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好晨光 作者:马鹿君
分卷阅读15
不负好晨光 作者:马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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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关系。
有的问明晨:“你们老板年终还管买衣服的?”
有的对明晨说:“你哥对你真好。”
还有一个什么都不说,只对明晨露出“我懂的”的笑容,搞得明晨很不好意思,一件商品都看不下去就拉着弘光飞快地溜走,弘光还奇怪:“我觉得这几件挺好看的,你试试……诶?有那么讨厌吗?”
两个人之后,明晨忍不住问弘光:你那时候究竟想什么啊,就可劲儿给我买衣服?
弘光回忆了半天回答:“其实也没想什么?就是觉得……你的衣服太少,都旧了,然后那些衣服你穿上好看。”
明晨真无言以对。
梗了半天说:“敢情你把我当芭比娃娃哦?”
弘光挠头笑笑:“哪能呢,真没这么想。芭比娃娃哪儿有你好看。”
他的确思路笔直,自然是没想多。
明晨的念头却已经可以绕地球三周半再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如果不是弘光一贯作风特别正派,哪怕最小的事都从不走歪门邪道,明晨简直要以为,他是故意要这样撩了又跑,逗自己好玩。
怎么能不想多呢?
一整个假期,两个人都腻在一起。
同吃同住,同寝同眠,手牵手到超市购物……好吧并没有真的牵手,但基本上也已经是那个意思;连煮饭都要一起挤在厨房里……尽管厨房很大也并不算拥挤——两个人家务能力都还不错,你烧水我切菜,你炖汤我烤肉,场面和谐得有时候明晨都会产生幻觉,仿佛两个人不是刚刚认识一个学期的同学,而是已经交往结婚五年以上的老夫老妻……
半夜躺在弘光怀里他总在琢磨:
这尼玛真是直男?
这尼玛真是友谊?
你那么直……你有事没事老上手圈我腰干嘛,还总说我腰好细?
如果只是一些亲昵的小动作也就算了……毕竟男生之间,有的时候的确也的确大大咧咧,没有分得那么细——常建虽然嘴上说是要追他,可私下还总和孟筑良一个水壶里喝水呢。
然而弘光可是……
连家长都带他见了啊?
是大年二十六的事。
那天上午,明晨刚睁开眼,就见弘光拿着手机背对着他站在床头,正接电话——只是“嗯”、“嗯”地答应着,无法猜测电话那头是什么人。
明晨好奇,抱着被子坐起来,耐心地等弘光电话打完,探头过去问:“谁呀?”
弘光顺手捞过外套披在他肩上:“起来就好好穿衣服,不要着凉——是我爸爸,他说明天回来。”
第17章
明晨像中了石化术一样整个人僵在原地。
明天?
弘光的爸爸?
……不是说家里没别人吗?
忽然就要见家长?
“怎么?”弘光一眼就看穿了明晨的忧虑,捏了捏他的脸,“你担心啊?”
“嗯,”明晨诚实,“大过年的家里忽然多出一个奇怪的人,你爸他没意见么……”
“你怎叫奇怪的人,”弘光大笑,用力拍拍他的肩膀,“我爸早就知道你啦,他听说你一个学期就帮我考到及格,高兴得不得了,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有意见。”
“可、可是……”
“别可是了,出门买年货是正经,”弘光把他从被窝里拽出来,“过年嘛,就是要人多才热闹。”
呵呵。
果然是“人多才热闹”。
明晨看着弘光家客厅里一屋子的人,觉得认真担忧的自己真是个傻逼……
弘光的爸爸虽然已经当了老板,身家不可与当年同日而语,但还保留了发家前的习惯,每年春节,都招待比较熟悉、无法回家过年的员工到自己家来吃年夜饭。
今年来了将近十个人,满当当地坐满了客厅和餐厅——明晨午睡起来,一推门发现楼下厅里忽然多出这么多人,大大地吓了一跳,被弘光拉到一边交代说:“你要不擅长应酬,不想搭理人,就在房间里自己玩,一会儿咱们自己吃。”
明晨当然不至于此。
何况也是真的想见见弘光的父亲,换了衣服就跟弘光下楼去。
弘光的爸爸长得和弘光……完全不像。
用爸爸自己的话说:“我们阿光完全像妈妈,还好一点都不像我。”
弘光高,爸爸矮;弘光帅得随便往路上站一会儿,就有人搭讪,爸爸却……就是个最普通的普通人,脸盘比较大,鼻子不是特别高,脑门还略有一点秃。
但说过两句话,明晨又觉得,弘光果然和他的爸爸是很像的。
不是长相,而是动作、谈吐、性格方面——现在他知道,弘光爱开玩笑却不失分寸、照顾人又不让人感到尴尬、心细体贴、成熟大气、思虑周全……之类的优点,都是哪里来的了。
弘光的爸爸在这方面,完全是弘光的升级版。
待人接物只让人觉得舒适熨帖。
明晨被弘光带到他面前做介绍,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磕磕绊绊地叫了一声:“霍叔叔。”
便被问:“都在我家过年了,只是叫叔叔啊?”
