以复制的,只要拥有技艺精湛的手工艺人,成本的投入同样不加限制,甚至可以创造出一个比骏马服饰公司更好的企业,这一点很危险。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骏马服饰公司的推广上,李牧不惜投入资金,也要快速打响知名度,抢占市场,这样才能在未来的竞争抢占先机。
    说实话,李牧预料到了骏马服饰公司会遭遇竞争,但是没想到,竞争对手居然来的这么快,而且还是来自于骏马服饰公司内部,这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哪个家族?”李牧还有点心存侥幸,希望不是另一个时空那些赫赫有名的品牌。
    “Hermès——”确实是如雷贯耳,二十一纪最有名的奢侈品牌之一,如果说竞争对手,Hermès确实是有这个资格。
    Hermès就是爱马仕,这确实是一个老牌家族,45年前在巴黎以高级马具家,1837年爱马仕在巴黎开设了首家马具店,之后就以精美的手工和贵族式的设计风格立足于马具品牌的颠峰。
    站在二十一纪的角度上,爱马仕确实是很强大,但是这是十九纪,对于爱马仕来说,骏马服饰公司才是庞然大物。
    所以真的没必要那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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