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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女人她心狠手辣 作者:一日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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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可能方青会带她逃离那个地狱?
就像她九岁那年一样。
她还记得那一天,似乎也下着薄雨。
雨水是浮在空气当中,虽然没有直接往下落,但润湿的衣物黏在皮肤上更难受。
天空比现在要更黑。
冒着雨,又是深夜,方青拖着她往外赶,一路两人没说话。
巷子两边没有路灯,仅有人家门口点上昏黄的白炽灯,照亮门口一小片区域后,又是一片黑。
就到一人家,门楣上是镂空的梅枝和喜鹊,这门上的灯也不知道已经装了多久,但看见一只蓝绿翅膀的飞蛾绕着灯,乱拍翅膀。
那可真好看,还是小女孩的她被扑火的飞蛾吸引,停下脚步,那时候方青竟然也停下来没继续走。
她甚至可以看清飞蛾那翅膀上一层一层黏贴不稳的鳞片,在灯火下挥洒出盈盈光点。
但没多久,啪的一下,一块石头飒向飞蛾,她似乎听到飞蛾哎呀地痛呼一声,掉到地上没了动静。
她也忍不住跟着“哎呀”一声,然后一巴掌扇得她跌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半天没动弹,但也没哭。
疼啊,怎么不疼。
她硬是捂着脸,咬着牙,眼眶的水转了又转,逼回泪腺。
方青的脸异常艳丽,和济水镇的其他女人不同。
她把嘴巴描得通红,用削尖的炭把眉毛画得细长。
她还有济水镇唯一一双高跟鞋,“圆规锥子”。
即使别人闲话时谈起她总是带些暧昧和含糊不清的意味,但她总是美的,是济水镇这副黑白水墨中的一枝红梅——
但在那黯淡灯光下,方青的脸一明一暗,恰似那画着半面妆的徐娘,弯起的唇更显诡谲。
“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么?”
方绯低头不语,下巴被方青强行捏起。
带着湿意的手指在巴掌印上细细摩挲,没有温度的皮肤接触是被湿滑的蛇芯舔_弄的触感。
“你啊,没点用处,没用的垃圾就会那样。”
她被方青强拉着到人家门口。
灯被刚才那一撞,还有些晃悠。
在晃悠的灯光下,她被按着脑袋看那只残缺了翅膀但还有些生机的飞蛾怎样在地上徒劳地挪动,又是怎样被方青那只“圆规锥子”一点一点碾碎。
指着那团混着泥土看不清色泽的残渣,方青的语气很是愉悦。
“你还喜欢吗?”
方绯依旧没有回答。
“看,这就是喜欢的本质。”
方青拍拍她的脸,但她已经看不清当时方青的神情,因为不自觉她的眼泪脱眶而出。
“喜欢是一种脆弱的奢侈品,它有成千上万个面,每个面都反射吸引别人的光芒,但它的光终究是冷的,因为那些光是别人的,是被偷窃过来的,它的本质还是玻璃,一砸就碎的那种。”
这段话究竟是说给谁听,已经不得而知,但这段话的确是方青的行事风格。
她就是“喜欢”,偷窃别人的光,没人能不喜欢她,在她背叛你之前。
在车上被强压着的痛苦一涌而上,雨越下越大,水滴一颗一颗含着恨意往地面砸,碎成碎片,还能反弹得再砸一遍。
方绯抱着包,在巷子里狂奔,脚踝的疼痛让她有活着的实在感。
她就是个傻子,五年前被卖过一次,不长记性地又被卖一次。
但这次,这个傻子失去对方青的最后信任。
大雨模糊了视线,方绯的速度不减。
突然一扇铁门被推开,一把蓝色伞隔断一小片雨幕,站在其中的男生提着黑色垃圾袋惊诧地看向方绯。
来不及闪躲,直撞上去。
蓝伞三百六十度翻滚落地,男生一屁股坐到地上淋个透湿,指着方绯,“是你!”
第4章 第 4 章
方绯一下子懵了,跌在地上都忘记逃跑。
疯狂在她头脑中叫嚣,“撑起你的身体,你该继续跑!”
对,她是应该跑。
但她还能去哪?
是回济水镇那个地狱?
还是继续这样颠沛流离,羡慕别家灯火,躲进阴暗角落舔舐伤口地过完一生?
凭着冲动逃出来之后,方绯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她甚至开始怀疑四处都是陷阱,每个人都是温小姐的眼线。
“对,但你并不是无路可走,”理智的声音就像是她所听过两个女人的综合,慢条斯理,却带着诱惑。
“去温小姐那,虽然你不知道她名字不知道她来历,但是现在法律上你属于她,她会负责给你一盏灯一个房子,不是吗?”