于是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认了个干爹,又还稀里糊涂地拿到红包——摸一摸,超级厚,回头看弘光,不是很好意思接的意思。
弘光揉他的头发:“给你你就拿着,我也有,一样的。”说着晃了晃手里的红包。
“你是亲儿子嘛,我一个外人……”
“都认过干爹了还外人啊,你要这么想,我是旧儿子,你是新儿子啊。新的总比旧的强,多拿一点应该的。”
“……怎么说话的!”
霍叔叔不但对明晨很随和,对其他人也一样。
招待下属到家里来,竟一点都没有让任何人感到尴尬或是拘谨。一餐饭吃得主宾尽欢,临了,这位叔叔还亲自下厨,烤了一道快手甜点出来——最普通的芝士红薯,居然吃出米其林三星的效果,明晨不知道是自己又醉了,还是喧闹快乐的气氛有助于提升食品的口味,只觉得美味的难以置信。
弘光看明晨瞪大眼睛震惊的表情,忍不住笑:“有这么好吃?平时我没喂饱你?”
明晨今天沾了酒,又有点上头,摇头晃脑地说:“比下去了。”又张开手臂,比了一段很长的距离,“差距这么大,怎么办?”
弘光好脾气地揉他的脸,带他到屋子外的小花园里散酒,说:“没关系,时间还长,我慢慢来,总能青出于蓝嘛。”
明晨就算有酒意,但没有彻底醉——弘光自从上次知道了他的酒量,一直很小心,整个宴会期间始终盯着他,沾了两口就不让喝了——于是只是情绪比较高亢,理智却没有下线。
于是到晚上要安排房间的时候又紧张起来: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他和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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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问明晨:“你们老板年终还管买衣服的?”
有的对明晨说:“你哥对你真好。”
还有一个什么都不说,只对明晨露出“我懂的”的笑容,搞得明晨很不好意思,一件商品都看不下去就拉着弘光飞快地溜走,弘光还奇怪:“我觉得这几件挺好看的,你试试……诶?有那么讨厌吗?”
两个人之后,明晨忍不住问弘光:你那时候究竟想什么啊,就可劲儿给我买衣服?
弘光回忆了半天回答:“其实也没想什么?就是觉得……你的衣服太少,都旧了,然后那些衣服你穿上好看。”
明晨真无言以对。
梗了半天说:“敢情你把我当芭比娃娃哦?”
弘光挠头笑笑:“哪能呢,真没这么想。芭比娃娃哪儿有你好看。”
他的确思路笔直,自然是没想多。
明晨的念头却已经可以绕地球三周半再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如果不是弘光一贯作风特别正派,哪怕最小的事都从不走歪门邪道,明晨简直要以为,他是故意要这样撩了又跑,逗自己好玩。
怎么能不想多呢?
一整个假期,两个人都腻在一起。
同吃同住,同寝同眠,手牵手到超市购物……好吧并没有真的牵手,但基本上也已经是那个意思;连煮饭都要一起挤在厨房里……尽管厨房很大也并不算拥挤——两个人家务能力都还不错,你烧水我切菜,你炖汤我烤肉,场面和谐得有时候明晨都会产生幻觉,仿佛两个人不是刚刚认识一个学期的同学,而是已经交往结婚五年以上的老夫老妻……
半夜躺在弘光怀里他总在琢磨:
这尼玛真是直男?
这尼玛真是友谊?
你那么直……你有事没事老上手圈我腰干嘛,还总说我腰好细?
如果只是一些亲昵的小动作也就算了……毕竟男生之间,有的时候的确也的确大大咧咧,没有分得那么细——常建虽然嘴上说是要追他,可私下还总和孟筑良一个水壶里喝水呢。
然而弘光可是……
连家长都带他见了啊?
