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看向黑球儿,在它的面前,已经有八只蚂蚁在操控下飞快的爬行。
    是的。
    黑球儿的能力果然如它自己所说的那般增长了,一晚上的功夫,他能够控制蚂蚁的数量就增加了一只。
    这样一想,一晚上多一只蚂蚁,一百个晚上,那岂不就是一百只蚂蚁!!
    ……
    好吧,还是一点期待都没有。
    不得不说,黑球的能力的确帮叶枫度过了一次难关,但区区五天时间的休息绝不是叶枫的目的,他要的是那帮天凤军的垃圾永远不能够再来折磨他们。
    第一次,通天散只是牛刀小试。
    真正厉害的还在后面。
    同时,这也是叶枫故意要透露一点点线索给王猛的原因,他想看看王猛的表现,在得知天凤军被整之后会是怎样的反应,现在看来王猛绝逼是铁了心想整死对方,叶枫才好进一步的拉他入伙,开始合作。
    合作的内容,就是叶枫准备好的第二张方子——【红鸾春】!
    这名字一听,有生活经验的人们就立刻能懂这药是干啥用的。
    是的,红鸾春是一种烈性的春药。
    中了红鸾春的人,体内的欲念会完全不受控制的爆发出来,整个人失去理智,沦为欲望的奴隶,不过这催情的效果主要是针对普通人,对于入了玄境的武者来说效果可能会被玄气压制,但也抗不了多久。
    而它更可怕的是有一种连玄境武者都无法避免的副作用——就是中招者浑身会长出一些通红的疙瘩,奇痒无比,就像传说中红鸾星降世一般,才有了这么一个雅致的名字。
    这种痒到可以让人怀疑人生的红疙瘩至少要发作一个多月才能够平息,就算是六脉玄境的高手,没有大半个月也别想正常行动,算下来的话,第一个月的训练就能够糊弄过去了。
    至于下毒的方法,比起上次更加简单。
    调配好的红鸾春是一种无色的透明膏药,只要抹一点到皮肤上就会被瞬间吸收,根据每个人状况的不同发挥效果,有黑球跟他的小蚂蚁在,或许叶枫做不到像上一次那般一下子坑死整个天凤军的玄境战士,但一个个的对付夏天生他们还是木有问题,但现在却有两个问题——
    最关键的,如何找灵药?
    上一次老孟找药的时候他就动了心思,去药庐自己要了杂七杂八的许多药材,另外还神不知鬼不觉的偷了一些,这样才没有让后期天凤军调查的时候怀疑到落云峰上来,这种事情只能有一回,要是他再去一次肯定会暴露。
    所以,这一次叶枫打算趁着这五天的时间去一趟凤翔郡,到药材铺去分别购买,最大限度的消除自己被怀疑的可能。
    其次,红鸾春与通天散不同,后者只需要将灵药磨成粉末混在一起即可,但是要想提炼药膏就需要炼药的工具,这些东西叶枫没有,但是王猛却有。
    叶枫知道王猛自己有喜欢研究丹术的爱好,平日里就在自己宿舍里设有着小型的炼丹坊,至于提炼药膏所需的坩埚之内的工具更是一应俱全,这东西他只能找王猛来借,所以他才会想办法试探,最后安心的拉王猛入伙。
    所有的事情,叶枫都做的小心谨慎,既要坑的夏天生那帮孙子们没法再出手折磨大伙,也要不留半点痕迹,以免招来对方的打击报复,作为一个普通的天云弟子来说,叶枫现在能够做也只有这样来保护好身边的同门弟子了,至于天云宗大格局的改变,还得看那位整天猫在神秘屋子里的老李同志了。
    叶枫一直有一种感觉,老李同志绝不会这么轻轻松松的就把天云宗给卖了,他一定在捣鼓着什么计划,至于这背后的真相究竟为何,怕是得等到老李同志自己来揭晓了。
    想到这里,叶枫已经推门出去,笑着迎上了王猛:
    “嘿嘿,王猛,我想让你帮我一个忙……”
    “说吧,叶枫!”王猛现在看到叶枫就兴奋的双眼冒光:“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我的天,昨天整个天凤军已经炸了锅了,怒云峰整座山里都飘着屎味儿,哈哈,简直太牛了!”
    “小场面……”叶枫神秘的一笑,带着王猛进屋了。
    ……
    第二天一早,孟沧行带着叶枫偷偷地离开了落云峰,无人察觉。
    以老孟的本事,放叶枫出去浪个四五天完全不成问题,天云宗根本没有人敢上他的落云峰寻衅,这会儿,云端之上,叶枫踩在老孟的飞剑上面一息千米,好生畅快。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飞就好了。
    叶枫听着耳旁呼啸而过的风声,忽然想到了不知所踪的双亲。
    一般来说,只有踏入了灵海境界,才能有充足的玄气支撑武者驾驭飞行灵具,只有极少数异种玄气的拥有者才能提前腾空,云芊芊跟她的白云绫就是特例。
    若是能够翱翔九天,自己就能更快的走出大秦,去寻找挚爱的亲人,还有……
    叶枫的心底又浮现了一双可爱的月牙般的眼睛。
    若是自己变得更强,是不是就可以去寻找欢欢百年前命运的真相了呢?