“然后呢?你难道还天真相信世界上会有无缘无故的爱?”
“你有什么好怕,你一无所有。只要你不激怒她,你会得到安全的居住地。”
“呵呵,代价就是被那条蛇作为食物圈养起来?看看她的眼神,想想她的话语,你对她而言不过是一对漂亮眼珠,区别仅仅在于一个浸泡在福尔马林,一个安放在你身上。”
“作为食物圈养,也比饿死在野外要好得多,至少在死之前你还能得到一场温饱!”
……
纷乱的思维左右摇摆不定,这个摆锤急切想要冲出方绯的大脑,她搥着大脑企图让它停下来。
别摇了,别摇了,别摇了!
一只手搭上方绯的肩膀,蓝色无雨的世界罩在她身上。
她无意识地抬起头,映入眼眶的是男生的微笑。
原本毛毛的头发被水淋得软趴趴地贴在头上,顿时小了一个圈。
“你还好吗?”
啊?
男生摸着头脑勺,脸上带着点羞怯和歉意,“对不起,我之前没能说服我爸妈,我看见你爬墙摘完枇杷就打算走的。”
“你难道不觉得我是贼?”
“哪有贼看到家里有人还敢爬墙的,”男生的睫毛上还沾着水滴,湿漉漉的小鹿邦迪眼神很能给人好感,“我相信你,一个这样可爱的女孩怎么可能是半夜翻墙的贼?”
可爱,方绯一下子就被这个词击中心脏,更可能的原因是——
一个恰当的时间,一个恰当的地点,一个恰当的人,说出一句恰当的话。
一切正是时候。
就因为这冥冥之中一丝好感,让方绯跟在这男孩身边,听他说话。
“你家在哪里?”
……
“你脚是不是受伤?”
……
“你肚子饿了吧,之前偷摘枇杷也是因为肚子饿吗?”
……
明明放在现实绝对是把对话聊死的冷场王,但这一刻的方绯却觉得有个在一边叽叽喳喳说话的人正好。
这种感觉甚至在他自顾自地问“你是不是没地方可以去了”之后又紧接着说,“要不要去我家先住下?雨这么大,你躲在我的房间里住一晚,明天再走吧”时,方绯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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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可能方青会带她逃离那个地狱?
就像她九岁那年一样。
她还记得那一天,似乎也下着薄雨。
雨水是浮在空气当中,虽然没有直接往下落,但润湿的衣物黏在皮肤上更难受。
天空比现在要更黑。
冒着雨,又是深夜,方青拖着她往外赶,一路两人没说话。
巷子两边没有路灯,仅有人家门口点上昏黄的白炽灯,照亮门口一小片区域后,又是一片黑。
就到一人家,门楣上是镂空的梅枝和喜鹊,这门上的灯也不知道已经装了多久,但看见一只蓝绿翅膀的飞蛾绕着灯,乱拍翅膀。
那可真好看,还是小女孩的她被扑火的飞蛾吸引,停下脚步,那时候方青竟然也停下来没继续走。
她甚至可以看清飞蛾那翅膀上一层一层黏贴不稳的鳞片,在灯火下挥洒出盈盈光点。
但没多久,啪的一下,一块石头飒向飞蛾,她似乎听到飞蛾哎呀地痛呼一声,掉到地上没了动静。
她也忍不住跟着“哎呀”一声,然后一巴掌扇得她跌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半天没动弹,但也没哭。
疼啊,怎么不疼。
她硬是捂着脸,咬着牙,眼眶的水转了又转,逼回泪腺。
方青的脸异常艳丽,和济水镇的其他女人不同。
她把嘴巴描得通红,用削尖的炭把眉毛画得细长。
她还有济水镇唯一一双高跟鞋,“圆规锥子”。
即使别人闲话时谈起她总是带些暧昧和含糊不清的意味,但她总是美的,是济水镇这副黑白水墨中的一枝红梅——
但在那黯淡灯光下,方青的脸一明一暗,恰似那画着半面妆的徐娘,弯起的唇更显诡谲。
“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么?”
方绯低头不语,下巴被方青强行捏起。
带着湿意的手指在巴掌印上细细摩挲,没有温度的皮肤接触是被湿滑的蛇芯舔_弄的触感。
“你啊,没点用处,没用的垃圾就会那样。”
她被方青强拉着到人家门口。
灯被刚才那一撞,还有些晃悠。
在晃悠的灯光下,她被按着脑袋看那只残缺了翅膀但还有些生机的飞蛾怎样在地上徒劳地挪动,又是怎样被方青那只“圆规锥子”一点一点碾碎。
指着那团混着泥土看不清色泽的残渣,方青的语气很是愉悦。
“你还喜欢吗?”