是大年二十六的事。
那天上午,明晨刚睁开眼,就见弘光拿着手机背对着他站在床头,正接电话——只是“嗯”、“嗯”地答应着,无法猜测电话那头是什么人。
明晨好奇,抱着被子坐起来,耐心地等弘光电话打完,探头过去问:“谁呀?”
弘光顺手捞过外套披在他肩上:“起来就好好穿衣服,不要着凉——是我爸爸,他说明天回来。”
第17章
明晨像中了石化术一样整个人僵在原地。
明天?
弘光的爸爸?
……不是说家里没别人吗?
忽然就要见家长?
“怎么?”弘光一眼就看穿了明晨的忧虑,捏了捏他的脸,“你担心啊?”
“嗯,”明晨诚实,“大过年的家里忽然多出一个奇怪的人,你爸他没意见么……”
“你怎叫奇怪的人,”弘光大笑,用力拍拍他的肩膀,“我爸早就知道你啦,他听说你一个学期就帮我考到及格,高兴得不得了,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有意见。”
“可、可是……”
“别可是了,出门买年货是正经,”弘光把他从被窝里拽出来,“过年嘛,就是要人多才热闹。”
呵呵。
果然是“人多才热闹”。
明晨看着弘光家客厅里一屋子的人,觉得认真担忧的自己真是个傻逼……
弘光的爸爸虽然已经当了老板,身家不可与当年同日而语,但还保留了发家前的习惯,每年春节,都招待比较熟悉、无法回家过年的员工到自己家来吃年夜饭。
今年来了将近十个人,满当当地坐满了客厅和餐厅——明晨午睡起来,一推门发现楼下厅里忽然多出这么多人,大大地吓了一跳,被弘光拉到一边交代说:“你要不擅长应酬,不想搭理人,就在房间里自己玩,一会儿咱们自己吃。”
明晨当然不至于此。
何况也是真的想见见弘光的父亲,换了衣服就跟弘光下楼去。
弘光的爸爸长得和弘光……完全不像。
用爸爸自己的话说:“我们阿光完全像妈妈,还好一点都不像我。”
弘光高,爸爸矮;弘光帅得随便往路上站一会儿,就有人搭讪,爸爸却……就是个最普通的普通人,脸盘比较大,鼻子不是特别高,脑门还略有一点秃。
但说过两句话,明晨又觉得,弘光果然和他的爸爸是很像的。
不是长相,而是动作、谈吐、性格方面——现在他知道,弘光爱开玩笑却不失分寸、照顾人又不让人感到尴尬、心细体贴、成熟大气、思虑周全……之类的优点,都是哪里来的了。
弘光的爸爸在这方面,完全是弘光的升级版。
待人接物只让人觉得舒适熨帖。
明晨被弘光带到他面前做介绍,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磕磕绊绊地叫了一声:“霍叔叔。”
便被问:“都在我家过年了,只是叫叔叔啊?”
于是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认了个干爹,又还稀里糊涂地拿到红包——摸一摸,超级厚,回头看弘光,不是很好意思接的意思。
弘光揉他的头发:“给你你就拿着,我也有,一样的。”说着晃了晃手里的红包。
“你是亲儿子嘛,我一个外人……”
“都认过干爹了还外人啊,你要这么想,我是旧儿子,你是新儿子啊。新的总比旧的强,多拿一点应该的。”
“……怎么说话的!”
霍叔叔不但对明晨很随和,对其他人也一样。
招待下属到家里来,竟一点都没有让任何人感到尴尬或是拘谨。一餐饭吃得主宾尽欢,临了,这位叔叔还亲自下厨,烤了一道快手甜点出来——最普通的芝士红薯,居然吃出米其林三星的效果,明晨不知道是自己又醉了,还是喧闹快乐的气氛有助于提升食品的口味,只觉得美味的难以置信。
弘光看明晨瞪大眼睛震惊的表情,忍不住笑:“有这么好吃?平时我没喂饱你?”
明晨今天沾了酒,又有点上头,摇头晃脑地说:“比下去了。”又张开手臂,比了一段很长的距离,“差距这么大,怎么办?”
弘光好脾气地揉他的脸,带他到屋子外的小花园里散酒,说:“没关系,时间还长,我慢慢来,总能青出于蓝嘛。”
明晨就算有酒意,但没有彻底醉——弘光自从上次知道了他的酒量,一直很小心,整个宴会期间始终盯着他,沾了两口就不让喝了——于是只是情绪比较高亢,理智却没有下线。
于是到晚上要安排房间的时候又紧张起来: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他和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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