    想到了那天云血夜的所有谜团,叶枫的心还是会忍不住的隐隐作痛,他追求真相的心念已经坚定无比,既然上天让他于时空变幻之间结识了念云欢,他就绝不会放任那温暖的少女独自面对百年前的奇诡命运!
    “喂,小子,想什么呢!”
    前面,孟沧行双手抱在胸前,御剑而行,帅气到爆。
    叶枫思绪一收,眨了眨眼:“还真有点事想跟师叔祖商量。
    “说,咱谁跟谁,哈哈,只要是能收拾天凤军那帮兔崽子的,老子挺你到底!”
    “真的么?”
    “废话,怎么磨磨唧唧的!”
    “那个……师叔祖,你知道我这次去凤翔郡主要是买灵药的,但分量要足的话,那得花不少钱……”
    “咦?叶枫,你看,那边有鸟,好漂亮啊!”
    你妹!
    叶枫脑门浮现两个黑疙瘩。
    不想给钱就直说,岔开话题的方式能不能走点心。
    “师叔祖,我可是要去对付天凤军的啊!”
    “哇!那鸟的翅膀是黑色的哎!”
    叶枫黑着脸不说话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话一点不假。
    幸好他这次在乾坤戒里装了十几颗百年落灵根,这都是三品灵药,老值钱的货色,应该能够换回那些配置红鸾春的药材了。
    “话说……”这时,老孟忽然问了一句:“你小子这次是要配什么药?吃得可不行了哦,老子听说现在天凤军每次开饭前都找人试毒,小心的一匹。”
    “红鸾春……”叶枫也不瞒着对方:“是抹的。”
    咔!!
    老孟的飞剑瞬间来了个急刹,差点把叶枫甩出去。
    “师叔祖,你,你干什么?”
    老孟满脸都是笑容:“哈哈,叶枫啊,我忽然觉得你说的很对,打击天凤军,人人有责,来来来,这是老夫多年的一点积蓄,都给你,回头你的红鸾春配好了记得给我留上几瓶啊!”
    我尼玛!!
    叶枫差点一巴掌就呼过去了!
    你特么一百多岁的人还惦记着春什么春啊!
    ……
    老孟的飞剑很快,一个时辰之后,叶枫便来到了凤翔郡城的城门口。
    两人约好三天后老孟过来接他。
    恩,还有三瓶红鸾春的肮脏交易。
    叶枫进城了。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整个凤翔郡在大秦帝国中并不算特别富庶的区域,倒是因为靠近南蛮,引得民风尚武,连整个郡城的建筑物都是清一色的黑灰颜色,质朴的气氛中透露着一股彪悍的味道。
    郡城宽大,方圆百里,容纳了近百万的人口,又因其是军事重城,为了便于车马穿行,街道又修得极为宽敞,叶枫走在街上,不时的能够见到一队队的军士列队穿行,将整个城池的气氛搞得有些紧张。
    “就算是南蛮入侵,郡城里的军士也未免太多了一些吧。”
    叶枫其实也不懂这些,只是心里觉得奇怪,这时他怀里一阵耸动,黑球从领口里面探出了一个好奇的小脑袋。
    “哇!好多好多人!”
    这时黑球儿第一次来到人类的城池,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叶枫也没有搭理它,让这货好像钟摆似的左右的晃着脑袋,自己则是走到一旁向人打听了一下方向。
    “您好,请问‘李氏镖局’怎么走?”
    是的。
    李氏镖局,李翔。
    叶枫从来没有忘记那个曾经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小伙伴,李氏镖局的公子,大个子憨厚男,李翔。
    在天云宗,李翔跟自己一样是药庐里默默无闻的小杂役,还经常被人欺负,但是回到了凤翔郡,他可是堂堂李家的少爷,当初还拍着胸脯要给自己安排工作来着。
    叶枫是一个特别会记得别人对他好的人,这次来,乾坤戒里总共有十五颗的落灵根,他打算至少也要给李翔五颗,作为感谢。
    恩,五颗,多大方,对吧!
    什么?
    后山还有好几百斤?
    那不能这么算,身上就带了十五颗啊,这可是三分之一的家产,绝对大方!
    叶枫心里给自己重重的比了个大拇指,面前,那位路人却是脸色微微一变,看向叶枫:
    “李氏镖局?他们不是全家都被郡守府抓起来了吗?”
    什么?
    李翔全家都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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