方绯依旧没有回答。
“看,这就是喜欢的本质。”
方青拍拍她的脸,但她已经看不清当时方青的神情,因为不自觉她的眼泪脱眶而出。
“喜欢是一种脆弱的奢侈品,它有成千上万个面,每个面都反射吸引别人的光芒,但它的光终究是冷的,因为那些光是别人的,是被偷窃过来的,它的本质还是玻璃,一砸就碎的那种。”
这段话究竟是说给谁听,已经不得而知,但这段话的确是方青的行事风格。
她就是“喜欢”,偷窃别人的光,没人能不喜欢她,在她背叛你之前。
在车上被强压着的痛苦一涌而上,雨越下越大,水滴一颗一颗含着恨意往地面砸,碎成碎片,还能反弹得再砸一遍。
方绯抱着包,在巷子里狂奔,脚踝的疼痛让她有活着的实在感。
她就是个傻子,五年前被卖过一次,不长记性地又被卖一次。
但这次,这个傻子失去对方青的最后信任。
大雨模糊了视线,方绯的速度不减。
突然一扇铁门被推开,一把蓝色伞隔断一小片雨幕,站在其中的男生提着黑色垃圾袋惊诧地看向方绯。
来不及闪躲,直撞上去。
蓝伞三百六十度翻滚落地,男生一屁股坐到地上淋个透湿,指着方绯,“是你!”
第4章 第 4 章
方绯一下子懵了,跌在地上都忘记逃跑。
疯狂在她头脑中叫嚣,“撑起你的身体,你该继续跑!”
对,她是应该跑。
但她还能去哪?
是回济水镇那个地狱?
还是继续这样颠沛流离,羡慕别家灯火,躲进阴暗角落舔舐伤口地过完一生?
凭着冲动逃出来之后,方绯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她甚至开始怀疑四处都是陷阱,每个人都是温小姐的眼线。
“对,但你并不是无路可走,”理智的声音就像是她所听过两个女人的综合,慢条斯理,却带着诱惑。
“去温小姐那,虽然你不知道她名字不知道她来历,但是现在法律上你属于她,她会负责给你一盏灯一个房子,不是吗?”
“然后呢?你难道还天真相信世界上会有无缘无故的爱?”
“你有什么好怕,你一无所有。只要你不激怒她,你会得到安全的居住地。”
“呵呵,代价就是被那条蛇作为食物圈养起来?看看她的眼神,想想她的话语,你对她而言不过是一对漂亮眼珠,区别仅仅在于一个浸泡在福尔马林,一个安放在你身上。”
“作为食物圈养,也比饿死在野外要好得多,至少在死之前你还能得到一场温饱!”
……
纷乱的思维左右摇摆不定,这个摆锤急切想要冲出方绯的大脑,她搥着大脑企图让它停下来。
别摇了,别摇了,别摇了!
一只手搭上方绯的肩膀,蓝色无雨的世界罩在她身上。
她无意识地抬起头,映入眼眶的是男生的微笑。
原本毛毛的头发被水淋得软趴趴地贴在头上,顿时小了一个圈。
“你还好吗?”
啊?
男生摸着头脑勺,脸上带着点羞怯和歉意,“对不起,我之前没能说服我爸妈,我看见你爬墙摘完枇杷就打算走的。”
“你难道不觉得我是贼?”
“哪有贼看到家里有人还敢爬墙的,”男生的睫毛上还沾着水滴,湿漉漉的小鹿邦迪眼神很能给人好感,“我相信你,一个这样可爱的女孩怎么可能是半夜翻墙的贼?”
可爱,方绯一下子就被这个词击中心脏,更可能的原因是——
一个恰当的时间,一个恰当的地点,一个恰当的人,说出一句恰当的话。
一切正是时候。
就因为这冥冥之中一丝好感,让方绯跟在这男孩身边,听他说话。
“你家在哪里?”
……
“你脚是不是受伤?”
……
“你肚子饿了吧,之前偷摘枇杷也是因为肚子饿吗?”
……
明明放在现实绝对是把对话聊死的冷场王,但这一刻的方绯却觉得有个在一边叽叽喳喳说话的人正好。
这种感觉甚至在他自顾自地问“你是不是没地方可以去了”之后又紧接着说,“要不要去我家先住下?雨这么大,你躲在我的房间里住一晚,明天再走吧”时,方绯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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